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魔山 第80节

因为每天艾丝特和爷爷也自己喝这汤。这点令大家很放心。

而其他卖褐汤的摊主,都不喝自己熬的褐汤。

五个铜分,站着,一大碗褐汤喝下去。身热体暖,又饱肚子,又有营养。

布兹爷爷本是铸币厂里的工人,据说是负责铸各种钱币模型的师父。除此外,他还要负责打磨抛光成型的钱币。钱币铸造出来都是要打磨抛光后才于市面上流通的。

他因为年纪大了动作慢,就被铸币厂的官员给赶了出来。布兹老无所依,一个儿子又是个赌棍,每天不务正业,不是赌钱进妓院就是街头打群架,唯一的孙女艾丝特全靠爷爷再铸币厂里的微博薪水养活。

布兹被赶出铸币厂后,带着孙女艾丝特来到了穷人的聚集地:跳蚤窝。他租了个单间的低矮小棚后,花了三个月时间去小指头的妓院门口守他。

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是铸币厂的最高长官,布兹老师傅希望培提尔大人能给他一笔退休钱。布兹在铸币厂干了五十多年,被官员赶出来的时候连最后的一个月的工资都没能拿到,更别说该得到的那笔退休钱了。

三个月后,他终于守住一次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大人。培提尔·贝里席大人并没有给他一个铜分,但给了他在跳蚤窝街头摆褐汤的机会。

从此,跳蚤窝的街头摆褐汤的十几个摊位中,挤进来了一对爷孙俩。

时间不长,因为艾丝特和爷爷布兹的干净、整洁、鲜香的褐汤,他们的生意压过了其他的摊主,每天,只有艾丝特和爷爷布兹的汤卖光之后,其他摊主的生意才会好起来。

爷孙俩卖褐汤绝不用已经腐烂不能进食的菜叶,也绝不用那不可言说的肉食熬汤。他们打破了那不能说的怪圈,褐汤也能熬得干净、鲜香而令人可以放心食用。

但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爷爷布兹和艾丝特已经和周围的摊主们起了好几次冲突了,虽然都最后有惊无险,但这生意再做下去的话,很明显,这些人不会让他们这么好过。

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就在爷孙俩摆摊的第一天露了个面外,就再也没有来过。

敢在跳蚤窝摆摊卖褐汤的摊主都不是一般人:要么背后有地痞流氓支撑,要么就是有凶悍的雇佣兵的关系,或者是跟这条街的小事务官熟悉有交情,像布兹爷孙俩靠一个御前大臣的面子在这里挤进来的情况还是首次。

随着时间过去,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再不出现,很多人都看出苗头来,这对爷孙俩和御前大臣小指头并无什么特别的关系。

于是,冲突就开始有了。

跳蚤窝是也是全城最乱的地方。

到了晚上,那些小巷,外地来的人一般都不敢进入。

君临城的流动人口是七国最多的,已经远远超过了南方的旧镇。

就算是狭海对岸来的雇佣兵,到了晚上,都尽量不通过跳蚤窝的街道。

不过只要是白天,跳蚤窝的打架斗殴虽然很多,但卖褐汤的街头却一般不会有事。

这好像是冥冥中的一种神意规则。

毕竟那是个流浪汉、穷人、可怜的退休老工人、生病的穷人等等能喝一碗汤的地方。

越是贫穷但人口混杂的地方越是充斥着暴力。

跳蚤窝因为房租便宜,在地界好的地方,也有低等的雇佣兵租住在这里。更多的是各帮各派的流氓也都居住在这里,他们喜欢去有钱人的地方偷鸡摸狗后,溜进这里面来躲藏。

这天早上,就有一个雇佣兵前来艾丝特和爷爷布兹的摊位上喝褐汤。

这个雇佣兵并不是七国人,而是来自狭海对岸。光头,单衣薄裤,腰间一把亚拉克弯刀。

这个光头属于名声很臭的勇士团的一名成员,他来自狭海对岸,是一名善于使用弯刀的多斯拉克人。

勇士团是君临城里名气最大也最臭名昭著的一个雇佣兵团,这个兵团还有个令人胆寒的名字:血戏班。

组成血戏班的雇佣兵主要是来自狭海对岸厄斯索斯大陆各地的罪犯和被放逐者。

第74章 出手必杀

小姑娘艾丝特的摊位上一大早就来了一个客人,秃顶,黑胡须,看人的眼神直勾勾的,时不时眼睛发光的盯着某人的臀部、手、脸或者眼睛看,直到被盯的人发觉,避开,远离,他才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

这个人很高大。

他没戴头盔,没穿护颈,简单的穿了点护甲,护住他的胳膊和小腿。胸膛和后背也没有铠甲,是皮革防护。

这个神经质的家伙仅有的一点护甲非常精良,看得出是很有经验的铁匠用最好的钢铁打造的。

他腰间有剑带,剑带上挂着长剑,短刀,匕首,钢刺。

褐汤摊位是没有座位的,客人要么站着喝,要么蹲在街头喝。

但这位最早来的客人要坐着喝。

艾丝特和爷爷布兹看出这个人不好惹,于是就让出了自己的凳子。

艾丝特和爷爷布兹都有个凳子,服务客人的空隙时间里也能坐着休息一下。

这名看起来眼神不太正常的家伙并不肯坐在街头,而是不拿自己当外人,他坐在了摊位的里面去喝。

艾丝特很怕这个男子。

因为他不管是喝汤还是干其他的,眼睛总是瞟在艾丝特的身上。当艾丝特去注意他的时候,那家伙的目光对上她的目光,总是嘻嘻的一笑。

那种奇怪的眼神说不上不怀好意,但也说不上正常。

小姑娘和爷爷只好盼着这个怪异的家伙喝完汤早点离开。

但这个家伙食量惊人,一连喝了五碗,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客人们陆陆续续的来,断断续续的离开,褐汤的买卖速度很快,一大锅褐汤,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很快的少了下去。

而隔壁的十多个摊位,稀稀拉拉的几个客人,很多摊位都还没有第一个客人。

这个时候就来了一名说着蹩脚通用语的雇佣兵,他名叫羿戈。勇士团的一名雇佣兵。老百姓更愿意叫勇士团为血戏班。

血戏班雇佣兵团的人,抓住人喜欢干两件事情,第一是砍手,第二是砍脚。

他们以血为戏,以残肢为乐;再加上因为来自狭海对岸的各地,带着各个地方民族特有的独特服饰风格,就好像舞台上唱戏人的各种各样的戏服,血戏班之恶名也由此而来。

如果格雷果·克里冈在这里,就会知道血戏班就是在他穿越前看过的原著里——砍掉詹姆·兰尼斯特一只手的那批人。

羿戈大摇大摆的来到摊位前,把一枚银鹿丢进了滚烫的褐汤锅里:“小姑娘,这锅褐汤我全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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