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一直在这看着,你男朋友不走我也不走,难不成他还能把钻石拿走?看看你们能装到什么时候!
“要给您的女朋友戴上吗?”服务员问道。
“不急。”赵宇笑了笑,接着指着沈玲玲问道。“他们那个是什么?”
“那个...那个是Arpeggia系列的。”销售人员答道,显然这个问题让她有些为难,直接说那个是低端产品的话,可能会得罪沈玲玲和白杰,毕竟都是店里的客人,得罪谁都不好。
“那这个跟他们那个相比,怎么样?”赵宇明知故问道。
不看别的,就光看钻石的大小,赵宇面前的这枚戒指的钻石就要比沈玲玲手上戴着的那个戒指上的钻石大上不止两倍。
“给您的这款是4.22克拉的,那位顾客的那款是五颗碎钻,总共1.41克拉。”销售人员回答道。
其实钻石的行业按照标准来说,低于0.25克拉的钻石才被称为碎钻,按照这个标准来说,沈玲玲手上那枚戒指的每一颗钻石都大于0.25克拉。
但是前一段有一个明星直播时说:低于1克拉的就是碎钻,不值钱,这件事很快就传遍了网络。于是,大多数人都接受了这样的说法。
听到销售人员说自己戒指上的钻石是碎钻,沈玲玲的脸色马上沉了下来。
但是转念一想,自己的戒指上就算是“碎钻”,也比闫雪他们演戏强!
赵宇则是满意地点了点头,因为桌上除了已经包起来的这枚戒指,销售人员拿来的其他饰品赵宇都觉得不太适合年轻人戴,所以就让销售人员放了回去,又在店里看了起来。
“这个是什么?”赵宇在柜台边停下,指着柜台内的一枚钻石项链问道。
这枚钻石项链的吊坠,是一颗完美无瑕的梨形钻石,虽然并不算很大,但是闪烁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光芒。
“先生您的眼光真好,这款钻石的原型是戴比尔斯的无价珍宝‘千禧之星’。”销售人员说着,将这枚项链从柜台中拿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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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我漂亮吗
“‘千禧之星’?”
这个名字让赵宇来了兴趣。
“‘千禧之星’是1992年一位挖钻人在非域地区一个小村子附近的河流冲积砂矿里发现的,那是一颗晶体近乎完美,重777克拉的毛钻。他把这颗具有吉祥数重量的神奇钻石卖给了戴比尔斯公司驻当地的采购商。经过数年研究之后,钻石专家们才决定如何加工这枚稀世瑰宝。为了最大限度地展现该钻的光彩,世界顶级钻石切割师们竟然把这颗重777克拉的毛钻的自身重量切割掉75%,耗时三年,最后被加工成了一颗203.04克拉,火光耀眼的梨形钻,也就是这颗钻石的原型,‘千禧之星’。”
“2000年,随着午夜钟声的敲响,这颗钻石在隐国女王和全球8500万名电视观众面前,一展璀璨华彩,同时也被誉为全球最美的钻石。”
“2001年10月10日,戴比尔斯公司为了纪念这颗绝世无双的钻石,按照等比例1比10制作了100条项链,每年发布5条,您看的这枚正是其中之一,名为‘雪之星’。”
销售人员滔滔不绝地向赵宇介绍着这颗钻石的来历。
虽然赵宇听不太懂,但是字里行间,还是可以透露出这颗钻石来头很大。
而且最后一句赵宇听得清楚。
2001年10月10日,不正是闫雪的生日吗?而且这颗钻石名叫“雪之星”,也正好和闫雪的名字十分契合。
本来赵宇就觉得这条项链很配闫雪的气质,如今看来,这条项链简直就是为闫雪量身定制的。
“这条项链我要了,麻烦你把这条项链给闫雪戴上吧。”赵宇开口淡淡地说道。
此话一出,在场的所有人都张大了嘴巴。
销售员惊讶于自己已经把“千禧之星”详细得介绍给赵宇了,赵宇依然不问价格就直接要买这条“雪之星”。
沈玲玲则因为刚刚赵宇让把那个戒指包起来时没有给闫雪戴上,判断赵宇应该是串通好了销售员演戏的,但是现在看来好像并不是这样。
而闫雪,呆呆地看着赵宇。
闫雪就是这家店的销售员,这条项链的来历她自然再熟悉不过,她一直觉得这条项链和自己有着莫名的缘分,但是这条项链的价格实在是太过离谱,她也只能每天看着它。
但是如今赵宇居然要为了自己把这项链买下来?
