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落难王子,打钱 第48节

  爱莎很胖,它现在身长两米有余,又胖又壮,前肢粗壮有力,膀子上的肌肉在皮肤下面隐隐若现,屁股浑圆结实,后背微微弓起来,后背还有一个小马鞍。

  米娅拍打一下自己屁股上的草屑,就踩着猪肚子上的脚踏,翻身坐了上去,用脚后跟踢一下猪肚子,手指前方围在军营门前的人群。

  “走,爱莎,我们去看看。”

  爱莎也看到了聚集起来的人群,它顿时来了兴趣,在它的印象中,人类聚集起来的时候,大多数情况都是因为那里有吃的。

  所以,爱莎很兴奋的撒开四个蹄子,纵步狂奔,冲向军营。

  城里的孩子应该没有机会亲眼目睹猪的奔跑,想起猪,总会想到猪慢吞吞走路的画面,进而认为猪是一种笨拙的生物。

  但是,这样的印象本质上并不全面,当有需要的时候,猪也能跑起来,并且吨位越大的猪,冲刺起来的时候,就越能爆发出让人瞠目结舌的速度。

  猪突猛进,这个词语足以说明一切。

  挡在爱莎面前的灌木,水沟,都被爱莎完全无视,把头埋低就撞过去,它只走直线,不屑于绕路。

  只花了一分钟的时间,爱莎就把米娅送到了军营门前,人群的外面。

  当爱莎停下来时,米娅拍打着身上的泥土、草屑,还有树枝,翻身从猪背上跳下来。

  骑猪绝对不比骑马轻松,甚至可以说更加难骑,但是米娅已经习惯了,而爱莎在奔跑的时候,也很注意背后的起伏,尽可能的不把前者给抛飞出去。

  尽管如此,颠簸还是免不了的,另外骑手更加需要注意迎面飞来的杂物。

  亦如现在。

  初步整理一下自己的仪容后,米娅就学着爱莎,迈开四方步走向人群,不需要挤进去,只是在外面看着、听着,她就明白了这里正在发生什么事。

  一个留着长头发的男人在人群中大声的呐喊着,他面红耳赤,手舞足蹈,张开的大嘴喷吐出大量的唾沫。

  “为什么不让我参加啊,我这么强壮!!!”

  这个男人用尽全身力气叫喊着,叫声凄厉,鼻涕和口水都从他的脸上流淌出来,肮脏且狼狈,以至于附近的人们都尽可能的挤出了一小块地方给他。

  然而,面对这个男人的泼洒打滚,坐在军营大门边上的书桌后面的书记官却面不改色,既没有动摇,更不同情前者。

  “988,你的工分是158点,劳动中队长,小队长,以及妇女劳动委员,总共三方给你的劳动评价都是中下。

  这证明了你在日常的劳作中习惯性偷懒,并未能及时的完成劳作指标。

  现在民兵大队所需要征召的运粮队员,最少需要两百工分,三方评价有两方是中等以上,而你两个条件皆不达标。”

  书记官有理有据的反驳,让这个懒汉哑口无言,但是就这样想让他灰溜溜的离开,这也是不可能的。

  当运粮队员的报酬就在边上写着呢。

  走一趟,每个人可获得一袋十斤装的精加工大米和十斤精细面粉,如果发生战斗,需要运粮队员参与,只要有所斩获,杀死一个敌人,便能获得十枚银元,如不幸战死,则可获得五十银元津贴。

  如战斗中表现出色,杀死两个敌人以上,即可转成民兵。(备注,护粮民兵也有奖励,并且更加丰厚)

  先不提后面的银元和民兵土地的好处,就说大米,这对于比奇镇本地人来说,这可真是一个稀罕物。

  克里斯来到这里后,他就将本来的大米主粮变成了杂粮和面粉,原因无它,米贵,即便是碎米,大量批发的前提下,也要一斤一块三左右。

  而本地的主粮种植,也是种植小麦、大麦、黑麦、燕麦和荞麦,其中小麦还属于精粮,需要人细心的照顾和好天候,以及肥沃的土地才能有一个好收成。

  因此,比奇镇人基本上这一辈子都是吃大麦、黑麦制成的麦粥、面包。

  不同于生产力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在巴格尼亚这个还以手工业为主要生产力的国家内,初加工,甚至没有进行脱壳加工,就煮粥的大麦和黑麦其实真的不好吃。

