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大公猪两条前腿俱废,猪身扑倒在地,无法支撑起身。
更无法躲避。
先是被凶狠的黄爪鹰隼抓瞎了眼睛。
随后紧接而至的大黑狗露出凶残的一面,骑在它背上一通啃噬。
黑娃这狗在猎猪的时候,啃的地方没有章法。
不像小金,专门从后面掏。
它是喜欢蛮力压制,怎么爽快怎么来。
从野猪背上,耳朵,到肚子,再到两条受伤的前腿。
不断下口。
陈凌等人赶过去的时候,黑娃已经把这头大公猪的两条受伤的前腿卸下来了。
要不是野猪还有反抗之力。
它这时候恐怕已经把这大公猪开膛破肚了。
“小心,我先来试一下,大伙不要太靠近。”
陈凌见大公猪损失两条前腿,也不敢太冒险上。
瞎了眼,没了前腿的猪,并不是身上没力气了,也不是听觉嗅觉全废了。
吃疼之下,愤怒之下,野兽爆发的潜能是恐怖的。
没了腿的大公猪还有獠牙,人走近了,它还可以拱人。
发起疯来,大獠牙能把人拱死,挑死。
就算没有獠牙。
它本身的力气也不容小看。
野猪的身躯前粗后细,狂奔冲撞起来,像是坦克一样,一身力量有八十分蛮力集中在前半身。
它要是被逼急了,反抗之下,脖子一甩,能把手臂粗的树甩断。
这样的一下,要是甩在人身上,直接能把人搞个半死。
所以面对这种大公猪,再怎么慎重也不为过。
于是陈凌让黑娃和二秃子退开,再次拿起猎枪,朝三四米外的大公猪一阵打。
既然野猪没了前腿,跑不动了,离得近了自然还是得靠枪。
要是腿都完好。
这猪自己能跑,能跳,这时候离得近了,野猪想跳起来拱人,挑人。
情急之下,来不及开枪的话,那种情况还是猎刀和钢叉用处更大一点。
陈凌开枪一试探,果然野猪不中用了,大家就齐齐走过来。
在“砰砰砰——”的一连串射击之下。
野猪“嗷嗷儿”的叫了几声,奋力挣扎,两条后腿一阵狂蹬,可惜无力反抗。
最终屈辱的死于三杆猎枪之下。
“这家伙,总算给它搞死了,这猪皮厚的,用枪打都给俺打累了。”
“呵,这也多亏黑娃把它前腿卸下来,不然能老老实实在这儿挨枪子?早朝你拱过来了。”
“还有富贵家鹞子也厉害,抓瞎了猪的眼。”
“就水娃最笨,打枪也打不准,都打在野猪背上了,有屁用。”
“滚你的,你能比俺强到哪去?”
猪死了,大伙也全都松了口气,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而且这大公猪猪够大,确实是头在外离群的大独猪。
独猪特指离群的公猪。
而大独猪,则是特指三百五十斤以上的,离群大公猪。
必须得三百五十斤以上,才有资格称一个“大”字,小了不行。
这头大独猪呢,看样子怎么也得四百来斤了。
男人嘛,一块猎到这么大的一头猪,就没有不兴奋的。
大伙越说越起劲。
就算不给他们分肉他们也高兴。
“猪不小,怎么弄回去?”
王聚胜看向陈凌和王立献两人,问道。
陈凌沉吟一下,这猪大了,他们在这地方不是南山上的正经地方,也不好走,确实挺费劲。
想了想,说:“要不解了吧?”
王立献点点头:“行,水娃,玉强,你俩上斧头,把猪头砍下来吧。”
“我和富贵俺俩人把肠肚子啥的掏了。”
“别的人你们砍点木棍,打点草,搓点草绳,待会打捆把猪肉扛回去。”
“好嘞。”
众人齐齐行动起来。
日头渐渐西斜,夕阳在山林洒下一片昏黄的光。
几人忙活着把猪解完了,狗和鹞子也吃饱了,再把些内脏留在此处周围祭山,就扛着猪肉下山去了。
“富贵,献哥,你们说这豹子还敢出来吗?”
