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了吧,你管这叫替补 第371节

而是猛然转头,看向王毅:“这是哪部电影的主题曲?”

王毅心中暗叫了一声:成了!

号称华语乐坛天花板的《以父之名》,还就不信搞不定你。

虽然巴恩斯听不懂中文歌词,但是周杰伦的歌词又有几个人能听得懂?

虽然这首歌的歌词也很牛,但是这首歌最牛的地方,在于它的编曲。

刚开始的意大利语祷告,和歌剧的女高音,描绘出一副宏大的场景。

就一个前奏就能吊打华语乐坛二十年。

王毅微笑着摇头:“这不是电影主题曲,就是一首歌,《以父之名》。”

“我要听听原版。”

巴恩斯的声音之中带着急切。

仿佛一只饥渴的骆驼。

王毅笑了。

哥的奸计得逞了。

他指了指路边:“把车往边上靠先,你这停在路中间可不是好主意。我还想多活几天。”

巴恩斯的手连忙回头,再次发动了车子,往路边靠去。

熄火之后,他再一次急切回头:“给我看。”

王毅指了指自己旁边的座位:“你坐后来。”

巴恩斯当即下车,来到了后座上。

王毅心中暗笑。

小样,还治不了你了。

接下来,王毅和巴恩斯一起欣赏了《以父之名》长达六分钟的MV。

当画面结束,巴恩斯激动地转向王毅。

“这就是我要找的音乐!这就是我要找的音乐!兄弟,谢谢你!”

王毅呵呵一笑:“我不是你的兄弟,请叫我王毅。”

巴恩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哈哈大笑:“好,王毅……”

他这两个字说得十分拧巴。

“王毅,你说这不是一部电影?我不信。这肯定是一部电影,风格类似于《教父》的电影。”

说着,他打开了手机,开始搜索。

王毅无奈地摇了摇头,将身子往后一靠,双手搭在后座的头枕上。

等了大约十多分钟,巴恩斯搜索到《以父之名》的电影,倒是有好几部。

但是没有一部是以这首歌为主题曲的,而且风格与这首歌截然不同。

最终他承认了这是一首歌,而不是电影。

“王毅,快跟我讲解一下歌词,和这首歌所讲述的故事。它肯定是一个黑暗、悲伤、无奈的忏悔故事。”

王毅点头,开始了他的讲述。

“一个小男孩的父亲被黑帮势力所杀,他被黑帮老大收养,长大后成为了黑帮老大的得力助手,并和老大的女儿相爱。但是他始终没能忘记杀父之仇。最终他杀了所有的仇人,包括黑帮老大——也就是他女朋友的父亲。”

“故事的结尾,他也因对女朋友的愧疚,和手上沾满无辜生命的鲜血的罪恶感而自杀。”

说到这里,巴恩斯突然猛地一拍大腿:

“我明白了!左轮手枪共装六发子弹,歌曲中间有五声枪响,代表主角复仇杀死了五个仇敌。结尾处有一声枪响,代表他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自己。妙啊!太妙了!”

“这种编曲实在是太让人震撼了!”

王毅呲牙咧嘴地收回自己的腿:“下次能不能拍你自己的腿?”

“这是你们国家的歌曲?”

王毅点头,颇为自豪:“当然。”

“真没想到,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音乐,我以前竟然不知道,这首歌实在太妙了。它是今年才出的吗?前奏和编曲太超前了。”

王毅摇了摇头:“2003年,快二十年了。”

“什么?!”

巴恩斯难以置信地看着王毅:“不,你一定在开玩笑。这前奏在现在听起来都已经相当超前了,你竟然告诉我是二十年前的?王,快告诉我,到底是什么时候的歌曲?”

王毅无奈地摇头,打开了谷歌搜索。

然后将手机扔给巴恩斯:“自己看。”

巴恩斯接过手机,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当看到2003字样的时候,难以置信地摇着脑袋:“哦麦嘎——真的是二十年前的歌?太不可思议了。这首歌的作曲一定是个大神!那个歌手太幸运了,如果没有这样的曲子,他唱得再好,这首歌也会沦为平庸。”

王毅笑了:“不好意思,作曲正是歌手本人。”

“啊!?”

