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骨龙王冠 第97节

  她犹豫了一下:“愿旧日的神明依旧垂眸于您。”

  “也愿七位一体的神明指引你的方向,孩子。”斯坦顿长老同样用七神的神名回应了公主。

  月光从神眼湖上再度垂眸赫伦堡。

  奢侈的房间里,戴蒙在昆廷的华盖大床上呼呼大睡,昆廷坐在书桌前,点燃烛火,翻开了账册。

  是时候清点一下这段时间的收获了。

? 第137章:另一场丰收

  账册很厚,昆廷敢打赌,若是戴蒙看到这本账册,他的哀嚎一定会让小罗柏捂紧耳朵,躲到霍耿的卧室里藏起来。当然,那孩子是躲不过去的,因为戴蒙一定会立刻冲出房间,去找最好的助眠药剂,以让自己尽快脱离苦海。

  说到小罗柏,那孩子在射箭比赛上赢了一千金龙,当然,这笔钱不在孩子手上,现在正被昆廷以“为小家伙积攒成为骑士,乃至于领主的本钱”的理由积攒起来。

  小家伙对此倒是无所谓,他没什么用钱的地方,无论衣食住行,都有昆廷一手操办。

  若是一年前,这笔钱能让科何里斯家族欣喜若狂。

  昆廷翻开账册,斯汶学士已经做好了书签、目录和索引,让昆廷能立刻翻到从比武大会的消息传出去,正式召开,到中断、延续,再到今天的所有收入与支出,甚至还有这段时间的全部犯罪记录,以及丹尼斯的收获。

  可是现在……昆廷笑着摇了摇头。真的是由简入奢易啊。

  单靠斯汶学士一人,自然是没办法完成这么厚的一摞记录的,这个时候,赫伦堡的孤儿们,还有林克就派上了用场,年轻的还俗修士与已经初步掌握文法、算数的男孩们一起将这些资料整理起来。

  有赖于昆廷教给他们的分类技巧,这些孩子很快就精通此道。

  “唉……只能说比武大会这种东西既是吞金兽,也是摇钱树。”只翻开第一页,就让昆廷忍不住心中发麻。

  招待各地领主的酒肉、雇佣吟游诗人、歌手、戏班、整备盔甲、马匹,修建场地……等等林林总总上百项支出看得昆廷眼花缭乱。

  不过这些都在昆廷的意料之中,毕竟,赫伦堡已经有几十年没有举办过大规模的比武大会了,这次的场地还可以留着,省却下次操办比武大会这种盛典的资金。

  而赫伦堡城镇方兴未艾的工匠工会兴高采烈地承包了大半工程,加尔温·钱伯斯爵士主导的纺织工会则承办了大部分的布匹支出,反而刺激了赫伦堡城镇的发展。

  最大的两项支出是治安费用和比武大会的奖金,幸运的是,骑枪比武、射箭比武和团体混战的冠军都是自己人,所以奖金这一项……严格意义上说没有支出。

  “治安费用……雇佣了三百名猎人,一百名带甲步兵以及等量的无甲步兵,五十个骑手。除此之外,还有采购猎犬的费用……唉?”

  昆廷注意到了这个数字,为了追捕犯人,丹尼斯买了十条猎犬,不过,真的追捕罪犯的时候,这些猎犬反而没有绿人猎手驯养的野兽实用。

  “绿人还是太少了啊。”昆廷感叹道,虽然不是每一个绿人都是易形者,但他们确实大部分与野兽为友,他们驯养的那些大家伙或者小家伙,正面战场或许无用,但在特殊的战场上,往往会取得格外出色的战果。

  “嗯,之后可以让贝尼狄克他们训练一下孩子们。”昆廷拿起羽毛笔,蘸满了墨水,在账本上写写画画。

  “雇佣骑士,还有外来人口踩踏麦田,这个确实很难规避。”

