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美利坚,这是我的时代 第58节

  “审核的人的都是一群白痴吗?”

  芭芭拉的吼声让伊森一惊。

  伊芙琳也面露诧异,凑到了芭芭拉的身旁,问:“芭芭拉,怎么了,米罗华的专利对我们不利吗?”

  “当然!”此刻的芭芭拉那可是胸膛不住的起伏,指着文件道:“你们自己看!”

  随着她的指点,伊森和伊芙琳顿时就将自己的目光投了过去,接着,他们看到这样两段文字——

  【本专利涉及一种与标准单色和彩色电视接收机配合使用的装置和方法,用于在电视屏幕上生成、显示、操纵和使用符号或几何图形,以进行训练模拟、玩游戏和其他活动】

  【本发明是一种电路与标准电视机的组合,该电路与水平和垂直同步信号同步,可以在标准电视机屏幕上生成由参与者操纵的‘点’的信号的控制单元】

  当这两段文字出现后,伊森·琼斯直接就皱起了眉头!

  下一秒,他更是拿起起诉状副本,仔细的查看专利的名称!

  等他发现,米罗华奥德赛的官方专利名是‘Television gaming and training apparatus(电视游戏和训练装置)’后,他瞬间就明白了旧金山法院为什么会受理这个离谱的案件了!

  “家用游戏机的专利不是家用游戏机?”

  “家用游戏机的专利是电视游戏和训练装置?”

  “这是以视屏信号的表现手法申请的专利?”

  “WTF!这是怎么申请的?”

  在这个瞬间,伊森忽然觉得,自己的麻烦好像有点大!

  虽然街机游戏是公众的艺术,但电子街机用的还是电视机的显示屏啊!

  如果家用游戏机的专利并没有将设备框定在‘家用’上,而是确认在‘电视’上,那……

  谁特码的不侵权啊?

  注:①文中所写跨州执业问题是有办法解决的,第一个是正经考试,第二个就是有互认协议,也就是两个州之间互认执业执照,但是有限制。②以诉讼的名义去专利局查看专利的事情是真的,任天堂亲自证实的。③家用游戏机的专利的确叫电视游戏和训练装置,直接把电视机作为限定,只要使用标准电视机做的游戏装置都是侵权的,这也是米罗华能靠打官司赚到一个亿的关键(这是诉讼赚到的钱,还不算授权费),被起诉的人里,光是大佬就有任天堂,世嘉,艾默生,CBS。这个专利看起来有点离谱,而现实其实是非常离谱,离谱到任天堂社长山内溥忍受不了,去米国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废止这个专利,在任天堂的起诉状里面就提及了,这个专利的涵盖面已经超过了专利所拥有的技术本身了,因为它不仅能够管到纯电路板制作的电视游戏机,还能够管到用CPU制作的电视游戏机(前文说过,奥德赛游戏机没有CPU)。山内溥觉得,你这个产品既然没有涉及到CPU的使用,那么就只能管到技术类似的街机和主机,不能管有CPU的家用机,又或者,你能管家用机,但你不能管其他的东西,只可惜,任天堂打官司花了几百万,没打赢,最后专利是九十年代自然到期的。

第66章 卧龙凤雏

  在查看完米罗华所说的专利,找到其中的症结后,芭芭拉便拜托专利局的工作人员给她弄了份复印件,然后让伊森和伊芙琳跟着自己回家。

  由于正值饭点,回去的路上伊森还特意跑了趟麦当劳,打包了三份餐食。

  只可惜,他和伊芙琳都没有胃口,一点都吃不下去,而芭芭拉嘛……

  回到家后,她便一直在那儿打电话。

  虽然伊森没有凑过去听,可芭芭拉也没有瞒着的意思。而从她的些许话语中伊森也能够发现,芭芭拉向联邦专利局的朋友们请教了一些问题,和自己的同行们交换了一下意见,还找到自己的老师沟通了些许。但这些求助都无法让伊森开心起来,因为那冷漠的不含感情的话语,急促的宛若风暴的语速,都在证明着一件事情——他们,可能,真的,侵权了。

  “Oh!Sxxt!”

  想到这儿,伊森身子微弓,双手抱头,一脸的纠结。

  因为他根本就想不明白,世界上第一台商用家用游戏机的专利竟然不是家用游戏机,而是电视游戏与训练装置?

  这尼玛是什么鬼啊!

