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回1997,我成了网文鼻祖 第324节

  但他刚吃几口,就有两个女生端着餐盘坐到他对面。

  他还没抬头,就听见一道熟悉的女声传来,“哟!曹胜同学!你都这么有钱了,还亲自吃饭呀?呵呵。”

  轻笑声中,另一个女生也发出笑声。

  曹胜抬头看去,是他目前所在本科会计班的两个女生——张怡和潘雨虹。

  潘雨虹的话,把他逗得也露出笑意。

  “吃饭这种事,还能请别人替我吃吗?”他微笑反问。

  两个女生轻笑着,一边开吃,一边跟他搭话。

  潘雨虹:“怎么不行呀?你要是请我替你吃饭,我肯定愿意,张怡你愿意吗?”

  张怡满脸笑意,用力点头。

  曹胜失笑。

  潘雨虹又说:“哎!曹胜,说真的,你现在都这么有钱了,怎么还吃学校食堂呀?外面那么多饭馆,不比食堂好吃多了吗?你挣那么多钱,吃饭都舍不得花钱,那么多钱,你怎么花得完呀?”

  张怡接话:“要不要我们帮你花一点呀?呵呵。”

  曹胜笑了笑,“我觉得食堂的饭菜挺好啊!我对吃的,无所谓。”

  潘雨虹蹙眉,有点疑惑,“对吃的都无所谓?那你努力挣钱干什么?”

  张怡也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曹胜。

  曹胜莞尔,“钱难道只能买吃的吗?房子、车子,能买的东西很多吧?”

  潘雨虹和张怡恍然。

  ……

  吃完午饭。

  曹胜回到自己在学校租住的教师宿舍。

  学校里有些老师已经在校外买了房,所以就将学校分配的宿舍租给学生或者别的老师。

  这个学校一开始,曹胜就租了一套两居室。

  一室一厅,有厨房和卫生间。

  面积只有四十平米左右。

  但他一个人住足够了。

  之所以租住在这里,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他懒得每天开车来回学校和别墅,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路上。

  二是他想着自己最近正在风头上,天天回别墅的话,容易被人盯上,连带着他父母也不安全。

  对了,他最近新买的别墅,也没用自己身份证,而是用父亲的身份证买的。

  为的就是尽量避免被人查到那套别墅是他的。

  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有点谨慎过头。

  但没办法,可能是小说写多了,让他想象力有点过于丰富,想到自己身家破亿的新闻传开后,可能会出现的危险,脑中就自然而然地联想到很多种可能。

  所以,他尽量预防各种危险。

  暂时不和父母住在一起,减少父母暴露的危险,就是他的一种预防措施。

  他租住的教师宿舍在二楼。

  来到宿舍门口,掏出钥匙,刚准备开门,隔壁敞着门的女邻居就端着饭碗,走到门口跟他搭话。

  “哎!曹胜!你都这么有钱了,怎么还住这里呀?怎么不在校外买一套房子呢?”

  这位女邻居是某位老师的妻子,平时在宿舍里带孩子、洗衣做饭,算是全职夫人。

  曹胜刚搬来没多久,她就听丈夫说了曹胜的身份,而他丈夫之所以认识曹胜?那太正常了。

  整个徽州师专,目前不认识曹胜的人,很少。

  特别是老师,几乎都认得曹胜。

  闻言,曹胜看向她,露出一抹礼貌性的笑容,随口解释道:“住学校方便啊!主要是我对住的地方,无所谓。”

  “那你对什么有所谓呀?”

  女人好奇追问。

  曹胜莞尔,随口道:“美食啊!我这个人就是嘴馋,对吃的很有兴趣,别的都无所谓。”

  女人信以为真,没有怀疑他在满嘴跑火车,点点头,笑道:“这样呀!那我下次做好吃的,给你拿点呀?”

  曹胜:“好!谢谢啊!”