想起小时候的种种,闫雪突然有一种想把自己的一辈子都托付给眼前的这个男人的想法。
销售员小心翼翼地从柜台中拿出了这条“雪之星”项链,接着轻轻戴在了闫雪玉颈上,激动到手都有些颤抖。
一方面这条项链如果真的卖出去,自己会拿到一笔不菲的提成。
而另一方面,“千禧之星”是戴比尔斯的顶级珍藏,也是戴比尔斯珠宝臻选每一颗钻石背后的灵感源泉,就如同文化的图腾一般,戴比尔斯的每个员工都对“千禧之星”心存敬畏,虽然这条只是等比缩小版,但毕竟是以“千禧之星”作为原型的,这条项链如果真的是赵宇买给闫雪的,那么自己也就有幸可以认识这条项链的主人。
戴上“雪之星”之后的闫雪,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销售员拿了一面镜子放到闫雪面前。
此刻的闫雪,本就雪白的皮肤在这颗钻石照耀下更加亮眼,即使现在穿着戴比尔斯专卖店的员工服装,依然光彩动人。
赵宇看着闫雪看得有些入神,赵宇自认为长这么大见过最漂亮的女人当属林青了,但是戴上“雪之星”后的闫雪,相比于林青也不遑多让。
这一刻的闫雪,整个人都在发光。
“我...”闫雪心情十分复杂,看着赵宇,美眸闪动:“我漂亮吗?”
本来闫雪的心里有太多的话想说,她想问问赵宇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买这么贵的项链,也想问问沈玲玲现在满意了吗,更想问问白杰是不是后悔了,但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对赵宇说的这一句撒娇般的“我漂亮吗”。
赵宇微笑着点了点头。
闫雪也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其实这段时间以来,赵宇一直都在想着一件事。
就是钱到达一定的数量之后,对于自己还有什么意义吗?
从前的赵宇每个月只有四百块生活费,但是他也可以活得很开心。
一个人每个月四百块有四百块的活法,四千块有四千块的活法,四万块也有四万块的活法。
刚刚和阿姨相认的时候,阿姨给了赵宇一张卡,卡里有五个亿,但是赵宇早已经习惯了四百块的活法,所以就注定了赵宇不可能像其他富二代那样挥金如土,衣食住行都要最好的,虽然赵宇花了近一千万买车,也在林青的陪同下买了价值几百万的衣服和手表,还花了三十万请同学在海天一色吃了饭,但是这些相对于他拥有的钱来说,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赵宇不可能每天都买车买衣服,也不会隔三差五就请同学们吃饭。
那么剩下来的钱要做什么呢?
看着面前闫雪的笑容,赵宇突然明白了,那就是要让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都过得更好。
虽然赵宇和闫雪有十多年没有见过面了,但是就凭小时候闫雪对赵宇的好,赵宇就觉得她值得这一条项链,而且不仅如此,赵宇更坚定了带闫雪回秦海的想法。
见大家的注意力都在闫雪身上,沈玲玲偷偷拿起了“雪之星”的包装盒,包装盒里的价签写着:16000000。
这个数字让沈玲玲再次怀疑起来,什么样的男朋友会给一个刚刚交往的女朋友买价值一千六百万的项链?这赵宇看起来不过十八九岁的样子,就算是富二代,也不可能有这么多零花钱吧?
首饰店的店员私自试店里的饰品,是肯定是违规的!
沈玲玲想着,走到店的里面,跟店里的经理打起了小报告。
另一边。
“这个跟这个,还有这个,麻烦一起包起来。”赵宇指着两个刚刚看好的首饰对销售员说着。
一个是准备送给李朵的钻石手链,由于李朵还是学生,送戒指或者项链有些太张扬了,所以赵宇给李朵挑了一个精致的手链,虽然在赵宇的心里,李朵的地位很高,但是赵宇觉得送礼物并不能光看礼物的价格,更要看心意,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还有一个是让大杆送给王萌萌的耳钉,另一个是准备回去送给林青的耳线。
“就这些吧,结账。”赵宇拿出了银行卡递给了销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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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我想辞职
“这也太贵重了...”闫雪自然是知道这条项链的价格的,看赵宇真的拿出银行卡准备付款,闫雪觉得这一切都有一些不真实。
“没事的,它和你很配,不是吗?”赵宇笑着说道。
“可是...太贵重了,我不能收。而且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闫雪接着说道,这是她梦寐以求的项链,但是俗话说“无功不受禄”,更何况是这么贵重的礼物,闫雪有点不敢收。
“小时候你对我的好我都记得,所以这只是一个来自童年玩伴的礼物,你不用想那么多,也不用想它的价值,它最大的价值,就是是我送给你的,你不会不收我的礼物吧?”赵宇的表情一本正经。
听赵宇这样说,闫雪也没法在说什么。
“什么?我们店的销售人员私自试戴店里的首饰?”专卖店的办公室内,经理皱着眉头问道。
这个沈玲玲来找闫雪的麻烦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经理对她有些印象,不知这次又是搞的什么鬼。
“没错,经理,而且你们两个销售人员还串通起来演戏,你快出来看看吧。”沈玲玲冷笑着说。
“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事?”经理虽然并不相信,但还是起身和沈玲玲一起走出了办公室。
“先生您好,已经刷卡成功了,您本次一共消费了一千七百四十一万三千。”销售员把卡递还给了赵宇。
这句话,刚好落在了刚刚带着经理回到柜台处的沈玲玲耳中。
“什么?!”
