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这话一出,秦秋梅立马就体味到了其中的深意。
话里的‘闲书’两个字,明摆着针对她说的,当即气恼的咬牙,“这混小子,一点亏都不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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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79章 误会
也就是秦秋梅这话没说出来,不然陈凌肯定就知道这计生办的小婆娘性格为啥有点矫情和别扭了,这纯属是老妖婆的小说看多了。
当然了。
陈凌并没盯着女人看的习惯,这时候的注意力全在王聚胜家院内的一只刚杀好的羊身上。
就感到颇为惊讶。
来之前他还觉得就是随便喝顿酒,没想到把羊都杀上了。
这家伙,有点奢侈啊。
“嘿嘿,咋样富贵,俺今天这顿硬不硬气?”
王聚胜见他发愣,就颇为得意挑挑眉。
“硬气啊,太硬气了。”陈凌唏嘘道。
今天王聚胜备的食材很丰盛,为了感谢秦秋梅,顶着他老娘的大骂,咬牙从他老子院里牵了两只羊过来。
现在杀好了一只,另外的还有四五斤土猪肉,还有一挂肠子,青菜也是买了一大堆,任由陈凌施为。
按王聚胜的话说,真要罚他钱,这些东西买几拖拉机都不够的,所以今天也就放开了。
“猪圈那边还有一只羊哩,要是不过瘾,咱们再杀,今天得让你吃个够本。”
这话说的豪气,陈凌烧菜都更有劲儿了。
便立即钻进厨房开始忙活,王聚胜就跟进来给他打下手。
今天人不多,总共也就五个人。
他们两个进了厨房,另外三人也不好在旁边闲着,就坐在厨房外帮着择菜洗菜。
“聚胜哥,家里有淀粉了不?”陈凌扫了圈灶台旁的酱油醋和调料,问道。
“淀粉,有啊,昨天刚从乡里供销社买回来的,上次你来家里说过之后,我就惦记着哩。”王聚胜赶紧跑回屋,从抽屉把淀粉拿过来。
“你看看这淀粉行不?”
陈凌瞧了一眼,点点头,“可以,烧菜够用了。”
淀粉主要是勾芡做汤,或者烧荤菜的时候上浆挂糊,肉吃着嫩。
“那行,刀也给你磨好了,俺给你拿过来。”
王聚胜又匆匆走出去把刀拿过来。“这是家里备用的,就杀年猪的时候,砍肉用的,厚实得很,你用不惯那把,就用这把新的。”
陈凌拿过刀用清水洗净,拿过来一块土豆,在案板上切了切,便冲王聚胜笑道:“嗯,不赖,这刀好用。”
他们在厨房试着刀,赵大海也不甘寂寞的凑过来。
只见陈凌这时候一手按着土豆,一手抬刀,先熟悉了菜刀的手感,切菜的速度就一点点加快,铛铛铛的一通切,居然又快又准,把土豆丝切的均匀细致。
赵大海本来是凑热闹的,这时却一下看直了眼。
“兄弟你这刀工真不赖啊。”
他这一嚷嚷,把外面俩婆娘也嚷嚷了进来。
“咋了大海兄弟,切到手了吗?”张巧玲赶紧过来。
“没,我是看到这富贵兄弟切菜切得漂亮。”
“哦,这个啊,在摆弄吃的上是这样,富贵确实比俺们婆娘手还巧哩。”张巧玲笑道。
秦秋梅这时候走过来瞧了两眼,也是有点惊讶。
“这土豆丝切的又好看又细发,不过……就是太细了也难炒啊。”
但不等着几人多说话,陈凌已经起锅烧油,辣椒爆香,随后将土豆丝放进去快速颠炒,一会儿工夫,金黄透亮的辣椒炒土豆丝就出锅了。
端上桌前,几人分别尝了两口,顿时叹服。
尤其秦秋梅,在村民和妹妹口中,听到的都是说陈凌不好的话,现在真的惊讶了。
“看不出来,你还有这一手啊?”
