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我只是随口问一句。”
得到路风的答案,景恬有些失落。
《绣春刀》都还没拍完呢,杨蜜下手这么快?
她暗暗告诫自己,下回动手一定要快,最好路风的项目才刚刚启动,马上就跟他约下一部。
“恬恬姐,《绣春刀2》,我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蜜姐说了她来组局,肯定是烂片一部,我连抽奖活动都懒得举行了。”
听到路风回过来的话,景恬顿时愣了一下,眨了眨自己的大眼睛,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莫名开心了起来。
路风对自己敞开心怀,莫非是……
景恬忽然有些羞涩起来,但又满心欢喜。
“恬恬姐,《鬼吹灯》前4部的版权,听说在万达手里。我对这个故事,非常感兴趣。要不,我们合作整一个电影?”
“小说里面,男主人公,胡八一的初恋,似乎叫丁思甜……恬恬姐,如果你来出演的话,那将是绝配。”
路风说了几句之后,然后将原著中对于丁思甜的描述,直接发给了景恬。
【——丁思甜长得实在太漂亮了,美到惊为天人。同时,她又太有才华,跳的舞蹈能使人如痴如醉。】
在另外一个时空,杨天宝演这角色,开头的时候,胡八一打开棺木,露出的精绝女王的绝世姿容……确实让路风狠狠惊艳了一下!
但是,当她出现在胡八一的记忆里,那灰头土脸的裂口女模样,又让路风做了一场噩梦。
路风相信,给景恬一个合适的装扮,她也不至于差到哪里去。
至于笑起来的景恬,如牡丹花一样富贵甜美,根本就不是裂口女能够碰瓷的!
“丁思甜的这些形容词,怎么感觉是在说我?”
“作者不会是照着我写的吧?”
景恬看了,路风发过来的关于【丁思甜】的描述,再加上,丁思甜的名字,也带着一个甜。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不就是宿命的安排吗?
我跟这个叫丁思甜的小说人物,也太有缘分了吧?
“路风,你确定,你要演这个什么《鬼吹灯》?”
景恬对于《鬼吹灯》这种盗墓小说,一点也不感兴趣,因为这玩意儿通篇都是玄学,一点艺术成分都没有。
作为一个文艺小女生,她能喜欢这个故事?
再说了,作为一个小说,《鬼吹灯》都不谈恋爱的,有什么好看的?
可是,路风好像对《鬼吹灯》很感兴趣。
而且,他都说了,女主角丁思甜,简直就像是在描述自己,搞得景恬都有些芳心大乱。
因为,路风说他要演胡八一。
丁思甜又是胡八一的女神。
这要是在电影里,路风这个胡八一,大概率得狠狠的当舔狗,将丁思甜给舔舒服了!
这么一想,景恬忍不住想笑起来。
——让路风给我狠狠的当舔狗,这种事,光是想想就很爽。
“恬恬姐,胡八一这个角色,我演定了!我也不怕告诉你,我正在让我老爸收购光线的股份,等我爸进了光线董事会,谁也拦不住我。”
光线跟万达就跟连体婴儿一样。
很多电影,万达投资的,都会带上光线一起。
因为,这两家就是最大的民营传媒集团。
两家联手投资的电影,亏本的概率比较低。
毕竟,资本都厌恶风险。
“路风,你玩这么大?既然如此,我有什么理由不陪你?就让我们双剑合璧吧!《鬼吹灯》这个项目,我找人去跟万达聊一聊,八成没什么问题。”
一部小说的改编权而已,景恬觉得,以自己的面子肯定能搞定。
再说了,路风为了演这个男主角,居然要砸钱进光线董事会?
这家伙果然是疯子!
竟然玩这么大?
光线虽然市值不高,也有十几个亿。
路风想要进董事会,起码得砸进去七八千万。
不过,路风越是这么执着,越是让景恬觉得,《鬼吹灯》这个项目,绝对大有搞头。
“恬恬姐,不聊了,我开车回去了。”
“行。我回头找个时间,先把《鬼吹灯》这个小说看一看。”
得到了路风的承诺之后,景恬忽然觉得,自己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谁还能再骂我是票房毒药,烂片女王?
