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头一看,是自家臭小子在旁边缩着脑袋,冲他嘿嘿笑。
“嘿,你个小调皮蛋,看你脑袋上的汗。”
陈凌用没沾鱼腥的手背敲了他一下脑袋。
“爸爸,睿睿是狼!嗷呜!嗷呜!”
睿睿仰着脑袋,伸着小手,小脸蛋作出很凶的模样。
他方才就在跟六妮儿他们玩这个,六妮儿大孩子哄着他,配合着他,让他装成狼追他们玩。
把他逗得很高兴。
两条狗也被他追得满院子跑。
臭小子就觉得自己很利害,很威风。
结果呢,看到爸爸回来了居然没跟他说话,也没喊他,就忍不住跑过来,再给他扮一次狼。
“知道了知道了,你是狼,你最厉害了!快出去跟哥哥姐姐们玩吧!”
陈凌无奈笑着,把鱼片装进盘子里,就要端出去。
“睿睿真聪明,先别走,来哥哥给你吃大雁肉。”
王学成掀开锅盖,用勺子兜了两块大雁肉,吹着热气放到碗中:“富贵你给他拿着。”
陈凌转身走回来:“那你多盛几块,外边好几个娃子呢,多盛几块让他们吃去吧!”
老头子王聚坤也说道:“给他们挑几块骨头少的,好啃,这雁斤两可不少,够咱们吃的。”
“行,来,这块不烫了,睿睿先吃。”
王学成笑眯眯的弯下腰,让睿睿伸手去碗里拿。
睿睿也不知道客气,嘴里喊着肉肉,直接就要伸手。
陈凌急忙拦住:“诶,先洗洗手,看你那小爪子脏的。”
就在厨房舀水给这小东西简单洗了一下。
“行了,拿着吃吧。”
睿睿早就等不及了,抓着就往嘴里塞。
咬了一口,就眼睛发亮:“爸爸,好七。”
“这可不是爸爸做的,是这个给你肉吃的学成哥哥做的。”陈凌指着王学成道。
“哈哈,睿睿觉得好吃,下次还跟着你爸爸过来,等你弟弟妹妹会下地跑了,哥哥给你们做一大锅肉。”
王学成给小娃子们盛好了一碗肉,笑道。
睿睿吃的小脸满是油花,腼腆的笑了起来。
他听大人说话也就听个大概。
不知道王学成说啥呢。
陈凌无奈笑笑:“傻小子,走,出去吧,跟六妮儿哥哥他们一块吃去吧。”
“这小娃就是讨人喜欢。”王聚坤站在锅灶旁,一边往钵子里盛着大雁肉,一边笑道。
然后看着王学成说道:“赶紧再要一个吧,趁年轻,罚钱就罚钱吧,实在不行就出去躲躲,家里还是要有个男娃的。”
“哎,俺知道,这不是正好要问问富贵有啥偏方么,秀芬婶子那边给出的也不咋管用。”
“行了,端出去吧。”
王学成‘嗯’了一声,把一大瓷盆香喷喷的大雁肉端出厨房。
招呼大伙开始吃喝。
一旦吃喝起来,院子里更热闹了。
都是说大雁肉好吃,和陈凌家的鱼好吃的。
陈凌家的鱼就不说了,卖的那么贵,好吃的应该的。
哪怕是生吃呢。
这玩意儿主要太贵了。
就算一般,也能吃出不一般的味道来。
而这大雁就不一样了。
往年村里也有人打雁。
但到底不是常吃的,大雁别看那么多,实际上挺难打到的,所以还是吃得少。
“学成这手艺不赖啊,这大雁炖的,都赶得上在富贵家吃的炖鸡了。”
“是啊,富贵家养的那些柴鸡城里人都馋成啥样,你这还真跟着聚坤大哥练出来了。”
这家伙,你一句我一句的,把王学成夸得那叫一个美啊,咧着嘴笑个不停。
差点美得鼻涕泡都出来了。
连忙摆手说不行,就是瞎做的,哪能跟富贵比呢。
“啥不行,你看富贵吃得多香,俺们在这儿夸你,他都不吭声,逮着那大雁腿猛啃。”
“香吧富贵?”
