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95小农庄 第13节

  马上要春天了,棉鞋太厚不能穿,得做新鞋。

  听到陈凌的声音,一抬头就看到他抱着两只小狗崽走了进来。

  “呀,小狗?”

  本来被耕地搞得心绪不宁的王素素,顿时眼睛一亮,忙起身小跑过来。

  “阿凌你不是不喜欢狗吗?咋突然抱回来两只小狗?”

  轻轻的摸了摸陈凌怀里的两只小家伙,王素素有点好奇。

  “土地庙那边捡的,这两只小狗还没断奶呢,母狗就死掉了。”

  “扔在外边不管的话,迟早饿死,我看着怪可怜的,就抱了回来。”

  “你要是不喜欢,养大些我们再送人。”

  陈凌笑了笑,说道。

  “别,不要送人。”

  “我很喜欢的……”

  王素素一听养大送人就紧张了,急忙把两只小狗抱到自己怀里,轻轻抚摸着。

  她是很喜欢狗的,可惜之前陈凌不让养,嫌到处拉尿太脏,另外也容易滋生虱子和跳蚤。

  现在好不容易陈凌主动抱回来两只,她高兴还来不及,哪里肯送人。

  “对了,交换耕地的事办好了,办好后我去荒地那边看了看,情况没想的那么糟糕。”

  陈凌主动告知上午的情况,免得王素素担心,又不敢问。

  把这事儿一直压在心里,憋出问题就不好了。

  “我挖了点土回来,你看一下就知道了……”

  (本章完)

第12章 黑娃 小金

  王素素家那边虽然没啥农田,但也是种着少量的粮食,再者嫁到这边后,农活也没少干,还是能分辨出土壤好坏的。

  在看过陈凌从口袋里倒出来的两小堆土之后,就有点惊讶。

  “这真是原来二柱家那块荒地里的土?”

  陈凌笑着点头,“当然了,那还有假?”

  “吃了晌午饭我带你去看看,你就知道了。”

  这样一说,王素素明显相信了不少。

  不过随后,又轻蹙起眉头,似乎还是有些担忧。

  陈凌也知道小媳妇在担心什么,便继续出声劝慰:“放心吧素素,只要这土没坏到极致,我就有法子让它长出东西的。”

  “我之前跟你说什么来着,你要相信我!”

  然后冲她挤了挤眼睛,神秘兮兮的一笑。

  王素素先是呆了一瞬,随即被他挤着眼睛搞怪的样子,弄得扑哧一笑。

  陈凌也跟着笑起来。

  然后就去把锅碗端出来,准备吃饭。

  “汪,汪,汪……”

  两只小狗崽见陈凌离开,立马也待不住了,就从王素素怀里挣扎出来。

  摇着小尾巴,颤颤巍巍的跟在陈凌后边。

  但到底还是太小,根本就追不上陈凌,小短腿迈得着急了,两只小家伙直接撞在了一起,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

  抬头一看,发现陈凌不见了,顿时急得汪汪直叫。

  王素素不禁莞尔,等陈凌端着锅碗从屋里出来,她就忍不住好笑的说道:“阿凌,这两只小狗好黏你啊,一时见不到你就急得乱叫。”

  可不是嘛,两只小家伙见陈凌又出现在眼前,急忙摇着小尾巴跑到他跟前,然后顺着腿就想往上爬。

  难得看到王素素这么开心,陈凌就放下锅碗,一只手拎起来一只小狗崽,抱到怀里。

  两只小家伙就在他怀里一阵乱拱,“看到没素素,它们是想缠着我吃奶呢。”

  王素素‘噗嗤’一声笑了。

  而后脸蛋微微发红,嗔怪的看了他一眼:“不许瞎说。”

  不过眼睛里的笑意,却掩饰不住,又说:“要不给它们起个名字吧。”

  “起名字?好啊!”

  陈凌略微想了想:“黑颜色是公的,就叫黑娃,黄颜色是母的,名字要秀气点,就叫小金。”

  “黑娃和小金,素素你觉得咋样?”

  陈凌嘿嘿一笑,对自己起的名字表示很满意。

  什么小黑小黄,叫这个的狗太多了,出去一喊,狗自己都懵,都分不清到底在喊谁。

  “嗯?黑娃,小金……”

  王素素听了,嘴里念叨了几遍,觉得还挺顺口的。

  忍不住抿嘴一笑,点点头:“挺好听的,就叫黑娃和小金吧!”

