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庆王轻抚胡须,淡笑道:“看样子,国师算出来的是个好结果。”
金建德点头。“不错,国师算出来我大乾当兴,兴在千秋万代!”
“国师还说,便是有小鬼作祟,在这龙运面前,也自当灰飞烟灭!”
话音一落,庆王笑道:“不错,这逆贼虽然已经破了通威城,但也仅限于此了。”
“国师算的准啊!”
金建德笑了笑,开口道:“是,陛下也高兴的很,这下是宽心了。”
庆王拍了拍儿子肩膀,笑着说:“好,建仁今日从军营回来了,我备上了一桌酒菜,就等你了。”
说话之间,二人朝着膳厅走去。
待到了膳厅,金建仁端坐椅中,双手环胸,看着进门的金建德笑道:“这才几日不见,你看你脸色都差成了什么样子。”
“建德啊,少沾酒色,伤身。”
金建德脸色一红,辩驳道:“大哥...你别乱说啊。”
“我这是为国事操心,这才没睡好觉。”
庆王只是抚须微笑。
看着大哥那调笑的眼神,金建德哼了一声,又接着道:
“大哥,你看你,位置都坐错了,这是爹坐的位置,快让开。”
金建德一愣,急忙站起了身,对着庆王挠头笑道:“哈哈,我这大老粗,莫怪莫怪。”
庆王摇摇头,笑道:“行了,你也别在这取笑建德了。”
“建德不像你,他一天下来可没闲着的时候,要为陛下分忧的。”
“哪像你,整日在军营,倒是图个清静了。”
金建仁笑着换了个位置,坐下后对着金建德道:“别太操心了建德。”
“我知道你先前让千机营的人去暗杀秦泽没成功,陛下怪罪了你,要我说这种手段确实对秦泽没什么用。”
“要杀他,那还是得在战场上杀他。”
“不!不对,要活捉他才是!”
“对这种逆贼,就该活捉送回京师,而后绕城一圈,游街示众,再押送刑场,来个凌迟处死,以儆效尤!”
金建德点了点头,朝着金建仁竖起了个大拇指。
“大哥想的周到。”
“可惜蛮族大军已经在去的路上了,那武奎与秦泽有世仇,想必在战场上就会杀了秦泽。”
“今日在朝会上,张天官倒是谏言让大哥前去平乱,若陛下真的派大哥去,想必大哥自能捉秦泽回京,呵呵。”
庆王笑道:“杀鸡焉用牛刀?神机营正在研制的武器,还没有全部给建仁手中的兵马换上,就让那蛮族大军去打吧。”
金建仁点点头,笑着说:“已经有几支兵马换上了,效果不错。”
“便是真派我去打秦泽,那也是手到擒来!”
说到这,他话锋一转:
“对了爹,建忠这段时间可有寄信过来?”
庆王眉头一皱,“没有。”
“若有的话,那也是在路上,毕竟要走海路,但现在东海并不太平,想必就是因为此事耽搁了吧。”
金建仁眉头也跟着皱了起来。
“扶桑在东海生事,我担心东海水师未必就能打退他们。”
“不如,我将神机营研发的武器,送一些去东海?”
庆王摸了摸下巴,沉思半晌后道:“那又能去送去多少呢?装备上几艘战船?”
“这不是短时间就能行的,海战本就不是我们的强项,说起来,只有待他们登陆后,我们更有优势。”
“而现在,还有秦泽在作乱呢。”
金建仁点头称是,一旁的金建德开口道:
“他们...应该不会那么快就登陆吧?”
庆王并未接话,他开口道:
“行了,先吃饭。”
“去,把菜端上来。”
话刚说完,金建德对着一旁的丫鬟道:“永宁呢?怎么还没来?”
丫鬟还未开口,便听庆王不悦道:“自从上次说要将她嫁娶蛮族,她便不在膳厅吃饭了。”
金建仁笑了笑,“永宁又使小性子了,我去叫她,一家人哪有不在一起吃饭的道理。”
说着,金建仁站起了身,庆王摆了摆手将其拦下:“不用了,就让她在房间吃吧,这要出阁,心里面自然是有些芥蒂的。”
“等她嫁去蛮族就好了。”
金建德低着头,微叹了一声,金建仁却揉了揉肚子,笑着说:“那就咱们吃,我这肚子早就在叫了,呵呵。”
这时,丫鬟们已经端着一盘盘菜走了进来,待酒菜摆上了桌。
金建仁看着那盘鳜鱼笑道:“爹,还是你懂我啊,知道我爱吃这鱼。”
说着,他拿起筷子夹去了鱼头。
“爹还没动筷子,你倒是先吃上了,快!把鱼头送回来!”金建德笑着道。
金建仁叹了口气,“你这小子,岂不知这鳜鱼鱼腹最好,我这故意留给你们吃的,你却不懂,真是伤透了我的心。”
“有弟如此,悲矣!”
