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挖个红薯,我被李二盯上了 第337节

“这是学院的食堂,学院又不是以赚钱为目的,之所以收费,因为先生说了,要让大家知道浪费粮食可耻,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学习才会获得更多的回报,而且学院每月都有月考,学习成绩好的在学院免费吃饭。”

程处默看向刘茵茵解释道。

“这些都是明国公主张的吗?”阎婉好奇的问道。

“嗯,学院的大小事务都是先生弄出来的,李师负责执行和代管,先生的本事天下无人能及。”

程处默提到叶星的时候,好像在说自己一般,很是自豪。

阎婉和刘茵茵两人听的如痴如醉,对叶星的崇拜再次上升到了一个顶点。

这简直就是圣人,无可匹敌的圣人。

“明国公当真是大唐第一才子,这名声非他莫属,我佩服至极。”刘茵茵满脸崇拜的说道。

“哈哈.....确实值得崇拜。”程处默哈哈笑道。

“婉儿,快尝尝学院的菜口味如何?”李泰催促道。

两女听后开始拿着筷子往自己口中夹菜,菜一入口,两女眼睛同时一亮。

这菜太特么好吃了。

她们没有想到学院的菜不但便宜而且非常的好吃,这个好吃的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她们府上的菜肴。

两女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感受到了那股羡慕之情。

第540章 叶星才是梦中夫君

在学院里面能吃上这样好吃的饭菜,除了羡慕就是羡慕了。

这根本比外面酒楼的饭菜都要好吃啊,这简直让人无语透顶了。

她们现在终于明白隔壁家的小伙为何待在清华学院不回家了,清华学院到长安城就一个时辰的功夫,却鲜少有人回去。

回去干什么?

回去能有在学院的享受吗?

回去在家吃饭吃不习惯,上个厕所也不习惯,学院的厕所就在宿舍里面就搞定了,还用水直接冲洗赶紧,一点也不臭。

在家里茅厕上个厕所,臭气熏天,关键是没有手纸用啊,一根根条状竹条就是用来给你擦屁股的。

这能比吗?

宿舍里面有纸巾,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晚上的时候宿舍还有电,每天晚上大家跟白天一样,其乐融融,还有篮球可以打,足球可以踢,就算自己啥也不会,还可以看大家玩。

你来说说,回去能干啥?能干个啥?

所以在清华学院的学子哪怕是放大假期都是不回家的,基本都在学院里面。

阎婉和刘茵茵现在非常的能理解学院里面学子不回家的感觉,她们在清华学院待了小半天就不想走了呢,何况一直在这里的。

在这里简直就是享受。

清华学院不愧是大唐第一学府,不愧是明国公一手建立起来的。

这简直不要太好了。

“处默,我非常羡慕你们在学院的生活,在这里生活的好,吃的好,睡的好,还能学习外面学习不到的知识,这里真是圣府。”阎婉很是羡慕的看向程处默说道。

“哈哈....可惜我们还有今年就毕业了,一晃时间在清华学院待了三年多了,现在想想真是有些不舍啊。”

程处默说完眼中流露出深深的不舍。

李泰倒是无所谓,他是搞研究的,毕业不毕业对他来说都一样,反正也是待在学院里面搞发明。

只是程处默没有待在学院的理由,待在里面混吃等死啊?

再说他们也该毕业出去后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了,哪怕跟着叶星去火器营也行。

程处默的话触动了三人的心声,三人都没有说话,毕竟此刻程处默看起来有些伤感,更多的是不舍。

这样的生活程处默想过一辈子,就跟大伙一起一直在学院学习,一起在学院吃喝玩乐打打闹闹。

可惜人终究是要长大的,长大了就会失去很多东西。

以前小的时候,天天盼望自己快点长大,然后可以出社会大展拳脚。

现在回头一看,真羡慕自己小时候的生活,无忧无虑,每天只负责欢声笑语就行了。

长大了失去了太多,得到了太多自己要承受的压力和重担。

现在的年轻人是最难熬的,工作工资并不高,生活开销又大,刚刚出社会不问家里人要钱已经算是非常的不错了。

就算优秀一点的,混几年就要结婚了,结婚需要买房送彩礼,这是一座大山,就算你辛辛苦苦迈过这座大山就要生小孩了,奶粉、尿不湿又是一大堆开销。

小孩过几年就是幼儿园,学费高的让你大吃一惊。

到时候你会感觉自己永远活在无穷无尽的压力中。

“处默,你到时候准备去哪里?”李泰见程处默有些伤感,便好奇的问道。

“前两年先生提过这个事情,我跟宝林应该回去火器营。”程处默说道。

程处默跟尉迟宝林曾经带着热气球参加过两次大战,第一次是热气球首次亮相,在高昌国追着他们的将军哭爹喊娘。

第二次是攻打西突厥,炸的那些穿着王八壳的银甲骑兵无处可躲。

所以程处默第一打算就说去火器营,再说火器营自己熟,里面的大小将军谁人不认识他程处默,负责人又是叶星,程处默觉得自己在里面可以混的开。

再说火器营是大唐第一大营,能在里面当差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去火器营还是非常的不错的,我支持你。”李泰听后点了点头。

