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提货条子本身没啥问题,只是数字有点问题。
上面的数字,是四千套,只不过不是大写数字,而是用阿拉伯数字写的4000。
由于沈振华喝的醉醺醺,加上
再然后,李有福从一个车贩子那里,租来三辆五十铃,还招了一批什么都不知道的手下。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的时候,李有福亲自登门,然后用凉毛巾,强行把沈振华跟那个库管主任弄醒。
紧接着,李有福拿出一张他提前写好的提货条,要沈振华跟那个库管主任都在上面签字。
那个提货条子本身没啥问题,只是数字有点问题。
上面的数字,是四千套,只不过不是大写数字,而是用阿拉伯数字写的4000。
由于沈振华跟那个库管主任都是宿醉刚醒,脑子还不太清醒,加上李有福还直接拿出了一大笔定金,也就是一万六千元。
人家直接给了钱,合同看起来也没啥问题,沈振华又身体不适,确实不适合跟车,加上李有福本人还陪着他们,只是让张前进去提货,于是就跟那个库管人员一起签了字。
接下来,李有福本人负责伺候,或者说监视沈振华跟那个库管主任,张前进则拿着提货单子出去后,立刻在4000后面加了个零,从4000套,变成了40000套。
再然后,张前进带着人,开着三辆卡车,就过来拉货了。
也就是说,从头到尾,李有福只付出了一万六千元的定金,外加吃饭钱跟住酒店钱,当然还有租车钱以及招人的钱,就可以轻松从红光机械厂的印刷所仓库,拉出四万套图书,等于是八万本。
算算价值,哪怕以定价来算,四万套就是四十万啊!
如果是李有福自己的家产,绝对拿不出十六万的定金,但用了这么一个添加数字的小计策,就可以用一万六千元的小钱,弄出价值四十万的货。
这一来一去,简直血赚啊,跟空手套白狼也差不了多少了。
当然,李有福并不是想白拿这批货而不给钱。
他是想先把货拉出来卖,等卖了钱之后,再按照说好的批发价,把钱交给沈振华。
而且有了这么一遭后,沈振华跟那个库管主任,也算是被拉下水,等于都有了把柄在李有福手里。
今后,只要把这事儿拿捏住,沈振华这些人,就只能跟李有福同流合污,加大私下卖书的力度不说,说不定还能在价格上压的更低。
甚至是,如果能扩大规模,买通印刷所的人,加大印刷量,那赚的就更多了。
简而言之,这就是一个空手套白狼的法子,要的就是胆大心细,以快打慢,打对方一个疏忽大意,以及打一个时间差。
只要这笔空手套白狼的生意能成,借此赚到这一大桶金,今后是进是退,是继续还是抽身,都游刃有余。
李有福认定,这件事本身就不正规,属于违规操作,相关人等就算发现被人拉走了货,也绝对不敢声张,更不可能报警。
至少短期内不可能。
沈振华最多是个马前卒,背后肯定还有人。
因此,沈振华一旦被拖下水,为了怕担责任,肯定不敢声张,至少不敢立刻上报,更别说报警了。
就算沈振华背后还有大人物,可只要李有福他们散货快,回款快,并及时把货款打给沈振华,让沈振华能够交差。
这样一来,沈振华背后的人,别说不一定知道这里面的猫腻,就算知道了,也说不上什么。
一切的一切,都被李有福算计到,看起来是天衣无缝。
而且为了以防意外,李有福还没有亲自去拉货,而是去看住沈振华跟那个库管主任,只让张前进自己带人去拉货。
如此一来,万一出事儿,在外的李有福也可以随时抽身跑路,立刻撇清关系,不会有任何问题。
“事情就是这样!”张前进最后苦着脸道,“我们只是想趁机先多拿点货,等卖了钱之后,再把钱还上,并不是想赖账,更不是想偷盗,所以,这真的是个误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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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武侠禁令与诏安人才
