僵尸:我成了天师后,系统才觉醒 第348节

秦枫算是轻松的了,都累得快虚脱了,九叔,四目道长、千鹤道长和麻麻地直接瘫在椅子上。

秦枫拿出灵谷,让大家一人吃一颗,解乏,吃过灵谷,身上的疲惫感渐渐消失,一群人这次满血复合。

让秦枫讶异的是,石坚居然也来了,不但送了大礼,一点和九叔斗气的迹象都没有。

婚礼结束之后,九叔他们在清风堂休息,四目道长和千鹤道长显然是受到刺激,连自己徒弟都不管,跑去打听妖王的消息去了,希望能趁机大捞一笔。原本,他们以为自己已经很会赚钱了,尤其是四目道长,还在秦枫勉强炫耀,自己比九叔有钱,见识到秦枫赚钱的手段之后,连他们都有些嫉妒了。

“就是这里,动手吧!”

办完婚礼,清风堂不仅食材不够消耗,连存储的柴火也从崔家和唐家拉了好几车过来,休息了两天,秦枫看着一屋子的闲人,索性拉上他们一起来后山砍柴,之前不敢乱砍,现在不一样,灵气复苏,树木植物疯长,砍了很快就长出来147.青城不比义庄,秦枫不方便放两只僵尸王放出来,索性拖着一群闲的蛋疼的师兄~弟,来后山做苦力,这也是物尽其用,一次性多存点,省得以后还要花钱买。秋生有些不满地道:“不是吧!师弟,像砍柴这种粗活,你的两只僵尸王做最合适,速度快,一个能顶咱们几个。”

秦枫不以为然地道:“他们晋级僵尸王之后,跟以前不一样了,需要沉睡,实力才长得快,我还能为了劈材这点小事中途唤醒他们?”秋生等人无法反驳,只得抡起斧头砍树。

到底都是一身实力的人,虽然不如那些樵夫专业,工作效率却比那些樵夫还高,三两下就能放倒一棵树。

这么多师兄~弟,加上几个小辈,一天的工作下来,成果十分惊人,树砍倒之后,休掉枝叶,弄成一段一段的,秦枫直接用空间搬运,这么多柴火,足够清风堂烧上五六年了。

离开之前,秦枫给了秋生和唐宇、文才一人一百颗灵谷,秋生、文才和唐宇大喜,虽然九叔给了他们一人两百颗,架不住这东西好吃啊!吃了之后就念念不忘,还能加快修炼速度。

对于文才,指望不上他去降妖伏魔,九叔现在是彻底放养了,只要不惹祸,爱咋的咋的,就算他资质平庸,修炼速度比普通人慢,也能勉强自保。

九叔他们离开之后,清风堂恢复了以往的状态,不同的是,清风堂多了两个女主人,秦紫依旧住在竹楼那边。

清风堂平静了一阵,清风堂的大门被推开,千鹤道长匆匆忙忙地走进来,大步走进祠堂,给祖师爷上过香之后,瘫坐椅子。

秦枫连忙给他倒茶,千鹤道长一口气喝了两杯,他一路跑这来,累得不行。“晓慧,婷婷,快去做饭,饿死你师叔了。”千鹤道长喘了口气,对马晓慧和任婷婷道。

马晓慧和任婷婷去做饭,千鹤道长突然问:“臭小子,你答应师叔的事情还算吗?”“什么?”

秦枫莫名其妙地看着千鹤道长。

千鹤道长也不饶弯子,直接了当地说道:“你不是说打听妖王的消息,你帮忙杀妖王吗?”

千鹤道长虽然一心想杀妖王,也不是心里没数的,知道这种事情风险大,他可以像毛天师那样,和秦枫合作,杀了妖王,秦枫占大头,他算一部分。“师叔(ahdg)打听到消息了?”

秦枫惊讶地看着千鹤道长,难怪他的婚礼才结束,四目道长和千鹤道长就跑得没影了,秦枫和九叔虽然也猜到他们是去打探妖王的消息了,没想到这么快。

真有妖王的消息,秦枫自然不会拒绝,之前就说好的,他们收集消息,秦枫负责杀妖王,按比例分配,大家都不吃亏。“当然,你师叔我可没少费工夫!你放心,消息我都打听清楚了,你负责出手就行。”千鹤道长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交游广阔,消息来源的确很宽。“是个什么样的妖王?”秦枫好奇地问。千鹤道长道:“是一头会飞的黑鹰王,体型没蛇王大,但是速度太快。”

秦枫微微蹙眉,会飞的妖王速度本来就快,还真有点棘手,就算秦忠擅长速度异能,也不见得比会飞的妖王快,金光也一样。

马晓慧和任婷婷正好将现成的饭菜热一热送过来,千鹤道长也不客气,大口吃着,含糊不清地道:“路程有点远,咱们估计要过年才回得来!”马晓慧和任婷婷一听,也是吃了一惊。“什么?到底在哪里?”

