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我们的故事有没有人流传,无论有没有人用血脉来记住我们的爱情,今生今世,我都记得我眼前这个叫纳兰的人,他非常非常爱我,会用几年的时间准备一首歌,然后唱给我听。时光会流逝,黑发变成白发,肉体会变成枯骨,但是我们的爱情存在过,无论生死还是时间都不能抹杀,我是如此的爱你。”
“但求此生,不求来世,相约白首,大爱无言。”金熙搂着纳兰,摩擦着纳兰的脸颊,轻轻擦去上面的泪滴,“如果来世能和你相见,我愿掌心生一粒红痣,那样你就能找到我,还做我的萨尔。”
“如果真有下辈子,你来找我好不好?”纳兰破涕为笑,即使是流过泪,依然是面色淡然,永远不会有太激烈的词汇用在他的身上,但是却不能抹去独属于他的存在感。
“下辈子我一定会找到你。”金熙轻声,却郑重地承诺。此时三月同辉,奎河波光粼粼,也许这个承诺太过自私,忽视了其他人,但是此时此刻,就让他这样自私一次吧。
作者有话要说:那首歌是晚上现编的,水平一般,见笑见笑
宿舍有爱小剧场,宿舍小T救了他不小心落水的邻居,我们商量了诸如“申请奖金”“颁发锦旗”“助人为乐演讲”之类的活动,小T羞涩得不行,愤怒地在QQ上说“他不过是裸睡了我不过是救了他咱不至于啊!”我幽幽滴说:“这救人裸睡绝对值得感动中国了。。。。”
☆、番外之中秋月儿圆
每年第八月第一周第二天就是唐月女神艾露尼的节日,既是丰收节,也叫中秋节。除了欣赏月光,点燃烟火,当然还有特色美食,月饼。
“唐天佑,不许偷吃!”金熙低吼。这时候的天佑,已经六岁了,部落正在蒸蒸日上,也有了充足的食物可以在节日的时候制作糕点来挥霍,这是远超其他部落的经济进步。
“我只吃一口!”天佑伸出一根手指头,表情很天真很可爱。
“不行!”卡塞尔虽然对金熙分外温柔,但是在天佑面前却更加像是一个严父,“这里是全部落的食物,并不是咱们家的,即使你是圣师的孩子,也不能纵容自己,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其实卡塞尔也很少打孩子,但是天佑就是特别怕他。天佑只好委屈地低着头往外走。
“天佑,那里还有一些水果,你先吃点吧,不要多吃哦,晚饭吃不下去可就怪我了。”华黎偷偷从门后探出头对天佑小声说道。华黎的厨艺烂的惊人,所以负责制作月饼的是卡塞尔和部落里比较善于做饭的兽人,华黎无所事事地到处转悠。
因为小兽人都不能说话,所以虽然华黎和希斯洛都非常爱他们,但是对于能够小嘴甜甜讨人喜欢的唐天佑更加宠溺,如果不是卡塞尔一个人力压众软蛋爸爸姆妈们,唐天佑真要翻过天去了。
“姆妈,我只吃一口,就吃一口!”唐天佑特别可怜兮兮地伸出一根手指头,眼睛望着散发出好闻香味的果馅。所有的孩子管所有的姆妈都叫姆妈,这也是金熙在自己家里传开,并最终写入文字的社会规则。
华黎眼珠一转,这个坏坏的动作唐天佑学的特别像,他蹭到金熙身边,像只大猫一样趴在金熙肩头:“老师~~今晚华黎陪你好不好~~”
“别想!”金熙想起这个就来气,因为华黎上次这么撒娇卖萌,他只好编了个“我私底下在教他艾文(艾露尼神文)”,结果因为金熙的成就,人们又送了他一个“圣师”的称号,甚至因为这个名字的亲切性,渐渐盖过了神使这个称呼。
华黎无奈地看看唐天佑,这个聪明的小鬼则已经在金熙分神的时候偷吃了一口逃掉了。
“你就宠着他吧。”金熙怎么可能不知道华黎的小心思?他只是没有点破而已。
