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嘿嘿? (?ˉ?ˉ)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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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吉时已到。
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走了进来,走上法台。
审判长是一个身材高大魁梧,国字脸,面容威严很有气势的中年人。
目光深邃。
扫了一眼,拿起法槌重重敲下。
“咚——”
书记员立刻起身,宣读法庭纪律。
“一、所有到庭人员,包括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和旁听人员,都必须听从审判长的指挥..........”
“二、开庭时,当事人及代理人以及旁听人员必须关闭手提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
“三、审判庭内不得抽烟,不得乱扔垃圾..........”
“四、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鼓掌叫嚣..........”
“五、回答法庭问话时须起立..........”
“六、法警负责维护法庭秩序,如遇绕路那法庭秩序之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对于眼中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旁听人员不得录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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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纪律并不算多,大部分都是一些正常人都应该明白的注意事项。
但还是每次开庭前都需要明确说明。
毕竟,物种多样性是普遍存在的。
这个世界上,正常人占大多数,但千万别小瞧了某些奇葩。
尤其是能站在审判庭内,被告席上的,出现奇葩的概率更是大得离谱。
就连当庭顶撞法官,甚至辱骂法官挑衅法官的事情都能干得出来..........
有些人的脑回路,你真的不能以正常人的思维去揣度。
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之后,依次核实到庭人员身份。
接着,
审判长再次敲响法槌。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天府市X区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启盛租车公司相关人等敲诈勒索一案。”
“由我,赵天明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建合议庭。”
“现在,正式开庭!”
“咚——”
接下来便是正式开庭了。
公诉人率先起立,宣读起诉书。
这场庭审,就是针对敲诈勒索案的,并不涉及吴云龙的其他三条罪名,因此起诉书里也只包含了敲诈勒索的相关犯罪行为,适用法条以及量刑建议。
对于主犯首犯的吴云龙,公诉人给出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五年。
启盛租车公司的老板宁启盛,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其中,但他为这些行为大开绿灯,提供便利,并且拿了不少分红,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四年。
其他人包括朱晓明在内的几人,量刑建议从有期徒刑三年到四年不等。
即便是最轻的一个,也是有期徒刑三年!
此外每个人还需要缴纳金额不等的罚金。
量刑建议不可谓不严。
但也只能说他们是咎由自取。
几个被告人显然都是得到了各自辩护人的提醒,对起诉书内容没有表达异议,并且都老老实实地认罪,请求宽大处理什么的。
接下来,便进入法庭调查环节........................................
第380章 审判日:全员获刑,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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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查,基本就是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
这除了考验双方律师的前期准备工作、证据收集工作、质证本领等等基本的能力之外,更加考验的还有临场应变能力。
毕竟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都没有剧本,更加不会让你提前排练。
都是随机应变,临场发挥。
毕竟,你能在证据交换阶段提前看到对方准备的证据,但并不能准确把握对方的策略。
只能是根据情况及时调整。
在对方突然出招的时候,迅速找到反击的办法。
当然了,很多律师在开庭前,会自己进行推演,预估对方的出招,提前准备好应对之举,这样一来,便能做到心中有数,也不至于被打个措手不及。
但不管怎么说,你提前推演肯定不可能百分百准确。
只能作为一个侧面的辅助。
决定输赢胜败,还得看自身硬实力。
而在这场庭审中,公诉人的实力明显要超过对方大部分的律师。
林北虽然不是律师出身,但他好歹也有过丰富的庭审经验,而且本身自己也是熟读法律,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公诉人经验丰富,能力很强。
在出示证据和请证人出庭的时候,都做到了滴水不漏,完全没有给对方留出借题发挥的空间。
非常严谨。
对面几个辩护人的脸色都变得非常难看。
只能是硬着头皮进行质证。
但是很显然,效果并不好。
除了实力差距之外,本身这个案子就相对简单,并且证据实在是太强大了,几乎找不到推翻证据的办法。
别的不说,单单是林北提供的由“如影随形航拍器”拍摄的视频,就足以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
这视频里可以清晰地看到被告人的密谋,以及具体的下手动作。
那还有啥好说的?
咋推翻啊?
难道说这些视频都是后期合成的?
这不扯呢么。
凡是能够被提交到法庭上的证据,那都是经过了司法鉴定的,保证真实、有效、合法。
不可能存在虚假的可能。
对此,几个辩护人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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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他们本身确定的诉讼策略就是罪轻辩护,因为罪名成立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不可能改变的。
证据这么充分。
而且几个被告人相互之间也都揭露了对方的底。
做无罪辩护那纯属找死。
只有罪轻辩护,或许还能有一些收获。
但是很可惜啊,就连罪轻辩护这一条路,也是非常难走的。
没办法,谁让他们不是初犯呢。
借助租车公司,向外租车,然后自己给车子弄出损伤,再以此为由,向租车人索赔巨额财产。
这样的事情,他们干的可不是一次两次。
屡次犯案,足以说明他们主观恶意性非常强烈,并且造成的影响也是非常恶劣。
想要减刑,难之又难。
尤其是吴云龙,不但是这么多次敲诈勒索的主犯,而且在警方组织他跟被害人调解的时候,他更是在调解室里,当着警察的面,公然威胁被害人。
这种行为,更是彻底堵死了吴云龙减刑的路。
这场庭审只能用“一边倒”来形容。
当天下午四点多,法官便宣判了。
所有被告,全部成立敲诈勒索罪,无一例外。
其中以吴云龙的判刑最重,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其余人等,刑期在三年到四年不等。
只能说活该。
他们敲诈勒索别人,非法获取财物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会有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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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出炉后,其他人都被转送到看守所,待手续走完之后,就能直接移送监狱,开始铁窗生涯。
不过吴云龙是个例外,他被临时安置在法院的羁押室。
因为他的案子还没完。
今天只是审了敲诈勒索案。
他身上可还有故意伤人案,帮信案,传播银灰物品案这三个案子没审呢。
这一晚,吴云龙煎熬无比。
心慌意乱,担惊受怕。
根本睡不着。
一想到自己很可能面临十几年牢狱生涯,他就慌得一批。
后悔啊。
非常的后悔啊。
但是很可惜,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后悔药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