秦枫一听,眼皮跳了跳,现在还是秋天,过年才回来,一来一回不就要几个月?

太远的话,可得和马晓慧她们俩商量一下了,而且还得提前准备充足,他们这才结婚一个月,这就要出去三四个月,她们俩怎么想?”长白山!你最好将白光和金光都带去,那边实力强大的妖兽不少,说不定运气好,还能顺带多宰一两头妖王呢!”“长白山?师叔您没开玩笑吧!现在过去,冰天雪地的!”

他这个师叔也太不靠谱了,居然找那么远的地方,秦枫虽然没去过,想也能想到,那边的环境应该很恶劣吧!

那种地方,本来就草木茂盛,灵气复苏之后,各种植物疯长,成精的动物多不胜数,实力强大的妖兽比比皆是,同等级的妖王,实力怕是比苗疆还强大。“长白山!?”

马晓慧好任婷婷也一脸意外,没想到千鹤道长打听到的妖王在长白山,这也太远了吧!估计真要过年才回得来了。

“你师叔我也不想啊!妖王本来就不好找,尤其是苗疆的妖王,没事可能引来一身腥,咱们还是尽量别碰!”。

第841章前往长白山!【2更,求订阅】

见秦枫不说话,千鹤道长开口道:“我也是好不容易才打听道的消息,还给一些妖王的精血封口费,你想想,白雕的身上的材料多值钱,可不比你杀过的黄金蟒王和白狼妖王差,真能杀了,咱们就发大财了,师叔知道自己出不上力,你四我一,其他妖王师叔不和你分就是了。”

千鹤道长心里清楚,说是杀妖王,他不过是收集消息陪跑而已,他能拿到一小部分,已经是很好了,一头妖王有那么多材料,四分之一够他们控尸一脉消耗两三代人了,人不能太贪心,一直白拿秦枫的,他们心里也过意不去。

秦枫有些心动了,看向马晓慧和任婷婷。

长白山妖兽众多,说不定真能多杀两头妖王,关键是黑鹰王的材料很宝贵,之前茅山杀了一头会飞黑雕王,几大门派羡慕的不行。其他天师杀妖王可没秦枫你们容易,一头黑雕王,还不够茅山弟子分的,自然没他们的份~.“这个时候去长白山也太危险了,冰天雪-地的!”

马晓慧眉头微蹙,从青城去长白山,路程可不近,加上这个时候去,很快进入冬-季,会更危险。

秦枫有妖王和僵尸王,到是不担心雪崩之内的自然灾害,那也很危险。

“是很危险,但是值得,那边的妖王可不是草原上的妖王,居无定所,必然守着天才地宝,运气好的话,还能采到雪芝草,那东西,可是无价之宝……”真正的雪芝草,秦枫也见过,应该都被实力强大的妖兽守着,一成熟就被他们吃了。

这东西之所以称之为至宝,那是因为用途太广,数量太过稀少,通常都被妖王守着,妖王守着的雪芝草,几个天师都未必能抢到,一般修行之人更是想都不敢想。

那边的妖王,几个天师对未必能对付,秦枫不一样,他有三头僵尸王,两头妖王,一头蛟龙,还有血尸,同时对付两头妖王都不是事。

听到雪芝草,连马晓慧都有些意动,听说那东西吃了不仅实力大涨,还可以延年益寿,作用可不是灵谷能比的。

任婷婷眨了眨眼睛,她接触这一行才半年多,不懂这么多。

“晓慧,婷婷,我和师叔走一趟,还有,消息别走漏出去,会飞的妖王不好找,更不好杀,黑鹰王身上的材料咱们留着自己消耗。”

会飞的妖王可不好杀,捉鬼一脉现在的人员可不少,加上马家,除了千鹤道长该得的那一份,秦枫没打算拿去卖或者送人,他会分九叔、马家、秋生、唐宇和西四目道长一些,让他们存起来。

马晓慧想了想,开口道:“既然决定了,那就去吧!我和婷婷去帮你们准备东西,我们不会乱说的。”

不管是黑鹰王身上的材料,还是雪芝草,比在地上跑的妖王的材料宝贵得多,不怪秦枫执意要去,连她都有些心动。“我也不说,连我爸爸都不说!”

