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311节

这个问题才是本次庭审案件的核心问题。

做出控制!

等同于说,从侧面印证了王博的主观行为。

王博是不是放任动播传播污秽视频,这个才是这个案件的关键问题之一。

苏白开口:“这个需要请我方当事人进行回答。”

“好的。”

沈翔发问的方向转到了王博身上。

“请问被告方当事人王博,你是否“放任”了污秽视频的传播,在你知晓以后,是否进行了控制的行为?”

“是的,我进行了控制的行为。”

“能不能进行简单的谈谈,大致的聊一下,你是怎么进行控制行为的,在什么时间点知道的这件事。在什么时间决定控制的。”

“可以,我知道这件事情,是在半年前吧,那个时候动播的流量涨的很迅速,我很开心,就查了一下是什么原因,后面是得知了原来用户喜欢用动播观看污秽视频。”

“当时我就对这件事情进行了制止和控制。”

“你当时主要的控制方法是什么?”

“主要的控制方法是用少量的人工进行审核,并且利用后台的程序进行检测。”

“可是根据数据显示,动播的污秽视频文件数量高达上万,人工审核加上后台的程序进行检测,能够规避的了这一情况吗?”

“规避不了。”

“为什么?能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

“因为人工审核是具有限度的,我们只能够保证,发现一个规避一个,关于这一点,检方可以进行询问我们的审核员,我们的审核模式就是发现即处理。”

“但是动播的用户太多了,观看的视频也太多了,我们处理不了那么多。”

“那么为什么不加大人工审核的力度?”

“因为公司的收益不好,要控制人力成本。”

“那你说的后台检测程序呢?这一点也不能进行规避吗?”

“可以,但是能检测出来的数量很少,我们只能说发现了就肯定停止进行传播,不能说完全规避。”

公诉人继续开口询问:“不能完全规避,为什么不尝试着公司转型?”

“因为我们公司就是做这个的,没有技术支撑,不能够转型.”

“造成了传播的事实,你是否承认?”

“是。”

“那么你们公司没有完全的规避这一行为,你是否承认?”

“是,我承认我们公司没有做到完全的规避。”

“对此,我还有一点疑问,那就是我们通过搜索发现动播搜索加污秽等词语,远远大于其他播放器,其他播放器是怎么做到屏蔽的?”

“你们播放器为什么没有做到这种搜索屏蔽?”

“这一点是因为动播的用户量大,而其他播放器的用户量相对来说比较小。”

“检方可以试着从某聊天软件中试着搜索,或者是从某交友软件中试着搜索他们的用户量和我们相当,但是他们的搜索数量要远远大于我们。”

王博把话题又拉到了“友商”的身上。

沈翔默默的听着,没有再继续询问,只是点了点头,开口:“好的,谢谢你的配合。”

沈翔询问完毕,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长,事实已经清楚。”

“我方已经询问完成。”

“根据事实证明,王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动播有限公司,在知晓动播有限公司传播污秽物品的情况下,没有进行有力的监督,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力,并且传播的数量远大于法律规定。”

“已经达到超额。”

“请审判长进行判定。”

苏白:“????”

不是,这就询问完成了?

面对控方的思路,苏白微微皱了皱眉。

这场庭审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如果判定王博有罪,主要的控方思路是——

以牟利为目的,单位的主体控制人,故意,利用互联网传播污秽视频,超过法定数量。

五点!

这五点需要进行全部的证实,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对于王博进行定罪。

可是以上的辩诉只提出来几点?

换句话说,只证实了几点?

单位的主体控制人,利用互联网传播污秽视频,超过法定数量,这三点是毋庸置疑的。

想要反驳,肯定反驳不了,可是以牟利为目的和故意放任这两点还没有辩清楚呢!

这就申请审判长进行判定了?

“审判长,我有异议!”

“我想请问公诉人,申请判定的控告思路是什么?”

沈翔:“被告方当事人犯罪事实成立,证据充足。”

“好的,那么我再想请问诉讼人几个问题。”

“目前的辩诉和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了吗?”

“关于以牟利为目的的相关论诉,公诉人提交证据,询问过我方的意见了吗?”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我方具有质疑的权利,检方为什么不给予提交证据?”

“如果以此进行判定。”

“这是不是直接从刑诉上否定了我们的权利?!”

“我方认为,依照目前的情况就对我方进行判定,这不合理吧?!”

“或者是,公诉人的申请判定,只注重结果,而不注重诉讼流程?”

“那么根据刑诉中所规定的,证据必要要有相对应的证据链,意义在什么地方?”

“请公诉方进行回答。”

沈翔被问的头皮发麻。

在他的公诉行为中,只需要说服法官就好了。

至于被告方?

完全用不着说服。

判决是由法官进行判定的,可是现在面对被告方当事律师的控告,沈翔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

….

这个时候。

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杨耀东微微皱了皱眉,在针对沈翔和苏白的答辩,敲响了法槌。

咚咚!

“合议庭对于双方本次的答辩进行的简单的总结。”

“现总结如下:”

“公诉方认为,王博犯罪事实成立,王博为动播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确认动播有限公司传播了污秽视频,并超过法定数量。”

“被告方则认为,传播污秽视频并超过法定数量,这一点没有错,王博作为动播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这一点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但是公诉方所陈述的证据链不完整,不能达到对王博定罪的必要需求。”

“针对以上的总结,双方有没有异议?”

苏白:“没有异议。”

沈翔松了口气,自己这个时候也没有必要用沉默来对被告方的质问了。

于是开口:“没有异议。”

法槌敲响。

“双方对于这一观点都没有任何的异议,那么现在请被告方陈述,你认为证据链的完整性和证据链所缺失的地方。”

“公诉方做补充。”

“好的.…审判长。”

面对审判长的开口,苏白点了点头开口陈述。

“我方认为证据链不完整在于,根据公诉方对我方所控告的罪名,这个罪名的前提是以牟利为目的,而检方并没有提交相应的证据,也没有对此进行解释。”

“所以我认为检方的陈述不完整,再有一点就是,我方并不认为我方当事人所表现的是故意。”

“故意指的是放任而不作为,在动播传播淫秽物品的时候,我方作为了吗?我方放任了吗?”

“我方并没有不作为,也没有放任。”

“通过这一点就不能判定我方为故意实施。”

“通过以上两点,我方认为,公诉方所控告的罪行不成立。”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陈述。”

苏白将事实经过和证据链的完整性陈述完。

深吸了口气。

审判长在他质问公诉方证据链完不完整的时候敲响法锤。

这很明显是偏袒于公诉方?

这个案子….

想胜诉还是有点麻烦,但好在这一次是庭审直播。

在判决方面,公诉方和审判长如果拿不出来,有力的说服证据,那么这一次的庭审只能进行终止或者是宣判无罪。

.

总体来说,依旧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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