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大明闹饥荒,我有无限物资 第231节

  在山洞尽头,一个形如枯槁的人影,坐在岩浆边上,在人影身后,岩浆不停的冒泡。

  随着泡泡破裂,一股股热浪迎面而来,昭和玉仁感觉,自己已经快要烤熟了?

  身上的汗水,流出来又被蒸发,只有几滴汗落在地上,发出嗤嗤作响的声音。

  换作一般人,早就被热浪逼退了。

  可昭和玉仁是岛国的天蝗,他出生在广岛,天生就继承了岛国人不怕高温的特点。

  费尽千辛万苦,他终于走到了人影面前。

  抬头看去,只见人影面容枯槁,脸上已经没有什么肉了,看起来就像是一层皮,裹着头骨一样。

  身体赤裸着,看起来像一具干尸,只有一块黑布,披在身体上。

  要不是人影还有一些呼吸,昭和玉仁都以为,这真的是一具风干的尸体。

  他把人影从头看到尾,也没看清人影是男是女。

  毕竟岛国上的人,发育都有些不良。

  一些特殊的部位,如果不仔细看,是看不见的。

  有时候,还要把杂草扒开,才能看见某些特征。

  就在昭和玉仁疑惑的时候,人影张开了眼睛。

  沙哑的嗓音,从人影喉咙里面传出来,就像是有人拿指甲,划过石板一样。

  “小娃娃,你是谁?”

  昭和玉仁听到这话,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脊椎骨尾部,直冲大脑,浑身鸡皮疙瘩,立马就竖了起来。

  他看着人影,立马跪了下去,双举着手里的草雉剑。

  “岛国第十代天蝗,昭和玉仁,拜见老祖!”

  人影接过草雉剑,伸手往剑上一抹。

  只见锈迹斑斑的剑,立马变得光亮如新,锋利无比。

  剑柄上,还刻着两个小篆——天照。

第 270章 杀杀杀杀杀

  李长安披着龙袍,躺在马车上休息。

  这几天晚上,他忙着给战士们核对军功,发工钱,忙到了天亮才睡。

  作为一个合格的资本家,他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工人的工资发下去。

  拖延工资的资本家,都应该吊死在路灯上。

  所以李长安连夜把工钱,发了下去。

  坚决不拖欠战士们一分钱。

  白天战士们行军的时候,他就躺在马车里面睡觉。

  下午战士休息,他就开始发工钱。

  一直忙活到今天天亮,才把所有人的工钱发完。

  李长安睡在马车上,拉车的却不是马匹,而是刚发完工钱的士兵们。

  因为他们觉得,马拉车太过于颠簸,所以把马解开了,自己抬着马车前行。

  这样才能让王爷,好好休息一下。

  大军朝着东京开拔,所有的战士都安安静静的,生怕发出的声响太大,吵到了王爷休息。

  许坤跟着大军行走,时不时的低头,看自己腰间上的钱袋。

  他这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王爷这次发工钱,不仅把军功核算了,还把战士们缴获的战利品,也一并发了下来。

  王爷没有像其他将军一样,战利品还要上交一部分。

  作为大明最有钱的男人,他还看不上这三瓜两枣。

  所有士兵的缴获,他都算在军功里面,一五一十的计算出来,一些奇珍异宝,都给出了合适的价格。

  然后把这些钱,全部都发给了士兵。

  每一个战士,都拿了一大笔赏钱。

  李长安这次发的,是他准备推出来的金币。

  金币的正面,刻着一两金三个字,背面刻着一个老人,躺在禾田下乘凉。

  这是太安城第一代金币。

  每一个金币,代表着一两黄金。

  这些金币,就是太安城的最新的货币。

  战士们不会研究,李长安为什么要用金币代替黄金。

  他们只知道,王爷说这个是钱,那他们就觉得这个是钱。

  现在的李长安,在他们心里,就是神。

  他随手拿一块石头,说这是钱,这能买东西,战士们都会相信。

  许坤伸手摸了摸钱袋子,心里计算着这些钱要怎么花。

  出征的时候,家里给他说了一门亲事,想让他回去把亲事定下来。

  但是要随军打仗,所以他没回去,耽搁了一下。

  估计这门亲事也黄了。

  不过许坤并不在意,打完这一仗以后,他的军功,足够让他当上军官了。

  而发下来的赏钱,也够他几辈子吃喝不愁了。

  有钱有权的情况下,许坤丝毫不担心自己的终身大事。

  只要兜里有钱,和谁都是有缘。

  杨六郎看着许坤摸着钱袋子,时不时的发出傻笑,忍不住开口问道。

  “笑啥呢?”

  许坤看着自家大队长,开口说道:“我在想,这么多钱要怎么花,才能花完。”

  这次他拿到的赏金,一共八百两黄金,换成银子就是八千两。

  而他家里,正常一年的开销,就是五两左右。

  这还是一家的开销。

  这八千两银子,可以让他一家,花上一千六百年了。

  而这些钱,他用了不到半个月,就赚到手了。

  相当于一天赚到一百年的工钱。

  看着袋子里的黄金,许坤嘿嘿的傻笑着。

  在他心里,恨不得这场仗,能打的再久一些。

  这样子,就可以多赚点钱。

  杨六郎看着他傻笑的模样,开口说道。

  “没出息。”

  “这点钱就把你打发走啦!”

  “要知道我们小队的功劳,还不够领一个功勋章。”

  “我还想着多杀点人,多换点功劳,到时候好让王爷给我也发一个功勋章。”

  “哪怕是团体功勋章,我也可以接受。”

  许坤看着他,有些疑惑:“功勋章,这是什么玩意。”

  “这是什么玩意?这可是能光宗耀祖的玩意。”

  杨六郎看着陈少安胸口的勋章,眼神中透露着羡慕。

  整个大营里面杀敌最多的,就是陈少安了。

  杨九郎也想不通,为什么每次陈少安都能遇到那么多倭寇。

  为什么他进攻的时候总是遇不到倭寇呢。

  就算是遇到了,还经常被人家抢人头。

  他手下的士兵,根本没办法和太安城那些人比。

  抢人头都抢不过人家。

  人家看见倭寇,那是嗷嗷的往上冲,根本就没有一点害怕。

  自己这边的手下,面对倭寇的时候,还是有些畏手畏脚。

  每次都要先试探一下,才敢围上去。

  打仗都是一板一眼的,主打一个稳扎稳打。

  对于其他军队,这种士兵是不错了。

  但是放在太安城里面,完全就没法比。

  人家看见敌人,那是立马围上去,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该干嘛,三个人面对十多个倭寇,都不带害怕的。

  经常出现一个小队十个人,包围上百个倭寇的事情。

  太安城的士兵,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敌人非但不投降,还胆敢向我们还击。

  至于倭寇投没投降,只有老天爷知道了。

  所以杨文广的小队,和其他队伍比起来,杀敌的速度太慢了。

  有时候他都想脱离队伍,自己去杀倭寇算了。

  这样还能多杀几个敌人。

  但是作为一个队长,他必须要管理好自己的手下。

  这就导致他虽然有能力去杀敌,但是比不过别人。

  “光宗耀祖?”

  许坤则是继续追问:“队长,这功勋章到底有什么用啊,为啥能光宗耀祖啊。”

  杨六郎看着他,开口说道:“只要你拿到这玩意,你家以后的族谱都是从你开始写。”

  “以后过年过节,你的后代上香,你必须得是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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