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凸显出了传统的东方女性美,又显现出唐仲薇那优美的身段。
当嫁衣真穿在身上的时候,看着镜子中的女人,唐仲薇有些发呆。
都说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衣服能够很好的提升一个人的外在形象和气质。
但唐仲薇从没想到,一件嫁衣,竟然可以让自己看起来变化那么大。
连定制店的老板和店员,都在旁边看的连连惊叹,表示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新娘。
这可不是虚假的恭维,唐仲薇本来就是很美的女人,被这衣服衬托的更如同天上的仙子一般。
“叶先生,恭喜啊!能娶到这么美丽的女人,真是让人羡慕。”老板说道。
叶尽欢笑了笑,道:“我也是这么觉得。”
对着镜子欣赏了很久,唐仲薇才依依不舍的脱了下来,如果不是怕弄坏了,她真想就这样一直穿着。
实在太美了!
而且完全由人工挑选的极品蚕丝,质地非常的柔软,穿在身上轻若无物,又给人一种十分清爽的触感。
“怎么样,还行吧?”叶尽欢问道。
唐仲薇用力点头,道:“太漂亮了,我都不舍得脱下来了。”
叶尽欢哈哈大笑,道:“那以后你天天穿,我就当每天都娶老婆了。”
“又胡说八道,哪有人天天穿着婚衣的。再说了,这衣服那么贵,我可不舍得每天穿着做事情。”
水果店的生意已经步入正轨,就算唐仲薇不去,那几个店员也可以把生意做的很好。
只不过每天闲着没事干,送了诺诺去幼儿园后,唐仲薇有时候还是会去水果店帮忙的。
这件婚衣的价值超过百万,虽然是老板免费赠送,想借叶尽欢的名气来宣传店铺,但贵就是贵!
如此昂贵的衣物,倘若在水果店里弄脏了,弄坏了,唐仲薇都不知道自己上哪哭去。
叶尽欢也只是开玩笑而以,只要唐仲薇高兴,怎么样都行。
对衣服没有任何异议,老板让人小心翼翼的把婚衣包好,送去别墅。
同时,他还不忘提醒叶尽欢,明天会请一堆人穿着店里的衣服去当服务员的事情。
叶尽欢自然也没什么异议,这种已经说好的事情,照办就是了。
心情大好的唐仲薇,主动提出要请老板吃饭,作为感谢。
毕竟收了人家价值上百万的礼物,不管对方出于什么目的,价值实实在在摆在那的。
老板没有拒绝,他巴不得和叶尽欢搞好关系呢。
于是,几人一起前往附近的餐厅。
与此同时,老唐家也来了客人。
宋月茹最小的弟弟宋天瑞,已经外出务工多年。
当初家里太穷,大部分人都出去打工,那个年代的工人是很辛苦的,也赚不到什么钱。
但宋天瑞很聪明,也很胆大,一边打工,一边把工资用来购买商品售卖。
他坐火车,把最东边的特产,卖到了最西边。
最南边的特产,卖到最北边。
靠着倒买倒卖赚差价,赚了第一桶金。
这笔钱比他打工的工资还要多很多,有老板看中他的聪明劲,招去做了销售,然后一路做到主管,经理。
最近几年,宋天瑞开办了自己的公司,效益还算不错。
一年下来,能赚个两三百万。
在老宋家的亲戚里,他算是混最好的一个了。
只是由于生意太忙,除了过年过节,其它时间宋天瑞很少会回榕城。
这次回来,主要是快到父母的忌日,过些日子他可能没有时间,就提前来了。
回来的时候,宋天瑞还把自己的闺女带了回来。
这个名叫宋丽雯的女孩,和谭菲菲的年龄差不多大,刚从大学毕业没多久。
她如今在宋天瑞的公司做HR,虽然只是底层的工作,但毕竟是老板的女儿,可没人敢小瞧她。
而从宋丽雯七八岁开始,家里就已经不怎么缺钱了,宋天瑞又是个十足的女儿奴,很舍得为女儿花钱。
从小到大,宋丽雯的零花钱,一直都比同龄人多很多。
或许是为了显现出自己的本事,宋天瑞总是喜欢说起在老家的时候,那穷困潦倒的日子,以此证明自己白手起家有多牛逼。
他是这样的想法,可宋丽雯听的多了,对老家最大的印象,就是那些亲戚很穷。
小时候的些许印象,已经模糊了很多,对于这些穷亲戚,宋丽雯实在没什么兴趣。
如果不是宋天瑞非拉着她回来,说都长这么大了,该拜祭一下爷爷奶奶了,她才懒得回来呢。
到了榕城的时候,宋月茹,宋雨心,带着谭菲菲一块去接了他们。
当然了,是坐出租车去的。
兄弟姐妹见面,自然十分的高兴,只有宋丽雯听说要坐出租车,显得不太高兴。
她上大学的时候,就自己开车了,什么出租车,公交车,都没坐过。
实在不想开车,也只会打高端的专车接送。
在她看来,那些什么人都能坐的出租车是很脏的,上面一堆细菌和污渍。
自己这一身的香奈儿长裙,怎么能坐那种交通工具呢?
