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轻人是一名大四的学生,黛丝说他的父母都是古典音乐家,他自己也精通大提琴、小提琴等乐器,他学的专业则是古典文学。
“我倒是没怎么唱过歌,不过会弹钢琴!”
一边说着一边向不远外的一架钢琴走去。
“哦?那好,你弹一弹,我看看你达到了什么水平?”
所有人都看着刘琅。
刘琅懂音乐?当然懂,要不然怎么能把前世的歌曲谱写下来给叶金生,不过他并没有专门学过音乐,只是看着谱子听过几遍后就掌握了音准。
达到听一遍歌曲就能记下谱子的水平,就是音乐学院的学生也得花上个把月的时间,但是刘琅只要听上五六首就做到了,完全是靠着他超强的记忆力。
钢琴也是如此,他只要把每个钢琴键的位置找准就可以了,剩下的就是大脑和手指的配合,普通人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练习才能做到协调配合,不过刘琅就用不着了,他的大脑结构和常人不同,只要练习几次就能手脑合一了。
当然,刘琅只是说会弹琴,也就相当于普通音乐学院学生的水平,如果去考级,大概能达到七八级的样子,毕竟他从没有正经八百的练过。
刘琅站在钢琴旁先是简单的熟练了一下,弹了十几下后觉得基本演奏还是没问题的,其他人也没觉得怎样,刘琅水平也只能称为会弹而已。
弹什么呢?
刘琅回忆其前世,他前世也很喜欢音乐,上中学时自然是对港台流行歌曲非常痴迷,到了大学时就喜欢上了国外的歌曲,比如迈克尔杰克逊、后街男孩、西城男孩等,还有那些经典电影里的主题曲也非常喜欢,像《狮子王》《泰坦尼克号》等电影的主题歌,当然,在新千年的初期,国语音乐也很不错,他同样喜欢,
后来参加工作之后,他渐渐喜欢上了一些纯音乐,比如岛国久石让的音乐,还有就是瑞士班得瑞的音乐,这些音乐带给他一种空灵超然的感觉,让他可以在喧闹的俗世中寻得一丝清静。
对音乐喜好不停的转变也代表着刘琅在人生每个阶段不同的感受,比如在三十年后网络发达的那个时代里,无数口水歌充斥在周围,那些十七八岁的小孩子听到后就像踩了电门一样,可是这种歌曲在刘琅耳中就是噪音,这就是不同年纪下对自我认知的不同,那时刘琅都快四十了,生活的压力让他难得寻找一丝让心灵安静下来能时间,而那些小孩子当然只需要释放自己的活力就可以了。
所以当刘琅现在钢琴前时,第一想到的就是后世在二十一世纪非常著名的一个名叫班得瑞的乐团,他们的纯音乐享誉全球。
班得瑞的音乐唯美、宁静,乐团成员为了创作出最接近的自然的歌曲每年都会前往阿尔卑斯山脉中寻找灵感,所以他们的音乐是瑞士那种世外桃源中孕生而出的梦幻之曲。
班得瑞将属于瑞士的湖光山色,在音乐中予以唯美地具象在了人们的耳旁,简单流畅的旋律,再注入大自然意意境与流行元素,使人悠然神往。
音乐没有艰涩难懂的曲风,没有生硬的个人风格,不落俗套的编曲、精简的配乐,呈现出清新的自然气息,最后完整忠实呈现美仑美奂的仙境风光。
可以说,在后世刘琅和洪玉夫妇二人都对班得瑞痴迷,觉得他们的音乐就如同天籁,能让人置身在真实的自然田园之中。
“好吧,就给大家演奏一首我在一年前创作的音乐,曲名叫做……the
sounds of
silence!”