去火器营等于还是在叶星的手下,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两人至少不会荒废自己。

再说去火器营也是他们的热爱,更会鞭策自己努力向上。

“火器营真如传言中那么厉害吗?”刘茵茵有些不解的问道。

据说火器营有大炮和火枪,还有一种飞天的热气球,攻城拔寨不在话下,分分钟取下敌军的城池。

“我作为亲自参加两场大战的人来亲口告诉你,比传言中更加的厉害,厉害到你无法想象。”

“就拿这次出征高句丽来说,前隋百万大军没有拿下高句丽,而这次陛下御驾出征,有火器营的协助,分分钟就能灭掉高句丽,估摸着时间现在已经灭掉高句丽了,只是战报还没有传回来罢了。”

程处默先是解释了一番,随后还装作很懂战术的样子分析了一把。

程处默的话让三人一愣,这么快就灭掉了?

辽东城一直都是易守难攻,这是大唐人都知道的事情,阎婉和刘茵茵也不例外。

现在程处默说已经灭掉了高句丽了,阎婉和刘茵茵有些不可置信。

当然,她们自然不是不相信大唐的威武之师,只是这速度让人瞠目结舌。

“你们别不相信,我们大唐已经发展到你们难以想象的实力,灭一个小小高句丽,手到擒来。”

程处默见两女不可置信的样子再次补充了一句。

“真没想到我们大唐还有这么强大的一面,真是可喜可贺,这一切都跟明国公有关吧?”刘茵茵感叹了一声,随后问道。

“是的,先生功不可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李泰连忙接过刘茵茵的话语。

李泰最崇拜的人便是叶星,哪怕是他父皇李二都要靠边站。

“明国公真乃神人也。”阎婉感叹了一句。

她有幸见过叶星一次,叶星不但长的俊俏,更是多才多艺,这样的男子真是只应天上有。

刘茵茵没有见过叶星,但是叶星的名声她早就听的耳朵起茧了。

叶星的才华无人能匹敌,大唐第一才子实至名归,让人心生佩服。

刘茵茵也是如此,她的梦中情人便是叶星这样的美男。

第541章 可以去长安定居吗

百济,慰礼城(即今棒子国首尔特别市)。

大唐连续灭了高句丽和新罗的消息已经传了过来。

百济武王扶余璋坐在大殿忧心的看着群臣,他是百济第三十代王,他儿子扶余义慈就是大名鼎鼎的义慈王。

“王上,大唐此次野心颇大,恐怕要对我们百济发动进攻了。”一个大臣向扶余璋说道。

辽东半岛三国鼎立,现在已经被大唐灭了两国了,剩下实力最贫弱的百济,他们用屁股都能想到大唐接下来的目标是他们了。

大唐竟然做了,那么就会全部灭了。

总不能说灭了高句丽和新罗,大唐就要班师回朝了,这不是扯淡嘛。

“金大人,你这话已经说了八百遍了,现在谁都知道大唐就要向我们百济发起进攻了。”其中一人看向刚刚说话的金大人说道。

大唐要进攻他们百济,这只要有脑子的人都能看出来了。

“你们说吧,我战还是降?”扶余璋也很清楚, 大唐必定会对他们百济下手的。

现在要谈的是战还是降了。

百济总兵力也不过七万人,拿什么来抵御大唐,高句丽十几万被大唐打的没有还手之力,新罗就更加别说了,两个女人连战的勇气都没有了,直接投降了。

大唐不费吹灰之力直接拿下了新罗,这等于给他们百济又增加了一万点难度。

他们实在没有信心去跟大唐较量。

“父王,我百济虽然穷,虽然比不上高句丽跟新罗,但是我百济男儿从不怕死,宁可战死不可投降。”

百济的大王子扶余义慈沉声建议道。

他不主张投降,未战先怯,这是兵家大忌,拼死了还有机会,不拼一点机会都没了。

何况他还是百济的大王子,他更加主张不投降了。

“大王子,大唐有火炮和火枪还有飞天的热气球,我们拿什么来坚守?不是我等怕死,而是螳臂挡车不自量啊。”百济的帛衣大兄金城立说道。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都到了这个程度了,他们自然想给自己留条活路。

如果不战而降,大唐自然不会追责他们,他们一样可以安享晚年,不过是换了一个君主罢了。

到时候自己的老婆还是自己的老婆,自己的儿子还是自己的人,这么多年钱财也够挥霍半辈子了。

如果跟大唐死磕到底,到时候难免会身死,那到时候自己的老婆是别人的老婆了,儿子成了别人的儿子了。

这岂不是找死吗?

其实最关键的是,这场仗确实没得打,如果能看到一丁点希望他们也想打一打,争取一些希望。

毕竟这人上人的日子过着也舒服啊。

只是可惜,大唐不可敌啊。

大家都是一条命,人生在世一辈子,能苟活何必去找死。

什么名声的,一点也不重要,这名声还能给你老婆儿子带来财富和安度一生?

显然不可能啊,自己都死了,要这名声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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