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资本家 第282节

叶思文抬了抬他头上的破斗笠,道:“老石,我们就从这里开始吧!走。”

叶思文带着石金峰,大摇大摆的走进了丁家嘴百户所,让叶思文没想到的是,这里好歹算是一个军事堡垒,他和石金峰进来的时候,居然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拦,就任由他们进入,屁都没有人放一个。

“这就是大明的军队啊!”叶思文无奈的摇了摇头,他终于找到明朝为何会在历史上消失的原因了。

第三十六章、军户的悲哀

叶思文信步走在丁家嘴百户所里,说是百户所,其实比平民窟也好不了多少,除了村尾有一座土木结构的瓦房,其余的房子都是草木结构的草房,草房也就算了,让人郁闷的是,这些草房还歪歪斜斜的,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

百户所里乱糟糟的,大路上到处都是各种垃圾,家禽家畜到处乱跑,一股臭味扑面而,一群满身是泥的小孩在百户所里跑着,闹着。

这哪里是什么百户所?简直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村庄,而且还是那种比较穷的小村庄。

当小孩子们看见叶思文和石金峰两人,都不疯跑疯玩了,纷纷跟在他们后面,好奇的看着这两个外乡人。

叶思文拉住一个年纪比较大,看来是孩子头的小孩子,一脸和熙的问道:“小伙子,你们家大人呢?”

“他们出去了,你是什么人?”小孩子老实的回答了叶思文的问题,又反问了叶思文一个问题。

“呵呵!”叶思文笑了笑,道:“我是外乡来的,找你们家大人有点事情,你知不知道他们到什么地方去了啊?”

“我知道,但是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小孩子眨着眼睛,狡黠的问道。

“哈哈哈……”叶思文颇为欣赏的笑了笑,向石金峰要了一文钱递给小孩子,道:“来,这一文钱你拿着,就当是我给你买消息的钱,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家大人去哪里了吧?”

小孩子仔细的看了看铜板,确认是真的之后,点点头,道:“千户大人家的麦子该收了了,我爹带他们去给千户大人扛活去了。”

“什么?扛活?”小孩子的一句话把叶思文雷得不轻,历来都只听说佃户给地主扛活,还从来没听说过当兵的给长官扛活呢。

小孩子点点头,道:“对啊!就是去扛活啊!”

叶思文不解的问:“你爹为什么要带人去给千户大人扛活?”

“千户大人是千户,我爹是百户,千户管百户,百户当然要带着手下的军户去给千户大人扛活啊!要是不给千户大人扛活,千户大人就不会让我们种地,也不会给我们工钱,这是规矩啊,你难道不知道?”小孩子理所当然的回答了叶思文的问题,在他眼里,叶思文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知道,真是太笨了。

叶思文感觉有点头晕,小孩子的回答看上去是无懈可击了,可是仔细一推敲,问题就来了,百户不给千户干活,千户凭什么不让百户种地?凭什么不给百户发饷银?

要知道,军户种地的权力,是国家赋予的;军户领的饷银,国家支付的。他一个小小的千户,凭什么剥夺军户们的权力?

这件事情,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个千户仗着天高皇帝远,私自控制了种地权力和饷银的支付,当起了军事地主,下面的军户听话,给他扛活,给他交税,他就给地种,就发饷银,若是下面的军户不听话,他就会剥夺了军户种地权力,吞没军户的饷银。

看小孩子理所当然的表情,这种事情恐怕已经有几代了,也就是说,一百年前,这种情况就存在了,经过几代人的传承,现在的军户,已经把这件事情看成理所当然的了,没有觉得不合理,没有怨言,更没有放抗。

怪不得军户们都过得苦哈哈的,原来有这么一群吸血鬼吸附在军户的身上,军户们能过得好才有鬼了。

叶思文暂时撇开这个问题,他知道,在一个小孩子口中得不到他想要的,他笑眯眯的向小孩子问道:“小伙子,你爹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小孩子摇了摇头,但是他渴求的表情却把他深深出卖了。

叶思文笑了笑,又从石金峰那里要来一块铜板,递给小孩子,道:“小伙子不错,这个东西应该能让你知道些什么吧!”

