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第367节

  哎嘿嘿? (?ˉ?ˉ)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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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吉时已到。

  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走了进来,走上法台。

  审判长是一个身材高大魁梧,国字脸,面容威严很有气势的中年人。

  目光深邃。

  扫了一眼,拿起法槌重重敲下。

  “咚——”

  书记员立刻起身,宣读法庭纪律。

  “一、所有到庭人员,包括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和旁听人员,都必须听从审判长的指挥..........”

  “二、开庭时,当事人及代理人以及旁听人员必须关闭手提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

  “三、审判庭内不得抽烟,不得乱扔垃圾..........”

  “四、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鼓掌叫嚣..........”

  “五、回答法庭问话时须起立..........”

  “六、法警负责维护法庭秩序,如遇绕路那法庭秩序之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对于眼中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旁听人员不得录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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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纪律并不算多,大部分都是一些正常人都应该明白的注意事项。

  但还是每次开庭前都需要明确说明。

  毕竟,物种多样性是普遍存在的。

  这个世界上,正常人占大多数,但千万别小瞧了某些奇葩。

  尤其是能站在审判庭内,被告席上的,出现奇葩的概率更是大得离谱。

  就连当庭顶撞法官,甚至辱骂法官挑衅法官的事情都能干得出来..........

  有些人的脑回路,你真的不能以正常人的思维去揣度。

  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之后,依次核实到庭人员身份。

  接着,

  审判长再次敲响法槌。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天府市X区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启盛租车公司相关人等敲诈勒索一案。”

  “由我,赵天明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建合议庭。”

  “现在,正式开庭!”

  “咚——”

  接下来便是正式开庭了。

  公诉人率先起立,宣读起诉书。

  这场庭审,就是针对敲诈勒索案的,并不涉及吴云龙的其他三条罪名,因此起诉书里也只包含了敲诈勒索的相关犯罪行为,适用法条以及量刑建议。

  对于主犯首犯的吴云龙,公诉人给出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五年。

  启盛租车公司的老板宁启盛,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其中,但他为这些行为大开绿灯,提供便利,并且拿了不少分红,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四年。

  其他人包括朱晓明在内的几人,量刑建议从有期徒刑三年到四年不等。

  即便是最轻的一个,也是有期徒刑三年!

  此外每个人还需要缴纳金额不等的罚金。

  量刑建议不可谓不严。

  但也只能说他们是咎由自取。

  几个被告人显然都是得到了各自辩护人的提醒,对起诉书内容没有表达异议,并且都老老实实地认罪,请求宽大处理什么的。

  接下来,便进入法庭调查环节........................................

第380章 审判日:全员获刑,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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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调查,基本就是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

  这除了考验双方律师的前期准备工作、证据收集工作、质证本领等等基本的能力之外,更加考验的还有临场应变能力。

  毕竟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都没有剧本,更加不会让你提前排练。

  都是随机应变,临场发挥。

  毕竟,你能在证据交换阶段提前看到对方准备的证据,但并不能准确把握对方的策略。

  只能是根据情况及时调整。

  在对方突然出招的时候,迅速找到反击的办法。

  当然了,很多律师在开庭前,会自己进行推演,预估对方的出招,提前准备好应对之举,这样一来,便能做到心中有数,也不至于被打个措手不及。

  但不管怎么说,你提前推演肯定不可能百分百准确。

  只能作为一个侧面的辅助。

  决定输赢胜败,还得看自身硬实力。

  而在这场庭审中,公诉人的实力明显要超过对方大部分的律师。

  林北虽然不是律师出身,但他好歹也有过丰富的庭审经验,而且本身自己也是熟读法律,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公诉人经验丰富,能力很强。

  在出示证据和请证人出庭的时候,都做到了滴水不漏,完全没有给对方留出借题发挥的空间。

  非常严谨。

  对面几个辩护人的脸色都变得非常难看。

  只能是硬着头皮进行质证。

  但是很显然,效果并不好。

  除了实力差距之外,本身这个案子就相对简单,并且证据实在是太强大了,几乎找不到推翻证据的办法。

  别的不说,单单是林北提供的由“如影随形航拍器”拍摄的视频,就足以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

  这视频里可以清晰地看到被告人的密谋,以及具体的下手动作。

  那还有啥好说的?

  咋推翻啊?

  难道说这些视频都是后期合成的?

  这不扯呢么。

  凡是能够被提交到法庭上的证据,那都是经过了司法鉴定的,保证真实、有效、合法。

  不可能存在虚假的可能。

  对此,几个辩护人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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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了,他们本身确定的诉讼策略就是罪轻辩护,因为罪名成立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不可能改变的。

  证据这么充分。

  而且几个被告人相互之间也都揭露了对方的底。

  做无罪辩护那纯属找死。

  只有罪轻辩护,或许还能有一些收获。

  但是很可惜啊,就连罪轻辩护这一条路,也是非常难走的。

  没办法,谁让他们不是初犯呢。

  借助租车公司,向外租车,然后自己给车子弄出损伤,再以此为由,向租车人索赔巨额财产。

  这样的事情,他们干的可不是一次两次。

  屡次犯案,足以说明他们主观恶意性非常强烈,并且造成的影响也是非常恶劣。

  想要减刑,难之又难。

  尤其是吴云龙,不但是这么多次敲诈勒索的主犯,而且在警方组织他跟被害人调解的时候,他更是在调解室里,当着警察的面,公然威胁被害人。

  这种行为,更是彻底堵死了吴云龙减刑的路。

  这场庭审只能用“一边倒”来形容。

  当天下午四点多,法官便宣判了。

  所有被告,全部成立敲诈勒索罪,无一例外。

  其中以吴云龙的判刑最重,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其余人等,刑期在三年到四年不等。

  只能说活该。

  他们敲诈勒索别人,非法获取财物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会有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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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出炉后,其他人都被转送到看守所,待手续走完之后,就能直接移送监狱,开始铁窗生涯。

  不过吴云龙是个例外,他被临时安置在法院的羁押室。

  因为他的案子还没完。

  今天只是审了敲诈勒索案。

  他身上可还有故意伤人案,帮信案,传播银灰物品案这三个案子没审呢。

  这一晚,吴云龙煎熬无比。

  心慌意乱,担惊受怕。

  根本睡不着。

  一想到自己很可能面临十几年牢狱生涯,他就慌得一批。

  后悔啊。

  非常的后悔啊。

  但是很可惜,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后悔药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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