  昆廷用羽毛笔叩了叩脑门,无论在哪儿,无论律法多么严苛,只要涉及这种大规模的人员往来,这种悲剧几乎不可避免。

  不过大部分都予以了赔偿,只有一部分由赫伦堡的金库承担,这让昆廷又赢得了一笔声望。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雇佣骑士希望为赫伦堡效力,塞巴斯蒂安·穆德爵士考核过后,留下了三十位骑士,将他们暂时编入了赫伦堡的誓言骑士之列。

  这些家伙的安家费也是一笔支出,不过,他们的梦想是拥有一座磨坊,或者一个小村庄,不出意外的话,那些或初出茅庐,稚嫩无比,或饱经风霜,只求一夕安稳的骑士,都会选择被耀眼的未来喂饱,而不会狮子大开口索要一笔巨款。

  当然,敢于索要一笔巨款的人也不会被接纳。

  “还有哈罗威伯爵的小镇到赫伦堡城镇的这条道路……”

  昆廷看到了关于从北方南下的记录,如果能从哈罗威伯爵的小镇开辟一条运河,让它联通三叉戟河和神眼湖,会极大便利赫伦堡的南北交通。不过,现在的神眼湖大领地还在全力恢复生产,等到农夫们将三圃制运转成熟,粮食储备溢出,就可以解放出不少劳动力来修建那条运河了。

  总地来说,这场比武大会的支出虽然在条目上看得让人头皮发麻,但昆廷心算下来,并没有达到一个恐怖的数字。

  向后翻了大概几十页,昆廷看到了比武大会的收入。

  “所以我才说比武大会也是摇钱树……”昆廷按下心中的激动,一页页地翻看这场比武大会的收入。比武大会的支出林林总总,收入同样密密麻麻。

  贵族们需要城堡用酒肉招待,但跟随贵族而来的人们不用,他们会从本地的商贩手里采购面包、香肠、鸡蛋、蔬菜和肉,会住进赫伦堡城镇的旅馆,会在酒馆狂饮,会在妓院渡过春宵一梦。

  恰好,赫伦堡对本地人的税没那么严苛繁重,在斯汶学士重新制定税法后,甚至放在七国,都算得上是轻徭薄赋的,但对外来者还是多出了不少税种。

  光是这段时间从外来者手中收来的银子和抽的税就填平了支出的三分之二,更何况还有这些外来者来了又离开留下的漫长效应。

  他们留在赫伦堡城镇百姓手中的银子,要比流入赫伦堡金库的银子多得多。

  可惜,等到赫伦堡培养出熟练的专业税吏,可能能收到的钱会更多,但现在……将就一下也行。

  除了人口大量涌入带来的收入之外,还有自己击落骑士们赎买装备的费用……哦,那是小钱,昆廷掠过了那一页。

  后面的几页才是一般比武大会的重点收入。

  巴特威伯爵开的赌盘的收入。

  昆廷的手指轻轻滑动,可惜,他在七子审判上的表现过于亮眼,以至于他的赔率有点……惨不忍睹,导致根本没赚多少钱。

  这让昆廷有些哭笑不得。

  “难道说以后我下场要谨慎了?”昆廷合上账本,抬头看向房间的天花板,不知道自己应该骄傲,还是头疼。

  咚。

  “嗯?”昆廷的耳朵微动,他捕捉到了窗户上的响动。

  咚。

  又是一声,好像是什么东西啄击窗户的声音。

  咚。

  第三声紧随其后,似乎那个正在撞击窗户的东西增加了力道,让声音更响了一些,昆廷站起身,先看向了戴蒙。

  戴蒙正在华盖大床上呼呼大睡,入睡时的梦话已经全然退却,只剩下了少年王子均匀的呼噜声。

  昆廷辨认着声音从哪扇窗户上传来,他赤着脚,穿越地毯。

  咚咚咚!