  于是,两只小狗崽的名字就这么定下来了。

  晌午饭王素素做好了。

  新蒸的馒头,简单炒了个大葱鸡蛋。

  陈凌见此,又去烧了锅疙瘩汤,水是洞天内的溪水,里面放了些菠菜。

  菠菜是从地里回来的时候,在别人家菜地里挖了几棵菠菜苗,移植到洞天里,很快就长成了。

  所以做出来的疙瘩汤,味道也是出于意料的好。

  王素素没控制住,又给吃撑了。

  本来吧,陈凌想在中午给小媳妇做两道拿手菜的。

  但是眼下才二月初,山里天气冷得很,地里也没长啥青菜,他也不好从洞天里往外拿。

  只能等明天去县城卖花生回来后,再给小媳妇做了,到时候也有合适的借口。

  ……

  吃过晌午饭没多久,村里的大喇叭又响了。

  说是今天下午每家每户不要出门,乡计生办要挨家挨户上门查访和登记。

  于是下午,陈凌就和王素素在家待着,哪里也没去。

  不过,眼前这副情形倒是勾起他不少回忆。

  还记得在那个平行时空,大姑家生二胎还得特意跑来他们老家住着,一住就是两年。

  那时候也没办法,要是被找上门,普通家庭可扛不住。

  这还只是要二胎,就已经如此了。

  更令人感慨的是,随后短短二十年过去,却全反过来了。

  成了鼓励和支持。

  但那时候却没几个年轻人愿意生了。

  这种不同时代间的颠倒差异,令人不胜唏嘘。

  胡思乱想了一番,陈凌也趁着这个功夫,把洞天里的花生收拾了一下,准备明天再去种一两亩地的,后天拉到县城卖掉。

  他之前已经试验过了。

  在他潜意识的意念作用之下。

  花生在日月洞天内,能够加速晾晒的步骤,一夜时间过去,就能完全变干。

  倒是不必费力气,鼓捣出来晾晒了。

  剩下的花生叶子和枝枝蔓蔓取下来后也没扔,那太浪费好东西了,不如留着喂鸡。

  陈凌自顾自的折腾,王素素则做了两双春天穿的鞋出来。

  到了黄昏的时候,秦秋梅才带着乡计生办的人过来。

  简单登记了一下,留下两盒计生用品,也就是后世所说的小雨衣,便又匆匆离去。

  不过离去前,秦秋梅那眼神,却让陈凌忍不住有些恼火。

  在见到王素素后,这小娘皮的眼里就明晃晃的透露着一个意思。

  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想辩驳又无处辩驳,陈凌不由得气闷不已。

  王素素倒没察觉到什么异样,做好了新鞋后,又兴致勃勃的给黑娃和小金两只小家伙做起了狗窝。

  这俩小东西,中午合伙干掉一小碗疙瘩汤,撑得小肚子圆滚滚的,整个下午都蜷缩在火炉旁呼呼大睡。

  “吃了睡,睡了吃,以后别长一身肉,让你们撵只兔子都费劲……”

  陈凌嘀咕了一声,起身出去做晚饭去了。

  一般这边,冬天比较冷,做饭都是在屋里。

  不过陈凌还是觉得木柴烧出来的饭比较香,就继续用他早上拿石块垒出来的简单炉灶在院子里做饭。

  王素素吃了两顿陈凌做的饭后,就都由着他来了。

  因为确实太好吃了,吃过一次就很令人难忘。

  何况这个年代,山村里也并没有什么美食。

  最好的饭也就是年底吃几顿肉,或者饺子。

  所以陈凌能把家常便饭做出这样好的味道,她没有理由去抢着做饭。

  不过饭后刷锅洗碗的时候,她还是不忍心都让陈凌一个人去干。

  陈凌劝了两次无果,也就不再推拒,主要是他意识到这样还能很有效的增进夫妻之间感情。

  比如,有过中午和晚上两次之后,王素素在他跟前,话明显多了,笑容也渐渐多了起来。

  对陈凌来说,这才是最让他觉得满足和开心的。

  ……

  两天时间悄然而过。

  第三天,天刚蒙蒙亮,陈凌就起床做饭,吃过早饭后,去王来顺家借了驴车,便在东方初升朝阳的映照下,朝着县城的方向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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