路风马上就要带我飞了!
……
国庆7天假期一晃而过。
或许是因为,马上就要分隔两地去拍戏了,最后这两天,娜扎特别的主动,简直像个磨人的小妖精。
每天都要打三个回合以上。
路风生怕被娜扎发现,他有无限子弹,这个隐藏技能……明明是一个硬汉,但最后关头,他只能装软脚虾。
终于,在他的精湛演技之下,还是让他糊弄了过去。
真是有惊无险。
“路风,我在这里等你回来。”
“宝贝,我一个礼拜就回来了,不用太想我。”
娜扎将路风送到机场,对着他依依不舍的挥手。
《警察故事2013》就是在燕京拍的,娜扎都不用出门,陪着景恬逛逛街,顺便去剧组拍两个镜头,就算完事了。
这钱也太好赚了!
因为,路风答应了景恬,跟她一起拍电影,景恬的心情也特别的好,整天约娜扎出去一起逛街。
她觉得,自己算是找到了路风的命门。
只要对娜扎好一点,路风就能百倍的回报自己。
——娜扎的命也太好了。
景恬有时候,都有些羡慕娜扎了。
娜扎虽然拥有S级神颜,但是看久了之后,好像也没什么……反而,她时常犯迷糊,智商不高的弱点,不断的暴露出来。
让其他女孩子,都有些蠢蠢欲动。
娜扎这个对手,这么傻……终有一天,彼可取而代之!
……
内蒙草原景区。
路洋导演本想拍一场骑兵大战。
但实在是太为难人了。
“师兄,我不会骑马!而且,万一摔下来怎么办?你别玩我啊!”
路风虽然也想尝试一下骑马,可只限于玩玩而已。
伱让我在马上对战?
左右腾挪,吊着威压,跳来跳去?
你这不是开玩笑吗?
万一,我从马上摔下来,摔了个半身不遂,谁来负责?
路风是万万不会,跟自己的身体,开玩笑的。
而且,戏都已经拍到这一步了,前面的大致框架,都已经完成了,你非要在最后为难我一下?
你吃饱了撑的吧?
“路风,年轻人还是应该多学习学习,你看我……”
大明王朝的掘墓人,东厂提督赵靖忠,聂元同志,悠闲的甩着手里的缰绳,时不时来一个赵云挑枪的动作。
看起来潇洒肆意。
他一脸笑意的看着路风。
总算有一项东西,是自己完美掌握,而偏偏是路风学不会的。
这种感觉真好。
聂元莫名的找回了一些自信心,特别的开心。
罗成,赵云,不是白演的。
“元哥,在下佩服!”
路风有些羡慕的看着聂元,心里想着,回头找个机会,从聂元身上将这个骑马天赋给爆出来。
虽然没什么用。
因为,武侠片已经彻底没落了。
未来,大概率找不到什么,骑马大战的戏。
但是,路风记得,自己在可可托海养了一匹小马,等明年暑假的时候,约好了跟陈玉琪一起去那边玩。
到时候,在陈玉琪面前,秀一下自己的骑马技术,肯定能让陈玉琪对自己崇拜无比。
这该死的虚荣心。
“路风,跟你开个玩笑而已,既然你不同意,那就按原定计划,拍陆战的戏吧!”
“路风,这一场丛林大战的戏,我跟动作指导商量过了,特意安排了,当你用你们结拜三兄弟的武器,都打不过的时候,最终时刻,背弃了你曾经的誓言,施展出了,你苦学多年的《武当剑法》,反杀东厂提督赵靖忠!”
因为知道路风擅长《武当剑法》,而在整部戏当中,路风一直用【绣春刀】对战,根本没有发挥过自己这个优势。
毕竟,这是一部商业电影,明明路风身上有这个噱头,为什么不能利用一下?
而且,最后一下反杀……
原本的设计是,东厂提督赵靖忠,不断暴揍沈炼,沈炼完全是靠着自己血厚,在最后关头,丝血反杀。
运气成分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