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冬季,想要找个好地方结拜有点儿困难。最终总算找到一处梅花集中盛开之处。人家桃园结义,咱们梅林也不差嘛。
摆下三牲祭品,各自写好金兰谱,这玩意在明清时期才用来交换,往前推虽然有,却基本都是焚香告祖。眼下明朝后期,自然是要用来交换的。
焚香叩拜,斩鸡头,喝血酒,待交换了金兰谱,这结拜之礼便算是成了。
“小妹见过契兄。”秦良玉难得心情不错,一抱拳,笑呵呵的道。
“乖,吃糖。”周少瑜还真就摸出几颗奶糖来。
!!!
吃糖是什么鬼,咦?味道还真不错,甜滋滋。
徐妙锦也不曾多待,毕竟主管着泰原一大堆事,假模假样的告辞一番,一拐角,就消失不见。
既然无家可归,秦良玉也想到处走走看看,因为没有路引,为避免麻烦,周少瑜索性将锦衣卫的服装一直穿在身上,连绣春刀也佩了出来,腰间也将那块锦衣卫百户的牌子给挂上。到是没哪个不开眼的非得上来检查。
没法子,现如今的锦衣卫恶名更甚。谁让现在的锦衣卫老大刘守是个没节操的,和东厂搅和到一块,算得上是狼狈为奸,名声更臭,谁没事敢惹?惹得起也怕麻烦么不是。
“契兄,你那飞鱼服到底是真是假?”秦良玉不由好奇。
“自然是真的,这谁敢私自做?那可是掉脑袋的。”周少瑜好笑道,虽说如今的飞鱼服不必当初,数量不少,可还不至于完全的烂大街,这又不是好些年前的正德一朝,飞鱼服跟不要钱似的到处赏。
秦良玉不信,一撇嘴,道:“难不成那指挥佥事的牙牌也是真的?”
“自是真的,只不过那是成祖皇帝初期所赐下的。”周少瑜说了句大实话。
秦良玉也没多想,只以为物件是那时候的,并不会说去猜想是周少瑜那时候得到的。
两人不急不缓的慢慢赶路,反正大冬天的想快也快不起来,真策马疾驰,冷风刮不死你?
虽然周少瑜最终还是留下来,并没有第一时间掺和并州战局,但也总不至于乱逛,总要做些有那么点意义的事情,比如……
“前边便是南雄府了。”周少瑜指着远处的城池,颇有那么点兴奋。
虽说已经做够很多次远距离赶路的事情了,但仍旧无法适应,风餐露宿不说,耗时还特别长,老骑马也不是什么好受的事情。
好在如今已经开春,到不至于还要忍受寒冷。
秦良玉不知道周少瑜为啥大老远的跑这大南边来干嘛,直到跟着周少瑜找到一位蓝眼珠鹰钩鼻的‘怪物’方才吓了一条,这是什么人?
还能是什么人,西洋人呗。
这一位可不是什么默默无闻之辈,在有些方面,对于华夏的影响还不小,历史记载也很多。
能这时候出现在明朝的而且还出名的西洋人,只有一个意大利的天主传教士利玛窦,名人呢。
利玛窦如今四十岁,穿的是大明的儒服,蓄发留须也颇有点规模。鹰钩鼻很尖,到是有几分帅气的感觉。
当然了,放到现在,怕是没几个大明人能够欣赏的了。
到如今,已经是利玛窦来到大明的第十个年头,老实说,传教的进展算不得顺利,虽有有所发展,却很是缓慢。
不过随着认识一位大明好基友瞿汝夔之后,进度到是快了不少。
对于有人能够主动来找他,利玛窦很高兴,尤其这人还能跟他聊一聊什么三位一体,甚至还有圣经。而且已经在大明生活十年的利玛窦当然认得周少瑜身上那身飞鱼服,这意味着这还是一位官员。
这种有利于开展传教的对象,当然要好生对待,更莫说利玛窦已经很久没聊的这么开心了。
不远万里跑来传教,其中多少苦只有自己知道,而周少瑜却还能和他聊聊遥远的西方,甚至还会简单的几句西方诸国的语言,虽不是乡人,却也有几分见着老乡的感觉。
两人聊的愉快,秦良玉却没什么兴趣,主要是听不懂,圣经什么的,那是什么东西?到是利玛窦拿出的那块三菱镜很叫她喜欢,在阳光照射下能够照出小彩虹来,煞是好看,索性自己在一旁自噶把玩着。
到底是时间还早了些,即便西方此时的科技发达不少,但也不会超过太多。还真没什么好东西可选,眼下最紧要的,反而是给卞敏补上大量的油画颜料过去。
那妮子都画了好几年了,当初买的颜料也剩不下多少,自然得补充补充。至于别的,看看再说,或者可以补些燧发枪,毕竟现在妹子多了,有点不够分了,何况周少瑜自己还要拿不少把防身用。
手统最好,妹子们好放在身上。实在没有长杆的燧发枪也凑合,大不了周少瑜自己用。
不过这些,利玛窦作为传教士自然是没有的。事实上,就在前不久,利玛窦还路遇强盗了,不仅自己受了点伤,还死了一个随从。
几番尝试劝说,利玛窦总算点头答应亲自带着去一趟澳门,那里现在是葡萄牙人的居住地,至于这事屈辱与否,却也不在这细说了。
秦良玉觉得自己算是开眼了,好多‘怪物’!