刘琅说完就演奏了起来。
周围那帮人开始时还都抱着看热闹的态度,刘琅的确是天才,天才到了世界第一,可是这种天才到现在为止也只是表现在学习上,他可以在六岁上斯坦福,可以全部科目考a+,但在艺术家眼里,这都不算什么,艺术家追求的是心灵上的境界,跟数理化这些东西没关系,比如巴赫、贝多芬这些音乐大师,哪一个不是人类心灵的导师?他们对整个世界的贡献不亚于牛顿和爱因斯坦了。
在场的这些人虽然水平不行,可也是有着成为艺术家的梦想,所以在他们眼中刘琅还真的不算什么,可是在听到从对方手指中流淌出的音乐后,他们的表情全变了。
《the
sounds of
silence》这首音乐翻译成中文叫做万籁俱寂,真是曲如其名,当音乐响起,周围的一切喧嚣都不见了,高楼大厦仿佛变成了丛林流水,所有人都置身在世外桃源,眼前只有蓝天、白云和脚下潺潺流动的溪水,溪水缓缓流淌冲刷掉身上的浮躁,即便是拥有无尽烦恼,此刻也得到了心灵的满足,真是达到了此处有声却无声境界。
刘琅的弹奏水平当然称不上是完美,但这首曲子旋律并不复杂,就是这简简单单的旋律却把那种无声的意境完全的表达了出来。
刘琅弹完之后,周围的人还沉浸在那种意境之中,过了好久才缓过神来,掌声顿时响了起来。
第六百三十七章 来自洛杉矶消防局的邀请
“吉米,这真是你所写的曲子?”
班博用一种见了鬼的神情看着刘琅。
“嗯,去年我在家乡的田间行走时被周围的风景吸引,于是就有了这个曲子,大家觉得还可以吧!”
“还可以?如果这首曲子只能算是还可以,那么就没有什么曲子可以了,我觉得这首the sounds of silence完全可以成为世界级的名曲,而且是当之无愧!”
“没错,这首曲子太好听了,吉米,你再演奏一次,我一定要记录下来!”
没办法,应大家的要求刘琅再次演奏了一遍,班博在内的六七个人拿着笔要把谱子记下来,至于说其他人还没有这种能力,毕竟他们不是音乐专业的学生。
“太好了,吉米,这首曲子完全可以当做我们音乐剧的曲目,而且不会比雪绒花差,这是原创曲目,一旦流传出去甚至会引来专业音乐人,到时候你就出名了,那我们的音乐社也会随着出名,太棒了!”
他们的歌剧是音乐之声,剧本虽然有些改动,可音乐方面还是跟原电影一样,毕竟里面的歌曲都是经典之作,即便他们这些人也会创作一些歌曲,那远远不如原作,但是刘琅这首曲子的水准比原作都高明,成为世界名曲也没问题。
“这帮家伙,拿我的世界名曲当歌剧的曲目,你们还真觉得自己的歌剧能在百老汇上演?”
刘琅现在是想建立一家自己的娱乐公司,不是陪着这帮年轻人在学校这个层面来玩的。
“班博,我想看看你们的音乐都达到了什么水准,能演奏一首曲子吗?”
刘琅反问道。
“…………!”
这一下把他们都问住了。
论演奏水平刘琅只能算是普通,在场的人只要是能弹奏钢琴的基本上都比他强,可是论创作,刚才那一首曲子这所有人加起来都比不上。
能创作出世界级别的曲子,不用多,就是一首便可以称之为音乐家了,所以在班博这些人眼中,刘琅的音乐造诣已经在短短时间内超越了他们,现在音乐家要看看他们的演奏水平,这还真有些班门弄斧的感觉。
“吉米,我们的水平……嗯,好吧,来,布鲁尔、唐娜,咱们演奏一首雪绒花!”
歌剧团当然要有自己的乐队,一共有十五个人,班博弹奏大提琴兼任指挥,还有六小提琴、一架钢琴、三个小号和一个大鼓,剩下三人是歌唱和和声。
这些人也不犹豫,在班博的指挥下演奏了雪绒花这首名曲。
怎么说呢?
这些人的水平应该不低,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功底,要不然也不会成为斯坦福大学歌剧团的成员,但跟专业差着不少,这水平也只能在大学这个层次玩了。
刘琅的打算是先成立一个小小的乐队,然后发表一些经典曲目,到时候必定会引起大家关注,然后再围绕这个乐队成立公司,以他脑袋里的那些歌曲为基础一举别名成名,这个过程会很快,因为美国有各种各样的音乐榜单,什么金曲奖、白金唱片、公告牌等,最著名的还有格莱美奖,这些奖项只要拿上一个两个就出名了。
不过现在看来斯坦福大学的这帮学生是没这水平了,业余选手的是永远比不过专业选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