庆王哈哈一笑,看着金建德道:“你看你大哥总说自己是个大老粗,我看这嘴皮功夫一点也不输于那些文官。”
金建德也不以为意,摇头笑道:“算了,说不过他,吃饭要紧。”
“吃完我早早回房歇息,养养身子,省的总说我气色不好。”
话音一落,庆王与金建仁都跟着笑了起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金建德开口道:
“说起来,这几天秦泽估计还真要打到安阳郡去了啊,到时候遇到这连孝儒,呵呵。”
金建仁撑着肚子,笑道:“是啊,连孝儒八年前还是秦颢天的人,只是他看得清,早早离开了秦颢天,不然谈何有今日这成就呢。”
“安阳郡富庶无比,他手中也是精兵,这些年他倒是过的好啊。”
庆王抚须,淡淡道:“良禽择木而栖,走对了,那便一路平坦,扶摇直上。”
“触动逆鳞之人,自会折戟沉沙。”
“走到安阳郡,便已经是秦泽的末路了。”
第164章 忠良杀害崩如山,无事水边成异潭
——
“小姐,吃饭了。”
晴儿提着精致的四层食盒进了房,金长歌正伏在桌案上发呆。
“你吃吧,我不饿。”
晴儿叹了口气,看着金长歌道:“小姐,我知道您最近一直没出府憋的慌。”
“但您吃的越来越少,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
“饭总归是要吃的,看您气色这么差,我这心里都.....”
金长歌转过头,见晴儿愁眉苦脸,她拉着晴儿到身边,捏了捏她的脸笑道:
“瞧瞧你,每日我不吃,倒给你这馋丫头吃的脸都胖了。”
“不行,我不能看你成大胖丫头,我还是吃一点吧。”
晴儿红着脸,笑着打开了食盒。
她一边往外拿菜,一边随口道:“小姐,今天我出府看宋妈,宋妈的眼疾好多了,她托我向小姐说问好,说不要挂念,等眼疾好了,她想再回府做饭。”
说着,晴儿从食盒中拿出一个布袋,又笑着道:“喏,这是宋妈家里做的红薯干,可好吃了,特意送与小姐的。”
“宋妈不敢送多,怕小姐瞧不上,先拿点来给您尝尝。”
金长歌拿起一根红薯干,看着晴儿笑道:“你说好吃,那肯定已经尝过了。”
“再说了,我也不会瞧不上,只是还是别送多,让宋妈留给她孙儿吃吧,那孩子父亲走的早,家里面是挺难的。”
“宋妈年纪也不小了,还是别回府了,身体吃不消,回头你再拿点银俩给她,让她在家好生带孙子吧。”
她将红薯干送入嘴中,咀嚼几口后果觉甘甜,金长歌眼前一亮,遂又笑道:
“不错,好吃!比家里的蜜饯要好吃多了。”
“府里怎么不买点这红薯干来呢,以前我都没吃过。”
晴儿浅浅一笑,开口道:“这是寻常百姓吃的东西,咱们是王府,自然不会买。”
“一小盒蜜饯能值一大袋子红薯干呢。”
“小姐你以前没把我捡回府时,我就常盼着能有红薯干吃,这东西甜丝丝的,又能果腹,吃的时候再多喝点水,一天都不大饿。”
金长歌吃着红薯干,笑着道:“瞧你这股馋劲,你爹妈过去肯定都把家里好吃的给你吃了。”
晴儿摇摇头,叹气道:“是啊,可惜我爹死在了会昌,我娘本就是重病之身,不久后也跟着去了,我就再没有红薯干吃了。”
“流浪到这里,若不是小姐你给我捡回来,我怕是也早已经饿死了。”
看到晴儿脸上带了一丝悲戚之色,金长歌安慰道:“行了,都过去了。”
“你这丫头能从会昌那么远的地方流浪到京师,也算是福大命大了。”
“你是有福气的,现在都快吃成胖丫头了。”
晴儿脸色一红,撅着嘴道:“也不算太有福气,今天出门给我吓死了。”
听到这话,金长歌眉头一挑,“怎么了?”
晴儿小声道:“我去宋妈家的路上,遇到一个疯疯癫癫的老道了,他正被几名官兵追,我本想避开,不曾想那老道却刚好是朝着我这跑过来了。”
“他挥动着手,又嚷又叫的,跟疯了一样,我差点被撞上。”
“那老道满嘴胡话,那追来的官兵让我捂着耳朵不要听,然后就追着那老道走了,也不知这疯道士有没有被抓起来,真是吓死我了。”
说到这儿,晴儿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口。
金长歌看着她那害怕的模样,噗嗤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