  喇嗓子,这是它们难吃的其中一个特点。

  想要大麦和黑麦,以及小麦变得好吃,就必须要经过一次粗磨,一次精磨,然后三次以上的过筛加工,才能得到精细的麦粉。

  除了工业时代,手工时代的平民百姓,甚至是小贵族都不太能吃得起这样的精良。

  更不要提需要大量的水和农民精心照顾,良好天候,以及肥沃土地才能有所收成的水稻大米了。

  比奇镇只是听说过,却基本上没有机会吃过大米。

  直到克里斯来了,比奇镇的乡巴佬们才有机会品尝了几次碎米粥的滋味。

  所以,比奇镇民兵在比奇镇所有人眼中,绝对是一个香饽饽的职位,不仅是因为那二十亩的民兵田,因为当了民兵,每天都能有机会吃上最少一顿干大米饭配两块大肥肉片子。

  如果没能吃上大米饭,民兵们也不可惜,因为他们会有机会吃上中筋面粉制成的馒头。

  不夸张的说,在民兵们看来,现代人觉得干巴巴的馒头在他们嘴里,都是甜的,不用就什么配菜,他们干吃都能吃上一大碗。

  现在当运粮队员,走一趟山路就能得到十斤大米和十斤的面粉,在比奇镇的乡巴佬看来,这简直太值了。

  如果不是运粮队的工作,平日里他们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吃上精粮。

  可能会有人难以理解,然而在战争饥荒年代,这二十斤精粮,足够让好几个人送命。

  鸟为食死,而人何尝不是呢。

  在运粮队的待遇写出来后,比奇镇的大部分人都踊跃报名,他们并不担心克里斯王子会欺骗他们,吃了王子一个月的粮食,已经足以证明王子殿下的信用很坚挺。

  他说,他回到巴格尼亚就是为了不让人饿死,现在被王子统治的比奇镇,就没有人饿死,即便是偷懒不干活的懒汉都能每天混到三顿粥喝。

  这是最难完成的承诺,而克里斯王子到目前来说都做得很好,即便是最挑剔的人也不能违心说这样做不好……他敢说,就有喝王子殿下杂粮粥的人揍他。

  民兵们踊跃报名,他们渴望的跟着克里斯王子参加战争。

  死亡很可怕,但是贫穷更加的可怕。

  比起饿死在床上、路边,在战场上被枪打死,被箭射死,反而是一种仁慈的解脱。

  从小到大都在挨饿的比奇镇人,不仅相信克里斯王子缺粮,所以要对外打仗的流言,并且非常坚定的支持着他的行为。

  农民们都有着一个朴实的观念……外出打仗死了,总好过和妻儿老小一起饿死在家里强。

  民兵们,镇民们都确信,他们为克里斯王子打仗死在战场上的话,后者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家人饿死在家里的。

  没能被选上的懒汉还在撒泼,但是当书记官冷漠的说出下一个的时候,他就被众人七手八脚的给抬起来,然后丢出了人群。

  “扑通”一声,这个懒汉恰好掉在米娅面前,当他跪在地上,用力捶地,发出不甘的哭嚎声时,便吵到了爱莎。

  于是这头大白猪后退了两步后,往前猛冲,一鼻子撞在懒汉的脸上。

  一下子,这头懒汉就仰头飞了起来半米,当他再次摔倒在地时,他已经鼻喷鲜血,没了动静。

  米娅知道,这个懒汉没事,他只是晕厥了,爱莎是鼻下留情了。

  既然没死,那就代表没事。

  于是,米娅就施施然的,绕过了躺在地上懒汉,向着军营的另一个出口跑去。

  这里报名参加护粮队的人都将正大门给堵死了,即便是骑着爱莎都绝无可能冲得进去。

  所以,米娅需要另寻出路。

  为什么要执着进去?

  因为米娅也要去打仗,她要帮好看的人,并且她认为自己帮得上忙……这是爱莎说的,它说,米娅很有战争的天赋。

第70章 战争的准备(二)

  “绝无可能,糖是重要的战略物资,我没有多余的糖给你拿去交易,我能给你的,只有精细的雪盐和一些好看的陶瓷餐具,还有干燥的茶叶。

  其他多余的货物,我都不会给,现在军队即将出征,小伙子们需要糖。”

  在军营内部的中央广场边缘,克里斯如此不耐烦的对着边上的艾萨克说道。

  后者从昨天晚上回来,就一直缠着他,直到今天中午,艾萨克还是找到机会就会和克里斯提糖的事情。

  克里斯很忙,他现在最重要的工作主要有两项。

  第一,委托新建没多久的黑火药手工作坊,向里面的火药工人下达新的指令,让他们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加急制造黑火药。