  如果专利的指向是家用游戏机,那就只是一个行当的垄断,可当专利的指向是电视游戏时,那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绕过这个专利?

  电脑游戏吗?

  因为显示器不是标准电视机?

  Oh!Fxxk!

  伊森忽然想起来了,在他的记忆里,自己的前世,在雅达利大崩溃后,米国的确有着很长一段时间的游戏设备真空期,不管是那些小型的游戏公司,还是大型的动视、EA,做的都是电脑游戏!

  难不成……

  ‘就是因为这个专利?让米罗华能够可持续性的竭泽而渔?’

  ‘特码的!一个专利能够掐住一个行业的喉咙?’

  ‘卧槽!世界上怎么能有这么变态的专利啊!’

  “Oh!Fxxk!专利局的那些审核人员都是吃大便的吗?”

  越想越不对的伊森猛地起身,双手一摊,愤怒的气喘道:“这个专利是怎么通过的?”

  “他们在审核的时候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为什么一款阐述自身技术的专利,它的保护内容不是技术本身,而是技术展现的视觉渠道呢?这这这……专利局的这些人难道不觉得离谱吗?”

  讲到这儿,伊森的嘴唇都在哆嗦。

  哪是气的!

  没办法!谁让这个专利这么的离谱啊!

  “噢伊森——不要生气了——虽然这个专利看起来是有些过分,但换个角度来说,这件事情其实对我们很有利不是吗?”

  望着那面红耳赤的弟弟,伊芙琳抬起了右手,不断的拍击着他的后背,宛若顺毛一般哄道:“专利保护法越严苛,那对于我们来说就越有利,因为我们终究是要做技术的……”

  “如果你真的要经商的话,那我们不可能拿着别人的技术运营自己的公司吧?”

  姐姐的话语让伊森收敛的不少,深吸了几口气后,他也将目光聚焦在了伊芙琳的身上,“可现在是,如果这个专利没问题,那我们就真的是侵权了——”

  明晃晃的眼眸,充斥着一抹担忧。

  虽然伊芙琳知道伊森说的估计没毛病,这件事情多半已经坐实了,但她依旧笑着道:“噢伊森,不要这么悲观,事情还没有到那一步对吧?万一芭芭拉……”

  然而,还没等她把话说完,芭芭拉的声音就已出现——

  “伊芙琳,伊森说的没错,现在我们应该做最坏的打算了。”

  此话一出,两人顿时将目光挪到了芭芭拉的身上。

  刚挂断电话的她径直来到沙发前,用力的坐了下去。

  骤然下降的身躯似是在摆脱身上的疲惫,顺势上靠的背脊则是在讲述心中的无奈。

  仰身闭眼的行为是在组织语言,等她重新看向二人时,那脸上的笑容,也充满了歉意。

  “首先,我很抱歉,因为在回答《Snake Game》的版权保护问题之前,我只研究了米罗华的游戏版权问题,并没有研究他们游戏机的专利权,所以我让你们给《Snake Game》申请了临时专利,企图通过这种方式让你们搭上即将修改的版权保护法的新列车,从当时的情况来看,这个方式没有问题,但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嘛……你们还不如直接申请版权呢……”

  这个话语,听得伊森和伊芙琳心里一沉。

  因为他们明白了芭芭拉的意思。

  如果不给《Snake Game》申请临时专利,不将《Snake Game》电子街机在电视机屏幕上的内容展现交给专利局,或许现在,就不会有这种破事了。

  可……

  不对啊!

  伊森眉头微蹙,摇了摇头,道:“芭芭拉老师,我想您不用帮我们揽责,因为就算我们直接给《Snake Game》注册版权,而非申请临时专利,米罗华也一样能起诉我们。”

  “因为不论我们用什么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Snake Game》都是一个需要用标准电视机来展现游戏内容的游戏,只要我们使用了标准电视机进行售卖,那就构成了法律上的侵权行为。”

  “最多也就是举证时麻烦一点,不会像现在这样简单,对吧?”

  虽然伊森很气,但生气并不会影响他的思考。

  而他的话语则让芭芭拉怔了一下,然后展露无奈笑容,点头道:“是的。”

  “伊森,你说的没错。只要你们的游戏展现涉及到了在电视屏幕上生成、显示、操纵和使用符号或几何图形,那你们就是侵权的。”

  这个结果让伊森叹了口气。

  而伊芙琳则是面露不解,“可为什么呢?”