巴恩斯惊讶地叫出声来。

他以为能作出这样曲子的人,一定是将所有精力都花在了作曲上,不可能再有精力干别的事。

没想到作曲竟然就是这个歌手。

连连赞叹之余,巴恩斯说道:“那个歌手一定是个才华横溢的人。”

王毅点头:“终于说对了一次。”

巴恩斯又欣赏了一遍MV,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时,他眼中充满了急切:“王,现在就跟我回家,我得学会这首歌。我听不懂中文,正好你可以教我。”

王毅耸了耸肩:“其实,我也听不太懂歌词。”

“王毅,你就别为难我了,你找我什么事我都答应你,但前提是你得教会我这首歌。”

王毅要的就是他这句话:“我教你唱歌,你和我一起去找TT·汤普森。那是一个难缠的家伙,我一个人搞不定,我需要你的帮助。”

王毅说话之时,表达出巴恩斯对自己很重要的意思。

这也是一种谈话的技巧。

大多数人都会希望自己是被需要的那个人。

但是巴恩斯这家伙精明得很,他一眼就看穿了王毅的技巧:“别跟我玩这些虚的,你答应教我学会这首歌,我会尽力帮你说服TT。就这么决定了。”

王毅心念电转。

一首歌就只能让他帮忙说服一个人吗?

目前需要被说服的可是有七八个人呢。

不过没关系,周杰伦可不是只有这一首歌。

等他喜欢上了周杰伦,自己再拿出其他歌来。

就不信巴恩斯不对自己死心塌地。

【今天三连更,明天十更。】

367 篮球圣地:洛克公园

接下来两天发生的事,听起来挺扯的。

王毅便一直留在巴恩斯家教他唱《以父之名》。

不得不说巴恩斯在音乐方面天赋还是不错的。

其实他仅用了两个多小时就将旋律摸清了。

能够完整的将这首歌哼唱下来。

他甚至可以轻而易举用大提琴来演奏完这首歌曲。

难点在于中文。

他对中文一窍不通,学起来还是有些吃力。

不过通过两天的学习,他也记住了所有歌词。

只是他的发音不够标准而已。

“不好意思,你已经学的有八分像了,接下来是不是该跟我去找TT了?”

巴恩斯连连摇着脑袋:“我的发音还不够标准,王毅,我得将中文发音说的完全标准,这是对JAY的尊重。”

王毅摇头:“不用,反正他的歌本来也没人能听得清歌词。”

“王毅,你在糊弄我。吐字清晰是一个歌手的基本功,哪有歌手连发音都发不清楚,还那么红的?”

“唉,你不太了解中文,我不怪你。”

王毅叹了一口气。

然后在百度上搜索了各种乐评人对周杰伦的评价,有翻译软件将其翻译成英文。

“你自己看。”

最上面是对周杰伦早期音乐的评价。

他的曲风如何如何;

他的节奏如何如何;

他的前奏如何如何。

然后就是一句:他最大的据点就是他的吐字根本听不清楚,他的所有歌曲几乎没有吐字清晰的。这是歌手的大忌。如果他想真正的火起来,就必须要改变他的唱法。至少得让人能听清歌词。否则继续这样下去的话,他的歌曲根本没什么传唱度。

接着便是中期的评价。

曲风节奏之类的自不必说。

值得一提的是,最后面对于他发音的评价:不得不说周杰伦让我很惊讶。作为一个专业的歌手,让人能听清楚歌词是最基本的要求。我们当时学音乐时如果唱不清歌词,音乐老师会让我们立即滚下舞台。

但是这一切在他身上根本不成立。

他的歌词你根本听不清楚,但是听起来就是让人觉得很着迷。

这甚至演变成为了一种独特的唱法,而这种唱法也只有周杰伦能够驾驭。

奉劝那些想走上音乐道路的人,千万不要模仿他这种唱法。

因为,你不是周杰伦。

……

巴恩斯看到这里,双眼之中透露着惊讶的目光。

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王毅:“太不可思议了,你们国家竟然有如此奇特的歌手。”

王毅耸了耸肩:“就连我们华夏人初次听到他的歌时,如果不看着歌词,也不知道他在唱什么。所以现在你相信我了吗?我并不是在敷衍你。只要你能把他的曲调模仿对,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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