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他们说话干嘛?
一群男女开始玩了起来。
喝酒的喝酒,唱歌的唱歌。
这其中最装逼的就属林烨了。
他脸上一直挂着淡淡的笑容,时不时的抿两口红酒。
加上本身又帅,又有钱,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林少,据说你最近在学说唱?
还去参加了《米国有嘻哈》的海选?
还晋级了?”
“卧槽!真的假的啊?”
“米国有嘻哈啊!据说导师是传奇说唱歌者阿姆,姆爷!”
“牛逼了,我的林少!”
“又帅,又多金,还会说唱天哪!林少简直是全能啊!”
“林少,给我们来一首吧!”
“是啊!来一首吧!”
一群人开始起哄了。
大家其实知道,柳燕最喜欢的就是阿姆的说唱歌曲了。
所以故意这么起哄。
林烨一脸无奈,实际上却是骄傲无比的摆摆手道:
“大家过赞了,过赞了!
我不过是过了有嘻哈的海选而已。
以后的路还长。
其实也是姆爷慧眼识英雄吧。
他还说,我是有实力冲击有嘻哈的前三甲的。”
说到这。
包间里又是一阵疯狂的惊叹和马屁声。
林烨也是得意洋洋的瞥了陈默一眼。
阿姆是谁?
米国鼎鼎大名的说唱歌手!
人送外号“姆爷”!
姆爷Eminem的成功是一个励志故事。
他从小家境贫寒、父母离异,和母亲住在底特律八英里路的黑人区,在充满混乱暴力的街区成长。
在那里,所有黑人都瞧不起想要说唱的白人。
大家都认为说唱是黑人才有的天赋。
结果在这种环境下,姆爷逆势而起,用自己的实力,打了所有看不起他的人的脸。
而陈默之所以喜欢阿姆,却更多的因为,他为人特别的仗义,讲义气!
Eminem未成名之前,没有音乐公司敢把赌注下在一个一无所有年轻的白人嘻哈歌手身上,因为饶舌毕竟是黑人主导的天地。
当时著名嘻哈歌手兼制作人Dr.Dre慧眼识珠,一眼就看中了姆爷天赋异禀。
Dr.Dre几乎赌上自己的事业和前途,力排众议坚持签下Eminem。
不久后,姆爷在Dr.Dre的帮助下一举成名,才有了如今在嘻哈界的地位。
在第53届格莱美颁奖典礼上,有这样精彩的一幕表演:
Eminem先是和蕾哈娜Rihanna合作了一首《Love -The -Way -You -Lie》,随后又和老搭档天灰姐Skylar Grey以及恩师Dr.Dre合唱《I -Need -a -Doctor》。
此时Dr.Dre 正处于事业和人生的低谷,刚刚经历丧子之痛。
知恩图报的Eminem站了出来,他和Dr.Dre共同创作《I Need a Doctor》这首歌,鼓励自己的恩师重新振作,报答当年恩师对他的赏识,并邀请Dr.Dre和他一起在格莱美的舞台上表演。
Eminem不曾在Dr.Dre的巅峰时慕名而来,也未曾在Dr.Dre低谷时离他而去。
所谓日久见人心,患难见真情,这份师徒情谊让人感动。
而此时。
林烨已经拿起话筒,并邀请柳燕:
“燕子,和我一起唱一首蕾哈娜和姆爷的歌《Love -The -Way -You -Lie》好吗?”
这首歌,是柳燕最喜欢的。
而且林烨很有礼貌。
柳燕也没有什么理由拒绝。
柳燕点点头,接过话筒。
却没有牵住林烨递过来的手。
反而还是坐在陈默的身边。
这让林烨的身体都为之一僵。
但是他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
和柳燕两人演绎了一首霸气磅礴的《Love -The -Way -You -Lie》!
一曲结束。
全场欢呼!!!
掌声如雷一般!!!
马屁声更是一阵接一阵!
连陈默都不得不承认。
这家伙的说唱功底很不错,颇有几分姆爷的神韵了。
林烨见陈默点头,不禁一挑眉问道:
“怎样,陈大少爷?
你也懂说唱吗?
我唱的如何?
是不是宛如天籁,霸气磅礴?”
“比一般人好一些吧,谈不上差,也绝对谈不上顶级。”
陈默淡淡道。
然而此言一出,包厢内立刻一片寂静!
第1211章 阿姆来了!
比一般人强一点?
谈不上差,却也绝对谈不上顶级?!
草!!!
这口气好大!!!
好像这家伙是阿姆似的!
陈默此言一出,不仅仅是把林烨给气到了。
现场有一个算一个。
全都给气乐了!
“你什么玩意啊?”
“你懂什么叫说唱吗?估计你就听过国内那些垃圾到不能再垃圾的说唱歌曲吧?”
“林少的歌,也是你能评价的?”
“真是无知者无畏!”
“啥都不懂,章口就莱!你是想开花啊?!”
众人纷纷嘲讽道。
而林烨是冷着一张脸,不屑的笑道:
“听陈少这意思。
你也玩说唱咯?
来来来,话筒给你,你让我见识见识什么是顶级的说唱呗!”
金晨赶忙打圆场道:
“林少,林少!
别生气嘛!
默哥他心直口快而已!”
“心直口快?
我看是嫉妒心作祟吧!
看我唱的好,觉得自己的风头被抢了。
所以受不了了,对吧?
哎,你这种小人我见多了!
本事没多大点,嫉妒心倒是很强。”
林烨嘲弄的道。
柳燕也赶忙打圆场道:
“林少,别生气。
你刚刚的说唱确实是专业水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