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齐急促的喘息几下,平复内心的躁动,苦笑着说道:“我们的确不应该这样。”
总的来说,今天这一波卖惨还是有成效的,突破了蓝未未的嘴,其他地方还远吗?
蓝未未起身去了洗手间,将脸上的泪痕清洗掉,随后化了个淡妆,再次出来时,眼睛里一片清澈,再没有任何欲念。
“好几天没有出门了,我在家里都快憋死了,你带我出去玩玩吧。”蓝未未提议。
“你想去哪玩?”
“嗯……我一直想去夜店玩玩,可是一个人又没那个胆子,Qun琉拔疚舞把霖寺另捂怕遇到坏人,你带我去好不好?”
“可以啊!去换衣服吧,我等你。”
李齐挑了挑眉,蓝未未能主动让他带着去夜店蹦迪,证明有自己在身边,能为她带来足够的安全感,况且喝了酒之后,是不是可以更进一步?
想着想着,李童鞋又又又一次鸡冻了起来。
等蓝未未收拾停当,已经是晚上八点了,李齐带她一起坐上加长幻影,前往工体。
“你平时喜欢去蹦迪吗?”
车上,蓝未未有点小紧张,双手无意识的攥着裙摆。
李齐耸了耸肩,“你看我像是常去那种地方的人吗?”
老实说,李齐对夜店没多大兴趣,在魔都的时候基本没怎么去过,这一点跟那些夜店撒钱的神豪流主角相去甚远。
主要还是喜好的原因,李齐不喜欢跟醉酒的女人玩游戏,他喜欢清醒并且主动的,因此从来没想过去夜店跟那些钓凯子的茶妹妹有什么交集。
蓝未未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见他一身浅灰色休闲西装,不由得捂嘴轻笑,“你这一本正经的打扮,的确不像是常去夜店的人。”
李齐凑过去搂着她,“所以啊,今天其实是你带我去玩。”
“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就带你好好玩一次。”
蓝未未把话说的很满,然而到了地方,却犹犹豫豫的不敢下车。
李齐手扶着车门,一脸好笑的看着她,“怎么,都已经到门口了准备退缩?”
蓝未未瞅着装饰豪华的大门,劲爆的音乐透过门窗传入耳朵里,表情变得很迟疑,“李齐,要不我们换个地方吧。”
“也行。”
李齐没有打趣她,重新坐上车,让李锋继续往前开。
知道蓝未未第一次来夜店,心里很忐忑,李齐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清吧上,过了一会,指着窗外一家名叫夜色的酒吧。
“去那家吧,看起来挺安静的。”
蓝未未知道他是在照顾自己的情绪,露出温柔的笑意,点了点头。
李锋停好车,李齐带着蓝未未走进夜色酒吧,地方看起来不是很大,灯光偏暗,来往客人的面容看的不是很真切。
这会儿酒吧里的客人不是很多,李齐要了个卡座,再点了几瓶轩尼诗.
第一千九百五十四章:北爱
李齐听着轻柔的音乐,笑着问蓝未未,“是不是有点安静过头了?”
蓝未未摇头,“这种清吧就很好,气氛很放松,来了之后我才发现,其实我并不那么想蹦迪。”
“反正我今天的任务就是充当你的护花使者,不管蹦迪还是闲聊,我都无所谓。”
“谢谢你能陪我。”
“来都来了,你就别谢来谢去的,来,喝酒。”两人碰了一杯,蓝未未小抿一口,好奇的问道:“你不给桃子打个电话吗?”
“还是不打了,我们两个都冷静几天吧。”
“我觉得你最好还是给她打个电话,女孩子嘛,就得多哄哄。”.
“我哄她,谁哄我啊?我也生气着呢。”
闲聊时,音乐声忽然停了,台上出现了几个人,抱着乐器分别落座,坐在最前面的是个颜值不低的女孩,头发烫成波浪形,对着话筒轻轻唱了起来。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时针它不停在转动。”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小雨它拍打着水花。”
“……”
蓝未未被抓耳的旋律跟歌词吸引了注意力,跟着歌曲轻轻打着拍子,嘴里赞叹道:“这首歌挺好听的,以前从来没听过。”
“你没听过这首滴答?”
李齐很奇怪,这首歌应该是零几年出的吧,流行了至少有十年了,蓝未未竟然没听过。
“这首歌叫滴答么?”蓝未未反问道。
李齐皱起眉头,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拿出手机在网上搜索了下,惊奇的发现蓝未未并没有说错,网上真没有这首歌。
“不应该啊!就算北爱用过这首歌当插曲,但早就存在的歌曲,不可能没有啊……”
听到嘀咕,蓝未未好奇的问道:“什么北爱,你在说什么?”
“没有,突然想起一些别的事情。”
李齐摇头,他已经想起来了,按照北爱里的设定,这首歌是程锋的作品,如今影视世界的故事在平行世界里出现,理所当然,这首零六年就应该出现的歌曲被蝴蝶效应了,变成了程锋的歌。
难怪蓝未未没听过这首歌,应该是程锋没有发行过单曲吧。
很多年轻人挺喜欢看这部剧,觉得剧情还不错,几个刚入社会没几年的年轻人在爱情跟金钱中挣扎、迷茫、摇摆不定,里面有些话听起来很有哲理。
只是等到这些人工作以后再回头看这部剧,心里顿时一万个卧槽,这特么演的是个什么玩意,剧里面有几个正常人?