任婷婷虽然不知道黑鹰王身上的材料如何宝贵,能让秦枫当宝贝,不肯分人的东西,必然是极好的。

马晓慧和任婷婷帮他们准备了两大车蔬菜熟食,让秦枫塞进空间里,免得他吃烤肉和干粮吃到吐。“晓慧,婷婷,我走了,清风堂就交给你们了,我已经给师父传音了,到时候他会过来收割灵谷。”

清风堂后院有几个大阵叠加,茅山的阵法,马晓慧也搞不定,听说要去这么远,九叔有些不满,隔着传音符数落了千鹤道长一通。

除了金光,秦枫还带了白光,到底是活了几百年的老妖怪,经验丰富,去长白山多杀几头大妖,给几头灵兽当食物。

秦枫要去长白山,秦紫只能进入养尸空间沉睡,好在她已经习惯这样的相处模式,平时她爱干嘛干嘛,秦枫出远门她进入养尸空间沉睡修炼。可以说秦枫这个主人已经放得很宽松了,几头妖王也是,除了轮流守着清风堂后院,只要不伤人,爱去哪里溜达就去哪里溜达,秦枫从来不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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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紫毕竟是血尸,离开秦枫的灵魂控制范围,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哪怕她跟着出远门只是在养尸空间睡觉,秦枫也会带着她。“知道,去吧!照看着点师叔!”

马晓慧摆了摆手,千鹤道长实力不错,面对长白山那些猛兽,估计就不怎么够看了。

千鹤道长一愣,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很快就释然了,马晓慧可是好意,以他的实力,真的和妖王对上,跑路都难。“这练功鞋不错,比我们外面买的耐穿,舒适,给你!”

秦枫看了千鹤道长脚上练功鞋一眼,塞了两双给他,这东西看着不好看,适合战斗或者练功,造价很高,可不便宜。“还是大侄子够意思!”

千鹤道长连忙将鞋子收进随身的背包里,为了杀黑鹰王,他早就准备周全了,大号的登山包塞得满满的,好在是和秦枫出门,吃的喝的秦枫会负责,他只需要带换洗衣服和战斗用的武器符咒之类的就可以了,很省事。

秦枫叮嘱了茶茶和崔景堂几句,带着秦忠,和千鹤道长一起离开清风堂,白光变小了之后,和家猫差不多大,金光盘在秦枫的手腕上。“我听你师父说,你打算让三只僵尸王继续进价?”

“有这个想法,不过我和师父手上没有这方面的资料,材料也不好找!我还想着,抽时间去山上一趟,贿赂一下太师傅,让他老人家睁一眼闭一只眼,给个提示什么的!”

历代茅山养尸一脉养出来的僵尸,止步于僵尸王,在往上,九叔也帮不了他了。

也就千鹤道长嘴紧,换作四目道长,秦枫就算是玩笑话,秦枫断然不敢说贿赂灵叶道长的话,不小心被他泄露出去,其他人还不在灵叶道长面前闹翻天,尤其是石坚,肯定又会去抱怨,说灵叶道长偏心了。万。

第842章又一个无叶道长!【3更,求订阅】

“你贿赂也没用,你太师傅手上未必有这些东西,茅山祖上,最多养出僵尸王。”

千鹤道长顿了顿,接着道:“灵气复苏,巨孽越来越多,材料应该不难找,不是还有素素帮忙吗?我想着,或许,秦忠他们三个可以像秦紫一样,吸收大量的能量来提升实力,那样不就简单很多。”

“我也是这么想的!”

秦枫翻了翻白眼,你老人家真敢说,王级妖魔鬼怪又不是地里的大白菜,哪有那么多王级妖魔鬼怪让他杀?

秦枫的确是这么想了,反正多吸收能量对三只僵尸王没坏处。

“对了,家乐傻小子收徒了!”

“这到是好事,有个徒弟跑跑腿,打打杂,他会轻松很多,师叔也是时候“一四七”再收一两个徒弟了。”

就好比是他,若是是有秦忠这只将臣尸王,单是处理那些杂事,就够他头痛的。

“遇到合适的,师叔会收的,前面有间僵尸客栈,咱们去凑合一晚!明天再走,你小子体魄强大不觉得,累死你师叔了。”

不知不觉,他们离开青城已经一个星期了,千鹤道长的想法和秦枫一样,全速赶路,早去早回,要是赶不回来过年,还不知道九叔怎么数落他呢!

一个星期消耗下来,秦枫和秦忠像没事人似的,千鹤道长即使有灵谷杆子补充体力,也有些扛不住了。

“好!”

