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消失的瞬间,加雷斯如同高速列车般,被白色斗气包裹着狠狠闪击而来,浑身重甲外加战马的重马甲,千钧的力量汇聚于骑枪的一点,猛然轰在阿诗娜原来的位置,炸出一个军坑,激起无数碎石。
“可恶,居然躲过去了。”加雷斯恼怒。
双方的高端战力已经交手,劫掠骑兵的队长银爪,下意识瞄了眼远处观战的菲尔德,随后长矛一举:“冲击!反抗者一个不留!”
“杀!杀!”
这些骑兵训练时间很短,技艺不强,但胜在战胜了多次尸潮,对敌人毫无恐惧,毕竟在可怕也没扭曲的腐尸可怕。放开胆子往商队猛冲,二十骑硬生生奔腾出二百人的气势,势不可挡!
库奇为罗斯家族跑商多年,见过无数悍匪强盗,甚至有无赖贵族的私兵劫掠的,但这特么的神选者亲自带兵下场,还全是精锐的全甲骑兵,参与劫掠,他还是第一次见。库奇被骑兵冲击的一幕吓了一跳,他心急如焚道:“难道是枫叶男爵带兵劫掠我们?早听说他贪婪成性,这也太畜生了。”
“放箭!”
临时组织起来的青壮稀稀拉拉抛洒出一片箭矢。
和影视作品中,轻甲脆如纸,重甲纸对折的观感不同。全甲的士兵对箭矢的防御力强到恐怖的地步,只听“叮叮当当”的碰响声后,绝大部分人跟啥事没发生一样,连速度都不减分毫。只有一个倒霉蛋小腿中了一发弩箭,翻滚着摔落下马。
根本等不到第二发弩箭上膛,百来米的距离眨眼便至,骑兵们带着冲锋的惯势,狠狠凿进车队,一名拿着弩箭的青壮首当其冲,被骑枪挑到了肩膀,顿时整只右臂都碎成了渣子,后面的骑兵赶着前面的冲进来,直接硬生生将他踩成了肉泥。
“啊!快逃啊!”
青壮们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库奇坑惨了,自己就一个帮忙运送货物的,跑一趟就赚几个面包钱,怎么莫名其妙成了肉盾。
库奇本打算用炮灰挡住骑兵最强的冲锋,但他很快就后悔了。
士气的崩溃就在瞬间,青壮们一触即溃,丢掉武器,四散奔逃。这一逃,反倒冲乱了库奇自家的卫队,连带着卫队的人都无心作战。
狼亚人是天生的骑兵,见敌人乱糟糟混成一团,骑兵当即抽出长刀迎面乱劈乱砍,或是用长枪乱戳,他们本就处在高处,以高打低,随便挥手就能造成杀伤。
不幸摔倒的人,根本不用补刀,立刻被脚和马蹄踩进土地中,变成一团血肉模糊的尸体。
“啊!救命!我要回家!”
“死呀!杀死他们!”
第41章 劫掠(二)
砍杀、哭嚎、惨叫,所有人都在释放生物的天性。
和阿诗娜短暂交手后,加雷斯听见后方伙伴的惨叫声,再看到眼前的黑袍蒙面人一副轻描淡写的态度,顿时怒火冲天,鼓足气势狂攻向阿诗娜,扈从们也从各个方向发动进攻。
“没意思,送你回归女神的怀抱好了。”阿诗娜感觉无聊,二阶斗气骑士虽说能掌握特殊技巧,但终究太弱了。
劲风烈烈,阿诗娜不退反进,快速出枪,将长枪刺出骇人的密度。
顿时枪茫如星河。
平时阿诗娜一直让龙种狼进行攻击,那是因为龙种狼擅于群伤,清理腐尸极快。作为神选,她个人的战斗力才是最强的。
“糟糕!”
加雷斯只感到眼前无数星芒闪烁,光怪陆离。等他反应过来这是枪芒时,只见一簇簇鲜血泼洒开来,仿佛悬挂在空中的红色幕布,迟迟不落。
“好快...这就是神的力量...”
