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世界无限穿 第21节

林风也算是圆了自己的梦,从小的梦,小的时候看人与自然,长大了看各种纪录片都在演绎非洲草原的魅力与壮阔,此次体验可以说是梦想照进了现实,于是一周以后林风就离开了这个世界,准备去完成自己的任务了。

从没有人烟的非洲大草原忽然回到还算繁华的沙城,也是让林风一阵的唏嘘,这个系统还真是强大,让自己可以体验各种各样的人生,这些体验绝对是人生最宝贵的东西。

在现实世界,林风又呆待了三天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又看了几遍鬼吹灯的电视剧以后就决定要开始任务了。

“哗!”熟悉的穿越感袭来,林风只觉得眼前一闪,自己再次睁开眼就已经来到了完全陌生的一个地方。

应该是在北京火车站,只见周围到处挂着各种那个时代的标语,人们行色匆匆,穿着也是那个时代特有的,宽大的西装,蓝色、灰色的鸭舌帽,的确良衬衫,刚刚开始流行的牛仔裤......

所有的一切都在提醒林风这是个怎样的年代,可是让林风奇怪的是,这次却没有任何记忆的灌输,林风连忙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土黄色的外套,灰色的休闲裤,脚上一双皮鞋,自己的身份应该算是个中产吧,至少还能穿个皮鞋。

肩膀上挎着一个帆布包,林风打开一看,里面有不少东西,自己的身份证,还有一塌钱,还有一些零碎的生活物品,正在林风想着自己该干什么的时候,系统“叮!”的一声,林风连忙打开一看,原来是系统提示,距离剧情开始还有两个月的时间。

“这次还不错,给的时间比较充足,看来得找地方弄点装备啊。”

林风想了想,决定去米国弄点钱,弄点装备,不得不说当时老米的准备还是不错的,再加上买枪什么的比较方便,就是怎么去,这是一个问题。经过再三的斟酌,林风决定先坐车到广东,再伺机偷渡到香港,再从香港偷渡到米国去。

正好现在就在火车站,于是林风直接去售票处买了去广州的车票,自己包里的钱不少,所以林风直接就买了卧铺,有钱就要享受,何况现在就是去挣钱的,不把自己伺候舒服了,怎么有劲弄钱啊。

躺在自己的床铺上,看着来来去去的的各色人物,林风忽然觉得还挺好玩的,看他们的穿着,听他们的谈话,似乎自己现在站在上帝视角,看着芸芸众生。

林风也没什么兴趣和这些人说话,在陌生人面前林风基本上是不会去主动攀谈的,于是就直接躺在床铺上闭目养神了,脑海里想着怎么弄钱,弄到钱和装备应该怎么接近胡八一和胖子他们,让他们盗墓的时候也带上自己。

想了半天,林风忽然发现,自己之前的决策有问题,现在是八十年代,香港古惑仔最为盛行的时代,满大街都是黑社会,哪里还用得着跑去米国弄钱,直接找香港黑社会就好了啊,又能弄到钱还有武器装备,也不用跑那么远的路耽误时间,现在的交通都不是很便利,不是你有钱就能坐飞机的。

“咣当咣当......”绿皮车再一次向林风证明了自己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整整走了两天一夜,把林风为数不多的耐心早就磨光了,坐的实在憋闷的时候,林风不得不再次拿起了烟,本来之前已经很久没抽过了,自己也没瘾,只是偶尔心烦的时候会抽一两根,但是火车上实在无聊,也没别的事情可以做。

就这样,睡觉、抽烟、看报纸,终于熬到了广州了,林风一下火车顿时有了一种解脱了的感觉,于是直接找了一家旅馆,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找了个地方吃完饭,林风就开始谋划怎么进入深圳了,深圳距离香港仅仅只有一条河的距离,林风就打算从河里偷渡过去。

休息了一晚上,林风第二天就找人打听如何偷偷的进去深圳,结果旅社老板娘就有渠道,给了她两百块钱,老板娘就带他去见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说是他晚上可以带人过去,林风看了看周围的几个人,也都是交了钱等待偷跑过去的。

林风只是静静地等待,一句话都没说,直到晚上十二点的时候,中年男人才带着他们悄悄的来到一处围墙,在围墙不远处的一棵树下用脚划拉了几下,漏出来一块一米见放的木板,揭开木板对众人说道“快下去!”

