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京做美食的日常 第94节

所以,不让他们接触就好。

大黄也一点不怕生,稍微嗅了两下,就趴下睡起了觉。

这样,锁上门之后,大黄也算是安顿好了。

这里会比厨房更加舒适。

——

安顿好大黄之后,刘明辉开始准备今天的食材。

考虑到今天是意外开始营业,客人会稍微少一点。

所以,刘明辉倒是没有准备太多食材。

虽然放在冰箱里一两天还是能够保持在比较新鲜的程度。

但是,味道还是会差上一些。

可能是考虑到刘明辉受伤的问题,今天森山丈一来得特别早。

简单的打了个招呼之后,两人开始了忙碌。

只不过,森山丈一似乎有心事,频频看向刘明辉。

他的确是有心事,一是观察刘明辉的恢复情况。

二是琢磨着拜师的事情。

虽然刘明辉年龄只是和森山丈一相仿,甚至还要再小一些。

但是在料理水平上,绝对当得起森山丈一的师傅。

森山丈一之所以犹豫是怕自己被拒绝。

毕竟,自己实在是没有什么天赋。

像自己这样平庸的人,一定得不到刘老板的青睐吧?

刘老板可不是秋田吉藏那种垃圾,他的徒弟,肯定要有十分出色的天赋。

呸,秋田吉藏那个狗东西,居然想收我为徒。

求我我都不去!

想到这里,森山丈一就有些泄气,收起了拜师的心思。

只要能够在刘老板身边当个帮厨,默默学习,对他来说就已经是相当满足。

……

食材的准备很简单,每天都是那些东西。

在处理好所有的枝豆后,刘明辉也开始准备起今天的晚餐。

另外一边,森山丈一的眼睛也亮了起来。

今天晚上,又有好东西吃了。

也不知道一晚吃一种料理,什么时候才能将刘老板的存货榨干。

要是刘明辉知道森山丈一的想法一定会觉得十分可笑。

华国料理千千万,想将我完全榨干?

你再多一辈子的命也没有可能。

首先将上好的带皮五花肉洗净切成1.5厘米见方的肉块备用。

然后将土豆也切成块备用。

锅烧热水,待到水沸腾,将切好的五花肉焯水备用。

焯水可以固定五花肉的形态,还能去腥,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之所以要用沸水,是为了锁住五花肉中的蛋白质和其他营养成分。

锅中烧油,将焯好水的五花肉下进去煸炒至出油后捞出。

去除多余的油脂,能够让红烧肉的成品肥而不腻。

接下来就是炒制糖色。

不会的人可以选择用老抽上色,效果不会相差太大。

将五花肉下入炒好的糖色中,再加适量葱姜和大料不断翻炒。

炒至五花肉变成好看的黄色后,加刚好没过肉块的水。

再加酱油少许(没有糖色的多加一点)、适量盐和陈醋。

之后,转大火将水烧开。

这里要加陈醋,是因为加了陈醋之后做出来的红烧肉肥而不腻,且酥软。

水烧开之后转小火继续焖煮大约50分钟。

这时候,往锅内加入提前准备好的土豆块,翻炒均匀后继续炖煮。

如果要吃更加粉糯的土豆,就在最开始的时候和五花肉一起放下去炖煮。

大概再煮十五分钟左右,待到水收干后起锅。

一道好吃又简单的土豆红烧肉就算是做好了。

出锅时肉香四溢,让人垂涎欲滴。

这香味,勾引得森山丈一眼睛都看直了。

他知道,这绝对是一道不逊色于东坡肉的美味料理。

只不过,具体和东坡肉有什么不同,谁更好吃,就只能等吃过之后才知道。

第104章 执着

不得不说,晚餐已经成了刘明辉几名员工每天最期待的事情之一。

甚至他们从早上醒来,就开始想晚上可能吃到什么料理。

土豆红烧肉香味浓郁。

刚刚打开厨房,众人就感觉一股肉香扑面而来。

刘老板又在做什么好吃的料理?

怎么会那么香?

众人不禁咽起了口水。

室内光子的目光却是被厨台上的便当盒吸引。

这绝对是谷川美和为刘明辉送的便当。

刘老板不是和我说晚上不需要便当吗?

为什么又收下了谷川美和的便当。

应该是为了不浪费食物吧。

毕竟谷川美和已经做了,并且送了过来,刘老板还能推回去吗?

这样想着,室内光子稍微觉得好受了一点。

可是心里,还是隐隐有些吃味。

明明我做的红烧排骨更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普通的便当?

谷川美和这种小丫头片子哪里能够做得出好吃的料理。

见众人来到厨房,森山丈一也激动了起来。

这意味着,大家总算是可以开动了。

他迫不及待打开了锅。

天知道,他被这诱人香气折磨了多久。

这下,总算可以开动了。

拿起勺子,森山丈一挨个为大家装上满满一大勺土豆红烧肉。

还好这里不是食堂,刘明辉准备的分量又十分足,倒是不用考验森山丈一的抖勺技术。

当然,就算抖勺也不怕。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吸满汤汁的土豆,那是完全不逊色于主角红烧肉的美味。

甚至,很多人喜欢土豆更多过红烧肉。

再配上一份白灼青菜,这份简单的工作晚餐看起来十分诱人。

夹起一块土豆,刘明辉放进了嘴里。

软糯,却不粉。

口感刚好。

想吃粉土豆的话,就要和红烧肉一起下进去炖煮。

长时间的炖煮,才能让土豆变得粉糯,彻底和红烧肉融合在一起。

两种口感的土豆各有特色,都非常好吃。

虽然吃的是土豆,却可以同时感受到红烧肉的美味肉汁,是一种十分独特的体验。

然后是红烧肉。

色泽红润,酱香四溢,看起来就十分诱人。

一口咬下,只觉得整块红烧肉外焦里嫩,口味浓郁,让人食指大动。

肥肉部分肥而不腻,瘦肉部分酥而不柴,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吃起来是一种绝妙的口感。

再配合香软的米饭,味道更上一层楼。

甚至连那点酱汁也不能放过。

用米饭一裹,放入口中。

浓郁的肉香,咸鲜的酱汁,再加上点猪油的滋润,十分好吃,让人欲罢不能。

还行,算是不错的料理。

正常吃够了,但是,却算不上顶级。

只可惜,自己上辈子本就不是什么大厨。

有些遗憾的刘明辉,摒弃杂念,大口吃了起来。

美食面前,不需要多想。

预留了谷川美和的分量,他将剩下的土豆红烧肉装进大黄的狗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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