先说草坪乐队四兄弟,程锋,富二代、音乐才子、浪子,篇幅最多,剧情基本上围绕着他展开,却是个强抢兄弟女朋友的渣渣。
整部剧可以说从程锋遇见沈冰开始,直到最后一集,讲的都是如何把一个道德败坏的人渣洗白了。
不仅他自己在强行洗白,周围所有人都帮他一起洗。
就挺无语的。
吴狄,年轻时看这个人,觉得他是个道德模范,虽然性格有些理想化,有些偏执,但有他自己的坚持,觉得这人不错,是个能处的朋友。
年长以后再看他,这货完完全全就是个傻帽,用自己的那一套道德标准去要求别人,得出结论,被抢了女朋友的石小猛是个坏蛋,抢了兄弟女朋友的程锋是个好人。
李齐犹自记得,当吴狄对程锋说‘这不怪你’的时候,当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还能再无耻一点吗?
石小猛,这是整部剧被黑的最严重的,挺可悲的一个人。
想在京城扎根立足,却只能一次次的向现实妥协,一次次的突破底线,到了最后,竟然连女朋友都给‘卖了’。
要说四兄弟里唯一的正常人,就属肥四了。
本来是林夏的舔狗,后来发现林夏对自己没有任何想法,果断放弃,泡了个歪果妞,后来接手了夜色酒吧,事业爱情双丰收,算是人生赢家了。
不过,肥四是配角中的配角,整个篇幅加起来不到半个小时。
再说几位女主,杨紫曦,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拜金,永远都不满足,没钱的时候想要钱,有了钱又想找回爱情。
林夏,程锋的舔狗,也是一个超级毁三观的女人,尤其是对沈冰说的那句‘我爱疯子是我的事,疯子爱你是他的事,我们还是好朋友’,将李齐雷了个外焦里嫩。
妹子你没有穿进琼摇阿姨的作品里,我李齐第一个不服!
林夏从第一次见到沈冰起,就不停地在沈冰面前为程锋说好话,无意识中为程锋创造跟沈冰见面的机会。
可以说程锋最后追到沈冰,林夏的功劳占了一小半。
这位不光是个舔狗,还是舔狗中的皮条狗。
沈冰,这位也是一言难尽,漂亮、贤惠、外表温柔内心坚强,似乎汇集了女性所有美好的一面,也难怪程锋对她一见钟情,但有一个很令人想吐槽的地方。
从开始到结束,这妹子从来没有主动过。
唯一主动的一次是程锋收购大德股票的时候,她跑去找前男友石小猛,要求他把手里的股票卖给程锋。
可以说,在几个男人把沈冰当成战利品相互争斗的时候,沈冰同样把自己当成了一件商品,哪个男人更优秀、更主动、更能死缠烂打,她就爱谁。
她永远都在被动的等待,对石小猛最大的承诺是跟他交往期间不会理会其他男人,对程锋最大的承诺是接受他。
如果她把自己当成一个独立的人,绝对不可能干出这种事,说出这种话,她把自己当成了商品,所以没什么好同情的。
李齐真的感觉不到沈冰的爱情有任何美好的地方。
石小猛被程锋的父亲逼迫,跟沈冰分手,沈冰二话不说就离开了,搬到了林夏家里,然后这个皮条狗帮助程锋创造死缠烂打的机会.
第一千九百五十五章:女舔狗
明知道林夏是程锋的舔狗,爱他爱得都跑去跳楼自杀了,还住到林夏家里,坐等程锋上门来撩骚,玩的真高端。
总而言之,这不是什么爱情故事,正确的说法应该是,
‘论一个富二代如何在抢了兄弟的女人之后不被道德谴责’。
‘论一个以自己的道德标准要求别人的人是怎么装圣母,又是怎么接盘的’。
‘论一个被抢了女朋友的男人是如何被排挤孤立直到彻底黑化的’。
‘论一个舔狗如何把心爱的男人推到闺蜜的怀抱,并深深地为他们送上祝福’。
‘论一个把自己当成商品的女人的爱情有多感人’。
‘论一个面包跟爱情都想要的女人找到接盘侠的正确姿势’.
……
“喂,你在想什么呢?叫了你好半天都不回应我。”
蓝未未伸手在李齐眼前晃了晃,后又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台上唱歌的女人,“你该不会看上那个驻唱歌手了吧?”
李齐从沉思中回过神,“别瞎说,我就是觉得这首歌挺好听的,可惜让人给糟蹋了。”
程锋那货从头到脚哪一点长得像才子了?还不如把歌留给自己呢,可惜了……
“什么让人糟蹋了?你好奇怪,净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
李齐没有多做解释,抬手招来服务生,“能否帮我把唱歌的那位请过来,我想请她喝一杯。”
服务生一脸为难,“您指的是林夏小姐吧,我可以帮您把话带到,至于她愿不愿意过来,这个我不敢保证。”
“行,那就帮我问一下她。”
既然在这里碰到了一位女主,必须得认识一下,拿到属性点。
林夏今天的心情似乎很不错,没有拒绝李齐的邀请,走过来热情的跟两人打招呼。
“你们好,哇,轩尼诗啊,今天总算能喝一回好酒了。”
林夏笑着搓了搓手,自来熟的坐了下来。
排除掉这个女人的舔狗属性,其实她身上的优点有不少,热情开朗,是个开心果,很会为他人着想,没什么心机,跟她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压力。
这么好的女孩,怎么就喜欢上程锋那种二五仔?
就因为他是导演?
“你要是喜欢,桌上的这些酒随便喝,对了,我叫李齐,这位是我的女伴蓝未未。”
“我叫林夏,你的话我可当真咯,喝不完我就打包带回去。”
【叮,成功认识林夏,奖励自由属性1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