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葫芦农场 第264节

  把里面的两只小家伙放了出去。

  这两个小东西也是有意思得很。

  被关了一天一夜,终于是知道害怕了,不再上蹿下跳和龇牙咧嘴。

  但是看到父母一来,又支棱起来了。

  嗖的一下溜出来,飞快的爬到树上,而后拖着大尾巴,躲到两只成年黄喉貂身后,冲着尚磊开始吱哇乱叫。

  像是在骂人一样。

  让直播间的观众先是一愣,而后纷纷乐疯了。

  【还骂呢,快跑吧,天黑了就跑不了了,小尚有战斗鸡的!】

  【别骂了,别骂了,方丈心眼小,很记仇的……】

  吴世达和李翔也被逗笑了。

  “这俩小趴菜,有点意思哈,快跑吧,仗着你们是保护动物就放肆是吧,你们怕是眼前大哥的弹弓有多利害!”

  “快走吧,粉丝都说了,方丈心眼小,记仇,再不跑明天去山里收你们!”

  ……

  实际上,心眼小和记仇的哪里是尚磊呢。

  明明是这些黄喉貂。

  一夜过后,第二天早晨,这些家伙们就来报复了。

  有大力和胖鸡在,它们没法偷偷溜进来祸害家禽等东西。

  但是挑衅还是可以的。

  大早晨的,就拖来了一些动物的死尸,丢在了果园和养猪场的门外。

  血淋淋的,很恶心人。

  “我靠,这些小东西还会玩这套呢?”

  “我以前只听说黄鼠狼报复心强,没想到这黄喉貂也有这么强的报复心啊!”

  吴世达挠了挠光头,拿起铁锹把那些动物的尸体锄到了一旁的垃圾桶内。

  尚磊见状则是无奈一笑:“幸好有胖鸡这个威慑力在,要不然,这就不是丢动物尸体这么简单了,就直接杀进来,虐杀我家鸡鸭和乌龟了……”

  他之前养的小黄缘龟苗子就被老鼠给偷偷啃成了空壳。

  黄喉貂比老鼠厉害一百倍,自然不成问题。

  “那肯定的,我们最开始学打猎的时候,就遇到过这类的事情,不过肯定不是黄喉貂,而是狼。”

  吴世达说:“狼这个东西,骨子里也是记仇的,但大多时候,只要不饿到一定程度,一般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但是那年我们刚玩打猎碰见的老狼就很牛逼。

  直接把吃剩下的动物尸骸,拖到了我们车跟前。

  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尚磊一听这个来了兴趣,赶忙问:“啥意思?”

  “这个动物尸骸,就是它们划分领地的,带有警告意味,而且是专门用在咱们人类身上,毕竟咱们人类闻不到它们的气味。

  它们再怎么撒尿,都不如这种警告来的直接。”

  吴世达难得严肃起来。

  李翔也说:“这在野兽看来也是比较严重一种警告和挑衅了,在示威,在炫肌肉,尤其是狼群,猎物块头越大,尸骸骨架越大,越证明它们的厉害。”

  “我去,你这话的意思是说,这黄喉貂也有这个意思?要是能搞到一头野猪,它们还能把野猪拆了搬我家门口不成?”

  尚磊一下更来劲了:“这不省了打猎了嘛。”

  “拉倒吧,这东西的习性咱们还摸透,再看看吧,反正咱们有监控,这东西体型也不大,没有攻击人的先例,都到现代社会了,这种小野兽的危害其实不大。”

  吴世达摇摇头。

  “那也对,那咱们今天就还是原计划去放生小野猪崽子去吧。”

  尚磊心里对黄喉貂也没那么在意的,对人来说,它们的体型还是太小了。

  即便能围猎野猪那又怎样,对人的威胁,跟野猪比起来,要差十万八千里呢。

  “对喽,走走走,放生小猪崽子去。”

  小野猪两个多月了,到了不得不放生的时候了。

  再养的话,养得起养不起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有没有合适的地方养。

  再加上是野生动物,还是放生更加省心。

  “磊子要是农场建起来,倒是可以养两头野猪玩玩。”

  “可别,我家养猪场及时处理着,又在山上被树木当着,我还嫌味道大呢,野猪更骚臭,到处拉尿,想想就头大。”

  “那就阉了养呗,就没味道了。”

  “还是不在家里养,想养的话,我们到时候商量商量找个地方一起养得了。”

