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点了点头,局促而恭顺地坐了下来。
雷文是真的有点好奇:
“你明明是一个贵族,怎么就亲自做起生意来了,不能交给管家打理?”
“伯爵大人,管家有管家的事做。”
“亲自经营,主要是因为我们这里实在是太穷了。”阿迪苦着脸道:
“丹妮丝夫人之前说,我们这里靠着沙漠,是说这里是旅人们最近的落脚点,经济应该不会差才对。”
“但这也分为两面。”
“虽然往来旅人很多都会在这里聚集,也的确带来了不少收益,但开销也不少。”
“伯爵大人你们过来,人多势众,可能并不了解沙漠里的沙盗有多猖獗。”
“为了防备他们,每年在防卫上花的钱,就要至少600枚金币,偶尔出了个有本事的头领,去请佣兵公会,就更要花钱了。”
丹妮丝点点头,问道:“那温泉呢,你们这里的温泉品质相当不错啊!”
“在西山普隆斯,最不缺的就是温泉。”阿迪叹息一声道:
“您也知道,温泉这种享受,要么是有钱人,要么是贵族,然而可选择的余地那么多,除了从东边赶过来的人,谁又会特意来我这种地方?”
雷文道:“商业上不发达,那农业呢?我看这里也不像沙漠那样贫瘠啊。”
说起这个,阿迪的脸色更垮了一截,沉默了一下,这才继续说了起来。
原来这边虽然不是沙漠,但土壤品质其实相当差,半沙半土,很多常见的作物,比如黑麦、大麦都没有什么收成,除了一些瓜果外,唯一能种的就是马铃薯。
水果难于储存、难于运输,只能做个调剂,在附近卖,赚不到钱。
而马铃薯虽然产量不差,足以温饱,但本身并不值钱,更加卖不出去。
喂牲口都不行。
虽然煮熟了后少量食用没有大碍,但要是大量用来喂猪、喂牛,这些牲口就会闹肚子,甚至会莫名死掉,因此只能作为添头、不能作为主食。
而且其不耐储存,哪怕是冬天放在地窖里,时间一长也是烂的烂、发芽的发芽。
收获之后最多半年,基本就会烂掉5成,因此要是遇到了水旱意外,还要从外面买粮。
雷文听着,则是眼前一亮:“你们这里,马铃薯的产量很高吗?”
阿迪随口答道:“不仅仅是我们这,往西去3个郡,主要作物都是它。”
“三个郡……”雷文手指在木桌上敲着:“这样,你帮我发一份请帖,就说我要大量收购马铃薯,让这些贵族过来,和我一同商议。”
“伯爵大人,您说的是真的?”阿迪一惊,看着雷文认真的眼神,忍不住搓了搓手,眼神变得无比热切:
“不用去问他们,今年我的领地,可以产出大约600万磅马铃薯,全都可以卖给您!”
“太少了。”雷文笑着道:
“去帮我送信吧,到时候不论买谁的,你的我也全收!”
“是,伯爵大人!”
能赚钱的工作,总是让人充满动力,阿迪这一次算是火力全开,甚至不惜用佣兵公会的渠道向各个贵族送信。
接到信的贵族都是半信半疑——要不是平时阿迪的形象还算正面,雷文又的确有名,他们根本就不会来。
即便来了,心中也抱着疑惑。
谁会闲着没事儿大批去买猪都不吃的马铃薯呢?
有人觉得,雷文伯爵是借着买马铃薯的名头,把大家聚集在一起,实际上是想弄个雪枫郡商会之类的机构。
还有人暗戳戳地表示,听说雷文伯爵在王都可没少受委屈,很可能是走到这里后,越想越不对,准备振臂一呼,带着大家一起反叛国王。
然而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雷文真的就只是来谈买马铃薯的。
会议持续了6天。
到场的一共41家贵族,作为一个整体,与雷文达成了收购协议,雷文将以0.37每磅的价格,不限量地收购未来5年这三郡之地的马铃薯产出。
而这些贵族也有互相担保的义务,无论哪一家运出的马铃薯有问题,那么接下来一年内的收购价就会降低1成,下不封底。
运输方面,人手由这3郡的人来出,但运费由雷文负责。
为了达成这个协议,雷文一口气留下了30万金币作为预付款,如果5年内花光,那么就继续注资下一笔。
这三郡之地的贵族们开心极了——谁能想到,平时这些吃不完只能烂在地里的垃圾,竟然也能卖得出去呢?
这下连丹妮丝都惊住了。
一开始,她以为雷文召集那么多人,是为了优中选优,买一批马铃薯回去作为粮食。
可雷文买得实在太多。
根据这些贵族封地的规模,丹妮丝预计,就算土地不用来全都种植马铃薯,之后雷文每年收购到手的马铃薯也不会低于3亿磅。
别说是格里菲斯家族现有的人口,就算养活整个雪枫郡都绰绰有余!
虽然知道雷文从来不会做没有意义的事,此前种种商业操作也早证明了雷文的眼光,但在离开前一晚,丹妮丝还是找到了雷文:
“你要这么多马铃薯,究竟想要做什么?”
