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孝和淡淡一笑,夹着香烟说道:“我那二哥,是被五叔六叔的死吓到,以为我不讲亲情,所以……不对,不对。”
林孝和话说了一半,就马上说了两句不对,起身在客厅里走动了两圈,神情中有些疑虑。
“林先生,怎么了?”廖敬轩慢慢站起身,开口问道。
林孝和闭上眼睛静静的想了一会儿:“再悄悄调查一下我二哥,他把炳叔安排去医院,不是为了保护阿静,担心我对阿静不利,因为那完全是不可能的,他是有些事,连炳叔都瞒住。”
“没发现林孝洽先生最近两日有异常,电话公司那边,不止几位林先生,就连宋天耀工厂,酒店的电话我都花钱买通接线员,安排了监听。”廖敬轩闻言后,马上说道。
林孝和摇摇头:“所以才让你再去查,炳叔被安排去医院,说明二哥把对我的不信任直接放到了表面上,他不会这么做,太明显了。”
“知道了,我这就去安排。”廖敬轩说完之后,朝林孝和微微欠身,转身出了林孝和自己公寓的客厅。
林孝和坐回到沙发上,手里夹着香烟却没有吸,而是闭着眼睛,用手随着唱片机里的歌声轻轻在膝盖上打着拍子。
宋天耀想吃下希振置业没那么容易,林孝和也不担心宋天耀,但是他担心宋天耀把阵仗排出来之后,林家内部有人动些不该动的心思,只要林家内部不乱,靠宋天耀在香港的那点儿人脉,就算背后真的有罗保帮助,想吃下希振置业也不是易事,唯独内乱一起,章家怎么倒的,林孝和很清楚,所以林孝和现在就是个修补匠,努力在最近这段时间把几兄弟团结起来。
林孝洽画蛇添足坏了他的计划,林孝和都准备视如不见,当粉笔字一样抹去,只要林家能保持稳定团结。
可是把炳叔调去医院,这件事做的太明显,与二哥林孝洽之前的表现完全不符,之前林孝洽是个任何事都不会表现出来的人,如今却因为五叔六叔的死,就把炳叔派去医院保护林逾静?
他该知道,自己不会去碰林逾静母女。
自己这个二哥,是想做些连保镖都瞒过去的事?
该是什么事么?
“亲爱的,我回来了,这么寂寞,一个人在听唱片。”外面香风一阵,林孝和的妻子,穿着华贵礼服的林卢艳群从外面走了进来,在门口处换上了家居鞋,对沙发上听着唱片的林孝和打招呼。
林孝和是晚婚,1949年返港之后,才娶了广州卢姓富商卢文流的女儿卢艳群,当时林孝和四十岁,而卢艳群刚刚年满二十四岁,从英国拿到工商管理学学位后返港,两个人算是老夫少妻的典范。
林孝和自己帮妻子倒了一杯水,微笑着问道:“怎么样,玩的开心吗?”
“开心呀,可惜舞伴不是你,所以就陪朋友聊天,只跳了一支舞。”卢艳群接过水杯笑道。
与闲散慵懒,如同闲云野鹤般的林孝和不同,卢艳群文质彬彬,一派大家闺秀风范,林家几兄弟,除了林孝康,林孝达还未成亲,其余的都娶妻生子,卢艳群是最后一个进门的儿媳妇,却最得大夫人的喜爱。
而且卢艳群与林孝和极为互补,林孝和与香港这些知名人物交往,卢艳群能很快通过夫人路线,与很多官员,银行家的夫人打成一片,不定期举办些女人间的沙龙或者舞会联络感情,可以说林孝和能坐稳香江名士的名头,背后卢艳群功不可没。
不止一个港府高官的夫人说过,卢艳群一个黄种人女人,可是在交往时,却让人感觉到她拥有正统的英国贵妇风范。
“那我在这里陪你跳一支好了。”林孝和接过卢艳群喝完的水杯放下,按照标准的交际舞动作,对自己妻子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卢艳群开心的笑着,把手搭在林孝和的掌中,两个人轻拥在一起,开始随着周璇的歌声在客厅里慢慢舞动。
“太古大班费德利的夫人闲聊时对我说,费德利先生希望有时间可以同你一起聊聊,太古想要开发港岛东区,希望你给他一些意见。”卢艳群一边按照节奏踏着舞步,一边说起今天舞会上的话。
林孝和轻轻嗯了一声:“没有意见给他,林家现在没有钱去买太古手里那些荒废地皮。”
音乐悠扬,歌声甜美,在灯光下,两个人的影子被逐渐拉长。
“……我不能够给谁夺走,仅有的春光,我不能够让谁吹熄,胸中的太阳,心上的人儿,我不再悲伤,愿你的笑容,永伴我身旁……”
第三六二章 你打一下,我开一枪!