扈从们不敢置信,齐刷刷落马死亡,鲜血泼洒一地。
加雷斯心如死灰地身中十余枪,浑身冰冷,轻飘飘的坠落下马,还没落地,就被龙种狼一口咬住,扯开甲胄,“咔嚓咔嚓”啃了,拥有斗气的人类,对它而言算是补品。
灰狗蜷缩在翻倒的马车里,他努力扒拉卷心菜,将它们盖在身上:“亲爱女神啊!这真的是太恐怖了,求求您别让他们发现我,我愿意献上一切。”
“噗嗤~”
最后一个商队护卫,倒在血泊中,整个商队没几个活口,只剩下穿着粗糙衣料的工人,还有几个侍女。
“住手。”
菲尔德骑马小踱过来,叫停了杀红眼的骑兵们。
骑兵们已经形象全无,原本闪亮的甲胄已经被污血染红,一个个浑身散发着渗人的杀伐煞气,像是恶魔。
见过血的士卒,和没见过血的完全是两种状态。
清点了战损后,劫掠骑兵有三人受伤,其中两人因为骑术不精摔下马,伤势较重,短时间内只能卧床。没人战死,毕竟个个都甲胄精良,一般武器很难破甲。
“难怪古代的时候,私藏甲胄才是死罪。”菲尔德心中暗想,随后冲众人点点头,“一个人头换一银币,你们做的很好。伤员接下来就好好休息,不用担心药物和食物的问题,我包了。”
之前抢咔山要塞的时候,获得了不少药剂。
“领主大人万岁!”众人听了十分感动。
接下来就是清点收获的时候。
“我是扶岚城男爵的经济顾问!别杀我!”
“闭嘴!”银爪狠狠瞪了库奇一眼,一手抓一个,库奇和他的儿子像是两条死狗,被连拖带拽,带到了菲尔德面前。
菲尔德也披着黑色罩袍,贵族的名誉大于天,要是被人看到自己劫掠,今后做生意会很困难。
“我们又见面了。”露出危险的笑容,菲尔德用平静的语气说道。
“是你!菲尔德!”当两人见到菲尔德的面孔时,表情直接僵在脸上,嘴巴张了又合,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来表达震惊。
“说说我弟弟的事,比如军事力量、防御部署以及神选者。”
库奇听出了菲尔德语气中的不善,惊恐地向后缩:“你想干什么?”
“他不是说要杀了我,以及我的挚爱吗?”菲尔德十指合拢,用不紧不慢的语气说着恐怖的话,“而我,是个喜欢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人。”
“你这个混蛋,他是你弟弟!你们都流淌着罗斯家族的血脉”库奇喊道。
“啪啪~”银爪狠狠地抽了他两巴掌,抽飞了三颗门牙,“放尊重一些。”
“好笑,只允许他杀我,不允许我杀他是吧?与我为敌之前,先要有被杀的觉悟。”菲尔德无所谓地摆摆手,“现在嘴硬也没事,我有的是手段撬开你们的嘴。”
“我说,我说!”兰斯喊道。
艾德里安拥有1名四阶骑士,12名三阶骑士,其余力量总计500人,战时可征召民兵3000人,十分强大。最重要的是,艾德里安拥有1名二阶神选,拥有“炎火灵蝶”称呼的艾莉森,还是个快速施法者,掌握一支超凡法师部队,战力惊人。
当然,艾德里安短时间内,只能掌握十分之一的力量,毕竟骑士们是效忠于老伯爵,艾德里安作为新来领主,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根本没法操控他们。
两人破罐子破摔,直接把机密全说了。
菲尔德点点头,弟弟的实力很强,现在是别想战胜他了,先回夜幕领种地要紧。
“我饶恕你们了。”菲尔德扭转战马,随后对银爪比了抹脖子的动作。
库奇父子连忙站起来,还没迈开步子跑,两人便被人踹倒,几把钢刀无情地砍下。
“我诅咒你下地狱!”两人尖叫着。
菲尔德耸耸肩:“我饶恕你们,又没说我手下饶恕你们,对了,别忘了把头砍了作为补刀。”
这一幕把灰狗等人看的目瞪口呆,高高在上的库奇佬爷,居然被凶神恶煞的士兵拖拽出去,把衣服抢了后,连捅了十数刀。
真该死,我究竟是哪根弦撘错了,才会想到离开枫叶城,灰狗绝望地尿了裤子,想回到一天前,狠狠甩自己两个大嘴巴。
然而想象中的屠刀没有落下,菲尔德骑在马上道:“你们被收编了,有技术的人站到右边,另外,灰狗是谁?”
几乎所有人都争先恐后站到右边,哪怕他们什么也不会。
“收编?技术?”
灰狗愣了一下,紧接着就是狂喜,这话的意思是不是自己不用死了?
“我就是灰狗,大人有何吩咐,我什么都愿意干。”
灰狗连忙跳出来,也不顾裤子上一大片的潮湿,跪在菲尔德面前。
“我是夜幕领的领主,听说你的木工很不错,只要你的工作表现令我满意,生活会比在枫叶城好很多。另外,你们也一样。”菲尔德指着剩下了七人,其中三个还是库奇的侍女,这老登的女仆居然比自己还多,死的不冤。
第42章 劫掠的收获,遇见教会
骑兵们已经开始整理战利品。
银爪打开一个精致的大木箱,整箱排列整齐的水晶瓶差点闪瞎他的双眼,他激动道:“大人,您真该看看这个,好多药剂。”
菲尔德快步上前,饶是见过大世面的他,也绷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这不是药剂,而是魔药,枫叶城特产的斗气魔药。”
“魔药?”阿诗娜见领主大人高兴,也展颜微笑,她拿起一瓶魔药放在眼前晃荡两下,瓶子里棕红色的液体来回晃荡,阿诗娜突然露出怀疑的表情,“这个不会是奇怪的东西吧?”