“做薯片。”雷文明白地回答,看到丹妮丝还是不懂,便解释道:“就是把马铃薯洗干净、切成薄片,用油炸熟,然后再撒上一点盐……”
不说还好,一说出来,丹妮丝就更疑惑了:“这……有什么用?”
马铃薯可说是最低端的食物了,将珍贵的油用在它们身上实在浪费,更何况还要用盐巴。
从她掌握的知识来看,这么做只能够延长马铃薯的保存期限而已,成本却入不敷出——就近买黑麦,烤成干巴巴的黑面包,保存起来更简单。
丹妮丝问道:“难道诺德行省,又要闹蝗灾、闹粮荒?”
“这你不该问我,该去问安诺占卜。”雷文道。
“那你做这个‘薯片’的意义在哪里?”
“当然是赚钱咯——赚大钱!”
丹妮丝还是不能理解,但之后有的是她思考的时间。
谈判结束后,雷文便率队启程,带着一小批样品马铃薯出发。
下一站是北海行省。
过了北海,就是诺德了。
……
第397章 胜也当战,败也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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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进入茫泰恩行省到离开,用去了大约40天时间。
而横穿山普隆斯的过程,由于有买马铃薯这个小插曲,则花去了近60天。
前前后后加在一起,当雷文踏上北海行省的土地时,时间便来到了1202年8月初。
夏日行军,有时本来要比冬天还要难熬,但在北海行省,却能让人浑然忘了还身处夏季。
因为从这里开始,帝国的地势就开始整体抬升。
北海和其西南的莫利尼尔、南部的焦煤行省,共同组成了大陆上面积最大的一块高原——北海高原。
虽然阳光直射还是会让人受不了,但只要躲在马车里,或者偶尔路经林下,便能体会到一种凉爽惬意。
而北海也因为其地形平坦、草原丰茂,成为了帝国重要的蓄马地。
在帝国其他疆域,旅人赶路大多是靠双腿,最多是乘坐马车、牛车。
只有在北海,在独特的游牧风俗作用下,才能看到大量骑马的人。
无论男女。
这也让北海行省的女性,带有一种其他地方所不具备的野性美感,小麦色的肌肤更是健康活力的证明。
穿越北海行省的过程中,总能看到赶着牲畜群迁徙的牧民。
绵羊是白云,牦牛是乌云,马群便是奔腾的洪水。
当确认雷文一行不带有恶意后,晚上扎营时,就经常会有本地牧民就近扎营,寻求庇护的同时会交换些物资。
草原上,除了牲口什么都缺。
所以哪怕雄鹰军只是拿出些平时不用的杂物——麻布口袋、多余的盐巴、私自藏下的酒,都能换来不少好东西。
期间也会有不少孩子,缠着雄鹰军要他们讲故事、教他们一点剑术。
少女们则会顶着被篝火照映的通红脸颊,凑到心仪的士兵身边说说笑笑。
然后,便会带着人钻回自己的帐篷。
出来的人,往往第二天行军都会在马上晃晃悠悠。
“淫乱,太淫乱了!”书记官胡厦对此厉声痛批。
“呵,不过是没人看上你,你嫉妒罢了。”一旁的曼瑟妮悠然插了一刀。
胡厦郁闷得几乎要吐血,偏偏还反驳不得,因为本地女性的确不懂得欣赏“知识的美”,找曼瑟妮钻帐篷的人反而不少。
雷文在一旁看得有趣,他对这种风俗倒没什么偏见。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无论什么风俗,只要存在,就有它的道理。
只是雷文有点奇怪,曼瑟妮明明是女儿身,这钻了帐篷,是怎么让那些姑娘们恋恋不舍的?
队伍继续出发,很快就到了北海行省的标志性地点——北海湖。
只有站在它边上时,看着那一望无际的湖面,看着湛蓝湖水,看着湖边不断涌起的波涛,才能够理解,为什么它名字里还有个“海”字。
甚至本地人,就直接称呼其为“女神海”,传说中这是自然女神洗濯身体之地。
不过远看还好,近看的话就不是那么美妙了。
因为许多牧民在放牧时都会将牲口赶到湖边饮水,牲口这东西排泄可是不会看场合的……
再加上湖边被冲上来发烂、发臭的死鱼和水草,雷文总有一种恶意的揣测——
如果那位女神再一时兴起回来洗澡,会不会越洗越脏?
在北海湖边停了几天,补充了点物资,又带上了些本地特产的鱼干,雷文一行人继续出发,终于在九月中旬回到了诺德行省。
行过边界,虽然还没到家,但整个队伍的精神状态都有了清晰变化,几乎用眼睛看,就能看出松弛感来。
当天晚上,就有附近子爵邀请雷文前去赴宴。
雷文也没有推辞。
这一餐,可说是近两年多吃得最舒服的一顿了。
接下来,速度不免慢了许多,基本上每到一郡,当地贵族都会邀请雷文赴宴。
而雷文新晋伯爵,自然不能表现出倨傲、不近人情的姿态,所以基本上是来者不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