“等下我帮你去放水。”
穿着玫红色长款丝绸睡衣的孟菀青开门把宋天耀迎了进来之后,蹲下身帮对方换上了家居鞋,然后又起身取下宋天耀身上披着的风衣。
宋天耀对孟菀青有些疲倦的笑笑:“是不是你都已经休息了,我把你吵了起来。”
“还没有,沏了一壶莲子花茶,正在看书,想着把茶水喝完才休息。”孟菀青把风衣挂到衣架上再转头时,宋天耀已经先坐去了客厅的沙发上,闭着眼睛,用手指轻轻的揉捏着眉心。
“菀青小姐,我就在外面的车上,有事随时招呼我。”门外的黄六等宋天耀进去之后,这才对孟菀青微笑着说了一句。
孟菀青朝黄六露出个微笑,礼貌地说道:“辛苦了,六哥。”
“老板看起来比我辛苦。”黄六对孟菀青说完,转身朝着外面的轿车上走去。
把房门关闭,孟菀青的身体轻轻倚在门上,目光温柔的望着沙发上的宋天耀。
如果两个人整日腻在一起,彼此之间有什么变化,很难察觉,可是孟菀青与宋天耀却一个月也见不到五六次,这也让她感受到宋天耀越来越明显的变化,两个人当日初遇时,宋天耀还是个笑容灿烂的气盛青年,但是短短一年多时间,此时坐在沙发上,眉心微微簇起的宋天耀,却给她一种比自己更成熟的感觉,这种成熟感觉并不是孟菀青的心理作用,而是宋天耀无论此刻流露出的气质,还是微微开始蓄须的样貌,都越来越让人忽略他的年纪。
古板的西装,单调的衬衫,深色的领带,严肃的面容,孟菀青觉得现在的宋天耀给人的感觉,比褚孝信年纪还要大些。
坐着揉捏眉心一会儿,没有听到孟菀青的声音,宋天耀放下手睁开双眼,看到孟菀青正倚着门静静的望向自己,他笑了笑:
“怎么?不认识我了?”
“就快不认识了。”孟菀青走过去帮宋天耀倒了杯茶,然后拿起茶几上的一面小镜递给宋天耀:“你比起我们刚相识时,变得成熟了很多。”
宋天耀接过来看了下镜中的自己,笑着说道:“难怪比利仔今天见到我,第一句话是说看起来老了很多。”
他把镜子放下,探手轻轻搂住孟菀青,孟菀青把头轻轻依靠在宋天耀的肩膀上:“芸姐也做生意,我父亲也做生意,可是他们看起来似乎都没有像你这样辛苦,忙碌。”
“生意有不同,我做的生意,就是能让他们轻松的做生意,有人轻松,自然就有人需要累。”宋天耀有些自嘲的说了一句:“天生贱命,偷不得闲。”
“我去帮你向浴缸里放水,你泡一泡热水澡,能睡的更香甜些。”孟菀青从沙发上起身,先在客厅角落的檀香炉里点了支助眠的檀香,然后才朝着浴室走去。
宋天耀也起身,松掉领带朝卧室走去,孟菀青的卧室床头处放着一本书,旁边的床头柜上放着一壶茶,看起来刚刚孟菀青说没有被宋天耀打扰到睡觉是真的,宋天耀走过去拿起那本书,是一本中华书局出版的《浮生六记》,随手翻开书页,宋天耀恰好翻到《闺房记乐》中沈复初遇“一泓秋水照人寒”的冷艳美人温憨园那一段。
随手又翻了两页,在《闺房记乐》结尾处看到书页中有几点水痕留下的痕迹,倒像是之前孟菀青读书时落泪造成,泪痕早已经干了,只是在纸上留下了淡淡的水渍。
多半是孟菀青把自己代入书中温憨园的角色一时有些唏嘘。
书中的温憨园最终没能嫁给沈复,而是被有钱有势的人夺走,想起孟菀青当初如果不是遇到自己,多半也是被柴花超霸占的下场,也难怪孟菀青读到这里会潸然泪下。
“晚上入睡前看这种书,当然不会有睡意。”听到脚步声由远及近,宋天耀拿着书籍,转回身对孟菀青说道。
孟菀青走过来立在宋天耀的面前,面容平静的帮宋天耀解着衬衫的纽扣,嘴里轻声说道:
“每次读到温憨园,都忍不住想起当日的自己。”
“女人有时总……”
“咚咚。”宋天耀的话还没说完,房门在外面被敲响:“菀青小姐,我是黄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