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这两个原本要抢银行的人就来到了公寓楼下。此刻开车的人也已经将丝袜摘下,并且心里也平复了不少。
“混蛋,你到底要干什么?”
话音刚落
“刺啦——”
一声利器划过的声音。
那人傻着眼,空气从喉管抽进去,发出异样的“呼呼”声。他这才意识到,那把刀已经切开了自己的脖子。
“yi.......hu......”他双手条件反射的捏住了自己的颈部,鲜血从指缝淌出来,滴滴答答的落在驾驶座上,嘴里想说什么,但是却根本发不出明确的声音。
陈笑轻描淡写的将刀扔进旅行包里,如果有时间,他真想好好教教这家伙到底怎么抢银行,但是现在他没这闲工夫,所以他只是抻着脑袋,看了看对方早就被鲜血浸红的手。
“这只手往上点......”他说着,并很好心的动手帮那人调整了一下手的位置:“对对,压住这,这样血流能慢一点。帮帮忙,多坚持一会再死。”
说着,他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示意“加油!”。
便推开车门,冲进了公寓。
......
顺着楼梯,陈笑很快就来到了白熊的家门口,不远处,一个老大爷应该是刚刚晨练完回来,也许是看陈笑脸生,所以视线多停留了两秒,而陈笑很有礼貌的跟他点了下头,意思是......“早上好”,随后就对着门锁“砰!!”开了一枪。
“恩......果然有枪就是方便。“
陈笑心里还挺满意的,本来还要琢磨怎么进门,怎么杀人,现在都不用再费周折。
他也没管那老爷子有没有被吓出心脏病,顺势踹开房门,接踵而来的,是一声标配的尖叫。
陈笑瞪着眼睛,要不是看到门内宋璇枯瘦的样子,他不论如何也想象不到她竟然能叫的像个娘们一样。
哎,随便了,时间紧迫,陈笑抬手一枪。自制的子弹直接在对方胸前炸开,犹豫不如制式弹药有分量,所以陈笑还有点不放心的上去补了几刀,直到宋璇瞳孔都散了,他才点了点头......之后反手一刀,也捅进了自己的心窝。
整个过程很快,加上路上的几分钟,这次被控制只用了10分钟就脱离了。
陈笑睁开眼,脖子处的压迫让他下意识的立刻清醒过来,并自己就抻开了皮带,可能他的思维已经在这段时间内形成了一个习惯的思考路径。所以这次醒来,陈笑只是几个深呼吸,就全部回忆起来。
他匆匆的钻出洞穴,刚才已经试验过,这个隧道两端,是有两个兵蚁把守,而只要不弄出什么大动静,它们是不会过来了,所以陈笑尽量快的跑到了左侧第9个洞穴,也就是手机上记录的宋璇的所在之处。
果然,此刻的宋璇已经在查看手机。她发现陈笑凑了过来,稍稍皱了皱眉......:“你是陈笑?”
“对!”他很随意的回应了一下,指了指自己的嘴角,那意思是“我这样子,你手机上应该都写了。”
这个节骨眼上,陈笑也不多废话,赶紧直奔主题。
“好了,过几分钟,你的记忆就会恢复,你已经在手机上记录下来了,对吧,那么现在你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就是再过3到5分钟,附近会有一个人醒来,我估计他会惊叫,或者总会出什么动静,你必须用最快的速度冲过去,将这个人砍死,脑袋砍下来,最好再多来几刀,然后你有15秒钟的时间再跑回这个洞穴,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继续安静的躺着。”
宋璇没有应答,手放在腿上的匕首附近,沉默不语。
“好吧,我知道你现在还是对我很警惕,但是你总会按我说的做的,对吧......”
就在这时!
“啊!”一声短促的惊叫,紧接着是一小段“噼里噗隆”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有个人慌慌张张的在往洞外爬。
陈笑一愣:“卧槽?那家伙死这么快?”
而宋璇依旧横着眉,冷冷的盯着陈笑。
不过他跟没看见一样。“交给你了......”扔下一句话,就一溜烟的跑回了自己的小窝里。
......