  剩下的几声有些急促,就像是那个敲击窗户的东西有些急不可耐了一样,昆廷分辨出了声音来自何方,轻轻推开窗户。

  “哈——”

  月光照耀在阳炎璀璨的金色身躯上,就像流水在黄金上流淌一般,华美无双,不过,金色幼龙很明显没有它的外表看起来的那么温和,它看到昆廷的第一时间就猛地扇了几下翅膀,嘶声哈气,就像一只被激怒的大狗一样。

  “你这家伙。”昆廷看出了阳炎的疲倦和急不可耐。

  看来是焚王塔的龙巢出了些事情。昆廷立刻做出了判断。

  “回去吧,我很快就来。”

  昆廷压着喉咙,发出嘶哑的吼声,阳炎这才转身飞回了高塔。

  金色的小龙绕过月歌塔的红色玻璃,穿越长桥,从焚王塔巨大的创口飞了进去。

  它刚刚飞进塔里,最下层的月冕就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嗬嗬”声,紧随其后的是翡翠的嘶吼和科拉克休的嘤咛。

  阳炎回以一声弱弱的,但并不怯懦的“哈”。

  然后大力扇动翅膀,回到了塔顶自己的巢穴,路过科拉克休的临时龙巢的时候,猩红色的巨龙还扬起长颈,对着阳炎“嘤——”了一嗓子。

  阳炎没有理会科拉克休,飞回自己的小巢穴,立刻缩成一团,用龙翼遮住身子,一副无论外面发生什么,它都不会有任何动作的模样。

  昆廷穿着丝绸睡衣,换上长筒靴,提着灯行走在月歌塔巨大的楼梯上,霍耿看到了独自外出的昆廷,立刻揣起匕首,从昆廷手中接过灯,默默地跟在昆廷身边。

  一主一仆走了好一会儿,才走到长桥上。

  神眼湖的风吹过长桥,吹的马灯不停地摇晃着,霍耿伸手控制住马灯,仅仅跟在昆廷身边,让灯火不至于离开昆廷的视野。

  一进入焚王塔,月冕立刻喷出苍银色的龙焰,为昆廷照亮了整座高塔。

  “嘤——”科拉克休立刻扬起龙翼,遮住了眼睛。

  昆廷顺着残破的楼梯走了下去,月冕立刻凑了上来,不过,苍银巨兽没有像平常一样与昆廷贴贴,而是低吼着示意昆廷看向那处隆起的龙粪堆。

  翡翠趴在一旁,尾巴不住地四处扫动着。

  “龙蛋……”

  昆廷立刻意识到了龙粪堆里的是什么东西。

? 第138章:塞外诸王的号角

  “这里没有野人的踪迹。”

  双手紧紧勒住束缚住肥硕黑马的缰绳,黑衣、黑甲、黑手套的游骑兵山姆抱怨道:

  “大人,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我们必须尽快和阿斯托长官汇合,一起抓住‘骨王’和‘百兽之王’的尾巴。”

  他有些不安地环顾着这片暮色昏瞑的黑森林,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的巨树沙沙地尽情舒展,犹如狰狞活物。即便盛夏已经持续了数年之久,但在长城以北,即便是夏天最酷热的时候,这里依然飘洒着雪花。

  积雪似乎永远都不会融化,去年如此,今年亦是如此,唯一的不同是。上次巡逻的时候,这里的积雪能让最好的长毛马举步维艰,但现在,积雪浅浅,只是没过马蹄,山姆发誓,他甚至看到了生长在古树之间的青苔,还有一团团的蘑菇。

  青苔……我们就像青苔一样,渺小可怜,微不足道。

  尽管在守卫长城的黑衫军服役已经三十年,但每次深入这座宛如一头可以吞噬一切生命的黑色荒原的时候,山姆总会忍不住心怀敬畏,浑身颤抖。即便他早已是守夜人汉子中最出色的那批游骑兵,上百次巡逻的经历让他即便在北方那些野人的村落里也有赫赫威名。

  不过,这次巡逻却让老山姆有些毛骨悚然,按照经验,野人南下的时机要么时在冬天刚起,要么是在凛冬将尽,但更多的时候,是在这样的盛夏持续数年之后。

  为了防范野人,白发苍苍的罗索·伯莱利总司令派出游骑兵,不断侦察那些榜上有名的塞外领主的动向,就以山姆知道的,最近这些年崛起的塞外领主就包括但不限于:

