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魔山 第109节

格雷果身后的骑兵们都是长枪指天,竖起十几排的长枪。

这些长枪可以冲锋突刺,也可以当做投枪投射。

这一行人中最有实力的贵族是烙印城的马尔布兰伯爵。马尔布兰家族的家徽是橙色烟雾的燃烧之树,他们的家族箴言是熊熊燃烧。

马尔布兰伯爵的亲姑姑是泰温公爵的母亲,他本人和泰温公爵是表亲关系。泰温公爵是他的亲表哥。

马尔布兰伯爵有个非常英雄的儿子名叫亚当·马尔布兰,跟父亲一起来凯岩城参加简妮和格雷果的婚宴。他也正和父亲一起返回烙印城。

亚当是烙印城的继承人,他是一名非常优秀的骑手和神箭手,武艺高强,并且格雷果知道在未来的战争中,亚当的军事才华也很了得。

亚当从小就在凯岩城长大,给泰温公爵当侍童,是詹姆·兰尼斯特的儿时玩伴和私交最好的朋友加表亲。他身材高瘦,长着一头红铜色的披肩长发。

别人都怕魔山,但在西境最少有两个人根本不怕魔山,一个是詹姆?兰尼斯特,一个就是亚当?马尔布兰,这两人从未怕过魔山。

亚当拍马上前,喝道:“魔山大人,恭喜新婚。你是要和你的岳父大人一起北上去拜见你的岳母大人吗?”

魔山的岳母因为是商人的女儿的缘故,泰温不喜,其他的大贵族也都看不起她,为避免喜宴上的气氛尴尬,所以并没有被邀请到凯岩城来参加女儿简妮出嫁的婚宴。

格雷果说道:“亚当,谢谢你和你的父亲马尔布兰伯爵前来参加我的婚宴,如今我和简妮·维斯特林结为了夫妻,也就成了维斯特林家族的一份子。我岳父家的祖业田产,听说有人想从中作梗,全部超出一倍的价格购买了,对不起,今天都得通通还回来。我是个不习惯等别人主动归还的人,我喜欢主动来拿。”

亚当大笑:“魔山,你岳父的祖业田产,要么是卖给我们的,要么是抵押给我们的,不管是卖的还是抵押的,都是立了字据写过协议的,再说你要原价买回去,但却不允许别人出更高的价格,嘿嘿,就凭你一句话,你就想拿回去?”

“对,只是并不是就凭我一句话,还要凭我的重剑。当初你们超低价拿走我家的田地和子民,太不公平,我现在要同样低价拿回来。”他突然提气爆喝,“谁敢说个不字?”

魔山突然爆喝,如平地一声炸雷,亚当的胯下马受惊,猛地倒退,撞在后面侍卫的马上,数匹马一起受惊,那马人立起来,把亚当掀翻在地。

亚当大怒,等他从地上跳起来,一道热血唰的泼了他一头一脸,魔山重剑斜挥,已经把亚当的战马劈成两半。

马尔布兰伯爵大惊,忙冲上来护住儿子。亚当可是烙印城的继承人,不容有失。

“马尔布兰伯爵,你强占我岳父的良田山岭多年,现在还暗地里出双倍价格买走其他爵士的本要归还的土地,我今天就问你一句话,我家的地,你还不还?”魔山厉声喝道。

锵锵锵!

马尔布兰身边的四名骑士纷纷抽出长剑护主。

马尔布兰伯爵冷笑:“魔山,我当年可并不是强占,我是付了钱的,其他爵士的地,我也是付款了钱的。你要再敢动粗,我立即回凯岩城禀告泰温公爵。”

泰温公爵的母亲是马尔布兰伯爵的亲姑姑,这就是马尔布兰伯爵的倚仗。

魔山嘿嘿一笑:“马尔布兰伯爵,我一定要按照当年的价格拿回来属于我家的东西,你别想拿公爵来吓唬我。”

亚当翻身骑上另一匹战马,他年少气盛,热血上涌,喝道:“魔山辱我,马尔布兰的家族骑士们,你们还等什么?宰了这条恶狗。”

四名家族骑士听得少主下令,立即大喝一声,四匹马四把剑,向魔山扑来。

魔山问身边脸色微变的岳父加文:“岳父大人,这四个家伙姓马尔布兰吗?”