其他几人有点犹豫,林风却是艺高人胆大,当先就一个纵身跳了下去,这个洞也不是很深,也就是两米左右,林风从空间中取出一个手电筒慢慢摸索着往前走着,大约走了一百多米,开始出现了向上的台阶,走出去之后确是到了一户人家的厨房,看起来应该是这里村民的房子。

“好了,我们已经到深圳了,你们赶快各自找地方落脚吧,要是被人抓住了,可别说是从我这里出去的,要不然有你们的好果子吃。”中年男人威胁了几句就从原路反回了。

第五十三章 暴力搞钱(求收藏!)

林风从那个貌似厨房的地方出来,才发现这个房子已经很久没人住了,应该是荒废了。大半夜的,黑灯瞎火的也没地方可去,于是也只能学着其他几位随便找地方睡觉了,一切等明天天亮了再说。

这一晚上睡的可是难受坏了,林风此时的心情十分糟糕,昨晚窝在那废弃的房屋的墙角凑活了一晚,早上起来腰酸背痛的,急需找个撒气的对象,港岛的小混混们,风哥来了,准备接受暴风雨的洗礼吧。

拍了拍身上的土,林风决定先找个地方吃饭,吃饱了今晚就偷渡过去,在深圳没有身份证明总不是很安稳,还是早点到香港比较好,越混乱的地方才越适合现在的林风。

出了这户人家,林风看到前面有一条路,然后就一直顺路走,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看到前面有一些建筑,应该是一个镇子,幸好镇子上还有个小饭馆,林风随便吃了点,填饱肚子,吃完又要了三斤牛肉七八个馒头,准备在路上吃,四立方的空间在手居然还饿了一晚上的肚子,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向老板打听了一下林风得知,中午的时候会有一趟班车直接去市里的,所以林风就在饭馆一直待着,准备等到时间直接去坐车,林风感觉来这里非常的不适应,毕竟自己从来没有经历过干啥都要文件批条的时代,整天搞得自己像个贼似的。

终于熬到了中午,班车停靠的地方就在饭馆前面,毕竟这个小小的镇子就这么大,掏钱买票上车,幸好坐班车不查证件,林风很顺利的就到了市区,之后又兜兜转转的终于到了自己的目的地,深圳河的边上,只要晚上没人的时候直接游过去就好了,虽然河面看起来很宽,但是林风可是在海里面游了差不多两年的人,这点水对于他来说还不算什么。

现在是下午五点钟,林风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拿出之前准备牛肉和馒头就开始吃了起来,仿佛一个通缉犯一样,林风压下心中的不爽,准备过去多找几个小混混出出气。

就这样,林风一直在这地方猫到凌晨一点钟才准备渡河,把自己身上的衣服全部脱掉只剩下一条内裤,

“啊!还是稍微有点凉啊。”林风刚下水就感觉河水有些凉,不禁打了个冷颤。

在河里游泳和在海里还是有些不一样的,河水的流速虽然不是很快但还是带着林风往下游飘去,经过二十分钟的奋力扑腾,林风终于到达了对岸,却是与预定地点偏离了好几百米。

刚爬上岸,林风就迅速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把自己身上的水擦干,换上衣服,

“香港,我回来了。”

对于在这里当了两年警察的林风来说,还是非常熟悉的,虽然很多建筑都还没有,但还是可以看到一些记忆中的房子,操着一口流利的粤语,林风很快的就找到了住的地方,洗澡睡觉,在这里林风感到了无比的自由,仿佛将自己的所有怨气都要在这里释放。

第二天一大早林风就起床了,按照之前的记忆,很是顺利的找到了香港两大黑社会团伙之一的东星的驻地,虽然在林风当警察的时候,东星早已经销声匿迹了,但是根据之前同事们的谈论和林风自己也对这些感兴趣,也查阅了一些资料,所以对这些人还是比较熟悉的。

