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鑫脸上带着冷笑。
很明显,以马洪军为首的这三人,在当地那都是上了线的,早就被警方高度关注了。
只可惜他们猖獗的那些年,办案手段和技术都比较落后,以至于很多事情已经无从查起,就算有所怀疑,但也因为没证据,所以拿他们没办法。
就好比永辉,他曾因为故意伤害蹲过三年。
倒确实是接受过法律的制裁。
但这可远远不够。
因为他手上极有可能有人命,而且还不止一条!
只是没有证据,所以一直也没办法怎么样。
这次,这哥仨在龙城“犯案”,可是证据确凿,警方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
“这三个家伙都是老油子了,跟警方打交道的经验非常丰富。”
“不过次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伤人和寻衅滋事,人证物证齐全。”
“并且他们在这儿也没有什么人脉和背景。”
“呵呵............”
王瑞鑫笑着摇了摇头。
“多余的我现在还不能给你透露太多,但有一点是可以告诉你的。”
“他们回不去了。”
林北一听这话便笑了。
没想到这次居然歪打正着。
本来以为就是个脾气火爆行事霸道的被告家属而已。
没想到居然还真是混嘿的。
得,这次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就这些逼养的,早些年靠着暴力狂揽钱财,不知道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结果捞够了钱之后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安安心心享受富足生活了。
哪有这么好的事儿?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林北满意离去。
....................
龙城某医院。
“妈的!”
“老子出道这么些年,从来没栽过这么大的跟头。”
“那个小逼崽子......”
马洪军躺在病床上,脑袋上包着纱布。
还是能感觉到隐隐作痛。
相比身体上的疼痛,更要命的是心里难以接受。
马洪军在道上风里来雨里去这么些年了,拼倒过一个个狠人,结果居然被一个小孩给撂倒了。
这让他有一种阴沟里翻船的屈辱感。
马洪军心里异常愤懑。
“草!”
“不过......这样一来,倒也有点好处,最起码我手里有筹码能拿捏那个小杂种。”
“逼他撤诉,不再告晓悦。”
“只要他撤诉,我这趟就算没白来,至于我跟他这笔账,哼,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清算!”
马洪军双眼微眯,眼睛里闪过一道寒芒。
他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不但要借这次的事情威胁林北撤诉,而且即便撤诉也不代表事情一笔勾销,还准备秋后算账呢。
只可惜啊,马洪军想得挺好,但现实却不会如他所愿。
“吱呀!”
门开了............
两个警察走了进来。
“警察同志,那个小杂......小子,你们抓了吗?你看他给我打的,太嚣张了,太恶劣了!这种人,必须得......”
马洪军话还没说完,便被其中一个警察打断了。
“刑了马洪军,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别急。”
“我们过来,就是要告知你这个案子的情况。”
马洪军“嗯嗯”两声,满怀期待地看着。
警察接着道:“关于林北先生打伤你以及你两个朋友的事情,经所里调查研究,最终认定为正当防卫,林北不须对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啥......?啥玩意儿?”
马洪军顿时就傻眼了。
正当防卫?
还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是......这凭啥啊!”
第284章 不好意思,你的天王老子来不了了
“警察同志,你看看我都被打成啥样子了!”
“还有我那两个兄......那两个朋友,一个腿断了,另一个更惨,可能......”
“这凭什么他没责任?”
“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没这个道理!!!”
马洪军涨红了脸,大声吼道。
警察淡淡道:“不好意思,你的天王老子来不了了。”
“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人小伙子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懂吗?”
马洪军梗着脖子说道:“我不懂什么正当防卫,我只知道,打了人,不可能什么责任都没有!更别提还把我们打得这么严重。你别以为我不懂法,我们三个都已经达到轻伤标准,这种情况,如果我们不和解的话,那个打人的,他都得去坐牢!”
因为太过激动,或许抻着伤口了,刚说完便龇牙咧嘴倒吸了一口凉气。
正所谓久病成良医。
这马洪军作为一个“专业”的混嘿人士,对于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是有些了解的。
至少这个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规定,他就很清楚。
轻伤,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呵呵,你居然还懂法?”
警察挺意外地看了马洪军一眼。
“只可惜,懂的不多。”
“你们三个人,还持刀,还是主动出手,并且听现场群众说,还听到你们喊着要弄死那小伙子?”
“怎么,还以为是二三十年前呢,还以为是你们当黑老大的时候?”
“也不看看现在什么年代了,居然还玩儿这一套!”
警察目光逐渐变得冰冷。
“马洪军,现在通知你,因你聚众寻衅滋事,杀人未遂,已经正式刑事立案!”
“不过考虑到你的伤势,暂时不拘你。”
“就在这里进行讯问。”
马洪军顿时傻眼了。
“什么?”
“我可是受害者!我是受害者!”
“你们龙城的警察都是这样子的吗?”
“不去抓行凶的人,居然要审讯我这个受害者,咋了,看我是外地的,就欺负我们这些外地人是不是?”
马洪军现在火气很大。
警察摆摆手板着脸说道:“刑了马洪军,我是不是给你脸了?跟我这儿渣渣呜呜的!”
“你们哥仨光天化日的堵人家门口,又是威胁保安,又是对业主动手,咋了你觉得你们还挺遵纪守法呗?”
“好死不死的你们还是三个人。”
“一个两个,这顶多算犯罪份子,可你们是三个人,这已经能算犯罪团伙了。”
“你也别在这儿跟我吆喝了,不如老实配合,主动交代,或许还能争取宽大处理。”
马洪军脸色顿时变了。
他这会儿终于意识到,事情貌似比自己想的,要更加严重!
心跳迅速加快。
如果只是寻衅滋事还好说,顶天了三年,这次又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找个好律师的话,估摸着缓刑问题不大。
但马洪军从警察口中听到了另外一个更加严重的词。
“杀人未遂”!
所谓杀人未遂,在定罪的时候,侧重点不是“未遂”而是“杀人”。
这特么叫“故意杀人罪”!
刑法四百来条罪名,故意杀人罪绝对能算得上“名列前茅”,妥妥的八大罪之一。
所谓八大罪,指的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歼罪、抢劫罪、贩卖面粉罪、纵火罪、爆炸罪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罪。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