秦枫点了点头,拿着手电筒,和千鹤道长一起朝僵尸客栈走去。

现在已经凌晨一点了,去僵尸客栈吃点东西,休息几个小时在赶路。找千鹤道长这么消耗,估计他带的灵谷杆子还不到长白山就完了。

灵气复苏之后,原本已经逐步淘汰的僵尸客栈,不但没被淘汰,反而逐渐增多,赶尸的都不用像之前那样,露宿荒野。

普通人觉得僵尸客栈晦气,宁愿露宿荒野也不愿意住僵尸客栈,圈子里的人可不忌讳这些,能够好吃好睡的,谁还愿意露宿荒野?

“生人勿近,先人回归!”

“生人勿近,先人回归!”

“赶尸人!”

秦枫和千鹤道长对看一眼,这年头兵荒马乱的,多的是客死异乡的人,有条件的,都会想办法将尸体弄回家乡安葬。

前面就是僵尸客栈,遇到赶尸人并不奇怪。

两人加快脚步,大约五六分钟之后,只见一个穿着道袍的中年道士的身影出现了。

中年道士手中拿着一叠纸钱,一边走,一边洒过头顶,嘴里喊着:“生人勿近,先人回归!”

他身后跟着一串穿着清朝服饰的僵尸在那些僵尸后面,跟着两个青年道士,一个扛着用朱砂写的符箓布幡,一个摇着镇魂铃。

这段路三岔路口,赶尸的师徒是从另外一条路过来的。

“你们两个镇魂铃摇起来,前面就是停尸客栈了,咱们去歇歇脚!”“知道了,师父!”“铃铃铃!”“铃铃铃!”

“生人勿近,先人回归!”“砰!”“砰!”“砰!”

“前面就是僵尸客栈,你们俩记住了,祸从口入,见到赶尸的,不管是和尚还是道士,不管认不认识,都要行礼!”“是,师父!”“是茅山弟子吗?”

秦枫也赶过尸,知道尸体不能过度劳累,不然容易腐烂,通常赶尸,一晚上最多走二十里。“嗯!那个中年道士叫无叶道长!另外两个是他徒弟!”“无叶道长!?”

秦枫一愣,又一个无叶道长,无叶道长不是付胜男他老爹吗?

千鹤道长似乎知道秦枫的想法,笑着道:“咱们茅山弟子众多,道号重复的不少,好些连道号都没有!”说话间,他们已经到了僵尸客栈门口,无叶道长快步走上前,和客栈的主人打招呼:“林叔!”

林叔提着灯笼,眯了眯眼睛,打量着无叶道长,听到无叶道长的声音,苍老的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无叶啊!”林叔像例行公事一般,笑着问道:“这一趟可还顺利?”

无叶道长笑着道:“还算顺利,中途遇到一只小妖抢尸体,被我杀了!”

“唉!灵气复苏好之后,妖魔鬼怪遍地是!”林叔叹了口气,道:“快把尸体赶到后院去,附近也经常有妖兽出没,不小心被他们偷走一两具尸体就不好了0……”

无叶道长指挥着自己两个徒弟:“你们两个,快将尸体赶到后院去。”

秦枫后期从随机商店里刷的这批手电筒太给力了,像后世的矿灯似的,别说火把,灯笼了,连之前的手电筒都比不上它的照明效果。唯一的缺点,是充电式的,隔个三五天,需要充一次电,九叔可是子在自己空间里备了好几支。

“谁?”

远远地看到秦枫和千鹤道长靠近,林叔吓了一跳,那些赶尸的,没少拿着手电筒,也没这么夸张啊!“林叔,是我,千鹤!”

和秦枫打交道的,大多数都是圈子里那些有头有脸的,那些人自然不会来赶尸,秦枫自己一共也才赶过几趟尸而已,自然比不上千鹤道长交际广。

“千鹤啊!你们这手电筒怎么比其他人的还亮!哪弄来的,给我老头子来两支,方便啊!”

千鹤道长照着秦枫的说辞,解释道:“这3.6是最新版的手电筒,自然好使,停电的时候当电灯都可以。”

林叔摇了摇,叹息似的笑道:“人老咯,越来越没见识了,这位小兄~弟是?”

“他是我侄子秦枫,咱们茅山新晋的天师!”

“什么?他就是咱们茅山最年轻的天师?”

林叔原本快要闭上的双眼突然睁得大大的,上上下下打量着秦枫。

“秦枫,这是林叔,门派里的前辈,退休之后开了这间僵尸客栈,一是方便赶尸的同道,而是赚些钱养家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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