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忙?什么小忙。”
“你帮我杀个人?”
“杀人?”孙策呵呵乐了起来:“这事儿对我来说太简单了,杀几个?”
赵云伸出一根手指头。
“一个?谁啊。”
“江夏,黄祖。”
刚刚有了点声音的宴会瞬时间又变得重新安静了起来。
孙策和赵云对视了好一会儿才问道:“你杀他干什么啊,人家是江夏太守,那不也是咱朝廷的太守么,再说我一个扬州牧也管不了荆州的事儿啊。”
赵云闻言,脸上突然露出了老狐狸的笑容,道:“吴侯,你真指望能在扬州,凭借这一州之地,几万兵马成就一番大功业么?”
“扬州之地沃野千里,人口也有四百万,我麾下兵马加起来五万有余,怎么就不能成就大业呢?”
“沃野千里,人口却只有四百万,这不就是地广人稀么,一个南阳一个汝南加一块也抵得上扬州八个郡的人口之和了,地方上豪强林立,深山老林里还都是山越,五万兵卒如果分守在七个郡的地盘,很多么?”
“如果连手里的地盘,和手中的兵马都靠不住,那我能靠谁啊,袁绍。”
“他更靠不住。”
“一个重用豪强的人?”
“正经官谁重用豪强啊。”
“是啊。”
“你重用豪强么。”
“我不用,你用豪强么。”
“豪强谁能跟你一条心啊?”
“跟你一条心的那还能叫豪强?”
说着,俩人同时举起酒杯远远的虚碰了一下,齐声道:“下贱。”
然后齐声大笑。
只是喝了酒之后,孙策放下酒杯却问道:“自己的地盘靠不住,袁绍也靠不住,那我还能靠谁啊。”
赵云伸出大拇指,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自己身后的节仗:“我啊,还有天子。”
“天子确实是圣君明主。”
“刘表目无君上,在南阳的时候甚至还想要绑架天子,新野的大司马,鲁阳的太尉,我们都准备好了,就等你咔一下,把黄祖给打了。”
“哈哈哈哈哈,赵都督啊,跟你说话,心里面真是敞亮。”
“知道为什么亮么?”
“因为咱心里面干净”
“心里边就没自己。”
“只有,匡扶汉室。”
赵云举起酒:“大功业。”
然后俩人又干了一杯。
孙策道:“行,黄祖这事儿我答应你了。”
“好!”
“什么条件。”
赵云闻言呵呵乐了一下:“还有条件啊。”
“你要是不谈点条件,弄得跟假的似的,你心里头能踏实么?”
“嗯嗯嗯,有道理有道理。”说着,又有侍女端了一桌子酒肉过来放在赵云的身前,赵云狼吞虎咽的又吃了一阵,开口道:
“我这个都督虽说也算是假节吧,但比不得大司马和太尉,大本事没有,帮不了吴侯的大忙,我呢就……帮你除一个小小的心魔?”
“我还有心魔呢啊。”
“此人啊,让你寝食难安,念念不忘啊。”
“谁啊。”
“豫章郡太守,华歆。”
第158章 报君恩何惜身前身后名
豫章太守华歆,啧,确实应该算是孙策的心魔。
孙策起兵开始攻打刘繇的时候,是奉了袁术的命令,甭管这个命令多不靠谱,但毕竟是奉命行事。
更关键的是,刘繇这个所谓的江东刺史,其实是靠着孙策的舅舅吴景和他的堂兄孙贲俩人才能在江东立足的,孙策一到,这刘繇自然也就混不下去了。
攻打许贡同样也是遵从袁术的命令,而且吴郡是他们孙家的老家,手握兵权的都尉朱治更是孙坚的旧部。
至于严白虎,那就是个山贼么。
丹阳的前任太守周尚是周瑜的伯父,孙策在路过丹阳的时候就是周瑜带兵投的孙策,袁术称帝后换了自己的堂弟袁胤来当太守,却是正好给了孙策打他的理由,一点劲不废的就把丹阳给拿下了。
换言之,其实孙策自起兵以来真正打的硬骨头只有王朗一个,而且当时还是服从袁术的命令,也算是出师有名。
现在江东之地绝大部分都已经归他所有,就剩下最后一个豫章郡了,他不可能不想拿下。
然而一来,他出师无名,豫章郡此时的太守华歆毕竟同样也是朝廷的两千石正牌太守,他无缘无故的就要去打人家,这说不过去。
二来,这豫章绝对不好打,华歆就算打不过人家也可以跑,豫章境内到处都是山,只要他往山里一钻,孙策三年五载都抓不着他。
偏偏华歆本人不但是天下闻名的名士,与管宁、邴原共称一龙,而且他在豫章本地也极有威望,极受百姓和本地官吏的拥戴,前些年年刘繇死后,扬州百姓包围太守府长达数月之久,请求华歆自领扬州刺史,却被华歆以没有朝廷任命为由坚决拒绝。
这样一位天下闻名,且至少表面上对朝廷忠心耿耿,又极得治下百姓爱戴拥护的太守,你让孙策怎么打?