在这里蹲守了两个小时,林风终于锁定了自己的目标,一个染着黄毛的混混,应该是个小小的头目,林风看了看四周没人注意自己,然后就悄悄的吊在那个人身后,直到他走入一条没人的小巷子,林风迅速的追上去,朝后脑一板砖就拍了上去。

黄毛哼都没哼一声就倒下了,林风凑上去在黄毛的身上搜了半天,搜出几百块钱,还有一把手枪,都被林风收进了空间,然后从空间里取出一个大箱子,是今天早上就准备好的用来装人的,然后直接把黄毛塞了进去,五分钟以后,林风就推着箱子从巷子里面若无其事的走了出来。

在街边拦了一辆出租车,林风报了一个地名,那里有一片烂尾楼,司机小心的看了看林风,因为知道那里是烂尾楼,能去那里的肯定都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他又不敢不拉。

到地方以后,林风付了钱,推着箱子找了一处没人的地方把黄毛放出来,把他的双手绑住,然后从空间放出一些水浇在黄毛头上。

“啊!”黄毛一个激灵醒来,感到一阵的头疼,想用手去摸一下,这才发觉自己已经被人绑了。

“这位大哥,您有什么事吗?”看着眼前的林风不是什么善茬,黄毛也没有嚣张,小心的问道。

“你在东星跟谁的?”

......

半个小时以后,林风两手空空的从烂尾楼中走了出来,他已经从黄毛口中得知了他家的地址,还得知他是东星专门负责收高利贷的,今天刚收到了一笔钱,还没来得及交给公司,得知这个消息的林风顿时一阵兴奋,这不就是给他量身定做的NPC吗?

晚上,林风用从黄毛身上搜出来的钥匙大摇大摆的进了黄毛的家,找到了放钱的保险柜,打开一看,一摞摞港币码得整整齐齐,林风数了一下,足有一百二十万,于是连保险柜一起直接收进了空间,然后在房间里开始搜索,床底下,卫生间,厨房柜子里,终于在沙发背后找到了两把雷明顿,还有几百发子弹。

“这钱和装备都齐了,是不是有些过于简单了,费了这么大的劲跑来香港,不到一天就解决问题了,有些不过瘾啊。”

于是林风连夜来到了一个和黄毛有仇的洪兴小头目的地盘,一家夜总会,林风到的时候正是夜生活刚开始,年轻人在舞池疯狂的扭动身体,音乐震耳欲聋。

林风找了一个角落坐下,点了一杯啤酒,暗暗观察,发现几个混混模样的人,都进了拐角处的一间屋子,于是林风起身装作在找厕所的样子,走到了那处房间,直接推门进去。

“哎,干嘛的?谁让你进来的?”一个光头见林风闯进来呵斥道。

林风抬头一看,五个人,问题不大,直接手一抖,从空间取出已经加装了消声器并打开保险的手枪,“啪,啪,啪...”五声枪响,五个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林风全部撂倒,林风还不放心,走上去每个人眉心又补了一枪。

第五十四章 胖子(求收藏!)

确定这几个家伙全都死了,林风转身去把房门锁了,开始在房间里面搜刮起来,根据林风看了无数的小说和电影的经验,很快的便找到了一个保险箱,用那个小头目身上搜到的钥匙打开一看,下面堆满了白面,上面一层放着现金,估计有个几十万。

同样的方法,直接收进空间,又是在房间里一阵翻找,找到了长短一共八条枪,子弹若干。又从他们身上找到证件,全部收入空间,同时把黄毛的尸体从空间放出来丢在地上,

“咦?”林风在看地上的一具尸体的时候,发现有一个家伙和自己长得挺像,于是收了他的尸体和另外两名混混的尸体,造成一幅混乱的局面,林风也不知道有人进来这里看到这样的场面会怎么想,但是那已经不关他的事了。

