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95小农庄 第682节

  没法儿放开了尽情的跑。

  把这些杂物收进洞天,又从洞天拿出一顶西部牛仔样式的牛仔帽,往脑袋上一扣。

  小青马又是一阵紧急提速。

  一般来说,从凌云往市里赶,要先绕道凌云北面的苦柳县,从苦柳县出来后,会有走一段相对平坦、相对宽敞的滨河公路。

  是王八城开矿的那些人断断续续修起来的,方便拉矿。

  滨河公路之后,然后才是连绵不断的上下坡山路,坡度极陡,然后山路、土路,再是土路、山路,来回循环……

  但陈凌这次骑了马,就不那么走了。

  直接各种绕小路,林场也走,村道也走,一些能阻挡车辆的沟沟坎坎,在小青马面前根本不够看。

  于是用极短的时间,杀到了滨河公路上。

  这边拉矿的运输车极多,所以住宿的饭店与汽修店也多。

  路难走,太赶时间的话路上是很煎熬的,因此也有很多从陈王庄游玩过后准备离开的外地人在此住宿。

  看到是陈凌骑马冲上路来,一愣之后,就纷纷挥舞着手打招呼。

  “好家伙,是陈老板啊,你遛马跑这么远?”

  “哈哈哈,不是遛马,有点事要去省城一趟。”

  陈凌没有停下,甚至连速度也没有降下来,只是同样挥了挥手留下一句话,便扬长而去。

  剩下这帮人好久没回过神。

  “啥?没听错吧,他要去省城?就这么骑马去?”

  “他是这么说的。”

  “厉害的,前面的路那么难走,马跑得起来?”

  “啧,这年轻人就是跟一般人不一样,你们看上边,他家那大老鹰还跟着呢,后边还有一群鸽子。”

  ……

  这帮人吃着早饭议论着陈凌。

  也有刚刚赶过来要去陈王庄的人听到他们谈话,又看到陈凌这年轻小伙骑着马带着老鹰的,好奇之下就走过去问。

  问完才知道这就是传闻中的那个人。

  一时间也是顿生闻名不如见面之感。

  “民间有奇人呐。”

  “我听朋友打来电话说,他媳妇治疗一些疑难杂症厉害?”

  “不行了,他媳妇怀孕了,看不了了,村里的药铺都关了好几个月了。”

  “对,你得找村医的婆娘。”

  “是啊,我朋友说这就是从村医婆娘嘴里传出来的啊,说有的她看不了,这陈老板的媳妇能看。”

  “嗯,这话我们也听过,不过我们没病没灾的,一路平平安安,连那老太太都没去找,别说人家陈老板媳妇了。

  你要有事情找,就赶紧过去,去的晚了,村里又住满了。”

  “啊?”

  ……

  他们还在继续议论陈凌。

  而陈凌一到这样滨河的平坦大路上,一瞬间他更加放开了心胸。

  小青马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渐渐地。

  道路两旁零零散散的车辆、行人,以及河流、村庄、山野草木,各类景物在视野中飞快倒退。

  一时间,陈凌的耳畔全是密集的马蹄声,路人的惊呼声和谩骂声都听不到了。

  陈凌的衣衫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小青马长长的鬃毛随风飞舞,狂放恣肆。

  说一句风驰电掣绝不为过。

  快速驶过这段滨河公路。

  前方的路渐渐陡起来了,山岗在眼前,小青马速度未减。

  上坡、下坡,翻山、过河。

  如此一路疾行。

  到了接近中午的时候,竟然就到达了陈凌当初骑摩托赶路夜宿的那个小镇上。

  可以说缩减了一半的路程。

  而这时,小青马也露出疲惫之色了,渐渐放慢了速度,不过疲惫只是身体上的疲惫,精神上正处于十分振奋、斗志高昂的时候呢。

  光看那眼神中的喜悦和兴奋却快要溢出来似的,嗒嗒嗒的迈着轻快的步子,甩着马鬃,神采飞扬。

  跑了这么远的路,自然不能直接停下来的,陈凌就带着它又围绕这个小镇转了几圈。

  等浑身热汗稍微落了下去。

  鼻子喷出的粗气也不那么热烈。

  才让它缓慢的停下来,开始休息。

  休息也不在外界休息。

  而是在无人处收进了洞天。

  这样休息起来可比外界快多了。

  然后一看时间,“好家伙,这才不到十二点啊,严格来算,时速都超过五十公里了。

  行啊,小青,你这都快赶得上蒙古的铁蹄马了。”