没毛病,眼下的秦良玉才多大,当然没多少见识,就利玛窦一个的时候还好,一下子周遭全是西洋人,还真有点犯憷,紧跟在周少瑜后头不敢离太远,很是没有安全感的模样。
见此,周少瑜也是心中暗叹。
连秦良玉这等英杰人物见着外国人都是如此,更莫说寻常百姓了。从这一点到也可以看出封建社会的管制使得人们愚昧无知的一点。
当然了,也不能全怪社会,科技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打个比方,当网络还不曾兴起的时候,大城市先放一边,若是哪个小地方出现老外,哦哟,这玩意还挺轰动。
反正周少瑜小时候所生活的小县城,出现几个黑人来投资办厂,往街上那么一走,周围远远的围观一大片,稀罕呐,总算见着活的了!
这还好歹是在电视上看到过,若是连电视都没有甚至都没听说过呢?怕是反应也未必会好到哪去。
“看中什么尽管说,我给你买。”周少瑜哈哈一笑,拍了拍秦良玉的肩膀,然后立马就苦了脸,这尼玛,拍一个比自己高的妹子的肩膀,太怪了。
秦良玉却不怎么领情,只求快点到个人少的地方去,主要是感觉那些‘怪物’的视线,似乎有点别样的意味。
委婉的将此事一说,周少瑜环视一周,有点懂了。
这年头正是大航海时代,可实际上远洋是件很辛苦的事情,更莫说远在万里之外的大明,好容易能在陆上歇息,当然会想办法找点乐子,不过同为西洋人的妹子肯定很少,但当地妹子又不一定打的上眼。
于是秦良玉一出来,就有点吸引目光了。
别的不说,单单个头这一块,就妥妥的符合他们不少人的审美。本来人家的妹子个头就不和太低嘛。
周少瑜忽然想到了倭国,啧啧,这时候妹子的个头怕是普遍只有一米三的一米四?想想都冷汗,尤其那些公卿之女,脸涂个鬼似的一样白,牙齿抹个漆黑,完事眉毛也要给剃了,口红也涂成那么一丢丢的样子,嘶……
鬼啊!
其实如果周少瑜是大客户,那怎么交易都没问题,但实际上周少瑜也不知道想买啥,除却颜料和手统,别的都待定,看着合适那就买,哪怕就是图个好看送给自家妹子也成。
这样一来乐意卖的就少了,麻烦,若不是利玛窦引荐,都不愿意搭理。
尤其颜料这一项,谁傻了才会大量的把颜料拉过来卖,谁买啊!
最终愣是从好些个不同人手里分别收购的,很明显,这都是人家准备自己用的,之所以愿意卖,还是看卞敏画的一手不赖的油画的份上。
没错,就是卞敏,若不是将她唤来作画,人家还未必会卖。毕竟这时候跳出个大明人会油画,多稀罕呐。就跟后世早些年电视上出现个说汉语的老外,而且还字正腔圆!稀罕呐!
