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鲜妻甜似火 第11节

  不是她非要和邻居过不去,只是这个徐美凤占便宜上瘾,平时借着串门的由头,没少拿她们家的菜。向和平人厚道,不好和她计较。但他的这种厚道,落在徐美凤眼里,就是老实可欺。

  他瘸着腿,上菜卖菜本来就不容易,但凡心存善意的都不会这样做。如果徐美凤领情也就算了,偏偏还是个嘴上没德的,拿着向家的菜,还总话里话外的挤兑向和平,光向晚听到的就不下三次。

  从前的向晚能忍,现在的向晚可不会忍。

  五毛钱不多,却要让徐美凤记住,向家的菜不是白拿的。

  果然,向晚话一出口,徐美凤脸色就变了。

  “老向你听听,向晚这个小丫头,还和我算上帐了?几棵菠菜而已,咱们邻里邻居住着,你还差这五毛钱?”

  

第18章拒绝也没那么难

  

  向和平被她说的讪讪的,他是个好面子的人,又悄悄扯向晚的袖子。

  向晚却依旧坚持:“是啊,张婶,你和张叔叔都在大厂子上班,当然不差这五毛钱。以后你家缺什么菜了,尽管来我家买,方便!”

  徐美凤见向晚一点脸不给她,彻底讨了个没意思。

  “老向,都说尺有所长,寸有所短。这向晚就是长的丑了点,心眼可一点也不少,连邻居的钱都挣,可不吃亏。哎,我听说胎记长脸上的都是上辈子干了缺德事,所以这辈子就得积德行善,不然小心以后嫁都嫁不出去的。”

  她皮笑肉不笑的将手上的菜扔回向和平的菜框里,还不忘挖苦上向晚几句。

  骂人不揭短,此话一出,不要说向晚,连向和平都变了脸色。

  “你再说一遍!”向晚脸一沉,朝徐美凤近了一步。

  从前向晚总是一脸怂样,此时她浑身上下散发的冷意,竟让徐美凤莫名发怵,就好像大太阳天的,突然下起了冰雹,她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

  “积德行善?好啊,明天我就组织左邻右舍的给张婶搞一次募捐,咱们虽然穷,但一点菜钱还是捐的出来的。”

  徐美凤被向晚挤兑的脸红脖子粗:“向晚,你……”

  “我什么?”向晚挑眉,又朝她逼近一步。

  她越是逼近,徐美凤越是紧张。

  “老向,瞧你闺女说话难听的,赶紧管管!”她黑了脸,扭头进了家门,好像后面有鬼追着她一样。

  向晚不屑的发出一声轻嗤,恃强凌弱,说的就是这种人。

  再回头看向和平,他一脸欣慰,竟意外的没有生气。

  “爸,以后她再占你便宜,不要惯着她!”向晚接过向和平手上的三轮车,叮嘱了一句。

  “你呀你……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厉害了?”向和平在向晚鼻子上捏了捏,不无宠溺的说。

  虽然刚才得罪了徐美凤,向和平竟觉的挺爽。

  他当老好人当习惯了,竟不知道,原来说拒绝也没那么难。

  两人相携着往家走,身后传来摩托车轰鸣的声音,向晚往路边让了让,谁知摩托车却嗖的停下,截住了父女俩的路。

  将一大摞用牛皮纸裹着的教科书往向晚手里一塞,骑摩托车的青年一摘头盔向晚笑了。

  是周南!

  别说他戴着头盔,穿着黑色皮夹克的样子还挺炫酷。

  “雷锋叔叔,你可够准时的。”电话里叶千川说周南半小时就到,从他挂机到现在,也就半个小时。

  周南一脸无奈,心想,他爸现在求爷爷告奶奶似的供着叶千川这尊大佛,他交代的事,他敢拖拉吗?