“不知道,最好别再出来了,躲在深山老林挺好,不然这一出来吓得人都不敢上山,人也要想办法收拾它。”
(本章完)
第281章 后宫选妃
遇豹,捕猪,惊险刺激之中,伴随着收获的喜悦。
以至于下山路上,一行人脸上全都洋溢着笑容。
回到村里,村民们遇到后一问,众人又在一片片惊讶和羡慕的眼神中回到王立献家。
回去之后,自然还是陈凌拿大头,他出力最多。
不过他不在乎这个,只是张罗着分猪,炖肉,晚上又是一顿吃喝。
那种高兴和热闹劲儿就别提了。
别的村民得知他们猎到一头四百多斤的大公猪分了,说眼红,那肯定是有眼红的人。
但很快,就没啥人眼红得起来了。
因为之后的两天,夜里又开始闹野猪了。
虽说发现的早,玉米没啥损失,但下山的野猪太多了,一晚上能有两三拨,跟人你来我往的打起了游击战。
夜里天色暗,点着火把也看不太清楚东西。
人往南追过去,它们就借着夜色和青纱帐的掩盖,往北溜过去。
人往东,它们就往西。
逮到空隙就开始跑到庄稼地一通狂吃乱拱。
后来被搞得实在没办法,王来顺就让村里几个队都出来,到大队枪库领了枪,带上家里的狗,都去打猪吧。
妇女小孩也齐上阵,大半夜起来点鞭炮,敲锣打鼓的驱赶野猪。
全村对野猪展开了围追堵截。
就这样,与野猪连续奋战两个夜晚。
村里七个队,打了十来头大野猪,小野猪崽儿就更多了。
到了白天,大伙喜气洋洋的分上一份儿猪肉,也算是村民们这两个晚上疲惫之余的一点安慰了。
而且在这之后,野猪也因此消停了不少。
似乎是被吓怕了,没有野猪再敢下山来了。
……
这两天,陈凌也没闲着,黑娃发情了,在家不老实,他就每天带着黑娃和二秃子巡山去。
在西山和南山上寻找那只断尾豹子的踪迹,想把它抓进洞天来,不然在外边,不管是伤到人,还是人把它打死都不太好。
可惜的是,在黑娃和二秃子两个配合之下,也没能找到。
至于晚上打野猪的事,他没再参与。
倒是打完野猪后,王立献和陈大志等人又来找他。
让他帮忙开着拖拉机带到集上卖猪去。
这点小事儿自然没啥推辞的。
正好陈凌要去集上卖鸡蛋,也就是顺路的事。
就是去大队开拖拉机的时候。
跟王来顺开了个玩笑,让老头儿郁闷大半晌。
前两天在王立献家喝酒,陈凌就听说现在村里很多人都念他的好,说要选他当支书啥的,让王来顺好几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王来顺现在是村长支书一肩挑,别看在有些时候很耗费心思,费劲不讨好,但他现在可舍不得让位。
陈凌知道以后,这两天见了就老跟他开玩笑,说要跟他竞争。
老头儿起初还有点不高兴,心想我对你小子可不算差劲啊,啥好事都惦记着你,咋能跟叔过不去呢?
后来次数多了,哪里还不知道陈凌是闹着玩,逗他呢。
想想他刚开始还急赤白脸的,这倒是让他有点臊得慌了。
见了陈凌还想躲呢。
结果没过两天,又得主动去农庄找陈凌。
他城东有亲戚,听说陈凌家狗叼槽了,就牵了母狗找过来配狗。
说起来,陈凌家的两只狗早就名声在外了。
很多人或许没见过,但只要是有亲戚在陈王庄的,那必定听说过这两条厉害的大狗。
什么这两条虎头黄长得有多大多大,能打狼啦,能擒野猪啦,反正怎么厉害怎么吹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