听了这位西装男张前进的坦白之言,曾科长倒还好,可曹志强却一阵无语。
亏他把事情想的那么严重,还以为这是个诈骗案,原来只是一个先借后还。
曹志强不是没想过,对方是在撒谎,不过听了对方进一步的陈述, 觉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最大的道理,就是划算不划算的问题。
要知道,这里可是京城,他们要算计的对象,还是一家拥有民兵组织的大型国企。
偷盗公家财产是重罪,一旦拿了货不给钱, 坐实了这个罪名, 那可是三年起步,而且数额越大, 罪名越大,最高可以判死刑的。
相比偷盗公家财产这个罪名,投机罪反倒轻的多,哪怕情节严重的,也才三年以下。
如果张前进这伙人,是偷了这批书就跑路,不给钱,那明显是盗窃罪。
可如果张前进这伙人,偷了这批书后,先在京城偷偷卖掉,再把钱还了,那最后就算事发,也只是个投机罪,问题不大。
另外,像印刷所仓库这种单位,是要定期清点库存的, 而像《江湖行》这种畅销书,怎么也得一個月清点一次。
张前进这伙人偷偷拉走四万套书, 如果没有内部人帮忙转圜,这么大的亏空,很快就能被上面发现。
可如果有内部人帮忙转圜,那怎么也能支持个一周左右。
有一周的时间,李有福跟张前进这伙人,早就想办法把那三车书给散掉,并且及时拿到回款了。
只要及时把钱补上,那这就是正常的私下交易,算不上偷盗,当然更算不上诈骗。
而且有了这一遭,他们还能把沈振华那些人真正拉下水,成为同流合污的自己人,今后再偷偷搞这种事情,就更加的圆润。
还有,经过这次合作后,等李有福跟张前进有了钱,还可以继续跟沈振华合作下去。
甚至是, 李有福还想过通过沈振华,去买通印刷所,让印刷所在计划外加印一部分图书, 然后以更低的价格,拿这批计划外的残次品图书。
这样一来,以后印刷计划内的书,就继续走正常的新华书店等正常渠道,而计划外的书,就全都由李有福吃下,偷偷在私下渠道销售。
按照李有福的说法,这套书这么畅销,怎么也得火几个月,销售量过百万都有可能。
所以说,李有福的方案,其实是一个风险不大,且细水长流的生意,并不是偷一批书就跑的一锤子买卖。
如果不是这次出了点小意外,车队离开的时候被看大门的新人给拦住,又呼叫了保卫科,让保卫科的人给及时扣押,那这事儿一旦运作起来,说不定曹志强都要给对方点一个赞。
换言之,如果对方真的偷走这批货后,是想要先卖货后给钱,细水长流的做买卖,那曹志强反而是欢迎的。
毕竟对曹志强来讲,他是供货方,多一个出价更高的销售渠道,何乐而不为?
新华书店是不错,但新华书店要的也太狠了,直接就砍一刀,要半价。
就这,还是曹志强提前走了关系给了钱的缘故,要不然,起码得砍六成。
当然了,新华书店的分销渠道也大,而且是正规发行渠道,这点没的说。
要不是新华书店,恐怕他那套买一送一的《江湖行》,也没那么容易在短短几天之内,就变成京城纸贵的畅销书。
这里还要再说明一下,那就是此时的武侠问题。
其实在一九八三年,国内的新华书店,尤其是京城的新华书店,是不敢明着卖武侠的,因为不让卖。
说起来,早在七九年的时候,因为国内开放了武侠出版的禁令,港台的武侠蜂拥进入国内,导致国内就已经兴起过一阵武侠热。
那个时候,大多数武侠,是先弄去香江,在香江排成简体字,再运去广东,然后通过广东大量印刷,进而泛滥全国。
由于这时期的大陆人整体文化素养还不高,又经历过那十年的压抑,武侠一出,立刻就填补了这部分空白,导致各种武侠泛滥成灾,形成了全民看武侠的风潮。
就因为这样,国家出版局为了防止“武侠过热”的情况出现,防止思想混乱,在1982年4月3日的时候,就下发了一个《关于坚决制止滥印古旧的通知》。