做好所有事情以后,林风就打开门悄悄地离开了这里,喧闹的歌舞厅根本没人注意到这里的情况,打车回到自己住的旅馆,

林风完全没有被刚才杀人的事情影响到自己的心情,林风现在感觉,杀人和自己之前在海里杀鱼差不太多,甚至觉得杀鱼比杀这几个人还更血腥,毕竟杀鱼的时候还得和鱼生死搏斗一番,但是杀这几个人完全没费什么劲,只是几颗子弹就解决了他们。

心里盘算着自己之后要怎么样接近胡八一和胖子,就渐渐的睡着了。

第二天起来,退了房间,直奔机场,用那个和自己长得很像的小混混的身份证买了机票,直飞北京的,终于不用在去半夜游河,晚上钻洞了,而且这要比火车快多了,不到四个小时。

下午两点,林风就到了。下了飞机,打了一辆车,直奔潘家园,林风想要在潘家园附近找找胖子和大金牙的踪迹,想办法和他们搭上线。

下了车林风就在潘家园附近直接找了个旅馆住下了,登记好之后就溜出去找饭辙去了,看旅馆外面有一家卖卤煮火烧的,听说不错,就要了一碗,等端上来一看,就是用猪下水熬的汤,里面都是些猪下水,肠子、肚子、肝儿、之类的,再泡上火烧,一大碗吃的林风肚儿溜圆。

吃完饭就开始在这潘家园附近溜达,找胖子和大金牙的同时顺便消消食,看着街边都摆满了各种坛坛罐罐,主席像章,老钟表、怀表,铜钱,烟斗,鼻烟壶,蛐蛐罐......,真是应有尽有,也是让林风开了回眼界,不过现在的人也都知道,这里也没什么真货,所以林风也就是看看。

忽然,前面似乎有人起了争执,一片闹哄哄的,林风上前去凑热闹,只见两个人因为一只蛐蛐罐在争吵,卖主要价五百,一个人刚要掏钱,另一个人走过来也看上了这个蛐蛐罐,加价到六百,于是两人就开始吵起来了,开始争论“先来后到”重要还是“价高者得”重要。

林风瞧了一会儿,没啥意思,刚要走,结果看见吵架的两个人,其中一个嘴里有一颗闪亮的大金牙,兀自和那个人争论不休。

林风又仔细的看了看大金牙,没有上前去结交,现在只是认个脸,自己主要还是要去和胖子接触,和他混熟了,才好和他们一起去盗墓啊。

接连三天,林风吃饱了就在附近溜达,希望能碰见胖子,前几天见了大金牙以后,林风就可以肯定胖子应该还是电视剧里的那个人,因为大金牙真是电视剧里的样子,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三天下午,终于看见了王凯旋王胖子,正在那骑着个三轮车叫卖磁带呢。

“瞧一瞧看一看了啊,港台原版,砍胳膊切大腿甩卖了啊!赔本赚吆喝了啊!”

林风在一边看得好笑,走上前去,看了看三轮里面的磁带,

“小兄弟,要点什么,要不要来一个邓丽君的?”

“这位大哥,您是住在这附近吗?”林风问道。

“啥?不是买磁带的啊,不买就别在这儿浪费你胖爷我的时间。”胖子一听林风不买磁带,顿时就想赶人了。

“这位大哥,磁带好说,只要你帮了我这个忙,我买一百盘,怎么样?”

“真的啊?什么忙?说来听听。”胖子一听要买一百盘,顿时来了兴致。

“是这样的,我也是最近刚到北京的,还没个落脚的地方呢,就是想麻烦您能不能给我找个房子,我想在这附近租房子。”

“租房子啊,你对房子有什么要求没有?”

“没什么要求,能住人就行,我就想先安顿下来,然后看看有什么生意可以做的。”

“既然这样,那这事儿就包在胖爷我身上了,反正现在也没啥人了,我们现在就走吧。”

“好嘞,听您的。”

于是胖子骑着三轮车拉着林风就奔出租屋去了,没走多长时间,也就是二十分钟,三轮车到了一家四合院门口。

“怎么样,这儿还不错吧?”

