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暗自牢记:食肉的野物粪便较臭,但是粪便里又有植物类残留,证明是是荤素不忌的杂食性野物,再根据粪便形状,由此来辨别出野物的种类。
陈大志也上前捡起来一坨:“摸着还有点湿软哩,就是这边上也没个啥脚印,应该挺长时间了。咱们还是先吃饭吧,早起没吃,现在走了大半天肚子饿得咕咕叫哩……”
刚留下的粪便,是湿软的,但四周肯定也会留下野猪的脚印,现在看不到,那就是时间隔得久了。粪便是在下雨之后才又变软的。
“先吃饭吧,也没啥可丧气的,山里昨天刚下过雨,这是最好的时候,顺着新鲜脚印儿,野牲口一逮一个准儿。”
王立献抬头向四面瞧了瞧。
下了山,就是昨天的溪流,但中午时间野牲口饮水的比较多,贸然过去,野牲口会受到惊扰,短时间就不再过来饮水,且惊跑的猎物,很难辨别踪迹。
于是和众人商量,就在林子里随便找个地儿先对付着吃一顿,填饱肚子就好。
大伙儿没啥意见。
简单吃过晌午饭后,收拾了下猎物。
现在已经有五只草鹿,一只麂子,一头梅花鹿、一只香獐子,另有十多只野鸡、野兔,三只野鸭子,看起来是不少的,但仍然不够分。
谁让他们七队来的人最多呢?
没办法,吃过饭也没人闲歇着了。
于是继续跟着王立献向着溪流的方向前进。
到了溪边,果然在雨后猎物的痕迹相当之多,且新鲜的蹄印非常明显。
小的有一排排类似老鼠的小爪子印儿,大的有鸡蛋大小,最大的甚至有拳头大小的蹄子印儿,王立献上前看了看,让狗嗅了嗅气味,就发现周围四面山上,哪个方向都有,是远是近一时间分不清楚。
陈凌就建议道:“要是不好上山撵的话,就下夹子吧。这地方来喝水的野牲口不算少。”
“嗯,这也是个好办法。”
王立献点点头,让大家把带来的兽夹子拿出来。
随后用各种野物的粪便在夹子上抹上两遍,把铁锈味遮盖住。
再找到合适的地方,把一个个夹子放好。
或是距离水边不远的树下,或是灌木丛、山坎附近。
“富贵,还有玉强,把你俩的家伙什拿出来吧,咱们再设几个套子,挖几道陷阱……”
“好。”
陈凌依言,取出套子。
玉强则拿了个锄头。
套子是牛筋绳做的,很坚韧,固定在树上,再用树枝或竹片设好机关,就成了。
而陷阱的位置就比较巧妙了。
跟夹子、套子配合在一起,类似于连环套。
就是兽夹子夹到猎物,或者套子把猎物套住,假如有东西来救,有野兽来吃,这陷阱就会起到作用。
周围照例是用粪便作为遮掩,有的地方还放上两块兔油,或者是松子类的坚果,或是其它野果,作为诱饵。
“走吧,咱们待得越久人味儿越重,夜里再过来溜一圈就行。”
“献哥,去哪儿。”
“夹子下了,陷阱也挖了,那咱们就顺着这个脚印儿最多的追过去,俺刚才下夹子的时候看过了,这是个麂子留下的……”
“啊?不是说麂子不好抓吗?”
“水娃子你咋这笨哩?人少的时候不好抓,人多还怕它跑?你当富贵家狗是吃素的?”
“嗯,麂守一座山,这东西恋家,在哪个山头上生的,一般就绕着这山头到处跑,一辈子不会去别的地方,不怕追丢。”
“这样啊,那还等啥,走走走,抓麂子去。”
众人吆喝着向前。
走了不远就看到,山坡草上落着一些黏连在一起的黑豆豉一样的粪便,是麂子留下的,还新鲜的很。
黑娃和小金很轻松的便找上骚。
和一群土狗在陈凌周围打着转,鼻子耸动着,呼吸急促的哼唧起来,不安的踏着小碎步。
这个情况就不必多说了。
这只麂子就在附近。
陈凌和众人打了个手势,摸了摸小金的脑袋,低声说道:“去吧。”
小金立马蹿了出去。
黑娃带着狗群紧随其后。
黑娃威猛健壮,但速度丝毫不慢,强有力的腿脚爬坡上岩如履平地,小金却比它更快,眨眼之间几个蹿跳已经没了影。
不一会儿,山上就传来小金的狂叫。
黑娃带着狗群也汪汪乱叫,然后一只只狗逐渐散开,由黑娃打着头呈一个锥形,向山上围了过去。
王立献见状笑了,收起来猎枪,扭过脸对陈凌道:“看到没,这好狗就是要多练腿脚,这才几天,根本不用咱们上手了。”
有人听此,不无羡慕的道:“还真是,这样以后就没咱们啥事了啊,算起来,俺们还没狗中用哩。”
“咋还好意思分肉?”
