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意,我托小郑跟你说过的事情,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该来的还是来了。
苏成意在心里隐隐叹了口气,开口道:
“李老先生,您会这样说,我很惊喜。可是我自己知道我没什么能力,恐怕难担此任。
您席下应该有许多优秀的学生,在音乐这方面,无论是天赋还是经验,他们都比我要强。
您在音乐上的成就几乎可以用登峰造极来形容,您虽有意栽培,可我实在惶恐。”
说到这里,苏成意顿了一顿,才接着说:
“您或许是看到了我目前的几首创作,但是.”
一时侥幸?神秘人物相助?做梦梦到的?
苏成意一时间不知如何解释。
没想到李老笑了一声,打断了他的话。
“成意。”
“嗯?”
苏成意一愣。
“我不是因为你那几首歌,才想让你接手。”
李老慢慢说道。
“那几首歌都很不错,我听了。你是词曲第一创作人,但是,成意。
像我和致远这种搞音乐的老家伙,在进行创作的时候,不管怎么试图创新,也还是会留下属于自己的特点和痕迹。
我俩都曾经不服气,以新的马甲发布作品,可还是很快就被认了出来。
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李老话说到这里,苏成意哪还能不明白。
他所选择的这几首歌的风格跨度太大了,完全不像是一个人的作品。
其他人或许不会往深处想,但李老这种级别的人物,只需稍加观察,就能察觉出来端倪。
“我明白。”
苏成意低头,回答道。
“那您是为什么还想让我做您的接班人呢?”
“因为我相信你有自己的天赋,也可以做出真正属于自己的作品来。”
李老笑了笑,语气温和而包容,带着长辈对小辈专有的亲近和慈祥。
“也许现在还做不到,但之后会做到的。我相信你,致远也相信你。
所以也请你相信我们,好吗?
那是你外公为之奋斗和捍卫了一生的事业,可是留了不少宝藏给你的。”
苏成意还是低着头,觉得嗓子有些发涩。
良久,他终于下了决定。
“好。”
电话那头,李老悄悄松了口气。
要劝这小子入伙,可不容易,真是需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他回忆起了当年试图劝杨致远跟他一起去接商业单的时候。
好家伙,被那家伙一顿臭骂,一副要割袍断义的架势。
还好外孙比起他来说,要好劝得多,也懂事得多。
李老喝了口茶,心情舒畅,笑着开口道:
“想想你喜欢的那个漂亮女孩儿,你写歌给她唱,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
第394章 我要你
关于这次选曲的事情,苏成意其实早早就做了决定。
因为有了上次的经验,所以相比起来,这次他要淡定冷静得多。
上次实在是因为对于比赛赛制不了解,也不清楚节目组会不会搞什么控票的假赛骚操作,也不知道现场气氛对于选票的影响有多大,所以才会像那样未雨绸缪又紧张兮兮。
好在结果是好的。
陈锦之逆风翻盘,在没有人看好的情况下以一首抒情歌踢馆成功,甚至还是第一名。
网上的舆论自然炸开了锅,赛前唱衰的啪啪打脸,粉丝扬眉吐气。
不过这场表演本身质量就过硬,经得起各类音乐评价博主的反复讨论。
同时从这个结果可以得出一个好消息,至少在排名上,节目组不会作假。
他们所要的只有热度和收视率,并不在乎选手有没有后台,只要能给节目带来收益就好。
这是聪明人的做法,苏成意想,像陈锦之这样天生的流量圣体,走到哪里都是最吸睛的,自带最高的讨论度。
也就是101公司这群蠢货目光短浅,眼里只有挣快钱。
当初《偶像101》的节目热度也是空前绝后的,作为选秀,带动了全民投票参与,只要好好运营,其实前程一片大好。
但凡有蒙面歌王节目组一半的头脑,也不会把自己混成一副要倒闭的形势。
不过苏成意对周扒皮类资本家可没什么同情心,最好快点倒闭,他只会评价一句“好似”。
多方参考之后,这一期的选曲,苏成意还是选择了一首慢歌。
只不过曲风从流行转为了民谣。
