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旁开饭店,人都挤爆了 第125节

  唐林失笑道:

  “小伙子,你这价格可不便宜啊,一碗粥都要十块?!”

  林冲:

  “大叔,贵有贵的道理,您尝尝味道就知道了。”

  贵?

  唐林要是知道林冲之前在大木国的定价,他就会明白,在国内的定价,简直良心到姥姥家了!

  虽然心里觉得贵,不过以唐林一个月近万元的退休工资,倒也不是消费不起。

  尝尝呗。

  既然卖的贵,那自己的口味就得挑剔点。

  如果口味一般,下次就不来了。

  “麻烦给我来碗棒碴粥,一个花卷一碟咸菜,另外再来个鸡蛋。”

  一上来,除了青菜豆腐,唐林几乎要了个全套。

  很快,除了尚未出锅的花卷,所有东西备齐。

  另外,除了咸菜,林冲还免费赠送了一点儿豆腐乳。

  就这点东西,就卖了二十块钱,尽管这里勉强算是非正规“景区”,可二十块依旧不便宜了。

  算了,买都买了,就专心享受吧。

  唐林不再多想,先将棒碴粥推到面前来。

  金黄的热粥就放在眼前,袅袅升起的热气,将淡雅的谷香送进鼻孔,勾起食欲。

  那是朴实的味道,那是凡俗的味道,那是生命的味道,那是记忆的味道。

  那味道让人闻上去,仿佛置身丰收的田间,满眼望去,尽是金黄谷穗颔首低垂。

  勺子舀起谷粥,空中倾斜而下。

  粘稠谷粥,落入碗中,晕出一层层宛如梯田般的圈。

  轻轻抿上一口,略带粗犷的玉米碴,带给嗓子眼儿轻微剐蹭,和绵密的口感融合一体,令人陶醉。

  这与其说是棒碴粥的味道,不如说是记忆的味道。

  即便已经是花发老人,抿上一口,耳边也似能响起多年之前,青石胡同中,那嘻笑蹦跳的童音。

  一口热粥,竟然让唐林喝的神情一怔,心中慨叹。

  妙啊!

第144章 这美妙的人间烟火气

  唐林只喝了一口粥,之前嫌贵的感觉就彻底消失了。

  用心方能熬出好粥,这看似平凡的一口粥,无论是用料还是过程,都饱含了制作者的诚意。

  这口浓香四溢的棒碴粥,喝的不仅仅是口感,更是自己的人生!

  此粥十块,贵吗?

  换句话说。

  用十块钱,在其他地方能买到吗?

  唐林感觉,哪怕是一百块钱,也一样买不到。

  他夹起一根咸菜丝。

  咸菜丝切的粗细均匀,厚薄一致,表面光滑成型。

  很明显就是刀切的,并非擦刀擦出来。

  看看,这又是厨师的诚意。

  谁不知道擦刀速度快省事啊?

  可人家宁愿多耗费点功夫,也不想弄一盘动不动就断成两截的粗糙的流水线产品。

  咸菜虽然不是林冲腌制的,但却被他精心的处理过。

  他先是用开水焯烫,去除部分咸味。

  等沥干水分之后,再进行调味。

  蒜末、辣椒、葱花用热油一泼,激发出香味,然后再和切成细丝的咸菜丝调和搅拌。

  加入白醋、鸡精、生抽调味,最后再来点浓香扑鼻的小磨香油。

  看似很粗陋的咸菜丝,被精细加工之后,那味道,已经不输任何宴席大菜。

  即便是人家送的这一小碟咸菜,都精致的让人咋舌。

  唐林将咸菜丝放入嘴中咀嚼,那种咯吱咯吱的脆响仿佛在诉说着咸菜的质感。

  牙床碾碎咸菜,咸淡正好,甚至还有那么一丝微微的回甘。

  至于香和辣,则更加醇厚丰富,让人胃口大开。

  唐林忍不住,一根一根的慢慢嘬味儿。

  一直等到把咸菜丝的味道全部榨干,这才会不舍的吃掉。

  为了物尽其用,他趁着口中还未散去的咸和香,就上一口粘稠的玉米粥,简直美味到不可言说啊!

