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了吧,这家店批发可控核聚变 第268节

提到叶雅。

叶晨立刻来了精神,赶忙喊道:“你快回来”。

“你让我回,我就回,岂不是显得我很没面子?”

“告诉我,我给买一万袋儿辣条”

提到辣条。

蓝毛也来了精神,走到叶晨面前,伸出了小拇指。

“干嘛?”

“拉勾啊!我怕你反悔”

“你幼不幼稚”叶晨一脸无奈的伸出小拇指,勾住了蓝毛那根毛茸茸的手指。

“拉钩,上吊,一百年...”

一人一猴,说到一半,一艘银色大鸡蛋飞行器窗户上飞了进来。

舱门打开,宁元跳出来。

看着眼前的景象,吐槽道:“都多大了?还拉勾!幼不幼稚”。

同时,叶雅和秦始皇也从飞行器里下来了。

黄毛,林妙可,黄若雪,也走进了房间。

被这么多双眼睛看着。

叶晨瞬间尴尬的扣起了脚拇指,弱弱地说道:“我一点也不幼稚,你们信吗?”。

众人异口同声答道:“不信”。

这里面当然不包括蓝毛,它还紧紧勾着叶晨的小拇指,惦记着那一万袋儿辣条呢。

叶晨无奈地摇了摇头,让秦始皇给他松绑了。

赶紧给家里人报平安。

结果又被骂了一顿。

电话那头说,等他报平安,人都急死了。

宁元不放心,又让叶雅到客厅角落的顶级基因医疗仓里,恢复了一下身体。

叶雅出来的时候。

还拎出一大袋儿零食。

蓝毛当场就戴上了痛苦面具。

确认好身体没问题后,宁元把叶雅交给了叶晨,无比郑重地说道:“再把叶雅弄丢了,腚给你打开花”。

叶晨在心里边骂虫族狡猾,边说:“放心,就算我丢了,叶雅也不会丢,还有就是,你们俩到底进展到哪一步了?什么时候结婚啊?”。

提到结婚。

不单是叶雅脸色通红。

宁元也是老脸一红,说道:“等我把虫族灭了就结婚”。

“灭虫族?这个...是不是时间有点长?”

“不长,我已经想到办法了,时间不早了,赶快送叶雅回去吧!家里人估计都着急了”

说到家里人。

叶晨打了个哆嗦。

本以为回家以后,又是一顿“批”,没想到是热热闹闹的团圆饭。

为了将功补过,他把结婚的事情,特意提了一嘴。

叶开山抿了一口酒,笑着说道:“你小子终于办了一件正事儿”。

叶晨腼腆地笑了笑,没再说话。

接下来叶雅成了全场的焦点。

大哥叶贤笑着说道:“小雅,宁元肯冒着如此大的危险,从虫族手里把你救出来,可见对你的感情是非常深厚的,作为一个男人,也是非常有担当的。

最好主动出击,迅速拿下,免得夜长梦多”。

“大哥!”叶雅娇嗔一声,脸色更红了。

平时很少回来的叶家老二叶文,人如其名,带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文邹邹地说道:“都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优秀的男人,比窈窕淑女还要少,一定把握住机会,快速拿下”。

叶雅没说话,低着头,一个劲扒拉米饭,也不吃菜。

“你俩都说不到点儿上,小雅早就把宁元拿下来了,现在是讨论结婚的事情”

叶晨一句话,把饭桌上的气氛,带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众人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注意什么。

只有叶雅在闷头吃饭。

立志要做一个安静的干饭人。

叶晨和叶雅走后,宁元拿着医疗仓里搜出来的那袋儿零食,在蓝毛的碎碎念中,回了房间。

吃了几口薯片,把集齐的三颗原始虫卵摆在床上,心里默念道:“兑换长寿基因药剂!”。

房间里银光一闪,三颗原始虫卵,变成了一个黑色小瓶子。

打开瓶子,里面是一个红色小药丸,一股熟悉的甜味飘了出来,闻着有些辣嗓子。

接下来一个星期。

宁元哪儿都没去,天天和叶雅腻在一起。

一副岁月静好的样子。

外界却是风起云涌。

上湖市商业中心地下停车场,被改成培育虫族的实验室,这让上面惊出一身冷汗。

一场轰轰烈烈的“打虫行动”正式开始。

这一个星期,龙国人看谁都像虫族派来的奸细。

一间审讯室内。

任志瞪着眼前这个瘦弱的男人,冷冷地问道:“你为什么要听命于虫族?”。

“纠正一下,是神族,不是虫族”

“好!你为什么要听命于神族?”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瘦弱男人说完话,露出一个挑衅的笑容,把任志旁边的一个青年彻底惹火了,笔一摔,喊道:“我今天顶着处分,也要揍你一顿”。

任志拦住青年,冷着脸,继续说道:“虫族熄灭了太阳,让蓝星进入了冰河时代,让我们失去了家,如果你还是人类,还有人类最基本的道德,请你回答我的问题”。

“人类?”瘦弱男人冷笑了一声,“我可不是人类,我是神族最忠实的奴仆,我会得到永恒的生命,而你们,注定化为一捧尘土”。

“所以你是为了永恒的生命,背叛了人类?”

“这不叫背叛,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神族迟早会彻底占领宇宙,你如果放了我,我可以考虑引荐你,而你”瘦弱男人指向了任志身旁的青年,“注定要成为供养神族的食物”。

青年瞪着瘦弱男人,咬牙切齿地说道:“虫子的走狗,老子活劈了你”。

说着话,直接拿起桌子上的笔,甩了过去。

笔正好扎在了手上。

泛黑,腥臭的血液,流了出来。

第428章 春节

任志和青年对视了一眼,把医护人员叫了进来。

包扎的同时。

取走一部分血,进行化验。

原本是想看看里面蕴含着什么病菌。

没想到发现一种能让生物延长寿命的特殊物质。

研究人员把这种物质命名为,“长寿细胞”。

位于新上京的某个顶尖生物实验里,研究人员把提取出来的长寿细胞给一只小白鼠,注射了进去。

几分钟后。

小白鼠开始不停的萎缩,变了一个乒乓球大小的肉球。

一些细小黝黑的虫子, 从肉球表面密密麻麻的孔洞里爬出来,啃食遇到的一切物质。

短短时间。

塑料箱子就被啃出一个大洞。

发丝粗细的虫子,也变成了筷子粗细。

实验室里乱作一团。

研究人员试图消灭虫子,却被虫子咬破了皮肤,钻到了身体里。

一阵毛骨悚然的惨叫后,身体塌陷了下去,里面的血肉,内脏,被啃食的一干二净。

这时的虫子已经长到了手臂粗细。

等任志到达现场后,虫子已经变的和大腿一般粗细了。

宁元正和叶雅在吧台里玩着打手背的幼稚游戏。

任志的电话打了过来。

一句话把宁元惊出一身冷汗,倒不是因为虫族出来了,而是那些走狗们的血液里带着长寿细胞。

试问谁能抵挡长寿的诱惑?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医院里那些行将就木的老人,哪一个不想多活几天。

虫族居然拿长寿诱惑人类。

一下子打到了七寸。

来不及多想,宁元拿上各种对付虫族的装备,赶到了现场。

此时的虫子,已经长到腰那么粗了。

张开血盆大口,见东西就啃。

好在龙国的武力不是盖的,战争机器人打头阵,外加反物质炸弹不停的投射,虫子倒是没翻起什么大的浪花。

可也完全消灭不了虫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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