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林北肯定不会惯着。
这波又是喜闻乐见的诽谤案刑事自诉。
不过,考虑到有套娃炒冷饭的嫌疑,林北决定在这锅冷饭里面,加点不一样的佐料。
借刀杀人是其一。
其二,就是官方下场!
林北曾跟官方宣传部门合作过,有这份情谊在,他也算在官方这边能说上话了。
林北打了个电话。
没多久,龙城警方就全网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
“20XX年X月X日X时,龙城市XX路XX路口,林某(男,25岁)打死一条成年罗威纳犬,狗主人罗某(女,30岁)与林某发生激烈争吵,后报警声称其儿子被人打死。”
“XX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
“经调查,事发原因系罗某遛狗未牵绳,其狗袭击路人雪某(女,24岁),林某见义勇为上前踢开狗。狗转而攻击林某,林某为求自保,拿起地砖攻击狗,致其死亡。”
“林某之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参照《刑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不需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而罗某因报假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派出所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遛狗牵绳已有明确法律规定,《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这是为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如因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他人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警方再次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大家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和谐绿色的网络环境。”
……
这则通告一出,爱狗人士直接傻眼。
反转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官方这次怎么动作这么迅速!
焯了!
第254章 侮辱人的方式有很多种
又是喜闻乐见的反转。
这种事情网上发生过不是一次两次了。
但像这次反转得这么快(当天反转)还反转得这么彻底(官方辟谣)的, 属实少见。
不管怎么说,
现在官方发布警情通报,给这件事彻底定性。
事件真相大白。
曾经那些被爱狗人士喷得无奈跑路的吃瓜群众,这下来了状态,立马东山再起卷土重来,向着爱狗人士就发起了大反攻。
【叫啊,继续叫啊,怎么不叫了?继续帮你那咬人的狗爹叫唤啊。】
【咬人的狗,就该死!畜生而已,听话了可以当宠物,当朋友,如果不听话还咬人,那它也没有活着的必要了。】
【小哥干得漂亮!过年刚看了《第二十一条》,没想到立刻就有了生动形象的案例,也给龙城帽子叔叔点个赞,执法公正,不和稀泥,必须赞一个。】
【遛狗不牵绳,等于狗遛狗,本来就不占理,结果那死狗还敢咬人,我只能说杀得好!】
【小哥不但没责任,他还是见义勇为的英雄,但英雄却被人这样抹黑和侮辱,天理何在!】
【呃,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但我还是想发表一下我的观点,楼主这种造谣传谣诽谤他人的行为,还有某些狗奴才在评论区污言秽语辱骂他人的行为,已经犯法了吧,应该会枪毙吧?如果我说的不对的话你们也别介意,正如我一开始说的,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
【遛狗不牵绳的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乐色。】
……
舆论反转来得就是这么快。
于是爱狗人士就尴尬了。
本来面临着追星脑残粉的狂轰滥炸就已经让他们焦头烂额,现在又有吃瓜群众卷土重来,形成两面夹击之势。
有些爱狗人士见情况不妙,很识相地删了评论连夜扛着火车跑路。
但也有顽固分子死战不退。
【不管怎么说,那都是一条生命啊!所有生命都应该尊重不是吗?凭什么因为狗咬人就可以把狗打死,那有的人还吃狗肉呢,我是不是可以把吃狗肉的人打死不用承担责任?】
【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就算心情不好冲人叫唤两声,也不能简单粗暴地给狗狗判了死刑吧!】
【那个人明明可以把狗狗赶跑,可他偏偏下毒手把狗狗打死!这种人绝对有很强烈的反社会人格以及暴力倾向,建议严查!】
【今天敢杀狗,明天就敢杀人!】
【某些洗地狗选择性眼瞎,这不是杀狗,这是虐杀!睁大你们的狗眼好好看看,可怜的狗狗脑袋都被打爆了,这是残忍的虐杀!我就问问你们,你们敢跟这种变态做朋友吗?】
【搜救犬在受灾现场救人,警犬帮帽子叔叔抓犯人,导盲犬是盲人的眼睛,牧羊犬帮忙看护动物……可人类呢?残忍的人类却在残杀他们的同类!】
……
不得不说,爱狗人士在团结和韧性方面,真的是异于常人。
处在前后夹击的不利条件之下,面对官方亲自下场辟谣,舆论彻底反转的不利局势,居然依旧能够爆发出强大的战斗力。
一时之间,竟然没有明显落于下风。
倒也生动形象地说明了一个词,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
龙城某小区内。
“啊啊啊啊啊!”
罗燕妮气得直叫唤。
她都快气死了,真的就差一点就气死了。
本来莫名其妙被一群脑残粉无脑喷,就已经让她焦头烂额,无比恶心。
结果在这个时候,官方居然跑出来辟谣,直接粉碎了她想要网暴林北的念头。
罗燕妮如何不气?
“该死的!该死的该死的!”
“JC是有什么大病啊,闲得蛋疼跑出来帮那个死变态澄清!”
“焯!!!”
罗燕妮歇斯底里大叫。
就在此时。
“叮咚~叮咚叮咚!”
门铃声响起。
“谁啊?”
“来了!别按了马上就来了!”
“催催催,催命呢草!”
罗燕妮气冲冲前去开门。
“你sei啊?想干啥!?”
看着门口的陌生男人,罗燕妮皱着眉头,火气十足地问道。
男人也不知道这女的发什么神经。
当下脸色一沉道:“你是罗燕妮,身份证号XXX……没错吧?那就对了,我是来给你送传票的。”
说着,拿出传票递给罗燕妮。
“啥玩意儿?传票?”
罗燕妮顿时愣住了。
“不是,这怎么回事儿啊?我啥也没干,凭什么给我送传票!?”
男人不耐烦地说道:“有人去法院告了你,法院排期开庭,当然要给你送传票了。”
罗燕妮嚷嚷道:“谁啊!谁告我了!?有病不是?”
男人愈发不耐烦了:“具体的你回去自己看起诉状副本,别这么多问题,赶紧签字。”
“我踏马不签!”
“爱签不签!”
男人随手把装有传票和起诉状副本的灰色文件袋丢到罗燕妮脚下。
用手机拍了个照。
“传票已经送达,你自己看着办。”
说完转身就走。
什么玩意儿!
还不签收?
能的你。
你以为,传票这东西,是你不签收就不生效的?
天真!
如果真像这样,那很多被告都可以通过耍无赖来逃避法律审判了。
事实上,传票有多种送达方式。
最简单常见的是“直接送达”,也叫“交付送达”,就是当面送给受送达人,并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生效。
但有很多情况是不方便直接送达的,还可能会碰到拒绝签收的奇葩,比如罗燕妮这种。
这时候就会采取其他送达方式。
比如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
反正不管你在哪个犄角旮旯,也不管你怎么耍无赖,都能保证传票送达,生效。
这次男人采用的就是“留置送达”。
简单说来,就是把传票放在被传唤人的住处,拍照留证,即可视为送达,产生法律效力。
罗燕妮冲着男人的背影骂骂咧咧,直到男人进了电梯才停下。
一脚把文件袋踢出门外,“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片刻后。
罗燕妮又打开房门,捡起文件袋,拿回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