  蒙古马,号称世界上耐力最好的马匹品种。

  就算是国际上著名的纯血马,也难以与蒙古马匹敌。

  那些纯血马虽然速度快,爆发力强,但奔跑距离极短,耐力是远远不够的。

  而蒙古马几十公里的长距离比赛跑下来,也很少有肺出血的情况。

  据余启安说,建国后有次比赛,比赛全程一百公里,比赛从早晨五点钟开始,冠军马三个小时就完成比赛。

  而蒙古的铁蹄马更厉害,在当年59公里的那达慕大会上,58分钟就跑到了终点。

  时速接近六十公里。

  而且这种马从古代就很优秀了,披着甲,持续的高速也能奔袭八到十小时。

  当地有民谚:“千里疾风万里霞,追不上百岔的铁蹄马。”

  余启安刚开始也很喜欢这种马,但买回小马驹之后,养了半年多就不养了,觉得没劲。

  陈凌当时听说之后还挺纳闷。

  按说蒙古马耐力强,而且皮实、少病,能当骑乘马也能当挽马拉车用。

  是很好的马啊。

  这老小子咋不养呢?

  余启安就一脸无奈的说了。

  这马虽好。

  但在专业人士看来,却觉得养这种马没啥技术含量。

  很多人说这就是纯粹的新手马。

  一个外行人,喜欢马,只会纸上谈兵也没啥,这马买回去怎么养都不会出大问题。

  如果不是草原上的居民,这种马买回去慢慢地只能当牲口,拉拉车罢了。

  简单,好养,却不会有太大惊喜。

  这是一个方面。

  另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蒙古马太矮,品相不突出,颜值也不突出。

  在古代行军打仗的时候不用说,蒙古马绝对是好马。

  但在这太平年代这就不行了,现代人还是更注重品相的。

  如今的蒙古马,比国际上那些高大、优雅,品相好的名贵纯血马实在相差太远了。

  “啧啧,还是我这小青马好,长得又好看,跑得又快,再锻炼锻炼,耐力也提上去了,嘿嘿,以后我也能开马场。”

  陈凌抚摸了两下小青马的鼻梁骨。

  小青马听陈凌连夸它两句,高兴的直打响鼻。

  高高的翘着尾巴,嗒嗒嗒的围绕着陈凌转圈圈,随后又在茅屋周围撒着欢打转,去养鱼的水渠喝水,又探着脑袋,去够着吃茅草屋屋檐下的花草藤蔓。

  开心的不得了。

  后边还直接跑到了大湖里,浑身泡了进去,边喝水边洗澡。

  灵水汇聚而成的湖泊啊。

  这缓解起疲惫来,可不是快得很嘛,比泡温泉还爽快。

  而洞天远处的豺狗子和断尾豹子则远远的看着这边,眼神充满了羡慕。

  陈凌见此冲它们跺了跺脚,作出拿石头丢它们的姿势,吓得豺狗子和豹子落荒而逃。

  小青马听到动静,从水下探出一颗大大的马脑袋,好奇的四处望。

  “好了,你好好在这儿泡澡休息吧,我出去吃饭了。”

  稍后,陈凌自己也在洞天喝了口水,洗了洗脸,休息了一下,这才到外边的镇上吃饭。

  这个小镇已经接近市区外的郊县了。

  再往前路会慢慢好走一点。

  所以这个镇上吃的不少,各类小厂子也挺多,比黄泥镇看起来还要繁荣一些。

  陈凌点了一大碗羊肉饸烙,又切了点黄牛肉,配着小酒美美的吃了一顿。

  吃饭期间,他也在想着阿福阿寿两只老虎的事情。

  不过短短一个月时间。

  按理说就算见了血,激发了野性与猎性,也不会变得这么严重。

  何况他还给两个小老虎开了智。

  实在不该。

  也不知道用灵水能不能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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