“挺好,街坊邻居还不少呢。”

“这四合院就这点好,只要你家有什么事儿啊,街坊邻居都跑来帮忙。”

然后胖子带着林风去找了居委会的负责人,没费什么劲就把胖子旁边的一间屋子给租下来了,然后就和胖子成了邻居,这第一步终于是完成了,接下来就是和胖子打好关系。

“这位大哥,还没请教你尊姓大名啊?”

“我说小兄弟啊,还尊姓大名,整的文绉绉的,大名王凯旋,你叫我胖子就行,现在我们也是邻居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来找我。”

“那我就叫您王大哥吧,小弟林风,以后还请王大哥多多关照啊。”

“好说好说,那我就叫你小风吧。”

“王大哥,您现在没事儿吧,要不我请您去吃顿饭吧,也算是庆祝我的乔迁之喜了,在北京,我也就只认识您了。”

“行啊,没问题,别的不说,吃饭我最在行,想吃什么,我带你去,整个四九城就没有我不知道的馆子。”

“那要不我们就去吃涮羊肉吧,听说北京的刷羊肉挺不错的。”

“哈哈哈,那你可是真说对了,那是吃了一顿还想第二顿,我正好也馋这一口了,我们走着。”

说着胖子就率先朝前走了,林风赶紧快步跟上,就在附近找了一家,两人都是好胃口,足足吃了十几盘羊肉,又整了四瓶啤酒,两人都吃的走不动道儿了,才扶着墙慢悠悠的走回家去了。

第五十五章 成功对接(求月票!)

之后的几天,林风找到机会就会请胖子去搓一顿,烤鸭、炒肝、卤煮...只要能想到的都吃了一遍,随着两人的关系越来越近,林风也开始叫胖子了,而胖子则叫林风为疯子。

“胖子,要不我也跟你一起去卖磁带吧,待在家里很无聊啊。”

“我说疯子,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天天吃饱喝足就到处溜达,这简直就是当初贵族老爷们的生活啊,我说你哪来的那么多钱啊,什么都不用干,还天天好吃好喝的?”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我之前呢,去了一趟香港,搞了点钱过来,也不算多,但是在这北京城再吃个四五年应该不是问题。”

“哎,我说,那香港的钱真就那么好挣啊,就去了几天就能好吃好喝四五年,要不你也带我去试试?”

“胖哥啊,其实我这个钱也不是什么正道上来的,就不仔细说了,算是黑吃黑吧,你还想让我回去?我估计现在满香港的小混混都在找我呢,最近一二十年我是不准备过去的。”

“真假的,那这么说你还是个绿林好汉啊。”

“好什么汉啊,我就是个游手好闲的懒散人罢了,只是不想每天规规矩矩的上班,所以就去捞了这么一票,现在也算是在坐吃山空啊,所以打算在这北京城找点小生意做一做,可是啊,这两天在北京城转了好几天,也没什么好的项目。”

“别说你了,胖爷我在这北京城转了好几年了也没发现赚钱的买卖。”胖子有些落寞的道。

林风看时机差不多了,准备添上一把火,

“胖子,其实前两天我去了一趟潘家园,发现那可真是个好地方啊,只要你有眼力,在众多假货之中淘到一两件真东西,那可就够吃个一两年的,可谓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啊。”

“那能行吗?可是我们两个谁也不懂啊,那不得赔钱啊。”

“我们是不懂,可是老话儿不是说嘛,不懂就要问啊,我看你这磁带也别卖了,我们上潘家园摆一地摊,先收点小东西,或者干脆先不收,我们就在那儿转,看看同行们都是怎么干的,等摸清门道了,我们再收点小玩意儿试试水。”

“也行,疯子,不如我们直接就去那儿卖磁带吧,顺便学习,两不耽误。”

“行吧,就听您的,我们明儿就去。”

晚上,林风十分高兴,劝胖子去潘家园摆摊,这也算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踏出去了,在潘家园混的熟了,到时候跟着他们一起去盗墓就不会显得那么突兀了。

第二天,两人骑着三轮车在街边一人一碗卤煮火烧吃完,就直奔潘家园去了,到了一看,还真是热闹,各地的口音都有,老外也是不少,偶尔会听到一句Hello啊,有的行色匆匆,有的漫天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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