  三人闲聊着,去村委会把一群小野猪全抓上了拖拉机,而后就开尚志宽家的拖拉机去了双树村。

  这是准备到双树村外面的老林场把这些小东西们放生的。

  结果刚把拖拉机停下,就被双树村的一群狗围了过来。

  领头的还是一条很威武的大黄狗,对着拖拉机就汪汪大叫。

  其实村里的狗,陌生人不去家里,一般不会这么凶,它们叫这么凶,是闻到了小野猪的气味。

  “哇靠,这大黄狗好啊,长得真标志,看着就像是一条顶好的土猎苗子,要是好好训一下就更好了。”

  “这狗我认识。”

  尚磊一眼就瞧出来这大黄狗的身份,是他家大黄狗生的崽子小黄,从姑姑抱走后,到现在四个月时间过去了,它有半岁多了,已经长的这么壮实了。

  倒是很好的继承了大黄的基因,而且听吴世达的话,还很好的继承了大黄的猎性。

  “嘬嘬嘬,小黄,快过来。”

  尚磊叫了两声,但这小黄根本不给他面子。

  “靠,不认识我了。”

  不过嘛,狗虽然不给面子,倒是把人喊了出来。

  尚磊姑姑,以及周围的邻居都被吵了出来。

  “磊磊,你怎么过来了?来也不打个电话?听说你有女朋友了?啥时候让姑姑来见见?”

  尚军丽见到大侄子就是一套连环问话。

  “姑姑,这……”

  尚磊都不知道回答哪句好。

  “哦,是军丽家的侄子啊,白云沟的哈?狗都在叫,还以为又是来村里追债的呢?”

  旁边的邻居嘀咕了两句,纷纷退了回去。

  “没事了,没事了,走,跟姑姑进家坐,这是你朋友吧?”

  尚军丽不管那些,见到尚磊过来她很高兴,拉着尚磊,喊上吴世达两人就往家走。

第246章 野路子的乡野作家

  “姑父也在家吧?”

  尚磊进了家门就问。

  “在家里,天天不出门,不是关在家里写他的稿子,就是出去山上遛狗,要不就去镇上,和人喝酒去。”

  尚军丽撇撇嘴:“文忠,磊子来了,赶紧出来。”

  姑姑家里,是典型的南方小洋房。

  改装的屋净窗亮,中西式很完好的结合。

  就在尚军丽喊完后,透明的窗子后,一个瘦高个,皮肤很白,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站起身,向外面看了过来。

  见到尚磊带着吴世达两人进来,就赶紧向屋外走了出来。

  “哦哟,是磊子啊,快进屋里来,外面热。”

  尚磊的姑父叫田文忠,是个中学老师,表面上是教初中数学的。

  实际上,他这人很爱好写作,会毛笔字,大半辈子都在写各种各样的文章。

  梦想是能得诺贝尔文学奖。

  “你还说呢,咱们家磊磊回家发展这么久了,你都没怎么露面,现在磊磊都有女朋友了,马上谈婚论嫁,我看你到时候是不是还缩着脑袋不出来。”

  尚军丽很是埋怨的说道。

  尚磊闻言在旁边笑着打圆场:“姑姑不要这么说,我姑父写的小说我读过的,都是好作品,人沉浸在自己世界的时候,是专注和忘我的,能自得其乐,很容易忘记别的东西。”

  “对对对,还是磊子懂我,来,坐下喝茶。”

  田文忠觉得这话说到他心坎里了。

  连忙给尚磊三人倒茶。

  “姑父最近投了几家?有没有发表的作品?”尚磊随口问道。

  田文忠这样的状态,很像是尚磊认识的一个写网络小说的学长。

  每天都有码不完的字,每天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这种人大多都不是什么坏人,心地纯真,想法也单纯。

  田文忠比不了那些每天要码很多字的网络写手。

  但他每天必要的功课,是练毛笔字,用这个静心。

  从尚磊小时候就开始了。

  老是觉得自己是风雅文人,自成风流。

  据说旁边镇上有个小景点,当初就找过他题字,后来错过了,让他很是觉得可惜。

  喝酒后常在嘴边念道。

  再说难听点。

  要不是有老师这份职业在,他这种脾气性格,在以前恐怕连媳妇都讨不下。

  “有倒是有,但反响都很平淡的。”

  田文忠咂咂嘴:“有篇吃狗肉的短篇小说发出去后,编辑说热度很高,不过争议也很大,还没一周时间,就匆匆下架了。”

  “田叔叔,咱们是非要走出版社吗?网上自己发行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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