  本想调侃向晚几句,一看她旁边还站着个长辈,估计是她父亲,周南冲向和平礼貌的点了点头。

  “行了,书我带到了。小丫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说着,他就要戴头盔走人,可向和平却被向晚那句“雷锋叔叔”叫的来了精神。

  “晚晚,这位小伙子不会就是那天救你的那位恩人吧?”他激动不已的问。

  “不……”

  “叔叔,区区小事,不足挂齿。”

  向晚还想否认,可周南一句话又让误会升了级。

  “还真是你!哎哟,感谢!感谢!小伙子,那天真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们晚晚现在可就没命了!我总算见到你了,小伙子,你就是这个时代的活雷锋!”向和平紧紧握住周南的双手,热切不已的说。

  周南有点懵,可是又不能出卖叶千川,只好讪讪的应着:“叔叔,您客气了,那天不管是谁路过,看到有人落水都不会袖手旁观的。应该做的,不过,以后还是少让孩子单独去危险的地方,尤其是女孩子。”

  “是,是,我这个当爸的没尽到责任。”向和平一脸惭愧,看看向晚,又看看她手上的书。

  “哦,小丫头不是要复读吗?我给她拿几本书。”周南看出他的疑惑,解释道。

  向和平一听对方这么热心,更加感动了,一边连声道谢,一边非拉着周南去家里吃晚饭。

  周南推辞的脸都红了,向晚在旁边看着,噗嗤笑了出来。

  “雷锋叔叔,你就答应了吧,不然我爸会寝食难安的。何况,你大老远的来给我送书,应该的。”

  向晚促狭的冲他眨了眨眼睛,周南奈不住向和平的热情,只好答应了。

  向晚在前面先把三轮车推进去,又翻看了下车上的菜。

  青菜基本不缺,就是还得买点肉。

  进屋先把那一摞书锁在柜子里,向晚又给周南泡了茶,让爸爸和周南先聊着,她要了点钱出去买菜了。

  向晚的脚步轻快极了,刚才她看了一下,叶千川送她的书里不仅包括了初三的,连初一初二的都有,这下好了,她从头到尾捋一遍,完全不用担心和李洪声的赌注了。

  趁着市场还没关,向晚买了些鱼和肉,又添了些调料,回家的时候,周南和父亲已经聊的火热,完全没了之前的拘谨。

  看到她回来,向和平要出来做饭,向晚赶紧说:“爸,你们聊着吧。今天的晚饭,我做。”

  向和平愣了愣,马上摆手:“别逞能,你做的饭能吃吗?人家小周第一次上门,你可别把人家吓着。”

  他是真不放心向晚的手艺,虽然从前住在奶奶家,也帮老人家做做饭,可她的水平只能说能做熟,味道实在不敢恭维。周南可是向家的贵客,他当然不能让向晚胡来。

  “哎呀,爸,瞧你说的,你还不许人家有长进了。你累了一天了,快歇会儿吧。”向晚一边将鱼倒进盆子里,一边争取。

  向和平还要争,周南从里屋出来,笑宴宴的看着向晚:“叔叔,她要表现你就给她个机会呗。”

  “就是,爸,你听雷锋叔叔的吧。”

  向和平一怔:“这孩子,你得叫人家周哥。”

  向晚撇撇嘴,又是莞尔一笑。

  向和平见她执意要做,只当她是真心想感激周南,这才做罢,叮嘱了向晚几句,又去招待周南了。

  向晚乐津津的在厨房忙碌着,洗菜,切菜,将鱼处理干净,将肉切成块或者丝。

  虽然从前的向晚生活在农村,厨艺不精,但重生后的向晚却因为上一世和妈妈相依为命,练就了一手好厨艺,她的好闺蜜还曾经调侃她,说她记者干不下去的时候可以考虑去当个美食博主,保证吸粉无数。

  

第19章天生的厨子

  

  她在厨房做饭,向和平起初还不放心,时不时的过来盯一眼,当她的第一道菜出锅的时候,向和平看着那盘色泽鲜亮的醋溜土豆丝,再回去时,脸上已露出几分欣慰的笑容。

  当向晚把一道道菜端上餐桌,周南闻着香味已是食指大动。

  蒜苗炒肉,醋溜土豆丝,麻婆豆腐,清蒸黄花鱼,蒜香鸡翅,再加一道浓油酱赤的红烧肉,都是寻常的家常菜,可向晚精心的摆了盘,又特意搭配过颜色,光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除了周南,最惊喜的就是向和平了。

  “晚晚,从前怎么不知道你这么会做菜?该不会是摆摆花架子吧?”向和平有些不确定的问。

  “爸,有你这么拆女儿的台的吗?好不好吃,你们尝尝不就知道了。”向晚说着,便示意周南动筷子。

  周南也不客气,刚才闻了半天香味,早就饿了,他先夹起一块红烧肉尝了尝,一入口便惊艳了。

  “嗯,香!叔叔,你也尝尝,这小丫头的手艺真的不错诶。”周南是北方人,而向晚做的红烧肉却是偏甜口的,用糖汁酱油烧的红亮亮的,入口即化,却又不油腻,比他以往吃的都更软糯好吃。

  向和平将信将疑的尝了一块,如周南所说,真的味道不错。可上次让她做菜,明明做的跟猪食一样,这是什么情况?