“我倒是觉得天佑的性格挺好的。”从前面回来的希斯洛说道,“只有这样的头脑,才能保护他的哥哥们,撑起唐族的未来。”虽然金熙努力传播一些平等公正的现代理念,但是毕竟这个世界才从原始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很多制度和伦理都有其历史必要性,所以阶级这个东西终究还是出现了。作为部落最高阶层,希斯洛是这个家里最积极维护这个等级的人,因为他充分知道这样的阶级差距能为他的孩子带来多少好处。
“前面准备如何了?”金熙轻声问道。
“都差不多了,就等你这最后一道大餐。”希斯洛笑道。
因为没有烤箱,所以金熙现发明了很久才弄出了类似的东西,以至于今年才敢于开一场丰收节中秋盛宴,让大家联欢一下。
今年的中秋丰收节注定是载入史册的日子,庄严肃穆,完全按照礼制进行的祭祀典礼,然后是全民的歌舞狂欢,按照金熙的设计表演的简单小品却让大家笑得前仰后合,动人的歌曲和舞蹈更让大家如痴如醉,金熙虽然年纪不大,却以绝对的威严成为整个节日的核心,也是整个部落的核心,然而在祭典结束后,在所有家庭共同欢聚的日子,金熙却十分为难。
唐天佑叼着嘴里的月饼,吃的不亦乐乎,他一边吃着自己的最后半个月饼,一边把另外半个举着,让小哥哥们能够一起围成一圈啃月饼,小动物们已经略显锋利的牙齿围着这个特制的大月饼不停吃着,连胡子上都带着细碎的食物渣子,毛茸茸的脸上还有柔软的馅料。
“去吧,最好能带他回来。”虽然希斯洛一直是金熙最得力的臂助,但是在惯有的部落习俗里,生下了金熙儿子的卡塞尔还是受到了更大的尊重,甚至整个北蛮部落地位和北蛮兽人的抢手程度都发生了变化,这是金熙始料未及也无法改变的社会习俗,他只能在家里尽量做到绝对的“公平的爱”,让外人尽量更尊敬自己的萨尔们。而今晚这个话题,确实是卡塞尔更有发言权。
无论是聪慧的希斯洛还是乐观的华黎,抑或鲜少说话的纳兰,都用沉默表示了支持。
金熙背着一袋特别准备的月饼走出了房门,悄然走入茫茫呼伦草原。走出了部落大约几里地之后,在圆月的光辉下,一个健美却孤寂的身影牵着一个小小的身影站在那里。感觉到金熙的靠近,小孩子抬头看了那个身影一眼,回头望着金熙。牵着他的手轻轻松开,龙雀转身目送自己的孩子走到金熙身边。
金熙紧紧搂住这个一年只能见到几天的孩子,看着他身上和天佑完全不同的晒得黧黑的略显粗糙的皮肤,一丝湿润的红浸过他的眼角。
“天盛,过得好吗?”金熙摸摸孩子乌黑的头发。“爸爸,我过得很好。”天盛显得很拘谨,过短的相处,让他对于金熙这个父亲充满了陌生感。
金熙絮絮叨叨地问着,天盛则一件件回应,看到了什么风景,看到了什么野兽,学会了多少字。金熙拿着那本都要翻烂的启蒙书籍,抓紧时间给天盛回答一些问题。直到似乎再没什么可问,他却止不住说话的欲望的时候,他才强迫自己抬头看着那个显得愈发清瘦的身影。
“龙雀,留下吧。”金熙牵着天盛的手,“天盛年纪越来越大了,他需要更好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更加适合天盛,他一定会比你那个养在富贵窝里的天佑更加强大。”龙雀冷笑一声,天盛因为两人之间的气氛,瑟缩了一下,小手紧紧握住了金熙的手指,“你知道我来的目的,不要啰嗦了。”
金熙无奈地轻叹一声,天盛立刻松开手,满脸期待,紧紧闭着嘴期待着,这是他每年最期待的事儿了。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没了青铜刀的龙雀,没带歌铃的金熙,都越来越会把握自己的力量。
“你的斗气越来越厉害了,我能感觉到你正酝酿着一个更厉害的变化。”金熙知道龙雀并不喜欢太多的情话,所以选择了龙雀最高兴的听到的内容。
