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我靠每日情报截胡旺夫媳妇! 第177节

  又陪着他那个黏人的小侄子,玩了一会儿。

  等到了后半夜,他才又跟上次一样悄悄地出了门。

  从他家到首都,差不多四百多公里。

  李云峰估摸着,就现在这路况,自己骑着马去怎么着也得走上一个星期才能到。

  没办法,现在这个时期路不好走。

  自己是骑马,又不是坐火车,快不起来。

  所以,他也不着急。

  先在昭乌达把该办的事都办利索了,再去也不迟。

  他熟门熟路地,又一次来到了城南那个废弃的破庙。

  还是跟上次一样,黑布蒙面悄无声息地,就混了进去。

  破庙里还是那副老样子。

  光线昏暗,人影绰绰,一个个都跟鬼似的,谁也不说话。

  李云峰也没急着去找那个价值过万的宝贝。

  他先是背着手,慢悠悠地在人群里溜达了起来。

  他看到一个摊位上,摆着几样看着挺古朴的瓷器。

  一个青花的大盘子,上面画着山水,画工看着还行。

  还有一个白瓷的小碗,看着挺精致,釉面也光亮。

  他就蹲下来假模假样地看了看。

  然后跟摊主,在袖子里,比划了半天。

  最后,花了两块钱,把那个小碗给买了下来。

  他又溜达了一会儿,又花三块钱买了一块看着挺有年头的墨锭,上面还刻着字。

  反正他也不懂,就是图个乐呵,感受一下这袖里藏金的乐趣。

  等把整个鬼市都溜达了一圈,他才不紧不慢地,按照系统的指引,跟着箭头走到了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里。

  这个摊位比别的摊位都小,也更破。

  地上就铺着一块都快看不出原来颜色的破布,上面零零散散地,就摆着几样东西。

  一个缺了口的陶罐,几枚生了锈的粘在一起的铜钱,还有一把断了半截的锈迹斑斑的匕首。

  看着就跟刚从哪个土堆里刨出来的一样,全是垃圾。

  摊主也是个瘦得跟猴一样的老头,裹着黑布,就跟快断了气似的,在那儿打着瞌睡,脑袋一点一点的。

  李云峰走过去蹲了下来。

  他的目光,一下子就被摊位角落里一个黑乎乎的不起眼的东西,给吸引住了。

  那东西看着像是个笔筒。

  不知道是用什么木头做的,颜色很深,上面还落了厚厚的一层灰,沾着点泥。

  要不是系统箭头一直指着它,李云峰估计看都不会看它一眼,直接就走过去了。

  他把那个笔筒拿了起来,在手里掂了掂,还挺沉,压手。

  他用袖子把上面的灰擦了擦。

  就看到笔筒上面好像刻着些东西。

  他凑到旁边那盏昏暗的马灯底下,仔仔细-细地看了看。

  就看到笔筒上面,用极其精细的刀工,雕着一幅山水画。

  画里有山,有水,有人家,还有几棵苍劲有力的松树。

  那雕工,活灵活现的,就跟真的一样,连松针都看得清清楚楚。

  在笔筒的底座上,他还看到了几个小得跟蚊子腿似的字。

  他眯着眼睛,辨认了半天,才认出来。

  是乾隆年制。

  李云峰心里头,一下子就激动了起来。

  他把手伸进了那老头的袖子里。

第178章 出发,前往首都!

  回到二哥家,李云峰关上屋门,才把那个从鬼市上花七十块钱淘换来的笔筒又给掏了出来。

  他把煤油灯的灯芯调亮了点,就着那昏黄的光仔仔细细地看了起来。

  他把那笔筒翻来覆去地看,上看下看,左看右看。

  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也没看出来这玩意到底是个啥木头做的。

  更没看出来它到底值钱在哪儿。

  只能说他李云峰就不是买古董的这块料。

  他寻思着上辈子看的那些小说里,那些个穿越者或者重生者,一回到过去就跟疯了似的到处买古董,买字画。

  李云峰也是有点好奇,有买古董那个钱现在干点啥不比买古董赚钱啊。

  就是啥也不干就单纯地买黄金。

  现在黄金才两三块钱一克。

  放到两千年之后,国家允许黄金自由交易的时候,那一克也得一百多块钱了。

  啥也不用干,就放着就能翻五十倍。

  这买卖不比买那些看不懂的瓶瓶罐罐强?

  想了半天他也想不明白。

  干脆也就不想了。

  他把那个笔筒,也扔进了系统空间里,跟那堆宝贝放在了一起。

  然后就倒在炕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李云峰起来之后,二嫂已经把他的行李都给收拾好了。

  一个大大的布包,里面塞满了路上吃的干粮还有几件换洗的衣服。

  “小叔子,这些东西你都带上,路上吃。”

  二嫂把一个装着煮鸡蛋和肉干的布袋,也塞给了他。

  “到了那边,要是钱不够了,就给家里来封信。”

  “知道了,二嫂。”

  李云峰跟二哥二嫂告了别,又把他那个还在睡梦中的小侄子给亲了一口。

  这才去了院子里,喂了喂马就直接离开了昭乌达。

  他一路骑着马朝着首都的方向,不紧不慢地走着。

  一路上他见到了不少在草原上放牧的牧民,也见到了不少在地里收割庄稼的农民。

  这天中午他正骑着马,从一个公社的地界上路过。

  就看到前面,有几个背着枪的民兵,把他给拦了下来。

  “站住!干什么的!”

  为首的一个民兵,看着挺严肃。

  李云峰也没慌,从马背上跳了下来。

  他从怀里掏出王社长给他开的那封盖着大红印章的介绍信,递了过去。

  “同志,我是白音浩特合作社的,去趟首都。”

  那民兵接过介绍信,仔仔细细地看了看,又上下打量了他一眼。

  “去首都?一个人?骑着马去?”

  “是啊。”

  “去干啥?”

  “去见大长老。”

  李云峰说道。

  “啥?”

  那几个民兵都愣住了,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李云峰笑了笑,说道。

  “大长老让咱们这些穷苦人,都过上了好日子,吃饱了饭,穿暖了衣。”

  “我就是个粗人,也不会说啥好听的。我就记得一句话,麦子熟了几千次,人民当家做主第一次。”

  “我就想着,怎么着也得亲自过去一趟,当面跟大长老说声谢谢。”

  他这话一说,那几个本来还挺严肃的民兵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都变了。

  那句话,一下子就说到他们心坎里去了。

  为首的那个民兵,把介绍信还给了他态度也变得客气了不少。

  “行,兄弟,我们知道了。你这是好事,我们支持你。”

  “不过这事儿,我们得跟我们社长汇报一下。”

  没过一会儿这个公社的社长,就带着几个人急匆匆地赶了过来。

  “是你要去首都见大长老?”

  社长握着他的手,激动地问道。

  “是。”

  “好!好啊!小同志,你这个想法,太好了!”

  社长让人搬来桌子板凳就在这地头上,对李云峰进行了一次简单的采访。

  李云峰就把自己早就想好的那套词,又给说了一遍。

  “我家以前日子不好过,为了躲小樱花一家人东躲西。藏的,跟耗子似的。后来家里人死的死,散的散,就剩下我老爹一个人,入赘到了我姥爷家。”

  “现在日子好了,都是大长老给的。我没啥大本事,就是天天在草原上放羊。闲着没事,就爱琢磨大长老打仗的那些事。”

  “就拿那个四渡赤水来说,那真是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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