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人遭到第一波降智打击。
管大傻子好久没杀得这么痛快,这是第一次林峰允许他肆意杀戮,释放出了这头被关进笼子很久的嗜血猛兽。
管亥的武力值高达88点,历史上若不是遇到了关二爷,本来可以仗着一身武力展现出一番作为,甚为可惜。
现如今林峰将管亥做为冲锋的箭头,那叫一个所向披靡。
宽一尺长近三尺的合扇板门大刀舞动如飞,一刀下去人马俱碎,残肢与断首四下齐飞!
如同烧刀的菜刀切入黄油一般,轻而易举地撕裂了鲜卑人匆忙组织起来的防线,迅猛地向纵深处杀去。
林峰坐镇中军,任由战马跟随着大部队不断前行,眼睛却不断地在鲜卑人部落里到处查找。
他坚信贾诩还留在鲜卑部落
中没有离开,这一次是擒获贾诩最好的机会。
事实上,林峰身边已经不缺少顶级谋士,之所以迫不及待地想将贾诩掌控到手中,实在是有些担心这位大名鼎鼎的毒士先生又给他带来什么麻烦。
“报,左前锋方向发现有一支汉人打扮的骑士迅速逃离了鲜卑营地。”
有乌丸骑士飞马来向林峰报告。
在进攻之前,林峰已经下令,命令全军注意鲜卑营地之中身着汉家服饰的人物,一旦有所发现必须第一时间向他报告。
听到报告,林峰的眼睛亮了起来,抬腿从鸟翅环得胜勾上摘下大斧,双手握住斧柄横架在马鞍桥上,催马向乌丸骑士报告的方向冲去。
同时口中吩咐道:“你来头前带路,若能抓到这批人,某在蹋顿面前给你请功。”
报信的乌丸骑士乐得鼻涕泡都冒出来了。
这功劳算是白捡的。
当时他们队中许多人都看到了那支汉人队伍,但没有人往心里去。
只有他多长了一个心眼儿,猛然间想起开战之前林峰曾经说过话,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中军送信,没想到还真捞到一场富贵。
马上这位持斧的汉家将军,听说是连大单于蹋顿都要平等对待的大人物,有他在单于面前保举,荣华富贵那还不是唾手可得,以后咱也住大帐篷,娶俩老婆,每天让她们给咱炖羊脊骨,啃一块骨头喝一口酒,那日子还不是美滋滋。
林峰可不知道马前狂奔的这位乌丸骑士的内心畅想,他现在的注意力早已不在身边这些乌丸骑士身上。
鲜卑人那边有廖化、褚燕等人在,不怕敌人能翻了天。
赢是肯定的,顶天也就是个战果大小的问题。
而林峰这边,只要贾诩同学出现在林峰面前,那他就像齐大天圣孙猴子一样,别想着再逃出如来佛的五指山。
除非贾诩身边跟着华雄之流的猛将随身保护。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就凭贾诩现在在西凉集团中的地位,董卓凭什么派出身边第一高手保护一个他根本看不上眼的普通谋士呢?
正在发散着思维胡思乱想之际,林峰的眼神一凝,瞳孔倏然收缩。
前边不远处,一片纷乱的鲜卑车马人流之中,有十几名异常显眼的存在。
他们尽皆身为汉人打扮,在一群骑士之中,簇拥着一位身穿月白缎文士衫的中年文人。
没跑了,那个文士必然就是贾诩。
林峰大喜之下,双脚一点飞虎蹬,膝盖一夹铁关梁,跨下的战马稀溜溜一声长嘶,发疯了似的向前飞奔而去。
身形稳稳地端坐于奔马
之上,林峰单手持斧,另一只手点指着前方的贾诩高声断喝:“呔,前方可是贾翊贾文和?某家平原林峰在此,你还不快快下马受降,更待何时?”
马背上愁眉苦脸的文士正是西凉毒士贾诩贾文和。
他在乌丸人刚刚发动进攻的同时,便已经带着随身的护卫逃出了鲜卑大营,甚至没来得及向鲜卑单于辞行。
因为贾诩很清楚,鲜卑诸部的实力加在一起,兵力比乌丸人顶多强上一倍。
若是单独一支鲜卑部落,根本不可能是乌丸人的对手。
他说服西部鲜卑派遣使者前往乌丸,用意便是借乌丸的内乱将水搅得更混,若是蹋顿与楼班二人斗得两败俱伤,各自实力大减,则更有利于鲜卑族的整合统一。
只是贾诩千算万算,却怎么也不可能算到,林峰会莫名其妙跑到弹汗山。
蹋顿得林峰之助,用最小的代价最短的时间结束了乌丸内乱。
消息还未传回西部鲜卑,林峰便向蹋顿借了一支铁骑,闪电般地袭击了鲜卑大营。
是以贾诩发觉乌丸人居然可以反攻鲜卑,立时便知道事情出现了无法预料的变化,西部鲜卑要倒霉。
所以才会不顾一切地率人逃离了鲜卑大营,试图返回西凉。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大草原上看起来一望无际,可以令人随意纵马驰骋。
实际并不是如此,胡乱奔跑只会让人迷失在大草原深处,再也不找到离开的道路。
有经验的牧民都知道,如何在看起来一模一样的草原上寻找到可以行走的道路。
贾诩身边就随身带着一位熟识草原的向导,可这个倒霉孩子倒霉就倒霉到他熟识草原这一条上了。
向导可以熟练地与鲜卑、乌丸、匈奴、羌等诸族牧民交流,是以平时他并未与贾诩住在一起,而是充分发扬了深入群众的工作态度,与鲜卑牧民同吃同睡。
贾诩逃走的有些匆忙,离开鲜卑大营之后才发现,向导没有跟上来。
这可怎么办?
在草原上盲目地四下乱窜,简直就是找死的代名词。
于是贾诩不得不等待出逃的牧民追上他,然后躲藏在牧民中间,一起向安全地地方逃去。
正是这段时间的耽搁,林峰从后面追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