通过对音乐市场的观察,苏成意意识到现在这个时期其实是民谣这个小众倾向转向大众市场的风口。
董小姐才不是一個没有故事的女同学,安河桥下让我再看你一眼从南到北,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南方姑娘嚼着口香糖对墙漫谈着理想,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上了倾听安静的民谣,追逐那一份特有的念旧情怀。
因此,民谣歌手们也是层出不穷,无论是天桥边还是地下通道里,都有很多抱着吉他唱歌的人们。
木吉他弹奏出悠扬的旋律,诗意的歌词承载着乡愁,民谣其实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一种音乐类型。
而第一期的结果证明,拥有投票权的观众们不是专业的音乐评审家,他们要的就是氛围感以及打动人心的能力。
所以苏成意给陈锦之的第二次演出准备的歌,就是这样一首民谣。
“我先弹给你听一遍。”
苏成意对着陈锦之扬眉一笑,伸手取下挂在墙上的吉他。
陈锦之低头跟着笑,像是有点不习惯他这样直白的、爱意坦诚的目光。
小郑紧跟着吹了吹口哨,起哄似的,他也不知道这位苏少爷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是做好了洗耳恭听的架势。
不过娱乐圈老油条的直觉告诉他,这货把木吉他都整出来了,那必然是撩妹的小曲儿。
苏成意斜斜倚靠在椅子上,抬手漫不经心地拨了拨弦。
不靠谱老爹苏泽朗在他生日的时候也送了这样一把木吉他,自称是泡妞神器,显然当年没少用这一招欺骗无知少女的芳心。
不过想想也是,年轻的时候,苏泽朗的确长得不错。
明明平日里是只花里胡哨见到美女就开屏的孔雀,却能够为了某个女孩安安静静坐下来弹唱一首民谣的时候,或许还真有些令人感动。
他在生日贺卡里贼兮兮地写,没有哪个女孩能顶得住抱着木吉他给她唱《南方姑娘》的男孩。
而苏成意今天要唱的这首歌叫《我要你》。
舒缓的曲调从他指尖流淌而出,李老准备的这把吉他的音色非常优良,一听就很有金钱的气息,每个音符都像拨在听众的心上。
“我要,你在我身旁。
我要看着你梳妆。
这夜的风儿吹,吹得心痒痒,我的姑娘,
我在他乡,望着月亮。”
这首民谣无论歌词还是曲调都是浪漫且深情的,很像上个年代的男女之间才会有的那种民歌对唱。
苏成意方才还觉得苏泽朗弹唱民谣有反差,实际上他自己又何尝不是。
他倒是公事公办地一心想在demo的录制上向陈锦之传达出来这首歌的底蕴,不过唱出来的每句歌词的尾音都带着笑意,跟他平日里那副死装死装的扑克脸差距甚大。
这开头几句一唱完,小郑已经听得叹为观止。
猜到他会唱撩妹的小曲儿,但是完全没想到会是他娘的这么撩。
尤其是再跟一开始那样毫无波澜一脸死相的模样一对比,就只觉得现在的眼神深情得可以溺死人。
只怕全世界没有哪个女孩儿顶得住这货顶着这样一副天生优越的皮相,弹着吉他嗓音低沉地唱“我的姑娘”。
光想想感觉都要酥掉一层皮了。
可惜他不是女孩。
一边的女主角陈锦之听得认真,连几缕碎发垂落下来都没有察觉。
其实她只是恍惚间回想起那时候两人倒在漠河的雪地里,此人带着三分醉意唱歌的样子。
那时候他唱,三千里,偶然见过你。
现在他唱,这夜色太紧张,时间太漫长。
“都怪这月色,撩人的疯狂。
都怪这吉他,弹得太凄凉。
我要唱着歌,默默把你想,我的姑娘。
你在何方,眼看天亮。”
最后一句唱完,苏成意拨弦落尾,款款起身。
他抽离得很快,又恢复了平日里的神情。
倒是两位听众像听愣了似的,还沉浸在曲调里,没反应过来。
直到苏成意被陈锦之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清了清嗓子主动问道:
“怎么样?”
小郑后知后觉地鼓掌。
“少爷,伱可以自个儿唱着这歌原地出道了,说真的。”
陈锦之将碎发撩到耳后,煞有其事地点点头。
“知衿尘老师,我也这么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