本来周少瑜还想买它几十个怀表回去,妹子们人手一个,未必要推广,但至少自己人的时间观念强一些。结果一问价格,忍了!
这年头怀表妥妥的是奢侈品,在西方都是上流社会的专属,更莫说拉出来这么远来卖,价格更是离谱,有那钱,还不如去拿回大梁发展民生、兵备还有购买粮食呢。
对于走到哪都能冒出一个妹子,然后是自家妾侍的周少瑜,秦良玉已经彻底淡定了,人家是好友遍布天下,他倒好,妾侍遍布天下!
她甚至无不恶意的想,一个个都隔了这么远,还是妾侍,许久不能见上一面,就不怕与外人……?咳咳,呸呸,怎么都是义兄,怎么能这么想人家呢,就不能指着点好了。
当然了,卞敏的出现也打破了秦良玉一部分猜想。毕竟先前出现的女子,那都是能武的,包括后来出现的徐妙锦,也曾见过练剑。
到是这位卞敏,一副柔柔弱弱我见犹怜的模样,显然是个不会武艺的。样貌到是不错,本以为也就是个花瓶,不曾想,却画的一手好西洋画。除此之外,诗词歌赋皆通,怎么也算得上是才女了。
这也罢了,私下聊天夸了几句,却听卞敏道:“奴这点本事如何当得起才女二字。”
说着,看了一眼周少瑜,又道:“家中那些个姐妹,有的是比我才学高的,便是十个奴也比不上,至于姿色,奴更是不起眼了,姐妹中可不乏绝色呢,相比之下,奴不过平庸女子而已,实实当不起妹妹赞誉。”
这就很纳闷了,在秦良玉看来,卞敏的才学与相貌在女子当中就已经算拔尖了,可居然如此谦虚?再联想到先前徐妙锦也说周少瑜的妻子才情无双,心下好奇不已。
“怎么?想见见?”面对疑惑的秦良玉,周少瑜笑道:“不是不可以,就是太远,去了未必能回来。”
“骗子!”未必能回来?真有那么远,那你是怎么出现在这的。反正秦良玉是不信。
“认真的,如果这辈子都难回明国一次,你还乐意与我走么?”周少瑜面色一正,严肃道。
秦良玉为之一愣,随即就面露怒色,至于原因?考虑到这里都是西洋人,秦良玉还以为周少瑜这是准备跑到西方去再也不会来了呢,谁让周少瑜没办法说清楚呢?
就在这边周少瑜还在加油的时候,另一边,大梁,局势已经愈发紧张。
火凤原本还在犹豫是否去救援周少瑜,毕竟她带领军队一动,势必连同萧姽婳也一并救了下来。不过随着李秀宁的军队赶到,阿史那隼也不敢继续贸然进攻,自然也就解了萧姽婳之危。既然如此,也没什么好犹豫的了,带领军队不疾不徐的率领大军赶路。
莫看大胜突厥一场,可火凤却清楚,能不正面打还是不打的好,真当自家军队有那么高的战力啊。
第八百八十一章 幽影
火凤的进军速度算得上很慢,不仅如此,五万大军仍旧分作两拨。
三万在前,有火凤亲自率领,而另外两万则远远跟在后头。一来是为了防止意外,万一有伏兵之类打个措手不及,死伤再大,也不至于全军覆没。另一方面,也是分开守着先前缴获的战利品,别的不说,光是战马,都已经让火凤相当满意了。
如此一来,接下来所谓的大决战,火凤就算不参与也不觉得亏,反正已经赚大了。
另一边,同样是做为外援之军的镇西府,士气可算是跌落低谷。一瞧这模样,镇西府就知道肯定不能指望这群士卒能再去和突厥打,就算赶过去,也就是远远站在后头喊一波666,算是加油打气了就。
考虑到同为援军的萧姽婳如今也算是损失较大,镇西府甚至一度怀疑,周少瑜事先说的什么只是叫他们来摇旗助威,主力还是周少瑜自身的军队云云不过是欺骗,不然的话,为何反到周少瑜自己的军队损失不大?