至于所谓的大姑小姑邀请去家里吃饭,宋丽雯就更没兴趣了。
山珍海味她都算吃遍了,可没兴趣吃什么家常便饭。
你们做的再好吃,能有三星米其林大厨做的好吃吗?
再说了,一堆人挤在一张桌子上,夹个菜都费劲,又能吃出什么花来。
“雯雯这是咋了,怎么看起来好像不太高兴啊?”宋雨心不解的问。
第280章 看不起
因此,宋丽雯直接表现出很不想去吃饭的样子。
宋月茹看出来了,以她的脾气,自然是忍不了的。
但宋雨心把她拉住了,小弟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别因为晚辈的一点小脾气就闹矛盾。
既然宋丽雯不想去,那就不让她去呗。
宋雨心便对谭菲菲道:“菲菲啊,要不然你带雯雯去玩吧,你们年轻人有自己的想法,我们老一辈的坐下来说说话,估计你们也会觉得无聊。”
谭菲菲明白老妈的意思,其实她也觉得和长辈一起吃饭很别扭。
换做从前,她会和宋丽雯一样直接,可是现在,经历了社会的毒打,谭菲菲的性子已经收敛了很多。
她拉着宋丽雯,道:“行,那我们自己去吃。”
“这些钱你拿着,不够了再说。”宋月茹掏出钱包,递了几百块钱。
宋丽雯看了眼,撇撇嘴,这点钱还没她一个星期零花钱多呢,能干什么用啊。
她道:“用不着,我花自己的钱。”
宋月茹的动作一顿,表情有点尴尬,又有些恼怒。
宋天瑞连忙道:“对对对,让这丫头花钱。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哪还能再让你们破费。你们去玩吧,我们也去找地方吃饭了。”
说罢,宋天瑞主动喊来一辆出租车,一行人坐了上去。
看着出租车离开,谭菲菲问:“你想吃什么?”
“这里有什么高档点的餐厅吗?”宋丽雯问。
谭菲菲想了下,把自己知道的几家餐厅都说了下。
宋丽雯听的直皱眉头,这些餐厅她一个都没听说过,肯定不是什么好地方。
只有一个叫澳菲利的餐厅,之前她吃过,味道还不错,便道:“去澳菲利吧。”
谭菲菲也没什么好反对的,反正宋丽雯已经说了,所有花费,由她自己买单,自己跟着蹭就是了。
她看的出来,宋丽雯对老家这些亲戚是很疏远的,若非宋天瑞在,她走大街上碰到了,都未必愿意跟你打招呼。
谭菲菲很能理解宋丽雯的想法,自己刚回榕城的时候,也是这样。
觉得这些长辈都没什么见识,哪像自己,见多识广。
但自从酒吧的事情后,谭菲菲就明白了,真正见识浅薄的,是自己。
以为有点姿色,以为离开过这里,就比别人高一等。
可是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中,你如果没有真本事,走到哪都不会受到尊重的。
这让她不由想到了姐夫叶尽欢,这也算家里最有能耐的亲戚了。
宋丽雯的态度,让她很想主动提起这个人的存在,但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讲。
结果宋丽雯却和她心有灵犀,一边拿出手机喊专车,一边问道:“我听说唐仲薇现在混的特差?”
她连姐姐都懒得喊,直呼其名。
谭菲菲道:“没有啊,薇薇姐过挺好的。”
宋丽雯嗤笑一声,道:“你就别蒙我了,我又不是没听说过,她找了个傻不拉几的男人,除了喝酒打牌什么都不会。哎,你说她都过成那样了,怎么还不离婚呢?”
谭菲菲皱起眉头,道:“不是跟你说了吗,薇薇姐现在过挺好的,你听到的那些都不是真的。”
“是嘛。”宋丽雯瞥她一眼,没有再说话。
但从她的表情来看,显然是不相信的,而且因此对谭菲菲的印象也不是很好。
谭菲菲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总不能直接拉着宋丽雯去唐仲薇的大别墅吧。
两人没有再说话,就这样保持着沉默。
没多久,专车来了。
宋丽雯上了车,半路上忽然道:“你准备留在榕城?”
当初宋丽雯还在这里的时候,和谭菲菲因为年龄相仿,两人的关系算是比较近的。
那时候唐仲薇已经上高中,和她们玩不到一块去了。
当然了,多年不见面,再好的关系也生疏了。
所以宋丽雯突然问起这个,让谭菲菲有点意外,道:“暂时没打算离开。”
“留在这有什么好的啊,屁大点城市,说是二线,其实也就是地方大点而已,还不如那些好一点的三线城市呢。”宋丽雯道:“我打算过两年自己办个公司,你有没有兴趣跟我一块?不管成功还是失败,起码比留在榕城混吃等死来的好,长长经验也是好的嘛。”
谭菲菲哦了一声,道:“还是算了吧,我又没什么工作经验。”
“谁不是从没经验慢慢成长起来的?离开榕城,外面会有很多人能帮你成长。你留在这里,只会有一堆累赘,你说这里有谁能帮你啊,干嘛非得把自己栓死。”宋丽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