  “你觉的好吃我就没白忙活。其实我会做的菜还蛮多的,以后想解馋随时找我。今天本来想做个响油鳝丝的,就是材料不好买,下次的吧。”

  一听还有下次,周南的眼睛都亮了。

  接着他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展开了他的饕餮之旅,黄花鱼鲜掉眉毛,麻婆豆腐麻辣鲜香,土豆丝爽脆开胃……

  总之六道菜,让第一次做客的周南吃了个干干净净,他这么给面子,向和平不仅不觉的失礼,反而对这个爽气的小伙子更有好感。

  周南离开向家时,已经晚上八点多了。

  送走周南,向和平依旧对他赞叹不已,

  “这小伙子可真不错,仗义助人又不邀功,为人也爽快。看年龄也就比你大个两三岁……”

  向晚收拾着碗筷,有些哭笑不得:“爸,你到底想说什么呀?”

  向和平张张口,觑着女儿那一大片紫红的胎记,心中一暗,又没了声音。

  晚晚要是脸上没有那一块胎记该有多好!向和平哀叹。

  “晚晚,爸爸问你,你什么时候学会做这么多菜的?”他突然问。

  向晚一边洗碗,一边自然无比的说:“爸,电视上有个美食节目,我跟电视上学的呀。”

  “电视上?”

  “是啊。其实做菜本来也没多难呀,何况,您做菜就不错,我继承了您的天赋也说不定。”向晚俏皮的说。

  “你还会做黄鳝?”向和平还是疑惑,在他的印象里,向晚应该都没见过黄鳝。

  “没做过,不过看节目教的,挺简单的。”

  “黄鳝可不好买。”向和平嘀咕了一句,终于信了向晚的话。

  看来,他这个女儿也是很聪明伶俐的嘛,从前张兰只知道打压她,把她的信心都击垮了。以后,他还得多鼓励她,让她自信起来才行。

  向和平却不知道,向晚今晚这么卖力做菜,却有她的小心思。

  她固然想感谢周南,但向晚也看出来了,周南是叶千川的跟班,她围魏救赵,总不会错的。至少效果嘛,只能以观后效了。

  收拾好一切,向晚才小心的打开锁,将那套新课本拿出来,小心的翻开,闻着扑面而来的油墨香气,向晚内心被一种叫美好的东西充盈着。

  她坐在那里温书,而周南也回到了叶千川的住处。

  “让你送个书而已,这么晚才回来?”

  叶千川住的是公司之前盖的打算作商务招待的三层别墅,此时,才洗漱完的他,穿着一套浅米色的棉质睡衣,正端着咖啡打算去书房。

  本来叶千川是一个人住的,可周南估计是受了他爸那个刑警大队长的指使,非要缠着他跟他学破案,还甘愿给他当小弟,任他驱使,就连晚上也直接住到了他一楼的客房。

  叶千川无所谓,反正他的房子够大,房间够多,多他一个不多。

  “还不是你,学雷锋做好事偏偏不留名,小丫头的爸爸把我当成了她的救命恩人,非要留我在那里吃饭。”

  “那你就吃了?”叶千川站在楼梯中间,颇有点鄙视的意思。

  周南脸红了红,接着,他的眼睛里充满了光芒:“叶哥,你不知道,那丑丫头有两下子啊,烧的菜简直太好吃了,比我们之前在星级餐馆吃的还要好吃多少倍!啧啧,你今天没去,真是太可惜了。”

  “有什么可惜的?”叶千川依旧不以为然。

  “响油鳝丝啊!她说,她做鳝鱼最拿手了!叶哥,我记得,你最爱吃这一口了!那丫头肯定是天生的厨子,太好吃了,她不做厨师简直浪费人才!”周南一边夸,一边替他无比遗憾的说道。

  果然,听他这样一说,叶千川意外的挑了挑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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