加文伯爵摇头。

噢,对不起,是四只马尔布兰家养的小狗狗而已。

大家虽然都是狗,但其实狗也是要分等级的!

马尔布兰这个姓氏的确是有份量的,不过——

魔山拍马对冲,重剑猛地横扫,如利刃切开稻草,最前面的一骑兵被拦腰砍成两段,上半身飞了出去,下半身还稳稳的骑在马上。

在对面的一片惊呼声中,魔山勒住战马,右手腕轻巧旋转,玩了个漂亮的剑花,重剑突然竖劈,把第二名骑士连人带马从中劈开,鲜血泼洒如雨,绚烂夺目。

“好!”

他身后的八十多名牲口爆发出‘轰然’的喝彩声!

第103章 凶神恶杀

没有和魔山正式交过手的人,都对魔山的重剑长度有误判。

魔山的重剑长度加上他手臂的长度,是双手剑的两倍还多的长度。

单手剑约一米,称为一手剑,单手使用。也称为格斗剑。最常使用的格斗剑长约七十厘米。单手剑如果超过一米,格斗中拔剑相比之下就肯定会慢,毕竟剑越长,需要拔剑出来的时间肯定越长,并且近身格斗中并不敏捷。

双手剑约一米三十到一米五十,宽度是单手剑的一倍,重量在一倍以上。

双手剑也称为长剑。

重剑则是双手剑的宽度一倍,约一掌半宽,重量比双手剑的一倍还多,一米五,因为长度和重量,重剑一般是背在背上,剑柄从肩膀的侧边露出,而非挂在腰间的剑带上。

重剑的重量惊人,必须靠双手才有足够的力量挥剑,更适合在地面作战,而不是骑马。

马上能方便使用的剑是单手剑,技击技术非常好的才会使用双手剑。

而魔山的重剑是比普通重剑还更重一倍以上的剑,宽度超过了两个成人手掌,是单手剑约十倍的重量,长度是双手剑和重剑中最长的,独一无二。加上他手臂的长度和单手挥舞的原因,攻击范围最少是单手剑的三倍以上的距离,是其他双手剑约一倍的距离。

在和骑士使用单手剑或者双手剑的对攻中,这就有个攻击距离的掌控。

不管骑士们使用的是适合马战的单手剑还是武艺高强使用的双手剑,只要和魔山对攻,他们在接近魔山的时候还不到攻击的距离,但却已经进入了魔山的重剑的攻击范围内。

这就有个出其不意的效果。

骑士们都有自己的习惯,长期步战训练或者是马战训练,跟对手练习的剑都是熟悉的剑距,但不管是哪一位骑士,都没有使用过魔山这样的超级重剑进行过对战训练。

这在实战中就会产生距离上的误判。

骑士以为还没有到攻击的距离上,但魔山的重剑却已经呼啸而来,不单快,还太过强大,无坚不摧。

骑士对战,最残酷的,不过是一剑砍掉对方的脑袋。

然而遇上了魔山这样的杀神,一剑,横砍,砍断的是半个身子。竖劈,剖开的不单单是人,还有马。

这种神力,血腥,残忍和无可匹敌,不是身临其境,傲慢的骑士们都当做了笑话听,当做了传闻谈。

毕竟西境的和平也已经十六年了。虽然贵族和贵族之间的小冲突不断,但魔山作恶的对象,一般都是在边境巡逻时候对付其他公爵的子民和骑士。真正和魔山对战过的西境骑士,很少。

真正领教魔山战力的西境骑士,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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