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齐也哭着说:“我当然不舍得,你们安顿好,记得给我报个信,等这件事过去之后,我就找你们去。”
娄半城看刘光齐是真的不跟他们走,也就不再勉强,这时,外面的人开始催促他了。
他就赶紧招呼大家一起往车上搬东西。
娄母将他们的衣服打成包,装上车。
娄半城就将一些重要的文件和一些古董装上了车,甚至连那一套红木家具也拉走了。
他给保姆拿了一些钱,让她天亮之后再走。
临上车时,娄半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木盒,递给了刘光齐。
“光齐呀,感谢你来给我们送信,我也没啥送的,这个玉镯子是我们家祖传的,也值些钱,你收好吧。”
刘光齐接过岳父递过来的木盒,打开一看,里面的玉镯子一看就是好东西。
他看了一眼娄晓娥,娄晓娥对他点点头,说:“收下吧,好好保存。”
刘光齐就将木盒盖好,放进上衣口袋,又对他们说:“我帮你们保存着,将来再还给你们。”
这时,外面的车也都装好了,娄半城催促他们赶紧上车。
娄晓娥和刘光齐恋恋不舍的分开了。
刘光齐看着远去的汽车,内心五味杂陈。
知道娄晓娥一家安全,他是开心的,但是一想到以后再难相见,又无比伤感。
刘海中回到房间却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
他没想到许大茂竟然把他给供出来,现在人家都知道是他举报的娄半城,就算娄半城被抓,不能对他报复,但以后还怎么面对儿媳妇?
他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索性就从床上爬了起来。
来到刘光齐的房间门口,想着跟他说说心里话,也提前让他有个心里准备,免得明天把娄半城抓走的时候,看到娄晓娥伤心,刘光齐也不知道会不会原谅他。
可当他走到刘光齐门口的时候,发现门上虚掩着的,推开门一看,床上没人。被子是拉开的,证明之前是睡下了的。
再一摸被窝,都凉了,应该走了很长时间,“这小子去哪儿了?”
刘海中想了一会儿,突然,他说:“不好,他会不会跑到娄半城送信儿去了。”
“怎么办?”刘海中在屋子里急的团团转。
最后还是将衣服穿上,叫上许大茂,一起到娄半城家看看去。
他们赶到的时候,娄半城已经走了,剩刘光齐一个人坐在门口发呆。
“光齐,你咋在这儿呢?他们娄家的人呢?”刘海中从自行车上一跃而下。
刘光齐看到是他爸刘海中和许大茂,就淡淡地说:“走了。”
“他们去哪了?”
“不知道,他们没有跟我说。”
刘海中赶紧进屋里一看,以前在客厅摆的那些红木家具也不见了,地上一片狼藉。
连娄半城卧室的保险柜都是大开着的,但里面早已空空如也。
刘海中一拍大腿,道:“唉,还是来晚了。”
许大茂瞪了一眼刘光齐,“是你来报的信吧?你这个小子,吃里扒外。”
刘光齐心里正难受,听他这么一听,火蹭的一下子就冒了出来。
“我吃里扒外?也总比背后使枪要好的多。”刘光齐拿他爸没办法,但对于许大茂,他不惯着。
许大茂一听刘光齐这么说他,不乐意了,“背后使枪的可不是我一个人,还有你爸呢,有本事说你爸去。”
刘光齐瞪了他一眼,没有说话,重新在门口坐下。
刘海中在屋里转了一圈,没有一点收获,悻悻地来到了门口,问刘光齐:“光齐,他们走的时候,有没有给你交代什么?”
“没有。”刘光齐无精打采。
“那他们有没有给你留下点儿什么东西。”刘海中想着,要是能留下个地址啥的,他也好去立功。
刘光齐没有说话,但是不自觉地用手摸了一下口袋。
这个动作被刘海中看在了眼里,刘光齐的口袋鼓鼓囊囊,肯定有东西。他一个箭步冲过去,一把将刘光齐口袋里的小木盒掏了出来,打开一看是一个玉镯子。
顿时眼冒金光,他知道娄半城的家底,这个玉镯子肯定价值不菲。
刘光齐没料到刘海中能跟他来一手,防不胜防地被他抢了去。
就赶紧要重新抢回来,“爸,这是人家的传家宝,是委托我保管的,你快还给我。”
他不说还好点儿,一听说是传家宝,刘海中哪里还肯还回来?
刘海中爱不释手,翻来覆去地看着。
许大茂也赶紧凑了过来,“二大爷,见者有份啊。”
刘海中赶紧说:“这是娄半城给他女婿的,为啥要跟你分?”
“你……你们以多欺少不是?”许大茂脸憋的通红,就想要过来抢。
刘海中却将木盒重新塞给刘光齐,说道:“让光齐保管着,等过了这一阵再说,将来卖了钱,给你分就是了。”
许大茂知道这会儿他不占便宜,毕竟人家是父子俩个。
“说话算数啊,要是将来不跟我分,我就去举报你们。”
许大茂说完,就骑上自行车先走了。
看他走远,刘海中才又问刘光齐:“光齐,你真的不知道他们娄家人去了哪里?”
