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这些杏子直接一车拉走就是,交给刘建成按市价来卖,或者稍微高一些的价格都行。
现在刘建成那边因为卖腌咸蛋的缘故,瓜果蔬菜也开卖了,慢慢地已经有了果蔬超市的雏形。
“既然这样,那就让博明歇歇吧,这次我帮你来拉杏子,反正按你说的,也就一吨左右的事,一车就能装走。”
孙艳红之前就问过陈凌这事。
陈凌自己估算了一下,十亩的杏树,第一年挂果,顶多一吨半,少了就一吨左右,甚至没有一吨。
来一辆瓜果运输车就可以全部装走。
“嗯行,今年就先这样吧。”
陈凌点点头,杏子是这样,桃子和梨估计也是差不多的。
灵水对果树作用缓慢,所需时间长,恐怕还得三五年时间,味道才会产生质变,有质地的提升。
出现一丝洞天内部那些瓜果的风采。
当然了,在外人看来,他这小年轻以前都没有种过果树,这才第一年开卖,能全部不亏钱卖出去就不错了。
也只有最亲近的家人,比如老丈人和丈母娘,在他身上见到的奇迹太多了,才会对果树抱有很大期待。
认为果树也会带来惊喜的收获。
“对了,富贵,再给我准备上几坛果酒吧……每种都给我装上几坛,我往饭店里放,博明,你去村外帮我多抱点麦秸过来,今天我就让人带到市里。”
孙艳红的一系列打算也没瞒着陈凌,她知道这小子精明,不待见耍心机的人。
再说了,她自己愿意花钱买酒的,陈凌当然不会拒之门外。
还和小绵羊一起帮她在车上垫了厚厚的一层麦秸秆,以防止路上把酒坛子打碎掉。
卖完酒,结了帐,事后简单一算,这前前后后半个月以来,田红利收购的鱼虾,加上小龙虾分成,还有这卖酒的钱,以及杂七杂八的收入。
都有将近六万块了。
要是往前再算一算,这小半年的收入,最少最少有十万块钱的收入了。
陈凌一琢磨,这钱好像也不少了。
要不就先不买车了吧。
嗯,只要不买车,给娃攒的钱也够用了,今年剩下的半年时间,还是陪着媳妇儿子吃喝玩乐,享受享受生活,静等二胎降临的比较好。
毕竟摘完杏子,还有麦收等着,麦收完,又要种苞谷,种完苞谷,桃子也熟了该卖了。
忙是忙不完的,钱也是赚不完的。
还有,自己有多久不进山了,都快记不清了。
身为一名护林员,这可是严重失职啊。
陈凌身上有一点特别好。
就是任何时候,都是想到啥就去干啥,可惜夏天禁猎,这是山里的规矩,也是猎人间的规矩。
夏天是山禽野兽的繁殖旺季,是不能打猎的。
所以他也没带什么打猎的装备。
当天跟着孙艳红和小绵羊去县城存完钱之后,下午就带着两条大狗,从坡度较为平缓的西山,进山去了。
他心想:既然夏天不能打猎,那就先找狼群耍耍去。
便一路吹着口哨,带着狗,翻山越岭,和狗一起驱赶着所见到的山鸟和小兽,边走边玩,向那支狼群的老窝赶去。
也不知是不是他憋久了,这次进山有点太过放纵,黑娃小金两狗也有些松懈,一时不察,竟然引来了山中野兽的窥视。
他们朝着狼窝的方向前进,还没走到一半路程,只堪堪越过山林外围,便遇到一只贼头贼脑的豺在一条溪流对岸的山坡林子里远远盯着他们看呢。
这个发现,让一人两狗瞬间收起玩耍的心思,变得警觉起来。
————
PS:好消息,咱们终于达到三千均订的精品线了,但是还没点亮徽章,本来说这章拿到徽章之后再发的,怕发出来订阅掉了,不够三千均订。
结果左等右等,快十二点了还没等到徽章,还是发出来吧。
感谢大家的支持,我明天在书友群给大家发红包哈,大家记得领,上次元旦发的都没领完……
(本章完)
第413章 此兽胆大包天
豺,也就是本地说的豺狗子、扒狗子。
它们身形似狗,头宽嘴细如狐,耳朵半圆,皮毛多是酱红色,粗大的尾巴,在尾端颜色逐渐变为黑色。
此兽虽比狼体型小,但论凶狠,狼也要甘拜下风。
狼群是母狼居多。
而豺群,却是公兽为主。
同等数量的狼群与豺群遇上后,最后败退的往往是狼群。
听着很不可思议。
那是因为人们对豺狗子不熟悉。
此兽胆量奇大。
甚至悍不畏虎。