  开门后,他对她点点头,走进宿舍,关上门,弯腰换鞋。

  片刻后。

  他端着刚泡好的一杯茶,坐在客厅电脑前,调出《洪荒演义》的存稿,又调出大纲和细纲,酝酿写稿的状态。

  搬来这装修简陋的教师宿舍后,他渐渐发现一个好处——这里简陋的环境、简单的生活,能让他的心变得很沉静,很容易就找到码字的状态。

  这里的条件,相比他之前住别墅、吃保姆精心烹制的饭菜,可谓艰苦。

  但就是这看似艰苦的生活,反而让他找到以前挣扎在温饱线上的码字状态。

  那是他重生前,刚入行没几年的时候。

  当时他租住在老家县城一套出租房里。

  那时候的环境也简陋。

  房子是毛坯,房东只简单装修了卫生间和厨房。

  另外配了一张一米五宽的旧木床和一套旧桌椅。

  当年他在那套房子里住了三年。

  也是他潜心研究、学习网文写作的三年。

  那时候,他长期宅在那套房子里,经常一个星期都不出门,偶尔去一趟菜市场和超市,买点吃的、喝的回来,就又能继续宅一个多星期。

  等每个月稿费到账了,就半夜出去吃点宵夜,算是改善一下生活,也放松一下心情。

  那三年,他心中没什么杂念。

  大部分时间,不是在看书,就是在码字。

  偶尔会在荷尔蒙的作用下,想一下自己认识的那些漂亮姑娘,但一般也只是想想而已。

  而今,他租住在这教师宿舍里,就仿佛回到了当年的岁月。

  那时候,他有热情、有目标和斗志。

  只是欠缺写小说的技巧和经验。

  所以,成绩不太好。

  但后来他每次想起那三年的生活,他都觉得那三年,是他最心无旁骛的时光。

  甚至觉得正是因为有那三年的专注,才让他后来能在这一行站稳脚跟,有了不怕扑街的心态。

  后来的很多年,他写小说的成绩,起起落落,时好时坏,有时候会接连扑街两三本,但他心里从不绝望,更没想过要放弃。

  因为他只要回想一下那三年的成绩和坚持,就觉得扑街两三本无所谓,再难还能有那三年难吗?

  当年我都能熬过来,莫非现在还熬不过去吗?

  就是这样的心态,让他像一个打不死的小强一样,一次次在读者眼中扑街了、完蛋了,但又一次次站起来,在读者们眼前晃悠。

  这不,今天他坐在电脑前,酝酿了半个小时左右,放下手里的茶杯,就开始敲击键盘码字。

  噼里啪啦的码字声,时快时慢,而他的眼睛始终不离电脑屏幕上的文档,神情非常专注。

  ……

  深夜。

  曹胜码完今天的最后一章,将刚码出的章节保存好后,关了电脑,起身去卧室换了一身运动服,又在门口换了一双运动鞋,随即开门离开宿舍。

  来到不远处的学校操场。

  夜色下的操场上,只有昏黄的路灯照亮。

  有几个在夜跑的校友。

  曹胜活动了一下手脚,也开始夜跑。

  搬到教师宿舍后,他渐渐养成了深夜锻炼的习惯。

  先跑上几圈,热热身。

  然后去前面的小树林里练拳。

  练累了,回到住处,洗个热水澡,上床后,很快就能睡着,他渐渐喜欢上这样的生活节奏。

  这天晚上,他跑了四圈后,就来到操场边的小树林里,开始练拳,太极、散打、八卦掌、形意拳。

  四种拳法,一种种练下来,每一种都很熟练。

  这是他每天坚持练习的成果。

  夜色下。

  他身形游移不定,拳脚呼呼生风,神情很专注,乍一看,很像是武侠小说中,半夜练武的少年。

  而今晚,这一幕却被一对年轻男女看见了。

  王槐今晚鼓足勇气,将同班的女生章晓茹约到这里,就是想跟她表白一下,成不成的,他已经不在乎了,只想趁着一点酒劲,把心里的想法跟她说一下,让她了解他的心意。

  是的,为了今晚的表白,为了鼓起勇气,他特意买了一小瓶二锅头喝了。

  此时脑袋一阵阵眩晕。

  章晓茹闻到他身上的酒气,眉头就皱了起来。

  王槐上前一步,她就后退一步,怕他趁着酒劲,对她动手动脚。

  退着退着,她就瞥见不远处有一个男生好像在练武,她很惊讶,这破学校还有半夜练武的?

  她停下了脚步,目光频频瞟向树林里正在练拳的曹胜。

  但王槐没看见曹胜。

  他见章晓茹停下脚步,他张了张嘴,鼓起勇气说:“章晓茹!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可以吗?”

  “嘘!”

  章晓茹连忙抬手竖起一根食指在唇前,示意他噤声。

  她的目光还在瞟树林里的曹胜。

  眼里满是惊讶。

  因为曹胜刚刚转身的时候,树林上方洒下来的点点月光,照在他脸上,让章晓茹认出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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