  又或者咸菜丝搭配卤鸡蛋,那咸和香的相互激发,又是另一种极致口感!

  唐林感慨的时候,花卷已经蒸熟。

  随着笼屉的起开,一团混合着面食清香的白色雾气,四散开来。

  等热气散开,凝神再看,笼屉之上,一个个虚软的花卷宛如盛放的花朵,在众人面前绽开。

  花卷的“花瓣”之间,带着些许颜色。

  白的是芝麻,黄的是椒盐。

  “花卷有两种口味,一种加了白芝麻,一种加的是椒盐。您要哪种?”

  听到三婶的询问,唐林略一思索。

【厌世小说 中转站二九四八 三 二 七八 零零】

  “给我来椒盐的吧。”

  刚说完,唐林立刻改口。

  “还是一样来一个吧。”

  花卷的个头跟脐橙差不多,两个花卷,应该能吃完。

  “好的。”

  三婶笑笑,夹出两个花卷放入盘中递了过来。

  此时的花卷还是滚烫的。

  但同时口感也是最虚软的。

  唐林轻轻吹了口气,忍不住伸出食指戳戳。

  呃,这感觉……咳咳,让人想家。

  等着花卷变凉的这段时间,唐林慢慢品味,吃的满嘴香味,乐不可支。

  片刻后他终究还是抵不住花卷的诱惑,拿起一个掰开。

  白嫩的花卷翻出热气,香溢的葱花碎嵌入花卷,又糯又香。

  撕掉一片花卷,然后仔细的只挑出一根咸菜丝。

  花卷配咸菜丝,恍然之间,唐林有种又被自己发现了全新吃法的感觉。

  一口接着一口,很快,唐林已经将面前的食物一扫而光。

  他特意没有点青菜豆腐,因为他打算明天早上继续来这家吃饭,想要给自己保留一种期待。

  吃完饭,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热乎乎的,舒服的让人想要睡觉。

  “小伙子,你做的早餐特别好吃,就这样做下去,将来肯定能挣大钱。”

  林冲报之一笑。

  不知道小两千万,算不算大钱?

  当然,他也没必要跟陌生人显摆什么。

  简单的跟唐林寒暄几句,唐林留了三叔的联系方式,还邀请三叔有空的时候,一定去他的房间串门。

  之后,老爷子离开了饭馆。

  送走唐林,一家三口才开始吃早餐。

  这一细细品尝,林红光才发现侄子的厉害之处。

  之前在大木国,他出院以后艾薇儿特意交代要他饮食清淡,林冲做的所有饭菜他都只能眼馋,不能吃。

  这还是他第一次吃到侄子做的饭菜呢。

  这顿饭,林红光差点没把自己舌头吃进去。

  当了一辈子大厨,他每次品尝别人做的饭菜,都会犯职业病点评一番。

  别看他的做饭水平不过是中等偏上,挑别人毛病的时候,那眼光毒辣的很。

  可是今天,林冲做的饭菜,似乎让他挑不出什么毛病。

  当然,鸡蛋里头挑骨头的话,他也能挑出来。

  比方说,他觉得林冲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一次做八百种早餐,让他尝个够。

  吃完饭,三叔还打算继续在这里帮忙,被林冲坚决撵回去休息了。

  他不光把三叔撵回去,连三婶也一块回去了。

  本来店里就没什么生意,没必要三个人全在店里窝着。

  闲的没事,林冲坐在店里翻看手机。

  忽然他想起来,自己是时候给侯小峰律师打个电话了。

  当初人家帮自己那么大的忙,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回来以后跟他联系。

  前两天林冲还没稳定下来,不太方便。

  现在事情基本上定下来了,联系一下表示感谢还是应该的。

  想了想,林冲翻找通讯录,找到侯小峰,拨了过去。

  电话刚一接通,林冲就听到一道激动不已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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