随后,宋璇犹豫了一下......拔出了匕首。
视线中留下了一道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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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母虫
对,你应该想到了,这个刚刚发出惊叫的人,就是刚开始和陈笑计划抢银行的那个可怜家伙。
陈笑当时只有20分钟,那么忙,怎么可能闲出时间去捅死一个人。所以他自然有他的计划......
当然了,就像白熊说的那样,他的计划也不是那么靠谱。
原本,陈笑有几种预定方案。
第一个,就是最简单的暴力突围,凭借现在嬉笑鸟的装备,应该能抵挡一阵蚁群。不过要是算上蚁群的数量,再加上这里深处地下,一个手雷下去直接将自己活埋等等因素......综合一下就是,这么玩很嗨!但结果肯定是全员都得嗝屁在这。陈笑最近遇见了这么多有意思的人,自己的记忆也有了找回的线索,你让他死在这,那他肯定是不干的。
第二个,把整个“集体意识世界”给毁了。放火,枪杀,炸煤气管道,反正能杀多少人就杀多少人,尽量的将所有人都叫醒,造成巨大的混乱,最好还能威胁到虫群意识本身,一举把所有蚂蚁都变成脑瘫......但是这样做的弊端也很大,就是根本就无法估计杀掉这么多人后,蚁群会变成什么样子,万一人家还是生龙活虎的,甚至直接怒了,开始见人就咬,那可就傻眼了。
第三个,也就是比较安全的方法......对,你没听错,就是安全,陈笑现在已经不是那个浑浑噩噩的三无男了,他有了自己的目标,所以他做事也多多少少会考虑到“活下去”这个因素,陈笑是陈笑,他并不是住在自己脑子里的那个纯粹的疯子,恩......虽然他平时也不太正常。
那么这个方法是什么呢,就是陈笑在打“蚁后”,也就是“母虫”的注意。
不论这个蚁群进化到什么程度,它们总不能抛弃自己的来源,就像是人类不论怎么进化,也很难让自己变成一群卵生动物,这是来自自身基因的束缚,很难改变。
那么不难想象,如果整个虫群都拥有同一个集体思维,那么这个思维的中心,应该就是“母虫”,甚至陈笑怀疑,这个集体已经达到了极端的“统一”模式,就是说整个虫群的每一只虫子,就像是母虫的手脚,都是其思想的延伸,那么如果干掉母虫,整个蚁群也许就都会瓦解。
哦,对了,还有最后一个方案,也就是最最保守的方法......这群受到控制的人类总会有出去干活的时候,那么凭他们三个人的能力,总会等到机会跑出去的,那时候再打个电话,叫几个轰炸机把这个地域连窝端了就好了,这应该就是大多数人的想法了。
不过陈笑却不准备这么办,因为如果只是安静的等机会跑路......那也未免太没劲了......好吧,看来他作死的性格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得了的。
闲话少说!
兵蚁赶过来的时间,陈笑自然是早已经计算好了,凭借宋璇的速度,在它们赶过来之前,完全可以将那个刚醒过来的可怜鬼杀掉。所以,几乎在宋璇消失后的下一秒,还未等那阵风消散,宋璇就再次出现在了洞穴之中,期间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就像是她原地闪了一下,刀刃上连滴血都没有沾上。
对,她就这么轻描淡写的,将一个无辜的人杀死了......我不知道大家是否能接受的了这种行为,但是人命在宋璇的眼里,真的很廉价,甚至她会觉得,如果凭借这具尸体能让自己逃离困境,那这个人要比活下去更有价值......这种观念很难去评判其对错,事实上,几乎所有的生命都会将自己置于万物之上,这是一种本能,越是见惯了生死的人越能明白生命的意义。所以这本书里很难会出现什么“基金会外勤人员为了救出被困的人民献出自己生命”的桥段。
除非他们已经别无选择。
很快,那两只蚂蚁就聚集到了尸体的旁边,按照惯例,其中一只用触角触碰了那个人......但是,毫无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