  “芭芭拉老师,这种专利也太霸道了吧?”

  “只要是懂技术的应该都知道,标准电视机上的符号或几何图形的生成方式都是一样的!这是标准电视所固定好的!”

  “而就算审核的人员不懂技术,他们也应该看过电视节目吧?所有电视台的信号传输反馈都是一样的!如果有差异,标准电视机又怎么接收播放?”

  “在审核这个专利的时候,专利局的那些人难道不觉得有问题吗?”

  伊芙琳的问话让芭芭拉脸上的无奈之笑更盛了。

  她盯着女孩看了半晌,然后将目光挪到了伊森的身上,在发现两人的眸子里充斥着无尽的渴望后,她也摇了摇头,道:“因为专利局的那些人,都是一群蠢货。”

  “我之前应该给你们说过,米罗华在为游戏申请版权时和版权局的人产生了分歧对吧?”

  “但是因为版权局有加急服务,所以他们并没有和版权局的那些人坚持到底。”

  “然后就出现了诺兰·布什内尔抄袭了《Pong》,他们没法起诉的情况。”

  “在这个案子里面,你们已经见识到了版权局的愚蠢,而现在你们接触的这个专利,那就是专利局的愚蠢。”

  芭芭拉叹了口气,一边揉着自己的眉心,一边说:“我刚刚打电话问了我在联邦专利局的朋友,他们告诉我,当初拉尔夫·贝尔将自己的设计‘棕盒子’,也就是米罗华奥德赛的前身拿去注册专利时,专利审查员们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定义这个物品。”

  “在看了拉尔夫·贝尔教授提交的申请后,他们认为,这种在电视机上显示各种图像的技术不能申请专利,因为电视本来就有这种功能,电视节目就是对这种功能的运用。”

  “这一结果让拉尔夫·贝尔十分生气。”

  “然后,他干了一件事情,那就是直接征用了专利局的电视,向他们展示了自己的设计。”

  “接着,整个专利局的人都被他的电子游戏给吸引了。”

  “他们觉得这种展现有意思,和之前的电视节目不同,因为增加了操纵功能,所以这才让‘棕盒子’通过了审查。”

  “而在给专利定性时,他们又犯了难,因为拉尔夫·贝尔表示,单独的电路板制作很简单,只要是个工程师就能模仿,所以对单独电路图的保护没有任何意义,于是专利局的审查员便和拉尔夫·贝尔沟通了一下,当他们得知,‘棕盒子’只能通过电视机的屏幕展现游戏后,他们便将‘在电视屏幕上生成、显示、操纵和使用符号或几何图形’这个条款纳入了专利保护。”

  “在他们看来,‘生成、显示、操纵和使用’这四个标准已经限定的非常具体了,但谁也没有想到,电视屏幕这个前缀才是最大的问题!”

  “因为当时市面上根本就没有电子游戏!没有电子街机!没有家用主机!”

  说到这儿,芭芭拉又缓缓地合上了眼。

  当这种掐死行业的前缀出现后,就算她是法师,那也绕不过去啊!

  至于说什么提起诉讼,申请专利无效?

  算了吧!

  因为这种傻哔行为是专利局自己搞出来的!

  如果法院判定他们错误,那以后其他公司觉得专利局审核不严怎么办?

  再起诉?再判无?

  那米国法院也别干别的事情了,天天就在看那些公司为了抢夺专利而打官司了!

  毕竟,他们阿美利加可是海洋法系,其中的援引判例,那就相当于是给法官一定的立法权了!

  而就算这种傻哔注册不是专利局自己闹出来的,而是拉尔夫·贝尔过度申请……

  法院其实也不会判定专利无效的。

  因为拉尔夫·贝尔是搞军工的。

  上至阿波罗计划,下至军用潜艇,很多专利都是他研发出来的!

  这种科学家那是米国的国宝!

  别说过度申请一个民用专利了,就算他真的想拿这个赚钱,大家也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注:①电视游戏和训练装置这个专利的诞生过程是拉尔夫·贝尔亲口说的。在05年由他发表的《电子游戏诞生之初》的回忆录里面也提及了专利局一开始的不给注册和事件过程。米国专利局和版权局其实就是一对卧龙凤雏,也不外乎企业不相信他们,他们干的离谱事情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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