“记起来了,记起来了!”小孩子看见铜板,两眼放光,连连点头,道:“我爹他们最迟太阳落山就会回来,千户大人不会管晚饭,他们要早点回来做饭,要是晚了就看不见了,没有油灯……”

小孩子一席话,叶思文的汗水又下来了,这个千户很有当吸血鬼的天赋嘛!不仅把军户们的权力剥夺了,还不管饭,这真是……

“小伙子,我们口渴了,你能给我们找点水喝吗?”叶思文早就知道了小孩子的规矩,不待小孩子开口,就给了小孩子一块铜板。

小孩子仔细的吧三块铜板收好,满意的点点头,转头向其他的小孩子一挥手,颇有些领导者的风范,道:“我家来客人了,你们都散了吧!记得明天准时去打谷场集合。”

“是,老大!”小孩子们齐声回答道。

安顿好了自己的下属,小孩子向叶思文一挥手,道:“来吧!”小孩子说完,直接带着叶思文向村尾的瓦房走去。

在路上,叶思文随意的问了一下小孩子家里的情况,小孩子叫丁志正,是百户所里百户丁大云的小儿子,丁大云一共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丁志力、二儿子丁志远都已经成人了,丁大云的老婆死得早,三个儿子都是他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相当不易。

叶思文来到百户丁大云的家里,丁大云家的房子虽然是瓦房,但是也比其他人的房子强不到哪里去,都一样的破破烂烂。

叶思文走进丁大云家的大门之后,才知道了什么叫穷,什么叫家徒四壁,家里基本上可以说是没什么东西,要是小偷来光顾丁大云家里,肯定会被气死。

厨房里,就一个灶台,一口铁锅,几个土碗,厨房里完全没有粮食的迹象,估计是怕丁志正这小子偷吃,所以丁大云出门前把粮食都藏起来了。

客厅里,一张吃饭的桌子,几条破旧的长凳,看着摇摇晃晃的凳子,叶思文担心,若是来个大个子坐上去,凳子会不会直接散架。

卧室里,一张大通铺,铺上的被子薄薄的,被子的颜色呈一种诡异的黑色,那肯定不是被子原来的颜色,那是脏得。叶思文相信,这不是丁大云懒不想洗被子,而是坚决不能洗,因为一洗,这些被子有可能也会散架。

叶思文暗暗摇了摇头,当百户的家里都这样,普通军户的家里更是可想而知了,能不能揭开锅都是一个问题了。

“大叔,请喝水。”

正当叶思文胡思乱想的时候,丁志正用一个土碗盛了一碗白水端给叶思文,丁大力家穷是穷,但是端出来的白水,还是比较干净的,除了有点发黄之外,并没有其他的杂质。

看着机灵的丁志正,叶思文笑了笑,接过丁志正递来的白水,一仰头,把碗中的白水喝了下去。

白水微微有一点苦味,一口水下肚,叶思文如同喝到了军户世家近百年来的酸甜苦辣。

自从卫所制度开始糜烂之后,军户们农忙时要种地,保证自己能吃上饭;种完自己的地,他们要默默的接受上官的奴役和剥削,他们要给上官种地,保证上官给他们地种,给他们发饷银;闲时他们要操练,因为说不定他们那一天就会上战场,为了在战场上活下去,他们必须要苦练杀敌技巧;等到战时,他们要上战场,为了他们的国家,为了他们的上官,浴血奋战。

这就是大明的正规军的生活,既要保卫国家,浴血奋战,又要干着最苦最累的活,遭受上官无耻的剥削,这对他们是不公平的,绝对不公平。

这样一支饱受不公平待遇的军队,在危急时刻,真的能保家卫国吗?答案是否定的,君以国士待之,臣以国士报之,君以猪狗待之,臣以猪狗报之,军户平时过着拮据贫穷,且饱受剥削的日子,战时,却要他们去杀敌卫国,浴血奋战,那是相当不现实的。

今天,叶思文来到了这里,他决定,他将会成为这个不合理制度的掘墓人,叶思文知道,只有埋葬所有不合理的制度,才能把大明这个土已经埋到胸口的垂暮老人救活,并且让他重新焕发活力。

丁志正见叶思文喝完水,仍然没有走的意思,他机灵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警惕,他问道:“你们还不走吗?天都要黑了。”

“我们不走,我们要等你爹回来,我们有事情找你爹,很重要的事情,放心,我们绝对不是坏人。”

叶思文笑眯眯的看着这个机灵的小男孩,若是生在平常人家,如丁志正这般机灵的小孩子,一定会去读书,十年寒窗,等待机会,一飞冲天,从此改变全家人的命运,但是可惜的是,丁志正生在了一个军户家庭,按照大明的规矩,一代是军户,代代是军户,丁志正一生下来就只有一个命运——当悲催的军户。

“好吧,你们就等着吧!”

丁志正无所谓的耸耸肩,他倒是不担心,因为就算眼前这个人是坏人,他也不能在自己家里得到任何好处,因为他们家里根本没有任何好东西,除非眼前这个人比他家里还要穷。

正当丁志正和叶思文说话的时候,从村口进来一大群衣衫破烂的人,为首一人,虽然穿着破烂,却怎么也掩盖不了他一身的豪气。

“爹爹!”丁志正看见来人,大喊一声,飞也似的跑到为首那人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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