“你的所谓法力,也越来越强了。”没想到龙雀竟然主动夸奖金熙,这让金熙不由一愣。
龙雀不屑地说:“圣师金熙,你的名声已经传到很远的部落了,那些弱小的部落都想要迁徙到比蒙,强大的部落则对你们虎视眈眈,部落生活未必比我们的日子自由。”但是在说道金熙声名远播时,龙雀脸上片刻的温柔还是出卖了他。
“每年陪你打一场,我做到了,你什么时候肯留下呢?”金熙期待地问。
“你知道我不可能留下的,我对不起当年期待我的族人,尤其对不起拒绝加入比蒙部落的族人。”龙雀沉默一会儿,“这几年,我走了很多地方,看到了很多窝在部落里一辈子都看不到的风景,还学到了很多东西,我的斗气技法在各地最强兽人的帮助下越来越完善了,你不是说这是个伟大的事业吗?我想比起我们此刻的胜负,我的斗气,你的法力,才是未来的世界最为记忆深刻的无量功德。”
“是啊。”金熙温柔地摸摸天盛的头,“也许再过几十年几百年,拥有斗气的兽人会远比拥有法力的雄性厉害。”
“斗气易学,法力强大,两者缺一不可。”龙雀将一卷羊皮卷扔给了金熙,“这是我的心得,有空好好看看,不是只有你才够聪明。”
金熙微笑,这可是大礼啊,龙雀还是一样别扭。
“就像你给那把刀起的名字。”龙雀拢住他越来越长的头发,“我准备过一段时间去海边看看,看一看能不能见到海里的种族,也许几年都不会回来了。你愿意让我带天盛走吗?”
“你带他走吧。”金熙蹲□望着天盛。
“什么?”龙雀惊讶了,他以为金熙会趁机留下天盛。
“就像你说的,生活在你身边的天盛,未必比不过天佑。他们都是我的孩子,都有优秀的血脉,我相信他们都会是伟大的男人。我要让他们成为彼此的对手,这样才能让他们不断进步。”金熙知道自己此刻说的话是多么匪夷所思甚至不符合“道理”,但是,作为一个部落的统治者,居安思危,他深刻地知道一个“对手”的重要性。
“难怪他们叫你圣师,你确实是在指导一个民族该怎么存活,繁衍,壮大。”龙雀蹲在天盛身边,摸着天盛的头发。
“天盛,你可能很久见不到爸爸了,可是那不代表爸爸不爱你,爸爸只是希望你变得更强大,你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成为一个强大的人,好吗?”金熙搂着天盛,眼眶湿润。龙雀别过头去,用手捂着脸。
“我会的,爸爸。”天盛虽然还不太懂,但是还是答应下来。
“天盛,我们走吧。”龙雀忽然转头,决然拉起了天盛的手。
“拿着这个!”金熙把手中的袋子塞给了天盛,他看着天盛一直望着他,和不肯回头的龙雀渐行渐远,心里有太多的话想要嘱咐,但是最终只化成一个动作,他握起拳头做了一个打气的动作。小天盛也握紧拳头用力砸下肘部,同样为金熙打气一样。
有一种爱叫放手,金熙知道,这是龙雀的选择,他无法面对战胜自己征服了部落的金熙,也无法彻底放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只能用这种方式惩罚自己,而他所发明的称为斗气的力量,成了他精神的支柱,他发下的“总有一天朔蒙的后人会踏平比蒙部落”依然铮铮在耳,金熙却已经不在意了,比蒙和朔蒙最强的血脉都传承自他,这一次,他该怎么选择?就让未来和命运做出这个选择吧,苦痛也好,幸福也好,衰败也好,盛大也好,他在历史的车轮上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接着推动他前进的,就该是后人了。
比蒙的王朝,就要开始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