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95小农庄 第651节

  正好这时候余启安两人和六妮儿一帮小娃子下山来。

  六妮儿这帮皮猴子跑得快。

  这时候正拿石头丢一群喜鹊呢。

  “臭喜鹊,快滚开!”

  “打它个坏喜鹊,偷吃小鸡崽,还欺负小豹子。”

  “……”

  原来是这群喜鹊正在嘎嘎叫着,凶猛啄击树上的小云豹。

  那小云豹也不知道咋想的,这时候了,天快黑了,竟然也还没离开呢。

  “小豹子干得漂亮,以后天天来抓喜鹊吃,俺们保护你。”

  小娃子们还在叫嚣。

  一些穿着开裆裤,或者全乎裤子还没穿多久的小崽子都不知道这里边谁好谁坏呢,就也跟着蹦跳喊叫。

  说喜鹊坏,说小豹子威风厉害。

  也有石块丢还不过瘾的,举着弹弓冲喜鹊群狠狠地打过去,然后张开挂着豁牙的嘴傻乐几声。

  “哎呀,你们这帮熊孩子,喜鹊惹你们了吗?为什么要打喜鹊呢?”

  余启安身旁的白惠宁见到这场景,一把甩开余启安的手,跑下来喊道。

  “婶婶,喜鹊是坏鸟,偷过富贵叔家鸡蛋,偷吃过村里好多人家的小鸡仔儿,还欺负过山狸子嘞……”

  六妮儿一些年龄稍微大点的娃娃解释道。

  “那……那也不能这么打啊……”

  白惠宁急得脸庞发红,在她看来,喜鹊可是他们小两口的媒人,是浪漫的神鸟了,怎么能看它们受欺负。

  “诶,你看,那小云豹偷吃小喜鹊来着,这才惹喜鹊发怒,喜鹊这么做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和家人,是应该的嘛。”

  “是啊小婶婶,小豹子是素素婶婶养的,是好的,吃喜鹊的应该的。喜鹊是坏的,它被吃算它们倒霉,所以俺们才打它们。”

  “……”

  小娃子七嘴八舌的,话语天真又纯粹。

  白惠宁可说不过他们。

  余启安见状就装模作样的上前来,清了清嗓子,给小女友做主:“那啥,你们不许再打喜鹊了啊,再打,我就揪掉你们的小雀雀。”

  小娃子们一听,纷纷捂住自己的裆部,一个个大叫道:“姓驴的不要脸!”

  然后纷纷迈开小短腿四散飞奔而去。

  显然是没少受过余启安这老小子的弹指神功。

  这老小子向来没正形,早在第一次来村里,就跟娃娃们玩得很熟悉欢快了,小娃子们也不因他是外地人就怕他,是敢跟他闹腾的。

  “哈哈哈,启安你这姓氏在这儿算是出名了……”

  往农庄里驱赶鸡鸭的王庆文两口子见了哈哈大笑。

  陈凌也跟着笑眯眯的看着这一幕,走过去,去牵小青马。

  “富贵又干啥去?”

  “去城里接睿睿,顺带着买点酒菜,今晚再喝点呗。”

  (本章完)

第527章 法事

  陈凌这边忙里有闲,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但是近几天,外界却不怎么平静。

  野猪王的新闻节目在省台一经播出。

  不管是堪比亚洲象的庞大身躯,还是紧张刺激的人猪大战,又或者令人不寒而栗的野猪王杀人、刨坟事件。

  这一桩桩一件件,在这个大多数人们没有受过互联网爆炸式的信息洗礼的时代,是极为震撼人心的,甚至可以说一句惊世骇俗。

  毕竟这年代,连一个“世界上是否有龙?”的问题,都能引发激烈讨论的。

  何况这么大的野猪王,还被真实拍摄下来了,上了新闻电视节目。

  对大多数人的震撼程度,不亚于见到了世界未解之谜中的水怪现身,亦或者见到了民间传说中与鬼故事中的山精鬼怪,真实出现在人眼前,发生在人的身边了。

  房屋大小的野猪王啊。

  这得活了多久,怕不是几百年的老猪精吧。

  有些胆小迷信的人,觉得这样的东西都有了,是不是这世界上暗处还藏着许多妖怪。

  或者在夜晚的黑暗处,有不为人知的东西躲藏。

  也有人十分激动和兴奋,觉得这种野猪王都有了,说不定在古时候真有书上记载的龙凤麒麟等神兽,只是等待人们的挖掘和发现。

  还有很多人受西游记的影响,认为这是快成妖怪了。说可能是猪八戒的后代,纷纷称这头野猪王为猪刚鬣。

  省城周围,乃至北上广等较为发达的的地方,许多消息灵通的各界人士,很快将这头野猪王,同当地的千年巨鼋鳖王爷,以及水怪传闻,联系到了一起。

  对这个‘珍奇异兽’频出的神奇地方产生了极为浓厚的兴趣,纷纷向周围的人打听情况。

  与野猪王同时引发激烈讨论的,自然也有陈凌和那一群悍不畏死的猎狗了。

  但最主要的还是陈凌。

  在看完新闻节目之后,观众的唯一感受就是这年轻人简直太厉害了,这么大野猪王都能打死,要是遇到老虎,是不是都能上演一场现代版的武松打虎了?