弄死他,自己麻烦,弄不死他,自己更麻烦。
可不就成了孙策的心魔了么?
此时一听这赵云居然提议要帮助自己弄死华歆,激动得他当即就拍着桌子叫好。
只是拍完了桌子,孙策却又感觉不对,皱眉道:“你……敢杀华歆?”
“华歆号称龙头,却终究不过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同样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有什么不敢杀的。”
孙策疑惑道:“莫非是……天子有诏?”
赵云当即一拍桌子怒斥道:“那华歆又没罪状,乃是天下一等一的好官,天子英明神武,如何会下这等乱诏?”
“那你凭什么杀他?”
“我合肥百姓深受冻馁之苦,粮食已经不够吃到秋收了,而我听说豫章郡连年风调雨顺,少有战事,华太守治理有方,南昌城内粮谷充裕,足有数百万斛之巨,我贪他的粮食,不知这个理由够不够?”
当然,还有一个理由赵云没说那么透,那就是豫章这地方,整个已经被刘表和孙策给包围起来了,他华歆就算是朝廷的铁忠,对朝廷而言也没个卵用,而就孙策的这个势头,拿下豫章顶多只是麻烦,不存在拿不下来的可能性。
这豫章治理的越好,将来对孙策的助力也就越大,南昌城内的粮食再多,早晚也都是孙策的军粮。
说句诛心的话,豫章城内的百姓哪怕是被饿死,饿死的也注定已经是孙策未来的兵员,而不是大汉的子民了。
赵云去南昌抢粮,这其实从单纯的战略上甚至可以说是就食于敌!
说罢,赵云朝着孙策一拱手,道:“吴侯带兵去打黄祖之后,还请吴侯放我禁军一条道路,我要南昌存粮,你得豫章之地,你我各取所需。”
至于为啥非让孙策去打江夏,这也是显而易见,人人都懂的了。
你不打江夏,我也不敢打豫章啊!
“此事干系重大,还请都督在我军中暂时安歇一日,待明日,我再答复都督如何?”
“好。”
于是赵云继续喝酒吃肉,饿死鬼脱胎似的,却是分明已经将这顿饭当成了生命中最后的一顿饭了。
既然决定要做这样的事,他就没打算继续活命,天子厚恩,唯有一死相报,至于这滔天的骂名,便让他来替天子背负吧。
…………
却说宴会之后,吃了个一百二十分饱的赵云,就跟在自己家一样的,一点都不客气的就进了官寺高卧。
孙策却是没这么好的福气了,将四大幕僚张昭、张纮、秦松、陈瑞,以及吴景、孙贲、孙静、朱治等亲族旧部,还有周瑜、吕范、蒋钦等嫡系将领,凑了一大屋子,共同商议赵云此事。
一开口,孙策就定下了一个基调,道:“我以为,此事是可以干的,江夏黄祖与我有杀父之仇,便是今天他赵云不来,不日我也要点齐兵马去杀他的,倒也不妨卖个顺水人情给赵云,你们以为呢?”
