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我们的休息时间结束了!该认真起来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昂一直在调查关于面具帮的情报。
通过一番调查他得知,面具帮是皇后区的一个老帮派。面具帮的帮规就是戴上面具,不能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他们平时以面具的代号相称,就像是之前的那起银行抢劫案,比奇堡六人组就是面具帮的人。
这个帮派过去影响力不大,但是这几个月似乎背后有什么势力在暗中支持,它的发展迅速,吸引众多流氓和小混混加入,不断壮大。
而且里昂发现,最近的人口失踪案似乎也和面具帮有关,警方一直在努力搜查他们,但是他们十分狡猾,只会在夜里出现。
要想知道面具帮的秘密,或许可以从这个人口失踪案入手。
“既然如此……”
里昂的眼神一凝,脸上的表情变得认真起来。
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
夜晚的皇后区一片寂静,漆黑中偶尔有几只野狗野猫的影子跑过,很快就消失在了窄窄的小巷子深处。
自从人口失踪案发生后,敢在晚上出门的人就少了许多。
连以前巷子里经常见到的流浪汉都不见了,地上扔着些破酒瓶,好像已经很久没人来过。
然而,就在这条寂静无比的小路上,有一个戴棒球帽的男人正背着双肩包,低着头往前走去。
他四处张望,脚步有些慌乱,时不时还压一压自己的棒球帽,看起来有些害怕的样子。
哒,哒,哒……
就在这时,他听到背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有人跟在他的后面!
男人浑身抖了一下,他像是被吓到了,却又不敢回头,只能连忙加快了脚步。
可是身后的脚步声却像是盯上了他,一直不紧不慢地跟在他的后方。
男人的脚步变得越发慌乱起来,他开始小跑起来,还不小心自己绊了自己一下,扶住墙壁才重新站稳。
哒。哒。哒。
身后的脚步声似乎离他又近了一点。
就在他越来越恐惧的时候,男人的前方陡然出现了一条巷子。
窄小的巷子深不见底,里面幽黑一片,什么也看不清。
男人犹豫了下,但就在这时,身后的脚步声再次响起,似乎已经离他只有几米的距离了。
他像是下定了决心,忽然加快了脚步,大步往前走去,快速地拐入了拐角后面。
而他身后的脚步声也猛地加快了脚步,追了上来。
哒!哒!哒!
正当追踪者追上去的时候,才惊讶地发现那个胆小的男人此刻竟然站在拐角处的黑暗中,似乎在等着他的到来。
“搞什么?”
跟踪者被吓了一跳,反射性退了一步。
而这时,那个男人一步跨出了黑暗,只见他的手里正拿着一根棒球棍,一下一下掂在手心上,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Superise!
MotherFxcker!
30、没人知道我潜入了
滴~呜~~
深邃的夜色闪过红与蓝的光,一辆白色的警车飞驰而过。
就在路边停着一辆黑色的厢型车,车窗前有一个戴史迪仔面具的黑人悄悄探出头四处张望。
看到那辆警车开远了,他才松了一口气。
“呼,吓死我了……”
史迪仔着急地看了一眼手上的表,忍不住嘀咕道:“那个家伙在搞什么,怎么这么慢?”
而这时,旁边黑暗的小巷口有一个身影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
“喂,你动作快一点!”史迪仔打开车窗,“有警车在附近巡逻!”
那个身影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快步跑了过来。
他身穿黑色的运动服,似乎刚经历剧烈的运动,边喘气边扶了扶脸上有些歪的小猪佩奇面具。
“让你抓的人呢?”
史迪仔看到对方气喘吁吁的样子,“你这家伙,不会是让他跑了吧?”
佩奇无奈地双手一摊,算是默认了史迪仔的说法。
嘀呜~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警鸣。
听到这个声音,史迪仔慌张地朝佩奇招了招手,“算了,不管那么多了。赶紧上车!”
佩奇连忙上车坐到副驾驶,史迪仔一脚油门踩下去,厢型车随之发动逃离这里。
他上车后瞟了一眼前后视镜,只见后排有三个身影,他们全是男的,身上被绑了起来,昏迷不醒的样子。
“按照计划,今天晚上我们本来是要多抓几个的。不过三个应该也可以交差了。”
史迪仔边开车边说道:“哎,也不知道老大怎么想的,最近晚上一直让我们出来抓人。”
“嗯。”佩奇点了点头。
“我们已经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应该低调一点才对。”
“嗯。”佩奇又点了点头。
“你是困了吗?怎么上车就变得怪怪的?”
史迪仔发现对方一直不说话,心里感觉到了一丝疑惑。
就在这时,他不经意间看到了佩奇脚上的鞋,一双白色的板鞋。
咦?
佩奇这个家伙,今天不是应该穿了一双蓝色的运动鞋吗?
是他记错了?
“不对……”
刹那间,史迪仔意识到了什么,脸色顿时变了。
“你不是佩奇!你到底是谁?!”
吱——
无人的马路上,原本在正常行驶的厢型车猛然减速,车轮与路面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紧接着,厢型车像是一个无头的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在马路上蛇形前进。
过了一会,车停在了一个公园的门口,车门打开,一个全身被扒光衣服只剩下一条内裤的黑人滚了下来。
“唔唔……”
他身上绑着绳子,嘴巴被贴上了胶布,倒在地上动弹不得。
轰轰——
下一秒,厢型车重新起步,化为一道黑色残影绝尘而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厢型车内,开车的人一手摘下了脸上的小猪佩奇面具,甩了甩头上凌乱的金发,露出了一张帅气的脸。
“呼,总
算潜入成功了。”
没有错,这个戴佩奇面具的男人正是里昂。
他刚才把跟踪他的那个人引入拐角后,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棒球棍,出其不意将对方击倒。
然后换上了对方的面具和衣服,伪装成了“小猪佩奇”。
不过他还是疏忽了一点,忘了换对方的鞋。
为了潜入面具帮中,里昂想到了一个办法——
那就是假装成面具帮的帮派成员,然后混入其中。
经过了这几天的调查,他锁定了一个区域,这里发生过多起人口失踪案,也是面具帮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
所以他大晚上在外面闲逛,就是为了吸引面具帮的注意。
就这样,他成功混上了车。虽然中途还是被发现了,但是也不要紧。
因为……
只要把敌人全干掉,就没有人知道我潜入了!
里昂一手抓方向盘,一手拿起旁边的手机。
那是史迪仔的手机,手机上正在导航,导航指引他前往皇后区郊外的一个位置,路程大概半个小时。
他又拿出数码暴龙机看了一眼,系统的地图上也标出了一个金色的问号,问号所在的位置和导航的目的地竟然是一样的。
他明白,这应该就是面具帮的据点所在的地方!
不过现在问题来了,他这个路痴有导航可能也不认识路啊。
妈蛋,早知道,刚才就不该把司机踢下车了!
……
“终于到了!”
一个小时后,里昂才开车抵达目的地。
他朝窗外望去,只见阴沉夜色之下,是一座巨大的工厂。
这座工厂看上去已经废弃很久。周围杂草丛生,斑驳的墙壁上到处是混乱的涂鸦。
就在工厂的门外,也停靠着许多辆不同颜色的厢型车。
这里,正是面具帮的总部!
“喂!”
里昂才刚把车停稳,一个高大的身影就朝这边走了过来。
他赶紧把小猪佩奇的面具戴上,然后开门下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