“你怎么可能真的买了!”沈玲玲的嘴巴张得几乎可以塞进去一个铅球。
赵宇转头瞥了一眼沈玲玲,接着对闫雪说道:“跟我回秦海吧,我帮你找工作,你也可以离你爸妈近一点。”
闫雪并没有回答赵宇,但是这一次提到了她的父母,她动心了。
父亲双腿残疾,没有办法工作,母亲工作的同时还要照顾父亲,所以收入也不高,闫雪年纪轻轻,就要担起家里的重担,而且还离家很远,如果真的可以回到秦海工作,那么自己就可以替母亲分担更多了。
之前赵宇说帮闫雪解决在秦海市的工作时,闫雪还不太相信,如今看到赵宇轻松地拿出一千多万买饰品,闫雪完全相信赵宇了,只是小时候,赵宇的家里和闫雪家一样,都十分贫寒,闫雪不明白为什么突然间赵宇就变得这么有钱了?
“经理...”见经理也来到了柜台旁,闫雪开口想说些什么。
经理目睹了这一幕,也看到了此时正挂在闫雪脖子上的“雪之星”,明白了一切。
经理是是闫雪亲戚的朋友,从闫雪进店开始,就很喜欢这个勤奋又有些小机灵的小姑娘,所以对她一直都很严厉,如今看到柜台前这个男人给闫雪买下了这一条价值连城的项链,发自内心地替闫雪高兴。
经理摆了摆手,打断了闫雪的话。
“尊敬的客人,您对我们店里的饰品还满意吗?”经理转向赵宇,恭敬地问道。
“很好,很漂亮。”赵宇点了点头,这家店的钻石,确实十分漂亮。
“谢谢您对戴比尔斯的肯定。”经理说道,接着转向了闫雪:
“今天你完成了大订单,给你放半天假吧,好好陪陪你男朋友。”经理对闫雪说道,想做一个顺水人情给赵宇。
这时,刚刚的那个销售人员正拿着给赵宇开好的发票,回到了柜台前。
“经理,这单是我签的...”销售员怯生生地说道。
经理听了销售员的话有些懵,难道赵宇没有在闫雪那里买吗?如果他们真的是男女朋友的话,在闫雪那里买会给闫雪一笔不菲的提成,那么算下来就相当于钻石打了一个折扣啊!
“经理...我...我想辞职。”闫雪终于下定了决心,小声说道。
“嗯?”经理皱着眉头,还是没有明白。
“我想回到秦海市工作,可以离爸妈近一点。”闫雪接着说道。
经理之前听到过赵宇和闫雪的谈话,知道赵宇是从秦海来的,闫雪这么一说,经理也就明白一些了,看着赵宇的眼神也变得有些复杂起来。
“你小子不光是花钱来买钻石,还把我的人都买走了!”经理心中想道。
“好,想好了的话就来办公室找我办离职手续吧。”经理说道,接着,又小声地在闫雪耳边嘱咐了几句,大概意思就是希望她可以看人准些,不要被骗了,说完,经理就回到了办公室。
“决定了?”赵宇笑着问道。
闫雪点了点头,接着一本正经地说道:
“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你这些钱都是怎么来的。”
“嗯...这个啊...”赵宇想了想,说道:“不然一会儿你跟我去见见我妈吧。”
“阿姨也在省城吗?”闫雪的眼睛亮了起来:“我也好久没有见到阿姨了!”
赵宇的父亲和闫雪的父亲是好友,又是邻居,所以两家人一直走得很近,小时候赵宇的母亲也一直把闫雪当做自己的女儿一样对待。
“那就这么定了!”赵宇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