不管是不是吧,镇西府接下来都要考虑自己的处境了。
和突厥的战争,镇西府的家底都快耗的差不多了,如今再次被阿史那隼打惨了一次,消息传出,就算最终剿灭了阿史那隼,那对于镇西府也没什么大用了,众人只会看见镇西府一败再败实力大减,已经不足以对西域诸国形成威胁。
可以预想,不久之后,雍州地界,势必将会面对西域联军的侵袭。
已经有点怀疑周少瑜的镇西府,委实有点不是那么信得过。可如今能够对镇西府形成帮助的,只有周少瑜和萧姽婳。既然周少瑜不行,那就只有尝试寻求萧姽婳的帮助。
但是无缘无故的,凭什么叫人家损耗实力帮你,真当萧姽婳的实力很强大么?
一群人商议来商议去,最终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那就是索性投靠萧姽婳成为下属,面对整个雍州,镇西府不相信萧姽婳会不意动。
作为镇西府还未做出行动的内部决定,外人当然无从知晓,李秀宁率领的军队人数也不过两万,在没有足够的地地利优势下,自然不会贸然进军与阿史那隼决战,反正如今不得不率先做出抉择的,是突厥一方。
阿史那隼现在的位置很是有点尴尬,其中一面自不必说,便是萧姽婳所占据的山头。除非强行拿下,不然此路肯定不通。
而唯一的道路,往北被李秀宁扼守,往南有火凤徐徐靠近。
虽说荒郊野外的,肯定不至于堵死,但至少大道是别想了,只能是道路崎岖的穿林过山。
不过阿史那隼显然不准备灰溜溜的逃跑。
本就已经是强弩之末的阿史那隼,在被杨妙真猛追着一路奔跑只好,身体可谓虚弱到一定境界,再跑?还是道路崎岖翻山越岭?哈,阿史那隼自然是宁愿选择轰轰烈烈的战死,也不会窝囊的死在逃亡的路上!
这种时候,阿史那隼也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大战在即,居然放走了一部分不愿意死战的突厥人,这些人能不能顺利突围回到草原暂且不说,但至少,如今人数本就不多的突厥大军再此举之后,人数也减少到了不过一万出头。
看起来一万多点的突厥军队已经没啥威胁了,毕竟李秀宁那里有两万余,萧姽婳也有万余,火凤甚至有五万,至于镇西府……不提也罢。
总之,八万打一万,还是合围,怎么看都是胜利的。
但事情不能这么看。
既然阿史那隼敢放人,那么依旧选择留下为阿史那隼死战的突厥士卒,势必将会爆发最惊人的战斗力,说到底,在明知道阿史那隼必死的情况下还愿意如此选择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等于是自愿为阿史那隼陪葬!
人家连死都不怕了,还怕跟人死磕?
别人怎么看不知道,反正李秀宁已经当做十万突厥大军来对待。不仅如此,萧姽婳肯定不能太指望,人家已经损失不小,至于火凤,兵力看起来多,但实际战力却不能太期待。
而且能过来帮忙就已经很不错,指望外人能出多大力,那是做梦,说到底,压力还是在自己身上。
既然阿史那隼还没动,李秀宁自然也不会动,而且还一直在修缮加固营寨,有一处相对牢固的地方拱卫,怎么都比与突厥骑军证明硬钢要强。
不过就算再怎么布置,一场硬仗是必然的,可以遇见,届时死伤必然也不会小。事实上这也是镇西府最终宁愿选择对萧姽婳臣服的原因之一,此战过后,周少瑜自身的实力,自保都勉强,何况支援别人。
莫看泰原城内还有一万守军,可相比起一个偌大的并州,只有一万兵力的话可不怎么够。
想到这些,李秀宁还真有点后悔,当初委实有些冒进了,虽然大破突厥,却也损失了两万多可以归拢为己有的兵力。
第一天,阿史那隼遣走了不愿死战的突厥士卒。第二天,只剩万余的突厥军队直接大摆筵席,大口喝酒大口吃肉,颇有点‘最后晚餐’的意思,第三天也仍旧如此。
之后一连吃了好几天,无论是李秀宁还是萧姽婳,都不敢轻动,那是一支萌生死志的突厥军队,没人愿意主动去触眉头,哪怕看起来毫不防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