陈凌手拿着大雁腿一边啃一边点头:“嗯嗯嗯,香得很,学成手艺真得可以。”
说完,顺便还竖起一根油乎乎的手指。
今天的铁锅炖大雁确实好吃得很。
主要是炖的时间久。
火候也够了。
要知道,这大雁肉跟野鸡肉一样,野东西相比家养的,肉质更紧实。
比如野鸡,一般要不用高压锅,那就得花时间小火慢炖。
这大雁肉好的一点就是,没野鸡肉那么硬实,但又比野鸡肉香。
也就是说,既没有野鸡的土腥味,也没有野鸭子的水腥气。
“看吧,富贵都竖大拇哥了,学成你这以后能跟着聚坤大哥出去烧席了。”
“哈哈哈,算了吧,要俺说,俺这真不算啥,俺就等着喝富贵家老二老三的满月酒哩,到时候富贵亲自给咱们烧席,想想就馋得慌。”
王学成一句话,又把话转到陈凌这边了。
当然他自己也觉得今天自家这大雁肉比往常做得大多数菜都要好吃,也是个猛吃不停。
“等等吧,满月酒这事儿吧,不行就入冬再说,我这边朋友多。”
陈凌说着举起酒杯:“来,端一个吧,今天菜好吃,光顾着吃了。”
“好,富贵发话了,端一个。”
大家就都举杯,直接干了一盅酒。
结果,一盅酒下肚,好多人发现草率了。
尤其陈玉彬三四个小年轻,一下子憋得脸红脖子粗的。
“嘶……哈,富贵叔你这苞谷酒,劲儿也忒大了。”
“对,劲太大了,还是慢点来,慢点来好……”
“哈哈,没事,慢慢喝就慢慢喝,我家这酒其实不上头。”
陈凌哈哈一笑。
山里人喜欢自家酿的苞谷酒,这种酒一般度数会稍微大一点。
不过嘛,他这酒是在老丈人一边教一边酿的,那还是去年第一次半学习半试验的。
但出来的酒挺不错。
反倒是后边手熟了,酿的苞谷酒,倒都不如这第一次的。
有时候就是这样。
可以说是新手手旺,也可以说新手保护期。
不过不管咋说,他家的酒劲足,还真是一点不上头。
王立献和王聚胜都知道这回事,就顺着陈凌的话一阵点头。
“放心喝,你们富贵叔酿的这苞谷酒真没事,连俺家三女婿那面团性子也敢喝两杯。”
王立献说的这是小绵羊了。
大伙一听,果然胆气又上来了。
一边吃着,喝着,陈凌带来的鱼,生吃说是不如大雁肉香,但是最快吃完的。
调的那个料汁,酸香酸香,蘸鱼肉,很是可口。
“献哥大棚收拾完了?”
“还没,不过也快了,反正还是一边种菜一边种蘑菇。”
“献哥今年家财旺啊,种大棚还有三个女婿过来使劲,这女婿也都挺孝顺,不用咱们去打帮手了。”
“是呗,要不然立献叔能惦记着,还帮女婿家养小狗?”
“嗨,快别说了,俺这都是托富贵的福,沾他的光。”
“嘿,瞧献哥这话说的,不说以前了,就说今年了,咱们村不沾他光的能有几个?”
“对了富贵叔,你养那么多驮马,又搞那么多鹿,是不是这两样也发财啊?”
“……发啥财,梅花鹿是真真嚷嚷着养,让我抓小梅花鹿,这季节我去哪里找,大公鹿入群才刚配上,只能把它们多逮回来几头养了……”
陈凌无奈道:“反正养着也没啥,不想养了就杀了吃肉呗,至于驮马,那是老余从风雷镇跟苗寨那边搞回来的,之前着急回北亰,让我替他养着,一直也没过来运走……听老周说这老小子估计要忙结婚,跟他对象两家子正掺和呢,现在顾不上。”
余启安、周卫军……
这俩陈凌的笔友在村里也是有名的。
余启安没啥正经,喜欢逗孩子,让村里的大人小孩给他搞鸟和鸟笼子。
周卫军是吃王聚胜家的柿饼,吃到肚子疼,差点丢了半条命,一直被人拿出来笑话。
陈凌一说老余、老周,都知道是谁。
“嗨,要不说富贵朋友多?”
“是啊,朋友多了,想都凑一块难,这满月酒估计还真得等入了冬。”
“啊,入冬就怕大雪封山啊。”
“那应该没事,都说今年天暖,是暖冬。”
老爷们儿吃喝起来,话就多,好的是他们这伙子人除了爱吹吹牛,没啥别的啥臭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