孙贲第一个站出来表示同意道:“黄祖狗贼!我无一日不想生啖其肉,饮其血,伯符你要打他,一定让我来做这个先锋!”
却见张纮道:“黄祖,肯定是要打的,这跟他赵云没关系,然而今日见赵云此人,胆色、魄力,着实是天下之杰,此人断不可留,必成日后心腹大患,不如,趁此良机将他杀了,以绝后患!”
朱治在一旁却道:“何毕多此一举?我看他是真的要杀华歆,做下这样的大事,难道他还能保得住自己的性命不成?”
张纮却摇了摇头道:“说不好,当今天子是个愿意替臣子担责,甚至不惜替臣子背负骂名的人,我见过天子一面,确实是雄主之象啊,他赵云无诏而杀死刘勋,天子不也没责怪他么?”
“此言简直荒谬,刘勋是袁术的旧部,华歆是海内文明的名士能臣,这二者如何能够相提并论?杀了赵云,华歆怎么办?他不是麻烦么?”
“让赵云杀了华歆抢了粮,这合肥可就建起来了!到那时,九江怎么办,不要了么?朝廷与袁绍即将开战,此天赐良机,正该伯符成就霸业,可如果打不下九江,不能控制淮河水道,窝在江东之地做土霸王么?
再说那豫章的存粮本来就应该是咱们的,他华歆现在东南西北都被咱们给包围了,他还能长翅膀飞了不成?依我之见,只需派一说客,对他晓以利害,他自然会投降咱们,哪还用得着赵云去杀!”
说罢,就见他朝着孙策拱手道:“伯符,豫章之地已是囊中之物,黄祖,也不过只是些许私怨,那老贼咱们就是不去理他,他也活不了几年了,那座正在建起的合肥,才是咱们的心腹之患啊!”
第159章 自枷(二合一)
整体上,孙策手下的孙氏亲族,以及孙坚的旧部们,都是主张答应赵云的要求的。
理由很简单:杀黄祖,为孙坚报仇才是当前最重要的事,杀赵云属于节外生枝,虽然他们也认可赵云是一个可敬的对手,但他既然要杀华歆,他自己肯定也会死,至少不可能再出现在合肥了。
如果不答应赵云,甚至杀死他,说不定朝廷就要和他们直接开战了,要知道朝廷其实并不是真的没有一战之力,一来朝廷在等秋收,二来,是因为朝廷现在主要的对手是袁绍。
杀赵云,袁绍得乐死。
他们不想这么快的和朝廷翻脸,汉室的招牌,还是很值钱的。
而以周瑜、张昭为首的,孙策嫡系一派,则坚持认为应该趁机杀赵云,好端端的打黄祖干什么?趁此天赐良机去打九江才是最符合战略意义的。
打了黄祖,和刘表就是不死不休了,眼下北方大战在即,正是大家联合起来瓜分汉室的大好机会,到时候黄祖兵出南阳,他们进军徐州,完全可以和袁绍一道三分天下。
退一万步来说,九江郡扼守淮河水道,对他们江东政权来说就是他们的命根子,江夏呢?江夏郡遍布沼泽,左右不通,水路狭窄且一点都不靠谱,一点实质的战略意义都没有。
所谓的汉室,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儿,他们还真不怕。
事实上南方政权相比于北方来说还有一个很明显的优势,那就是南方一带冬天短,江东一带甚至压根就没有冬天。
没有冬天,就代表着没有明显的春耕与秋收的季节性,他们一年四季都可以打仗。
而北方政权则不同,北方政权想打打仗一般只能在秋收结束之后。
此时正值夏末,朝廷秋收渐近,事实上是根本无力给予九江的赵云以支持。
当然,这些都只是战略层面的考量,其实两派之所以意见完全相左,其核心还是他们的政治利益完全不同。
准确的说,孙策此时的班底是分为三个政治派系的,即嫡系、亲族、和父亲旧部。
亲族以吴景、孙贲为首,严格来说与孙策之间更像是合作的关系,他们急于攻打江夏,一来是为了给孙坚报仇,二来么,也确实不想和朝廷翻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