陈泽立马就反驳:“行,那你别分肉,你要拿你就是狗。”
“哈哈哈。”
一伙人笑着。
就听山林之间像是钻进了头疯牛,到处被撞得哗啦啦乱响。
并且很快就听林子边上响起来“呜呦、呜呦”的叫声,轻微细弱,似是猫崽儿在叫,接下来就没了声息。
没过多久,小金带着群狗出了山林。
黑娃走在最后,叼着一只肥硕的麂子,摇头晃脑的跑了过来,一路上还滴滴答答淌着血。
陈大志走上前瞧了瞧,竖起大拇指:“前后还没一顿饭的工夫,真厉害啊富贵。”
“大志哥,你说话能不能说清楚点,不知道的还以为你骂人哩……”
“哈哈,俺这不是高兴么。”
陈大志掂了掂,这只麂子,回身报了个数:“这家伙,六十多斤哩,是个大公麂。”
这只公麂子,确实不小,体长几乎有一米半,高也有六十公分左右,背上是深褐色,胸口肚皮是浅淡的棕色,肚皮后面是淡黄色,逐渐变浅到尾巴成了纯白色。
头顶有角,但是不长,微微的弯曲,带着点分叉。
它的牙和香獐子差不多,但是要长,呈獠牙形状,向着嘴巴后边弯曲。
要是活着的话,这东西其实还是很好看的。
“沉得很啊,都有六十斤往上了,这是开始贴秋膘了吧。”
“不赖不赖,这斤量难得哟,光卖肉就能换不少钱。”
众人一一赞叹,随后将这只麂子攒蹄捆好,由陈玉强扛上,再次前行。
今天也不知道是雨后野物频繁出没,还是他们运气足够好。
沿着麂子所在的山坡,刚越过一道山脊,又发现了猎物。
这是一处茂密的松林,高大的松木,树下厚厚的松针,此时刚过正午,阳光正好,几头野猪正在低着脑袋,哼哧哼哧的用长嘴在地上到处拱着,悠闲的找吃的。
群狗立即竖起耳朵,眼睛紧紧盯着,尾巴也不再乱摇。
进山这三天,不仅是黑娃和小金,连带着其它土狗也都学到不少本事,进步的飞快。
一只只狗在发现野猪的那一刻,就立马变得谨慎起来,脚步放缓,低头弓背,眼神明亮而锐利。
但是全都没有轻举妄动。
似乎只要人没有出声,它们就不会发出一点声音。
陈凌跟着狗走在最前方,见到野猪赶紧向身后打手势。
众人立即举起枪,小心翼翼的靠近过来,走近这一看,只见三四百米外的松林之中,几头灰黑色的身影鼻子拱地,慢慢的找着食,要横穿松林远去。
(本章完)
第157章 追猎
野猪的视力不怎么样,但听觉和嗅觉非常敏锐,即便它们现在是在高处,是逆风向阳的位置,人的气味儿飘不过去,可还是让它们听到了细微的响动。
几头野猪抬起脑袋四处张望了下,忽的迈开腿脚,小跑着深入松林之中,眼看就要溜走了。
“不好,野猪跑了!!”
见到这情形,陈凌忙喊叫一声。
这时,小金领会到意思,猛地蹿了出去。黑娃紧随其后,两只狗眨眼就冲出十多米远,群狗也慌忙追了上去。
“追!”
王立献当即果断喊了句,提着猎枪跟上。剩余人见此,也连忙跟在后面。
其实,按照他们的计划。
找到野猪踪迹之后,要先摸清楚野猪方位,确定野猪在附近,或者真真切切发现野猪了,就会采取合围包抄的法子。
或者直接按脚印追到野猪的老窝,然后根据地形,在野猪老窝外头,选好交口打埋伏,等把野猪轰出来之后,一起开枪,将其射杀。
计划是好的,也足够稳妥。
可惜谁也没料到这么快就发现野猪,事先这里也没有踪迹,他们根本没做好准备。
“富贵,俺们几个跑不快,留下守猎物,你们年轻的带着狗去追吧。”
跑了不到十米,王立献突然扶着腰停下来。
他的腰不行,没法跟着撵山追猎。
陈大志则是年纪大了。
他们在山上跑不动,就让众人把猎物卸下来。
由他们守着猎物,陈凌带着年轻的小子们去追。
众人知道耽误不得,就纷纷照做,然后抬头一看,陈凌听完王立献所说,早就跟在群狗后边快跑没影了,于是连忙迈开腿追过去。
这时候,陈凌紧跟在群狗后面,他的速度不慢,奔跑的时候,特意放眼去打望。只见三四百米外,几头灰黑色的身影在林间若隐若现,快速朝远处逃窜。
野猪受惊之后,撒开四蹄在灌木野草间狂奔,速度比人快,但跟狗比起来,就差点意思了。
普通土狗在山里练了腿脚之后,也能轻松把它们追上。
现在就是这样,不过群狗还是不比小金。
只见小金就像是一道金黄色的旋风似的,速度快的四条腿几乎看不到影子了,几个闪身纵跃,就消失在密林之中,再出现的时候,距离那群野猪不足五十米远。
黑娃似乎被激起了性子,不甘心被甩太远,速度也越发快起来,发疯似的狂冲,一跃就是两米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