“爸,我真不知道,我岳父说了,不告诉我,是怕我受牵连。”刘光齐急的快哭了。
刘海中觉得有道理,既然要逃难,自然不能说往哪儿去。
再说了,事情也发生的突然,也许他们只是先逃走,然后再计划往哪里去。
他拍着刘光齐的肩膀说:“好了,你也别难过了,等过一段时间,我再找媒人给你说一个媳妇。”
第三百三十章困难时期,野鸡野兔吃不完
如今已经全面进入困难时期,家家都缺粮,虽然宁浩家不缺,但也不能太过于张扬,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前一段都说是去鬼市换的粮食,但时间长了,钱从哪儿来,这也说不清楚了。
还得再想想其他合理的办法。
这几天宁浩都在外面转悠,他来到后山,这里的树林挺密,以前风调雨顺的时候,树叶长的旺盛,树荫稠密,不见天日,夏天的时候,他也会带孩子来乘个凉。
但现在天旱,树也快干死了,仅有的树叶甚至连树皮都被人吃完了,剩下光秃秃的一片。
他从空间里取出来一点山货,又在一片空地坐了一会儿,才往回走。
回到家,让岳母切碎了了放汤里煮,汤汁瞬间鲜美了很多。
孩子们也喝的很开心。
过了两天,宁浩又去了后山,回来时,手里拎个野鸡,隔几天再去拎个野兔。
别人问起,他就说在后山打的野味儿。
这个说法倒也合理。
但也不能太过频繁,否则一定会有人有样儿学样儿的去后山打猎。
每次看到他拎着东西回来,都能引来院儿里人的一阵羡慕。
也有人偷偷跑到后山去抓这些野鸡野兔的,但是却都扑了空。
“奇怪,这个宁浩属啥的?为啥他能抓到,咱们就抓不到呢?”
也有人想跟宁浩一起去,可每次都被宁浩以各种理由搪塞回去。
“这个宁浩肯定有什么奇招,难道他是给动物下药了?”
“下什么药,迷魂药啊?”
“我猜他是用了捕兽夹。”
“可是我看他带回来的那些猎物都没有受伤啊。”
“真是奇怪。”
这天傍晚,宁浩刚进四合院,阎埠贵就在前院儿喊他:“宁浩,你回来了。”说着就热情地迎了上来。
眼睛却盯着宁浩手中的野兔。“你是咋抓到的呀?”
打猎无非是用猎枪或者挖陷阱。
宁浩是空着手拎着兔子回来的,他没有猎枪。
再看这只兔子,身上没有流血,干干净净的。
那肯定就是挖陷阱了。
“哎你说,现在人都吃不饱,没想到这个野兔倒挺肥呀。”阎埠贵弯着腰,脸都快要凑到野兔上了。
这要是熟的,还不得上来咬一口?
听到阎埠贵这话,宁浩想到确实忽略了这个问题,他空间里的野兔个个肥嘟嘟的,都忘了现在是困难时期,外面的树皮都快被吃完了,这只兔子竟然这么肥。
自己竟然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宁浩差点被自己逗笑。
“我就是看这只肥,才去抓的。”说完,和阎埠贵一起笑了起来。
突然,阎埠贵止住了笑,很严肃问宁浩:“杀兔子这活儿太脏,就别让你岳母动手了,让你三大妈来干,她剥皮在行,这个兔子皮还可以给你做个护膝。”
说着,就要来拿宁浩手中的野兔。
宁浩一闪身躲过,“不用了,三大爷,这种事情我们自己能做。”说着,转身就向后院儿走去。
留下阎埠贵在后面尴尬地站着。
帮忙是假,吃肉是真吧。
一只小兔子怎么能够那么多人吃?还是先把自己家人喂饱再说吧。
现在大家饭都吃不饱,看见肉还不得疯抢啊,自己家孩子那么小,可抢不过他们。
保险起见,各回各家,各吃各饭。
回到家,秦妈一看宁浩手里拿着的野兔,又是一阵欣喜,她这个女婿真是太能干了,只要出去,没有落空过。
这只野兔挺肥,一会炖上,再配点白菜萝卜,够吃两顿了。
秦妈现在都很熟练了,杀兔、扒皮一条龙。
最近攒了好几个兔皮,拼拼凑凑都够给孩子做个皮坎肩了。
赵青香也过来帮忙,她们麻利的很,不一会儿这只兔子就已经被清洗干净,放进了锅里。
为了炖的更香,她们还是选择在院子里用柴火慢煮,那香味儿一下子飘满了四合院。
阎埠贵特别想过来搭个火,但刚才已经被宁浩拒绝过了,这会儿说啥也不好意思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