  用敌人的骸骨为自己编织盔甲的“骨王”、驯养野兽,啸聚深林的“百兽之王”、背叛的游骑兵“渡鸦王”、自我加冕,正在攻城略地的“塞外之王”、狂野的女猎手‘血新娘’、瑟恩人那位年富力强,雄心勃勃的马格拿、冰河氏族和鬼影氏族的食人魔、硬足民的大酋长,还有海象民……

  至少十几个野人首领自命为塞外之王,谋求着统一长城以北的大片土地。

  “老猎人也会被几个僭越称王的野人吓破胆?哈,那些家伙在南方连个有产骑士都算不上,手下几十上百号人就敢自称国王?笑话。山姆大叔,你这样回去之后可是会被兄弟们嘲笑的哦。”

  说话的是个年轻小子,若是其他贵族家的小子说出这些话,山姆虽然不会当众发作,但等回到黑貂厅的饭堂,他一定会用酒精和笑话让那家伙在黑衣兄弟中身败名裂。

  只有这个男孩才能让老山姆容忍他的胆大无知。

  山姆知道那男孩的姓名。

  奥勃特·卡斯威。

  年轻的爵士出身南方的贵族世家,据说他的家族和山姆熟知的佛雷家族一样,管理着一座重要的桥梁,虽然没有佛雷家族富裕,也没有那些古老的家族显赫。

  但贵族就是贵族。小爵士年方十七,在卡斯威家族中排行老三,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没有老大的天赋权利,也没有老二、老四那样会讨人喜欢,所以他选择成为一名守夜人汉子。

  山姆还记得男孩第一天来到长城的时候,他穿着漂亮的丝绸黑衣,精致的黑色锁甲和一把寒光凛凛的长剑,还有三匹健壮的黑马,以及他亲爱的父亲卡斯威大人捐赠给守夜人的大笔物资。

  男孩信心满满,男孩踌躇满志,但男孩的第一个敌人是北方的苦寒,稚嫩的南方青草根本无力抵挡长城的风雪,他到长城的第一天就被寒冷击垮了,但躺在病床上的男孩还是执拗地把药水和热汤让给了刚刚巡逻回来的山姆。

  男孩的第一次巡逻,也险些因为他对一个女野人露出的善意而招来杀身之祸,不过,经历了三次巡逻之后,男孩也渐渐长成了一个熟练的游骑兵。

  一个满身贵族气的公子哥,但也是个好人,一个蠢蛋。

  山姆如此评价自己的这位长官。可惜,这样的孩子越来越少了,五六十年前来到长城的那批好汉子要么在那场内乱中丧生,要么已经凋零殆尽。三十多年前来到长城的那批好汉子也已经不再强壮年轻。

  这些年愿意来到长城服役的贵族子弟和清白平民越来越少了。山姆时常感叹会不会有一天,当长城再也无法吸引南方的公子哥和像自己这样,要为家人省下一口粮食的小伙子时,长城会不会变成小偷、强盗、娈童的垃圾场。

  不过长城的冬天和野人的獠牙会让人脱胎换骨的。

  “不,大人,首先,伯莱利给了阿斯托长官三十个游骑兵汉子……三十把剑是无法消灭野人的。”山姆耐心地解释道:“侦察敌情,确认踪迹,找到野人留下的脚印和营地,我们是渡鸦,而不是狼群。守夜人没办法一边守卫长城,一边清剿野人,而且史塔克大人正在南方参与比武大会,他们至少要一个月才能返回临冬城,在这段时间,我们尽量不要与塞外爆发冲突。”

  “知道了……”

  果然如山姆所料,男孩虽然仍有贵族的傲气,但几次巡逻,已经让奥勃特少爷开始信赖自己这位年长的队友。

  “说到比武大会,山姆,你知不知道比武大会有多好玩?我还记得小时候,我老爹为了庆祝我大哥被金树城的罗宛大人册封为骑士,你知道金树城的罗宛大人吧,那么荣耀的事情,我老爹自然应该大办特办,所以他就召开了比武大会……”

  卡斯威少爷兴致勃勃地向山姆介绍着他还是个玩木剑的孩子时,他在卡斯威老爷召开的比武大会上偷骑哥哥的战马,结果被父亲抓住抽了一顿鞭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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