可不能让领主大人接触奇怪的东西,就像上次的邪恶植物那样,会把人变成大色狼。
“想要修炼斗气,就需要服用这个东西。”
就像刚才的加雷斯那样,想要成为超凡骑士,首先吃觉醒药剂,然后靠魔药修炼。而魔药的价格很高,一瓶魔药的价值往往在五十金币以上,就算是骑士,也很难承受得住。
这就导致,强者等级高,变得更富有,富有可以购买更多魔药吃,然后变得更强。
超凡者之间的差距,能被很快拉开。
不过魔药对神选者来说没啥用,最多当个补品,没事当饮料喝着玩。
对菲尔德个人也没用,他已经错过了觉醒斗气的年纪。
“去看看其他的货物。”菲尔德期待的搓搓手,简直和开盲盒一样过瘾。
经过半小时的打扫战场,菲尔德获得了两箱魔药,共计60瓶。现金327金币、二阶斗气骑士的护甲和装备、绸缎一车、治疗药水一箱,驮马12匹以及其他林林总总的东西,总计价值预计能有五千金币。
“都是一家人,他的就是我的。”菲尔德毫不客气地将整个商队都劫走,“果然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
随便将训练不久的骑兵拉出去劫掠一番,就抵得上冒大风险运来的绝版美酒。
至于弟弟什么反应,他根本不在乎。
整理一番后,众人回到城外驿站,泰特已经在此等候。
“我还以为您反悔了。”泰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尽管菲尔德在驿站留下的卫兵,不停地劝说他耐心,但他可是把房子都卖掉了,没见到男爵前他根本无法安静下来,泰特顶着古板的面孔,难得幽默了一回,“还以为可以贪墨一枚金币了。”
菲尔德哈哈一笑:“那你会错过一万枚。”
他的家人从驴车上下来,对着菲尔德行礼。一个系着头巾,长着兔牙的老妇人,显然是泰特的母亲,泰特的老婆很一般,甚至可以说是挺丑的,皮肤黝黑,两眼间的距离分得较开,左眼不认识右眼。不过泰特的女儿极为漂亮,皮肤雪白,穿着蓝色的长裙。
冲他们一一点头微笑后,菲尔德说道:“咱们去购买物资,等下购买的奴隶,直接交给你管理,我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泰特心里没底,但想到自己没有退路,当即大声道:“请交给我!领主大人!”
由于弟弟的“资助”,菲尔德省下了购买驱雾灯和净化药水的钱,因此,他直接买下了三百个奴隶,其中男人二百人,枫叶城不愿意战争,导致奴隶稀缺,买下的奴隶还多以老弱为主。
其余的货物,以最重要的粮食和饲料为主,保证能供领地吃三个月,另外还有牛五头,羊二十头,战马两匹,驼马二十五匹,贵族家具和服饰若干。
总共花费一千九百七十枚金币,大头都在牲畜上,这本就是个牲畜比人贵的时代。
另外,菲尔德还买了三只信鸽,会咕咕叫的那种。
值得庆幸的是,泰特展现了一定的管理能力,他将奴隶分成精壮男人和妇孺老人两批,背负不同的货物,极大提高的队伍的载货能力,使队伍没那么臃肿。
“看来这工资没白花。”菲尔德心中暗想。
众人当天出发,抵达高堡行省边境后,休整一晚。
第二天清晨,菲尔德从帐篷中出来,令他惊讶的是,教会的人也在。
一支圣甲骑士团,三十人规模,人人都散发着斗气波动。此外,还有二十个修女,穿着严谨朴素的修女长袍,可不是现代的那种开衩到胳膊的修女服,至少菲尔德只能看到他们的脸,甚至连耳朵都看不着。
奴隶们朝着他们跪拜,修女们则是不断布道传教。
和华国人印象中的,劝人向善、然后收香火钱的宗教不同,这个世界的教会不仅能收国王的税收,还能绝罚国王,对异教徒发动神罚军,并在富饶的南方内海地区,拥有三个行省组成的富饶国家。名义上,包括神圣狮鹫帝国在内,大大小小一共一百多个国家,官方信仰全是教会的圣光女神,圣光女神也被称为众神之母。
但具体是不是当妈的,没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