  第二,征召民兵和运粮队的农夫,民兵已经集结起来,挑选出最勇敢的一百人不是什么难事,民兵队长们很清楚他们下属的底细。

  难题在于要怎么组织运粮队农夫,让他们有序不乱的将粮食运往前线。

  关于这份工作,康妮站了出来,为克里斯分担了部分压力,但是里面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他亲力亲为才行。

  没办法,康妮也是一个文盲,克里斯不提前为其准备好她能听得懂,并且还能执行下去的规章制度,这运粮队恐怕还得多生事端。

  现在克里斯麾下除了玩家之外,都没个文化人,以至于很多事情他都得自己干,干得他都烦躁了,开始思考着要不要将这些文职工作发出去,让一些可能有兴趣的玩家来接任。

  就是克里斯的设想有点难,没有想出万全之策,挑选出可靠的人之前,他还真不敢随随便便的放手让玩家参与文书工作。

  就连夜校的总负责人,也是克里斯千挑万选,做过背景调查后,才敢放心大胆的让前者上任。

  “一点点,给我一百斤就够了!”

  艾萨克哀求着。

  “你是不知道啊,当我带着货物找到波波利后,他看到糖的时候,眼睛瞪得和铜铃一样大,嘴巴张大到我都能看到小喉咙的地步。

  在后面,他更是对我说,只要后面还有糖,我要什么都可以,要火炮都没问题。”

  “他这样说?”

  克里斯挑了挑眉头。

  “埃尔行省的波西米亚帝国军也要打仗了?打谁,打巴格尼亚,还是和雷泰利亚打?”

  “糖,克里斯殿下,我不管他们要打谁,有糖的话,我可以弄来更多的硝石、黄金,以及粮食。”

  “没有,真的没有了。”

  克里斯叹着气,不是他不乐意把糖给艾萨克,而是这东西就是战略品,他在购物平台上有钱也没办法无限制的购买。

  说白了,糖能制造炸药,能当药物,当士兵士气低落时,发放甜的食物,更是能直接有效的让他们振奋起来,是一种在军事和民用上万能的物资。

  克里斯脑子缺了,才会在这个重要时刻将糖卖给波西米亚帝国,其次这东西拿多了,谁也说不定波波利会不会眼红,糖的珍贵性在战争事情超乎想象,可以持续供应的话,别人知道了肯定有点想法,所以别冒险。

  万一黑火药用完了,克里斯还能用自己现在囤积的白糖制造出应急的高性能火药,不管是作为火器的发射药,还是将其制作成手榴弹,都能在战场上大发光彩。

  看到克里斯再一次态度坚决的拒绝,艾克斯叹了一口气。

  “算了,不提这个了,你现在还有精力吗?我这边马上就要打仗了,我需要你的帮忙。”

  “你要打谁?”

  “不确定。”

  克里斯说道。

  “我现在唯一的战略目标,就是把堵在家门口的要塞给拿下,只有拿下它,比奇镇和附近的山区,才能真的成为安全的大后方。

  至于更远的战略目标,等拿下要塞,我才能有机会和时间去了解外面的局势,然后慢慢制定。”

  “你要我帮你什么。”

  克里斯闻言,便拉着艾萨克的手,两人一起向前走了几步,然后前者指向广场上穿着绿色衣服,正在教官的叫骂中乱糟糟的,乱成一团始终没能排列出整齐队列的百来号人马。

  艾萨克只需要一看这些穿着绿色军装的年轻小伙子、大叔们,就知道他们前段时间还是乡巴佬,其军容连比奇镇民兵都比不过。

  即便穿上了统一的制服,他们聚在一起的时候,还是歪歪扭扭的,一旦教官不注意,就左顾右盼、私下聊天,和同村的邻居说着家长里短,浑然没有一点职业士兵的气势。

  这些人并非是比奇镇人,而是克里斯从附近三个猎人村召集起来的猎人们。

  克里斯给这百来名猎人配置了铁头盔,绿军装、雨衣,相对轻便耐用的解放鞋,以及一个镇上妇女们手工缝制的麻布背包。

  背包坚固又耐用,内部还有防水隔层,可以有效防止雨水的浸入,尽可能保证黑火药不会被打湿。

  其他类似于水壶、武装带,生火石之类的零碎,也基本上配齐了,克里斯是参照现代驴友的装备表来配置的,足够这些猎人们玩野外求生。

  武器方面,克里斯为猎人挑选了轻型燧发枪,不配刺刀的前提下,一米三长,重五斤,12毫米口径,有效射程一百米左右,具体多远还得他们自己去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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