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播放完后,审判长苏贯彻看向原告席位,“原告方,对于辩护人的质疑,你们有什么想说的?”
张三起身淡淡说道:“我希望辩护人明确一件事,抑郁症并非单纯的心理疾病,其在生理上也是有病理症状的。”
“换言之,抑郁症装不出来。”
“就算演技再好,可以骗过人眼,也绝对骗不过科学仪器。”
说到此处,张三举起一份证据。
“这是龙城XX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经过全面检查后,出具的权威报告,可以证实我方当事人确实身患抑郁症。”
“辩护人的质疑毫无科学根据!完全就是主观臆断!”
在有些人看来,抑郁症就是矫情,就是惯的毛病,就是简单的情绪低落、郁郁寡欢。
其实不然。
真正的抑郁症,是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
所以抑郁症检查也包含着两方面。
一个是精神检查,心理评估,这个主要通过精神科医生和患者面对面的交流问诊,以及量表的检查来得出结论。
另一个就是科学仪器的检查,比如心电图、彩超、核磁等。
如果真是假装抑郁症,在专业的精神科医生和科学的仪器面前,绝对无所遁形!
张伟的质疑,根本站不住脚。
自然是被张三轻松驳倒。
一时哑口无言。
而这,也让吴梦梦脸色愈发难看。
虽然它不懂法,但也看得出来,己方律师似乎完全不是对方那个秃子的对手。
恐慌、不安的情绪宛如潮水不断涌来,狠狠冲击着它的心。
不行!
我这么年轻漂亮,还认识很多大款,我的美好人生才刚刚开始……如果我去坐牢,那我这辈子就毁了。
不能坐牢,绝对不行!
思绪闪过。
求生的欲望达到极致。
“唰!”
吴梦梦猛地抬头,声音尖锐地大喊出声。
“法官大人!我是冤枉的!”
第112章 你管毁灭证据叫悔罪?
雾草!???
张伟脸色顿变,震惊无比地看向吴梦梦。
大姐你搞鸡毛?
千万别乱来啊!
张伟疯狂冲着吴梦梦使眼色。
但后者压根儿没有看他,在那边自顾自地喊着:“那视频压根儿就不是我发的,是顾洁!是它!”
“从一开始就是顾洁怂恿我去测试林北,说这样会有流量,能涨粉,我傻乎乎的就去了。”
“那视频也是顾洁剪辑,然后用我的小红猪账号发出去的。”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曾经被林北起诉获刑,所以才想报复。”
“我完全是被它蒙骗的,我跟林北无冤无仇,根本没理由诽谤他啊……”
“你他娘的放屁!”
顾洁忍不住了,扯着嗓子大喊。
“我让你干啥你就干啥?那我让你吃屎你吃不吃?我让你跳楼你跳不跳?”
“真他妈搞笑了,我又没拿把刀架你脖子上逼你,明明你自己也同意了的!”
“在这儿你装什么清纯白莲花!还想把责任都撇到老娘身上,我呸!”
吴梦梦急头白脸地大叫:“就是你!要不是你怂恿,我根本都不会往这方面想!”
“那又怎样?”
顾洁翻了个白眼,不屑一笑。
“我只是怂恿你又没强迫你。”
“发视频是征得你同意的,而且事后你随时可以删除视频,但你也没删啊。”
“我是有罪,你以为你就清白了?”
“草!”
顾洁满脸的无所谓。
它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罪上加罪,减刑无望。
所以干脆破罐子破摔。
我可以顶格判,没啥好说的。
但你吴梦梦别想脱罪!
主打一个要死一起死。
不然心里不平衡。
“草泥马顾洁,你真不是人!”
“你可真牛逼,我妈不是你姥啊?”
“去你妈的!”
“你XX!”
“你XX!”
……
俩人当庭激情对喷。
唾沫星子四溅,声音异常尖锐。
直接把庄严肃穆的审判庭,搞得跟菜市场似的,闹哄哄的。
“咚!”
苏贯彻黑着脸重重敲响法槌。
“被告人请注意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
然而,
俩人已经吵红眼了,非但没有收敛,反而还张牙舞爪地开始肉搏。
法警立刻出动镇压。
在一番鸡飞狗跳之后,才恢复秩序。
俩人被分开,但都咬牙切齿,喘着粗气,恶狠狠盯着对方。
张伟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管吴梦梦还是顾洁,本来就情节严重,不容乐观,它们可倒好,还非得来个火上浇油,让本就不乐观的情况更加雪上加霜。
这还辩护个毛线!
不给它们加一条“扰乱法庭秩序罪”,都算合议庭法外开恩了。
反正经过这一番闹剧,吴梦梦和顾洁算是彻底没救了,本来情况就严重,还大闹审判庭……
刑上加刑,就算把张三借给它们都白扯。
第三个是蔡秀芬。
她的情况同样非常严重。
是仅次于吴梦梦的第二大诽谤信息源头。
而且明显是出于报复目的而发布诽谤信息,主观恶性也非常明显。
基本上也属于无药可救的状态。
张伟懒得在它身上浪费唾沫星子,也就只是象征性地说了两句万金油的辩护词,便就此作罢。
接下来邀请第四个被告人受审。
罗娅栗,微信公众号“娅娅话社”,粉丝5万+,同名微博账号“娅娅话社”,粉丝30万+。
两个平台,三篇文章,总的浏览量过千万。
也是非常出众了。
张伟长出一口气,调整心态,重整旗鼓,起身为其辩护:
“我方当事人并非有意诽谤!”
“她完全是受到网络不实信息的误导,误以为自诉人耍大牌,态度嚣张,当街行凶。”
“正是在这样的错误认知之下,才出于义愤,发表文章进行批判。”
“我方当事人是无意犯罪,过失犯罪,应当从轻判处。”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即便造成的危害和后果一样,但是在量刑上,也会有相当大的差距。
举个很直观的例子:
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样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但量刑却相去甚远。
而过失呢,又分为两类:
一类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
另一类是过分自信的过失,即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发生危害后果,结果并未避免。
张伟主张罗娅栗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此基础上争取减刑。
可他话音刚落,便遭到张三的强烈反对。
“姑且算被告人是受到不实信息的误导才发布诽谤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