通知里说:鉴于近年来侠义、言情、公案等旧的出版已经太多,自文到之日起,不需继续出版。
所有正在印刷的这类一律停印,已印好的暂时封存,听后处理。
从港、澳、台引进的所谓武侠、言情等,也照上述规定执行。
好吧,这个通知,明眼人都知道,就是禁止出版武侠的。
从此之后,正规出版社,就不再出版武侠了,而新华书店这种正规的书店,也不再明着大量售卖武侠,只能偷偷的卖,少量的卖。
然而,武侠不是一纸禁令能禁止的了的。
正规出版社不出武侠了,就有大量不正规的出版社偷偷出书。
正规新华书店不让卖了,就有大量的书摊开始摆摊贩卖。
甚至是,国内书摊的崛起,也跟这个通知的出现,以及武侠热的崛起有关。
甚至是,之前不禁止还好,这一禁止,老百姓想要看武侠的热情反而更高涨了,以至于1982年到1985年之间,国内的各种武侠,真正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
根据统计,在这期间,大陆每年共印刷非法武侠四五千套、数量更是达到3亿册左右。
这是每年的数据,而且都是非法出版物,没有任何的版权。
别的不说,这时期光“金庸”的,就多达一百部,卧龙生的更是重灾区,多达上千部。
这其中,大部分都是盗版,或者是内地人假托“金庸”等人写的跟风抄袭之做。
所以说,跟风抄袭这种事儿,早在八十年代初期,就已经很流行了。
如果有人在这时候看武侠,看的多了的话,就会发现很多武侠只是名字不一样,作者不一样,但内容可能完全一样,或者超过八成一样,最多是改了个主角名。
一直到了1985年,文化部发了一个报告,大陆武侠才第二次解禁,允许正规出版社重新出版武侠。
有了那个二次解禁,加上各种管制条例也陆续出台,这场武侠的盗版盛宴才正式结束,国内武侠也变的正规起来。
换言之,在1983年,武侠是不能直接在新华书店里堂而皇之的售卖的,这也是为何曹志强的那套书,要把武侠放在诗集里捆绑售卖。
因为曹志强卖的是《江湖行》这本诗集,定价也是诗集的定价。
至于那本《破碎虚空》,那不过是买一送一的赠品。
通过这种方式,就规避了武侠禁令。
之前那个赵守文,就是资深武侠爱好者,也因为他读的各种版本的武侠太多,略微了解这一行,他才提出要出版港台的武侠。
因为出版武侠,此时是真的赚钱,而且稳赚不赔。
毕竟不用给稿费,直接拿过来复制印刷就行,这还不赚啊?
只是曹志强出于长远考虑,才取消了这个建议。
毕竟自己的“原创”就很好,干嘛去抄别人的。
抄袭别人的作品非法出版,就算现在没事儿,那也是个污点,如果想做大做强,还是不要搞的好。
总之,红光出版社,是通过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用卖诗集送的方法,规避了此时的武侠禁令,得以让自己的武侠在新华书店正式上架销售,且没有销售数量限制。
但这种情况,属于钻空子,可一不可再。
如果再想来第二波买诗集送,恐怕就不行了。
曹志强现在还没本事改变国家的政策,所以在武侠解禁的新政策出台之前,武侠恐怕是不能明着卖的。
之前,曹志强还为此头疼。
他想的解决办法,是靠这套书赚到一波钱之后,就把自己的拿去香江出版。
至于出版社这里,则安安心心的做杂志,出唱片。
也就是说,按照曹志强原本的计划,他新写的,比如他正在读的《寻秦记》,以后是要直接拿去香江出版,走海外市场的,等武侠禁令解除后,再重新回归内地市场。
至于红光出版社今后的项目,就是开一个类似《知音》这样的情感类杂志社,然后再搞一个唱片公司,专门出唱片。
情感类的杂志,跟流行歌曲,这些东西是没有禁令的。
而且从赚钱角度来看,音乐唱片一旦爆发起来,赚钱速度比只快不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