“还行吧,就是图个在家解馋。”陈凌勉强笑笑,这味道其实算普通的了,关键人都不走开,他也没法作弊,想稀释点洞天水放进去也不行。
稀释的洞天水能增香提味,且掺入普通水后效果大减,不会发出奇光,对身体上也没啥明显效果,只对蔬菜与农作物还保留些特殊功效,是可以放心用的。
“别听他胡扯,他就是懒,其实会的本事多着哩,平时没人在屁股后边推着他了,他就窝在家里不爱动弹……”王聚胜咧了咧嘴,为陈凌辩解道。
随后还把陈凌给他讲的一些事说给他们听。
“哦,原来你是在饭店打工的时候偷的师啊,怪不得烧菜好吃哩。”
秦秋梅恍然。
其实是陈凌搪塞王聚胜的借口而已。
他的厨艺是在部队练出来的,仅仅是普通水平,放在这个时代的乡下却是够用了。
加上洞天的水点缀,可以说一句相当不错了。
王聚胜这时候拿出来讲给别人听,这算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我这可算不上偷师。”
陈凌摇摇头,“我那是光明正大的听,那大厨骂徒弟的时候,别看是在骂,但在骂的时候还得把你骂的明明白白,徒弟挨训完得知道错哪了。”
“我每天听得多了,私底下一琢磨,能琢磨明白好多事……”
他说着话,手上也并不停,用淀粉“唰唰唰”的打粉芡。
而后指着逐渐滚熟的汤锅道:“就比如这勾芡,就得这一勺子下去,芡得准了,这汤才是锅好汤,勾两遍的都得挨打。”
“啊?这是为啥?”赵大海疑惑。
“你一勺子下去,这芡准了,这锅汤是透的,一遍不准勾两遍,这汤就是浑的,可不是挨打嘛。”
陈凌说着,手上给他们演示了一遍。
事实证明果然如此。
把几人看得直叹。
陈凌却很无奈:“同志们啊,我就是个半吊子,咱们别在旁边看着了,你们这又看又白话的,我放不开手脚。”
几人听了哈哈直笑,拍了拍他的肩膀,就走出去给他帮点小忙。
他们不守在跟前。
陈凌就正式忙活起来。
前前后后,花了两个来小时,这桌酒菜才正式做出来。
辣椒炒野鸡肉,就是用陈凌自己带来的那只半大野鸡炒的,本来还是想做小野鸡炖蘑菇的,但是待会要煮羊肉就没做,加上王聚胜家的辣椒不错,陈凌就用辣椒炒了一瓷盆。
半大的野鸡是初春破壳的野鸡崽刚长起来的,农田里、草垛里都不缺虫子,所以长得相当肥实,且肉质鲜嫩,骨头咬起来都是酥的。
土猪肉做了道回锅肉,这回锅肉是陈凌真正的拿手菜,前世都吃腻了,现在许久不吃,做出来竟也别有一番滋味。
羊肉烧萝卜,在土灶上炖了一锅,火候将将好,炖的时候陈凌偷偷加了两滴洞天溪水提味。
于是出锅之后,连萝卜都带着浓浓的肉香味,羊肉被柴火炖的夹起来一咬,在嘴里一嚼直接就是那种爆浆感,汤汁混合着肉味溢满口腔,且一点腥膻也无,那味道就别提了。
还有一道溜肥肠,是赵大海特意要求做的,这道菜其实没什么好说的,两个女人不吃,王聚胜也不吃,就陈凌和赵大海吃,味道好也全是靠洞天水提上去的。
这顿饭,四个荤菜,另有五个用豆腐、花生米、野蒜之类做的家常素菜,还有满瓷盆汤,摆满了王聚胜家的大圆桌。
好家伙,菜一上桌,众人的筷子就没停过。
山野珍味,加上十年藏的小五粮,吃得赵大海直松裤腰带,满嘴流油,搂着陈凌肩膀问他啥时候开饭店。
陈凌要是敢开饭店,他就敢住在饭店不走了。
这厨艺强的,刚才绝对谦虚了。
听得一伙人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席间,秦秋梅也渐渐放开,能看得出来,经过这一顿饭,她算是对陈凌彻底改观了。
也明白过来之前为啥王聚胜天天找着陈凌帮他干活,也要多蹭他家一顿饭。
别说是王聚胜,就这饭菜的味道,换成是她,她也愿意去帮陈凌下地干活。
于是这婆娘也开始和陈凌聊一些家常的话题,尤其特别请教了一番他做菜的技巧。
陈凌也笑着一一回答,反正能说的都说了,做不好吃不怪他。
几个人说着话,把肚子吃得滚圆,也没把桌上的菜吃完。
当然,剩下的都是素菜。
四个荤菜直接被吃了个底朝天。
千万别小看这四个荤菜的量,农村招待客人向来是比较实惠的,都是直接用盆子上菜,这四个荤菜换做平时,七八个人也是够吃的。
只因陈凌做得味道太好,几人不停地下箸夹菜,不知不觉就给吃完了。
“哎哟,我还从来没吃得这么饱过,素菜也好吃,可惜吃不下了。”
秦秋梅两手抱着肚子,轻轻呼出一口气,额头鼻尖已满是细汗。
这顿饭当真是把她吃了个酣畅淋漓。
但现在吃饱后,看着剩下的素菜,心里又满是失落,眼神都带着惋惜,只恨自己胃口太小。
“确实好吃,富贵这烧菜的水平飞涨啊,上次来俺家做饭还没好吃到这个地步哩,刚才俺差点把舌头都混着肉咽下去。”
“素素也真是有口福,天天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
张巧玲跟着笑道。
靠在她身上的娃娃也咿咿呀呀的冲陈凌说着不明意义的话,然后露出几颗刚长出的奶牙,冲他嘿嘿笑。
“大头,来,叔叔抱。”
陈凌对着小娃娃伸出手,这娃跟陈凌完全不认生,见陈凌伸胳膊,就从张巧玲身上起来,扶着椅子摇摇晃晃的迈着步子,一步一步的挪到陈凌跟前。
被陈凌一把抱起来后,就咯咯的笑个不停,没一会儿,就从嘴里流出长长的哈喇子。
陈凌也不嫌弃,用手帮他擦擦嘴,就继续逗他。
王聚胜家这小娃娃小名叫大头,是由于满月后张巧玲没奶水,这娃越长越瘦,脑袋却显得特别大,就起了这个小名。
现在才八个多月大,还不会走路,话也没学几句,被陈凌举高高了两次,就黏在他怀里咿咿呀呀的,不想找他娘了。
王聚胜两口子在一旁看着,脸上都不自觉的露出笑容。
“富贵啊,既然这么喜欢娃娃,咋还不赶紧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