  于是……

  许多认识他,或者知道他的人,也紧跟着成为了周围亲朋好友间的香饽饽。

  讲到陈凌的时候,都是语气激昂,添油加醋的讲述陈凌的一些事迹。

  仿佛成了他们自己吹嘘的资本。

  常常听得那些他们周遭的亲朋好友们目瞪口呆,忍不住连吸凉气。

  好家伙,没想到这世界上竟然还真有这么厉害的人。

  ……

  而陈凌呢,自始至终就没把这事儿往心里搁。

  他以为就像是蒜头暴露在人前的那时候一样,村里来点人,玩一趟,住几天。

  给村民和自家农庄增加点收入。

  也就如此了吧。

  毕竟野猪王都死掉了,不是吗?

  但是他下意识忽略掉一点的是,这种收视率高的新闻节目还会有重播,和其他地方台的转播。

  亦或者说是连续几次的重复报道。

  除了电视上的,还有报纸也会刊登。

  甚至为了博眼球,野猪王、千年巨鼋、水怪传闻……明明不在一个地方,却也被模糊处理。

  让人以为是一个地方出现的。

  这样才能更增添其中的传奇性。

  后果就是讨论度居高不下,报纸印了好多版,事情被编造的越来越离奇了。

  但偏偏这个时候的大众是很相信新闻和报纸的。

  上面说啥,他们信啥。

  离得近的,或者已经去看过一次老鳖的,都忍不住蠢蠢欲动、心痒难耐的准备再次出发了。

  连道路难行、赶路煎熬也被抛到了脑后。

  鉴于此。

  孙艳红意识到这是又一股东风,也很快做出了反应。

  再次在店门口贴出来蒜头它们一帮子大老鳖的大照片,还是去年的写的宣传语,搬出来就能用。

  因洪灾而萎靡不振的小龙虾店,再次焕发出活力。

  连带着旁边小店里新上的几缸咸菜、辣酱,也都卖得十分不错了。

  韩闯送过去的那些糟鱼罐头就更别说了。

  受欢迎程度,仅次于小龙虾。

  而韩闯还不知道咋回事呢,只觉得糟鱼罐头卖得比之前快很多,都拉了两车了,想着算好账就给陈凌去分钱呢。

  ……

  “富贵叔,别看二愣子学车费劲,这运气倒是很不赖,跟车回来的半道上,还捡了两头小猪崽子回来,是别的运输车上掉下来的。”

  在货运站,小绵羊笑呵呵的说道。

  这小子本来就比陈凌的年纪大,这两年开车走南闯北受了不少锻炼,也越发像个沉稳的男子汉的模样了。

  二愣子嘿嘿一笑,“富贵哥这猪崽儿你带回去吧。”

  “我不要,我之前捉了那么多小野猪崽子都不要的,养一阵全杀了吃肉了,这家猪崽子比野猪崽子脏多了,我要他干啥。”

  陈凌摇摇头。

  “啊?富贵哥你不要么?”

  二愣子挠挠头,有点为难道:“那俺让俺姐夫跟立献哥分分得了,俺自家也养不了这个,养大了冬天狼老过去吃,村小人少也防不住。”

  “那也行。”

  陈凌瞧了瞧他:“咋样,我看你们这刚回来吧,学开车学得咋样呢?”

  “不行,俺看博明开得好,俺以为简单,哪知道上了路,到处是大陡坡,上坡下坡的,俺老想闭眼睛,根本不敢开。”

  二愣子脸色苍白的道。

  这小子自从跟着去了趟市里,走了趟苗寨后,跟大家都挺熟了,就先跟着小绵羊学开车呢。

  以后咸菜和辣酱啥的,自己也能送,会更方便。

  但是这小子胆子小,开车的天分不如小绵羊。

  小绵羊说起来胆子其实也不大,怕狗、怕大鹅、怕公鸡,但是他这人有股子倔强的劲头,就是为了摆脱父母的控制,为了跟三妮儿在一起,他甘愿吃苦,咬着牙是能克服的。

  所以这艰难险陡的山路也照样能开得起来。

  通过这一点,王立献还有一些村里人才知道。

  这小子看着小绵羊一样,没啥男人样子,实际上已经比很多人强了。

  “那就是不大适合开车,等过两年,咱们这边路修宽敞平坦了,你再去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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