常常以多欺少,仗着群体优势,向豹子、熊、猞猁进行骚扰,把它们赶跑之后,从其口中强行夺食。
可以说豺狗子和非洲鬣狗脾性类似,没什么下限,为了食物,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常喜欢不劳而获,是种非常招人烦的野兽。
但即便这样,山中无老虎,也没什么野兽能招惹得起一支豺群。
陈凌他们前年进山的时候,遭遇到豺群,天亮后去捡肉,还捡到了许多被掏空内脏的豺狗子尸体。
那是它们同伴将其杀死,掏空内脏吃掉,剩下的尸体。
豺食同类。
狼虎再凶,也不会吃同类的。
可见其凶残的一面。
所以陈凌一发现有豺狗子出没。
当即就警惕起来。
这东西胆量大是一方面。
另外聪明狡诈,会戏耍哄骗猎物,试探猎物的虚实。
王立献和刘广利都曾提醒过他,说是当一只豺狗子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就要小心了。
这是它自己故意让你看到的。
其实这时候,在暗中已经埋伏了其他豺狗子。
当你在被视线内的豺狗子所吸引的时候,其他豺狗子会趁伱不备,对你猛然展开偷袭。
有句形容狼之狡诈的话,叫做【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用来形容豺狗子也是十分恰当。
且它们比起狼来,只会更狡猾。
……
果然,在陈凌一人两狗发现远处豺踪,瞬间警觉起来之后。
下一秒,黑娃小金就一左一右猛然盯向了两处地方,眼神锐利冰冷,口中呜呜有声。
并伏地身子,塌腰弓背,做好随时攻击的姿态。
这两处地方,不在溪流对岸。
而是就在他们附近一左一右,一南一北两处,全部是生长着高而茂密的草丛,与杂乱的灌木的地方。
这些山中野草,皆是有一米多高,影响视线。
陈凌虽看不清里头的情况,但两狗的反应已经说明了一切。
“奶奶的,大白天的,这些豺狗子怎么会在附近活动,这不是狼群的地盘嘛……”
陈凌低声骂了一句,让两狗先不要动,自己从洞天取出一杆猎枪,朝那两个地方分别开了两枪。
砰砰,砰砰——
枪响声之后,就见那两处地方高高的野草杆子晃动起来,紧接着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伴随着“呜啊——呜啊——”的类似人吹铁哨子的叫声传了出来。
叫声奇怪,短促,尖锐。
与此同时,草间有一只只贼头贼脑的红影向外窥视,将草丛踩得“咔嚓,咔嚓”乱响,一边踩一边发出如尖哨般的叫声,搞出的动静更大了。
如果这是在夜里,足以让人不寒而栗。
豺狗子这东西胆量奇大。
一般的野兽,极怕枪声,听到枪声就会落荒而逃。
它们却不怕。
陈凌在两处地方分别开了两枪,它们仍旧不见半点惊慌。
而且还在这儿赖着不走。
对一人两狗在左右两处地方进行骚扰。
以此让一人两狗能顾左边不能顾到右边,进而伺机偷袭。
豺这东西最擅长挑逗、骚扰敌人。
这就是它们故意使出的招数。
“呜,汪汪汪!”
这些豺狗子的行为,把黑娃两个彻底激怒了。
两狗在山中难逢敌手,有着自己的傲气,哪能受得了这种挑逗。
当即便凶狠的吼叫着,想要朝那两个地方扑过去,给它们一个教训。
“别理它们,它们敢耍诈,咱们偏不让它如愿,走,去对面山坡,收拾那个落单的。”
陈凌瞥了两处草丛一眼,对两狗招了招手,率先大步跨跃溪流,向对面山坡杀了过去。
两狗听到命令,兴奋的大叫一声,猛地蹿了出来,三两步就把陈凌甩在了身后,朝山坡上那只单独行动的豺狗子凶狠的扑了过去。
一人两狗突然间杀过来,把这只豺狗子吓了一跳。
说豺狗子胆量大,那也是在占据绝对数量优势的时候,那时候的它们,尤其胆大包天,面对狼群杀手的大猞猁,以及老虎,也丝毫不怵。
甚至还敢引诱老虎追击,剩下的豺狗子去偷老虎的食物。
但现在是它自己一个,对上陈凌一人两狗,极度劣势,顿时就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